迎接人大农民建房管理调研时的发言材料(第三稿)

迎接人大农民建房管理调研时的发言材料(第三稿)
迎接人大农民建房管理调研时的发言材料(第三稿)

文成镇关于农民建房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全国人大代表,下午好!

首先我代表文成镇党委、政府对各位代表和领导莅临我镇调研、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

文成镇是玉山的西大门,因文成塔而得名。镇辖区总面积50.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1464亩(其中水田面积18806亩),山场面积27800亩。全镇辖13个行政村,99个村民小组,共有7768户,总人口33895人。现就我镇农民建房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建房规划审批管理情况

近年来,文成镇按照建设美丽乡村要求,坚持“规划先行、节约用地、一户一宅、先批后建、建管并重”原则,切实抓好农民建房管理工作,基本实现了“村镇规划执行到位、用地建房规范有序”目标。我们的主要工作举措归纳起来就是“六个一”:

(一)突出一个规划,即突出村庄建设规划。一是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规划的引导作用,在集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大框架下,全镇13个行政村有4个村纳入集镇总体规划,有9个村编制了村庄建设规划。二是严格执行规划。我镇于2013年成立了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加强了对农民新建房屋的户型、层数、外观等的服务和管理。

(二)完善一套程序,即完善农民建房审批程序。我镇农民申请宅基地建房的基本程序:一是建房人提出申请;二是四邻、村民小组长签字;三是村委会受理上报;四是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和国土资源所联合现场勘测初审;五是镇政府研究后签署意见,报县有关部门办理《规划许可证》和用地手续。

(三)坚持一条原则,即牢牢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严控

“一户多宅”现象。农民建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申请建房:一是原房屋破旧需改建;二是达到婚育年龄已分户但无住房的农民;三是原房屋破旧影响规划的。据统计,我镇“一户多宅”的比例为3.4%。

(四)实行一项制度,即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我镇从去年7月份开始,对农民建房以每直5000元的标准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要求农户建新必须拆旧,建房的同时完成“穿衣戴帽”,控制层数和体量。

(五)签订一份协议,即农民建房动工前签订《建房协议书》。我镇对农民建房的期限、房屋朝向、需要遵守的规定通过协议书的形式来得到落实,促使建房户自觉履行相关承诺。

(六)强化一支队伍,即加强土地巡查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健全网络。在行政村和村小组都设立土地监察信息员,及时汇报违法用地情况,使镇里第一时间掌握非法用地信息。二是加强巡查。镇农民建房管理办公室和国土资源所、规划建设所联合巡查,建立健全了巡查机制,确保对每个村每周巡查一次。三是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情况轻微的,由村委会出面制止处理;一般违法违规情况的,则由镇农民建房管理办公室牵头,联合建设规划所和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处理;对违章建筑和违法用地严重的,一律进行拆除。今年以来共拆除“两违”3起。

二、农民建房存在问题及建议

我镇按照“重规划、强管理、优服务”的要求,农民建房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一是部分农户规划意识差,风水意识浓;二是宅基地流转、回购难;三是建新不拆旧,新旧混杂;四是体量大、房层高;五是“穿衣戴帽”难规范,风格户型难统一。

从我镇对农民建房管理工作的实践结果来看,农民建房应该是有序的。但我想借此机会向领导和相关部门提几点建议:一是加大正能量宣传力度。我们不但要加强对农民有关建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而且要加强对农村“风水先生”的引导,使其成为我们规范农民建房管理工作的正能量,让他们站到遵循规划的立场上来。

二是严格实行履约金制度。根据农民申请建房占地面积情况收取履约金,这样可促使农户严格按照规划施工,并且早日完成“穿衣戴帽”、建新拆旧。

三是加强农村建设规划力量。农民建房管理工作难度大、牵涉面广,鉴于目前农民建房管理队伍的现状,恳请上级部门进一步加强乡镇规划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建设规划所人员。

四是强化“村为主”工作法。提高村、组干部责任意识,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控制一户多宅和杜绝违法用地。

五是建议人大加快立法步伐。就如何规范农民建房管理、强化规划、限制规模等方面尽快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使农民使用宅基地和建房管理有法可依。

以上汇报如有不当敬请各位代表、领导批评指正!

谢谢!

人大代表履职发言稿

人大代表履职发言稿 【篇一:乡镇人大代表发言稿】 牢记使命不忘职责争做合格人大代表尊敬的(),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首先非常感谢领导和同志们能给我这个发言的机会,我相信这也代 表着大家对我们来自乡镇的人大代表的厚爱。我来自()镇,现担 任镇人大主席团主席职务,2006年我当选()区第七届人大代表的,2011年连任第八届人大代表。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和帮助下,在 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我立足本职,不忘使命,认真参加各项代表 活动,积极履行代表职责。在这几年的履职过程中,有一些感想, 下面我谈几点个人的认识体会,与大家交流。我发言的题目是“牢记 使命,不忘职责,争做合格人大代表”。如有不妥,请指正。 一、人大代表要有觉悟,心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困。究竟什么是称职的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是干什么的?我想人大代表必须要有一 个清晰的角色定位,人大代表最基本的职责就是为群众说话、为群 众办事、为群众谋利,这也是人大代表必须要有的基本觉悟。只有 心里真正装着老百姓,才能不浮躁,才能踏实履行职责,才能博得 群众的信赖与支持。 在这样的信念支持下,工作中我始终坚持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自己 的履职准则,坚持把为民服务落实到点点滴滴的小事情上。在日常 工作中,每次碰到来镇上向我咨询的群众,我总是热心接待, 耐心解释,有时群众可能就是询问低保在哪里领,盖章在哪里盖, 甚至是问问政府的厕所在哪里。虽然这都是小事情,但是人大代表 的工作就是要从这些小事情开始来体现他的价值。于细微处见精神,群众正是透过这些他们生活中天天都发生的小事来理解政府和我们 人大代表为民服务的真诚!面对上访的群众,我没有架子,没有官腔,我用最平实的语言、农民群众都能明白的语言向他们解释政策 法规,细致地做好劝解工作,告知他们依法维权的渠道,帮助他们 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努力促进党群干群关系和谐。我深知作为人 到代表,尤其是在乡镇工作的人大代表,一定要接地气,要沉下去。我始终坚持每月3次以上下村到户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实际困难。2010年8月,在了解到大面寺村一个独身残疾人生活十分困难后,我立即赶往这个残疾人家里,当时的情况让我十分动容,随即 向镇政府反映情况,协调镇社会事务办为这个残疾人配备轮椅,帮

泰州市城市规划区村民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办法

泰州市城市规划区村民个人建房 规划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规划区村民建房管理,引导村民相对集中居住,保障城乡规划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村民使用集体土地进行住房建设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村民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第四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泰州市城市规划区内村民住房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市规划局各分局具体承办此项工作;市国土、住建、城管等部门和所在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分工负责村民住房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委托相关镇人民政府负责规划验线、核实规划条件等工作。

第五条村民住房建设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统一规划、一户一宅、节约用地、依法建设。 (一)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原则上不得批建单家独院住宅和低层联排住宅,应按照城市居住小区标准规划建设多层、中高层或高层村民公寓; (二)建制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原则上不得批建单家独院住宅,应按照城市居住小区标准规划建设低层联排住宅、多层、中高层或高层村民公寓; (三)城市、建制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的村民建房应当严格按照镇村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进行建设,提倡和鼓励农村村民联合、成片、配套建设住宅。 第六条村庄规划由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第七条城市、建制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统一规划的村民住房建设,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实施,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配套、统一管理。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制定。

城市规划区农民建房管理办法

玉山县城城市规划区农民建房管理办法(暂行) 发布日期:2008-11-6 阅读次数:3280 作者:佚名 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玉山县城城市规划区农民建房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玉山县城城市规划区农民建房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十月十六日 玉山县城城市规划区农民建房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规划区内农民建房和农民住宅用地管理,保障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玉山县城城市规划区范围:东至古城溪、西至玉琊溪、南至工干群水库、北至梨温高速公路,约50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由核心区、重点控制区和近郊区组成。核心区是指冰溪河以北、怀玉山大道(320国道)以南,城东路以西、金山大道以东区域;重点控制区是指三清山旅游服务区、武安山森林公园以及冰溪镇所辖的所有行政区域;近郊区是指重点控制区以外的,城市规划区以内的范围,含岩瑞、六都、文成、横街、四股桥等(乡)镇的部分行政区域。 第三条在城市规划区内,任何农民使用集体土地和进行房屋建设,都必须遵循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农民,是指公安机关在册的城市规划区内农村常住户口,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权利和义务的农业人口。城市非农业人口不得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 第四条成立玉山县城规划区农民建房管理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办公室、国土、建设、规划、房管、监察等部门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依据各自的职能、密切配合,做好规划区内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 第五条严禁城镇居民和外地农业户在规划区范围内非法购地建房,严格控制零星建房,严禁为城镇居民非法购地建造的住宅发放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第二章申请条件和申报程序 第六条建立规划区农民房屋台帐制度。由所在乡镇牵头,公安与国土、房管等部门和单位配合,对规划区农村常住户口的人员结构、住宅用地、住房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台帐。台帐经领导小组会议确认后,作为审批的依据,确认后的台帐分存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规划、房管、监察、行政村(含村级经济合作社)等部门和单位,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台帐进行动态管理。 第七条申请条件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新建、改建住宅。 1、原住宅面积低于人均30m2分户标准,又确需建房的; 2、因自然灾害需要搬迁或重建的;

市人大代表讨论发言稿修订稿

市人大代表讨论发言稿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市人大代表讨论发言稿 篇一:市人大代表候选人见面发言稿 市人大代表候选人在与选民见面会上的发言 尊敬的选民们:大家好! 我叫某某,感谢大家对我的信任。今天我能作为市人大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我感到非常高兴。下面我根据会议的安排,发个言。 一、本人简历 本人1970年7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1988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为市局党委副书记。 在二十多年的工作岗位上,我一直秉持服务人民之心,尽心尽力干好本职工作,曾获得过“优秀警察”荣誉称号。 二、如果当选代表后的打算 能当选人大代表是件光荣的事。我深切感受到,人大代表不只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如果承蒙各位的信任和厚爱,我有幸当选人大代表,我将不负厚望重托,本着对广大选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充当广大选民的知心人、代言人、娘家人、贴心人。 多年的工作经历告诉我:真心服务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为群众服务应该是人大代表的第一要义。只有坚持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才

能把握住担任人大代表、履行为民请命职责的宝贵机会,才能无愧于“人民代表”的光荣称号,切实做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服务好选民 当今社会处在知识经济社会、信息网络时代,知识的力量正深刻地改变着整个经济和社会,学习和掌握知识已成为社会进步的主要推动力。人大代表工作不仅政治性强,法律要求高,而且涉及面广,包括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我要在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强学习《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组织法》、《监督法》。通过学习,增强作为人大代表的职责意识,进一步提高三种素质:政治 素质、法律素质和能力素质,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不断增强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和参政、议政、督政的能力,不断提高履职水平,更好地为选区和选民服务。 (二)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建言献策,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反映群众的正确意见和要求,为群众排忧解难,发挥沟通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桥梁作用,正是人大代表的职责所在。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的利益作为第一要求,把人民的意愿作为第一标准,我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选民中,采取走访、

人大代表任职表态发言3篇

人大代表任职表态发言3篇1 尊敬的马日超主任,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这次组织提名我为泾阳县人民政府代,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对这块土地有着真挚的情感,和泾阳的干部群众有着深厚的友谊!今天,如果通过对我的任命,我一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绝不辜负组织的信任,绝不辜负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及全县人民的重托,为泾阳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安康竭尽全力。 一是勤奋学习,提升水平。始终把学习作为立身之本、为政之本、干事之本,认真学习政府运行、经济管理、依法行政方面的知识。虚心向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向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向基层同志和老同志学习,不断增长知识和才干,进一步提升境界,开阔眼界,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工作水平和执政能力。 二是勤勉尽职,致力发展。始终把泾阳的发展放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进行审视定位,自加压力,负重奋进。自觉把、市政府对泾阳的要求和的决策变为政府的行动,只争朝夕,潜心干事,使谋发展、抓发展、促发展成为政府工作的主旋律。无论面对何种困难,我都将矢志不渝,勇往直前,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推动泾阳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三是心系百姓,关注民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时刻想着百姓的恩情、念着百姓的疾苦、记着百

姓的需求和愿望,做为民之事,谋利民之策,抓富民之举,认认真真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做好做实,努力使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 四是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说大话、空话,不做表面文章,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摸实情、谋实招、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扎扎实实的工作,实实在在的干事,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五是精诚团结,民主决策。坚持把团结作为一种境界和能力,自觉接受的领导,维护的权威,接受人大及其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依靠政府班子集体力量,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努力推动泾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六是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倍加珍惜组织和人民对自己的信任,始终以对组织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的态度,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做事,从严要求自己,遵法守纪,管好家人,以清廉正直的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真诚的希望各位主任、委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能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并监督我和政府的工作! 谢谢大家! 任职表态发言篇2 尊敬的各位代表,同志们:

桐乡市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

桐乡市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市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建房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居民建房用地(也称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经依法批准建造私有房屋的建设用地。 第四条市规划建设局是本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居民建房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是本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监督管理工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全市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审批、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和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本市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专门机关,负责对城市(镇)规划区内规划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审核和农村居民建房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本村宅基地使用方案,讨论决定村民建房用地申请,协助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农村居民建房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一规划原则。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并在规划确定的范围内合理安排,村庄规划区外的非定点区域除危房维修外一律不准建房。 (二)节约用地原则。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鼓励农村居民建房向城镇型社区和中心社区集聚;严格控制独立建房,推广联排建设,鼓励建造公寓式住宅。 (三)先拆后建原则。农村居民建房属于拆旧建新的,地上建筑物应当先行拆除,原宅基地应交还所在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并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原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 (四)依法审批原则。农村居民建房必须按照规定的宅基地面积和法定程序、权限审批。有关宅基地的规划选址、许可,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有关宅基地的土地使用,须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建房使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二章申请条件和面积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居民可申请宅基地: (一)具备分户条件,确需另立门户建房的; (二)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标准需扩建的; (三)现有房屋属旧房、危房需拆除新建的; (四)因国家或集体建设,原有住房需要搬迁新建的; (五)灾毁住房需要重建的; (六)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市人大代表讨论发言稿

市人大代表讨论发言稿 篇一:市人大代表候选人见面发言稿 市人大代表候选人在与选民见面会上的发言 尊敬的选民们:大家好! 我叫某某,感谢大家对我的信任。今天我能作为市人大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我感到非常高兴。下面我根据会议的安排,发个言。 一、本人简历 本人1970年7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1988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为市局党委副书记。 在二十多年的工作岗位上,我一直秉持服务人民之心,尽心尽力干好本职工作,曾获得过“优秀警察”荣誉称号。 二、如果当选代表后的打算 能当选人大代表是件光荣的事。我深切感受到,人大代表不只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如果承蒙各位的信任和厚爱,我有幸当选人大代表,我将不负厚望重托,本着对广大选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充当广大选民的知心人、代言人、娘家人、贴心人。 多年的工作经历告诉我:真心服务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为群众服务应该是人大代表的第一要义。只有坚持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才能把握

住担任人大代表、履行为民请命职责的宝贵机会,才能无愧于“人民代表”的光荣称号,切实做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服务好选民 当今社会处在知识经济社会、信息网络时代,知识的力量正深刻地改变着整个经济和社会,学习和掌握知识已成为社会进步的主要推动力。人大代表工作不仅政治性强,法律要求高,而且涉及面广,包括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我要在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强学习《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组织法》、《监督法》。通过学习,增强作为人大代表的职责意识,进一步提高三种素质:政治 素质、法律素质和能力素质,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不断增强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和参政、议政、督政的能力,不断提高履职水平,更好地为选区和选民服务。 (二)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建言献策,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反映群众的正确意见和要求,为群众排忧解难,发挥沟通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桥梁作用,正是人大代表的职责所在。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的利益作为第一要求,把人民的意愿作为第一标准,我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选民中,采取走访、座谈、视察、接待等形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掌握本选区在经济和社会建设中

人大代表讲话稿范文

人大代表发言稿范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好! 非常感谢被推选为大黄山选区的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参加徐州市鼓楼区人大代表的竞选,也十分高兴能和其他代表候选人一期参加这次的见面会。我叫王枫,今年34岁,现任创导集团、创导电气公司、徐州建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北京大学经济学院emba毕业。 创导集团是以空调、工程机械、电气等工业产品生产制造为核心民营股份制集团公司。公司下设创导空调、徐州建机等五家全资和控股企业及两家国际公司,香港创导、阿联酋国际工程机械公司。现有员工1000余人,xx年可实现销售收入3亿元人民币以上。 我是江苏省“创业、创优、创新”活动的优秀代表,从最普通的推销员开始做起,从几万元的启动资金做起,短短8年时间,企业以平均每年400%的增长速度,已经发展成为徐州市知名企业。一些产品目前已经做到国内同行业第一的领先位置。 去年,公司开始在开发区大黄山镇投资兴业,创导空调、徐州建机两个项目计划投入2亿元人民币以上,二期我们正在启动,追加投资 2.5亿元,建设散热器和电气项目,建成后形成创导集团的重要产业园,xx年预计销售10亿元以上,利税1.5亿元,为辖区可提供近千个就业岗位。今年,我们的两个项目边建设边生产,创导空调已经顺

利搬迁,共实现销售近两亿元,利税两千万元以上。为大黄山的经济发展尽到了一些微薄之力。 关注社会弱势群体,致力于公益事业,个人先后资助失学儿童30多名,与徐州电视台联合举办了爱心足球义赛活动,共捐款8.6万元,全部用于资助贫困失学儿童。每年组织公司员工植树造林。坚持守法经营、做好表率。 能参加这次选举,也是我们企业融入大黄山镇的一种体现,如果有幸当选这届的区人大代表,我将认真履行好代表职责,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高度关注民生,切实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参政议政,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深入调查研究,把广大选民的意见或建议积极反映上来,促进本地的经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选民朋友们: 大家好! 我今天能够和其他候选人一起站在这里,和大家直接见面,作为一名普通工人的我内心非常激动!感谢各位领导和选民给了我一个当众推介自己的机会,让选区的选民对我有更多了解和认识。在此,我对大家给予我的信任和支持表示深深地感谢!(起立鞠躬)

乡镇农民建房实施管理办法

@@@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秩序,切实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秉着科学规划、节约用地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镇村庄集体土地上的农民建房许可管理,适用本办法。 二、组织机构 第三条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构,成立@@@农民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农民建房进行管理。 第四条各村(居)委会分别成立农民建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民建房的规划报批、用地报批和监督巡查,对违法用地、违规建房依法进行查处。 三、建设规划 第五条镇人民政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乡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六条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农民建房原则上安排在集中建房点内,引导农民建房有计划地向集中建房点集中。对零星建房的,原则上停止审批,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属危房改造的,在符合我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前提下,经本人申请,并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集中建房点实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规划、统一用地、统一配套、统一管理)。 第七条在历史文化名村、风景名胜区规划区范围内进行村民建房的,除应遵守本办法外,还应遵守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条例和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建房要求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村民,方可申请使用宅基地: (1)、年满十八周岁的本村村民因原有住房面积不足确需分户建房,且原建筑面积低于人均40平方米的; (2)、灾毁或实施村庄规划改造需要拆迁的; (3)、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占用需要拆迁的; (4)、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且确无住房的; (5)、原有住房破旧需要改造或拆除,在原址新建且符合规划的; (6)、原有住房破旧需另选址新建住房,新选建房地址在规划区内,本人同意将原宅基地退还集体并将原有住房拆除的; (7)、无住宅用地的; (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请住宅用地的其它情形。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审批宅基地 (1)、不符合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 (2)、拆旧建新不同意将老宅基地退还集体或在原批准的宅基地以外有违章建筑而未先行拆除的; (3)、有转让、出租、赠予房屋行为的; (4)、原有宅基地面积确能解决分户需要或原有宅基地面积超过标准的; (5)地质灾害区等危险区域建房的; (6)国家政策规定其它不宜批准的。 第十条村民建房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原则,占用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占用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集镇规划区内农民建房用地面积,每户不得超过100平方米,以上面积均含附属房。 第十一条村民建房规划以户为单位,大力提倡联排式建设,每户楼层原则上控制在三层半之内,建筑面积不超过360平

嘉善县农民建房管理办法(试行) 2014.08.19

嘉善县农民建房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农民建房管理,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据各级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就全县农民建房管理制定如下规定: 一、规划编制 农民建房必须符合县域村庄布点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以及修建性详细规划。 1.在中心城区和镇规划建设用地(以下简称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不编制村庄规划,应依据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并报县规划委员会审定。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村庄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主体。县住建局要做好县域村庄布点规划修编,县国土资源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同步调整,县环保局开展好村庄布点环评论证,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指导服务工作。 3.加强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适时评估及修改工作,根据嘉善土地利用现状,对用地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外零星的农民建房用地,使用规划预留指标,在建设用地报批时,同步上报备案规划修改内容,实行台账管理,在年度规划数据库执行更新时予以落实。 二、建设标准 1.农村村民建房占地面积标准。联体住宅大户不得超过90平方米,中户不得超过80平方米,小户不得超过65平方米;单体住宅大户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中户不得超过110平方米,小户不得超过75平方米。 2.农村村民建房的建筑面积、层数和高度标准。联体住宅、单体住宅建筑面积:大户不得超过400平方米,中户不得超过350平方米,小户不得超过270平方米。联体住宅建筑层数控制在四层以内,建筑檐口高度不得超过12.9米(自室外地面起算);单体住宅的建筑层数控制在三层以内,建筑檐口高度不得超过9.9米(自室外地面起算)。 3.农村村民建房建筑间距控制标准:住宅建筑南北向日照间距比不小于1:1.3。 4.编制村庄规划时,在符合上述规定前提下,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农房的高度、层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造型和色彩基调等内容。 三、审批流程 1.县人民政府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农民建房用地审批,具体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乡镇审批、县管转用”的模式实施,并报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严格把握农村建房新增户标准,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认定工作。 2.县住建局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及相应的竣工规划核实。 3.在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农民建房,由村经济合作社向县住建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县住建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联审,审查通过后,以户为单位由镇(街道)统一代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在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民建房: ——中心集聚点、一般集聚点和保留拓展点的拓展区块内的农民建房,由农户持规定的审批材料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人大代表发言稿

人大代表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选民朋友们: 大家好! 我今天能够和其他候选人一起站在这里,和大家直接见面,作为一名普通工人的我内心非常激动!感谢各位领导和选民给了我一个当众推介自己的机会,让选区的选民对我有更多了解和认识。在此,我对大家给予我的信任和支持表示深深地感谢! 我叫,男,汉族,岁,,身体健康,现就职于。 我的简历已经在各社区进行公示了,我作一个简要介绍。 参加这一届人大代表选举,被定为候选人后,我一直在深刻地反思,有三个问题始终在我脑海里思考。我是否具备一个人大代表的能力?我代表着哪个层面的群众参选?当选之后我该如何去履职? 第一个问题,我是否具备一个人大代表的能力?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认清自己、定位自己,摆正自己的位置,认清自己的长处和优势。我非常自信地认为,自己具备担任人大代表的能力,这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优势和考虑。 首先,社会各界接触面较广。我目前的工作岗位,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经常走街串户,与各层面人民群众和社会群体接触比较多,随之日常交流也比较频繁,能够体会、听到来自社会各级的声音。 其次,学习领会能力较高。日常工作之余,我有着一颗勤奋好 学的心,不忘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关心时事政治,关注党和政府出台的各项方针政策。生活中,我尤其喜好关注社会各级群众对党和政府新出台政策的反映,乐于与基层群众探讨并帮助他们了解、理解、运用新政策、新举措。 最后,团队集体观念较强。工作中,我能够吃苦在前,享乐在后,能够团结同志,脚踏实地,共同努力;生活中,我与基层群众接触多、关系密,为人处世谦逊,人际关系较好。无论在单位工作、社区活动、公益行动中,我都能与大家打成一片,充分发挥团队协作优势。 第二个问题,我代表哪个层面群众参选?“人大代表”,字面理解,就是代表人民的人。我认为,人民群众就是人大代表依靠的力量;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就是人大代表的宗旨。所以,我是代表本地区社会各级人民群众来参选的。 人大代表为人民,应该紧紧依靠群众、根植群众、倾听群众、服务群众。在工作内容和方式上,人大代表是代表社会各级群众反映心声、谋取利益的。人大代表必须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关注群众需求,维护群众利益,说群众想说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修正)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修正) 第一条为严格控制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制止乱占滥用耕地建房,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市农村村民(以下简称村民)建设个人住宅用地,均按本规定管理。 第三条村民建房用地,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认真执 行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禁止乱占耕地、滥用土地。 第四条村民新建住房,应在原宅基地内安排;原宅基地无法安排的,应充 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包括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调整出的宅基地)或其他非耕地。 村内无空闲地或非耕地,确需占用耕地建房的,必须先在本村开发相当新 建住房用地面积两倍的荒地后,方可占用耕地。 按照规划进行新农村住宅建设的,一般应在原址改建。确需易址新建的, 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附旧址复垦计划,经区、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条占用耕地建房的村民,必须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菜地的,还 须参照《北京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 建设基金。 第六条村民每户建房用地的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 情况确定,但近郊区各区和远郊区人多地少的乡村,最高不得超过0.25亩;其他地区最高不得超过0.3亩。 1982年以前划定的宅基地,多于本条前款规定的用地标准的,可按每户最 高不超过0.4亩的标准从宽认定,超过部分按照乡村建设规划逐步调整。 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要按照每年土地利用计划,向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下 达村民建房用地控制指标。 第七条村民申请建房用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子女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房分居; (二)现有宅基地(包括1982年以前划定的老宅基地)按所在区、县规定的建房用地标准无法扩建。 出卖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受理。

人大代表表态发言稿

人大代表表态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选民: 自任人大代表以来,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我们深知这些成果的取得,得益于各级领导的关心、有关部门的协作以及广大选民的支持,但与政府和居民的期望和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和“热心人”。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实践使我体会到,要当好代表必须不断地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抓好自身道德修养,增强代表意识。首先,我们将坚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细心领会,吃透精神,做好执行政策的带头人。其次,将认真学习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知识水平,依法行使代表的权力和履行代表的义务,提高自身参政议政的能力,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并把落实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实际工作中,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区人代会所确定的各项奋斗目标。 二、积极参加代表活动,为党和政府建言献策 人大代表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参政议政,为党和政府建言献策。我们将积极参加区人大和代表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视察相关执法部门,并发表自己的看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努力为社会多尽一点责,为政府多分担一点忧,为推进我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三、主动了解民情民意,多为群众办实事 深入群众、联系选民、了解民情、反映民意,为选民做主是人大代表应尽的义务。作为人民的代表,我们深知自己的职责和所应肩负的责任。代表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代表人民利益、为人民群众办事的。我们将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职责,坚持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人大代表提建议的程序向上级相关部门提出建议,直到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四、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作为人民代表,我们将始终按照代表的条件严格要求自己,履行好代表职责,真正发挥好代表的作用。我们将时刻不忘自己是人大代表,积极参加代表会议,遵守会议纪律规定,认真行使代表权利。主动走访选民征求意见,按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督促尽快办理。积极参加区人大组织的学习、培训、考察、参观等各项活动,提高参政议政水平。人大代表不只是一种荣誉,更重要的是神圣而艰巨的政治责任。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紧跟时代脉搏,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做好代表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立足本职,努力开创代表工作的新局面。

《平湖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平湖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一是法律条款作了修改。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调整了有关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规定,结合平湖实际,制定了《平湖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是部门职能有了调整。本轮机构改革,对市级职能部门有关宅基地管理的职能进行了调整,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宅基地改革管理;这次土地管理法修正也明确,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镇街道是村民建房管理实施主体,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职责,增强审批管理的可操作性。 三是涉及农村建房政策有了新变化,需要在建房管理办法中予以有效衔接。2018年调整了城镇核心区建房方式,出台了鼓励宅基地置换公寓房政策,适应户籍制度改革新形势明确了“家庭户”认定要求;浙江省公安厅出台关于《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20〕5号),对户口迁移、立户、分户作了新的规定,都需要通过修改建房管理办法予以衔接和规范。 四是原有办法实施中碰到问题需进一步予以明确和调整。基层在实施过程中反映较多的,比如兄弟姐妹分户申请建房,“有房无户”等利益群体申请建房,离婚户申请建房较难把握以及传统村落保留点建设管理等,需要进一步明确操作意见。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农《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宅基地相关工作的指导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保障农村村民依法有序建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本《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框架。《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八条,包括总则、规划和设计、申请建房条件和用地面积、计划安排和审批流程、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附则等。 (二)具体内容。 一是总则。主要包括《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农村村民、农村住房、村民建房家庭户等定义,工作职责等内容。 二是规划和设计。主要包括村民建房应当符合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严格执行“1+X+n”村庄布点规划。村民建房可选择市建设局或镇街道编制的农村住房通用图集,也可由建房所在村级组织或建房户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设计方案须经镇街道审核同意。加强传统自

农村建房管理工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农村建房需求,规范农村建房管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和《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建房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房管理包括宅基地及其建设活动管理。 农村村民建房涉及到建制镇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应当按 照城镇和集镇规划执行。 第三条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村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民集体土地建房或者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第四条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村(居)民委员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农民建房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农村村民建房应当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加快新农村建设,加强集中建房点中心村建设”的宗旨,遵循“依法用地,合理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 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应当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及村内空闲地、劣地和废弃地,一般不准占用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鼓励农村村民到乡镇规划选址的中心村新型农民住宅小区建房,推进农村村民集中居住;鼓励拆旧建新,积极推进“空心房”拆除和农村土坯房、架子屋改造。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六条农村村民建房应当遵循村镇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第七条农村村民建房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㈠县城规划区(含新区)内的农村村民建房由所在地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会同国土资源管理机构现场踏勘提出选址和用地意见,并报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

2020年人大代表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发言稿【精选三篇】

【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发言稿 报告回顾了过去五年全市各级干部群众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的工作历程,概括全面,实事求是;肯定了我市在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事业进步方面取得的可喜成绩;分析了现阶段在经济和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对今后五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和今年的预期目标,表述明确,所提出的方针、措施切实可行,洋溢着继续对内改革、对外开放和积极创新的精神。报告进一步明确了今后我市坚定不移致力于“四大一高”战略的工作前景和信心。通过《政府工作报告》让人看到三门峡的未来发展充满希望。 我认为报告立意高远,主题鲜明,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催人奋进。 在报告回顾过去几年的工作中,我总结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实”。报告全面客观总结了政府过去几年的工作,内容全面又精炼,数据详实不夸大。 二是“快”。我市近几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成绩喜人,GDP增长幅度大,人民生活条件改善明显,三淅高速公路的开工建设,市文体中心的建成,国家检验检役的运行等重点项目的实施,都充分体现了我市经济发展速度。 三是“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实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目标。众多民生工程的实施,使人民群众享受的公共服务越来越周到,幸福指数越来越高。 四是“稳”。过去的几年,国家大事多、喜事多,维稳形势一度十分紧张,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保持了社会的持续稳定,使群众都能安居乐业。 五是“诚”。报告中专列篇幅总结了过去几年工作的经验,明确指出了存在的不足,体现了我们的政府是一个诚信的政府,一个有勇气、有责任、有担当的政府。 在今后五年的工作的论述中,我认为,发展、民生、作风是今后五年政府工作的核心内容,有三个方面的内容贯穿报告全文,统揽报告全篇。下面,我就这三个方面谈谈自己的感受和想法。 一、发展是重点,继续推动经济快速发展 《报告》提出的“四大一高”战略,打造“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城市的目标,立意高远、鼓舞人心。这些方面的目标措施既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又是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良策。 二、民生是核心,凸显政府执政为民理念 报告中提到改善民生,如发展教育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以上方面都涉及与老百姓生活 密切相关的各个方面,涵盖了全市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特别是提出的今年为民再办件实事符合市情、体贴民意、关乎民生,

当选人大代表发言稿

当选人大代表发言稿 各位代表、同志们: 刚才,大会选举我为市人大代表。此时此刻,我既感到无尚光荣,又感到责任重大。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是代表对我的鼓励。在此,我谨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我将把这份信任化为履职的动力,把这份鼓励化为履职的激情,把这份重托化为履职的源泉,勤勉工作、勤奋做事、勤恳做人。 当前,XX正处在极需发展的一个新的起点上,处于这样重要的发展时期,我深感人大职责重大、使命光荣。我将倍加珍惜和努力巩固团结奋进的大好局面,忠实履行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用实际行动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一是强化团结意识,营造发展合力。“千人同心,则得千人之力;万人异心,则无一人之用。”推进碑林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需要我们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作为人大代表要积极主动宣传市委政府的主张,积极主动投身各项事业的实践,积极主动参与化解各类矛盾,把加快发展的劲头鼓得更足一些,把加快发展的步子迈得更快一些。二是认真履职,集中智慧。作为人大代表要进一步深入基层,开展视察调研、执法评议等各项活动,多结交普通老百姓,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密切关注群众疾苦,努力把群众的意见、呼声和要求,以议案、建议的形式反映

上来,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使XX各项事业和谐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有更大提高。三是强化学习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学习是创新的基础,创新是学习的升华。作为人大代表要主动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树立“时时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宪法、法律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用科学理论和知识武装头脑,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同时要时刻牢记“两个务必” ,做到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发扬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勤于工作,严于律己,真正代表人民群众掌好权、用好权。各位代表、同志们,时代赋予我们重任,在我今后的工作中,自己一定会尽职尽责,不辱使命,不负众望,恪尽职守,以赤子之心回报XX父老乡亲的信任和重托,为XX的繁荣发展而努力工作!最后,祝各位代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谢谢大家! 当选人大代表表态发言稿 摘要:各位代表:为确保我镇人大代表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人大代表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人大代表对代表法的理解,提高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人大代表培训会议。通过学习,加强各位代表对代表法的理解,进一步明确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奉贤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试行办法

《奉贤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试行办法》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贤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奉贤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区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引导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合理、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推进新农村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试行办法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住房(以下统称“村民建房”)及其管理。 第三条本试行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农村村民,是指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户口已迁回原所在地的小城镇户籍、自理口粮户及因征地享受“镇保”转为非农户口的人员。 (二)个人建房,是指由单户村民自行建造住房的活动。 (三)集体建房,是指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新建农村村民住房的活动。 第四条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区规土局”)负责本区内村民建房的规划和用地管理,对镇政府的村民建房用地、规划审核发证工作进行监管,对建房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建房审批项目定期进行检查。规划和土地管理所是区规土局的派出机构,具体负责实施相关的管理工作。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建交委”)负责本区村民建房的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区房管局”)负责指导农村村民住房配套设施建设。 区政府和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村民建房的管理。镇政府受区规土局委托,审核发放个人建房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个人建房进行开工查验和竣工验收,按季度向区规土局报备相关审核发证情况及相应的竣工资料;受区建交委委托,进行个人建房安全质量的现场指导和检查。 区发改委、农委、财政局、民政局、环保局、水务局、绿化市容局、供电、供水等有关部门和有关镇政府、村委会,依据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试行办法。 第五条镇政府应当按照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全盘考虑、统筹协调的原则编制村庄规划。 村民建房应当根据区域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统筹安排,有序进行。 村民建房应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严格控制使用耕地。 第六条村民建房遵循集中建设的原则,逐步向建成区和城镇集中,较偏远的农村应向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集中。镇政府应当按照批准的村镇规划布局方案合理确定本辖区内村民建房的布点、范围和用地规模,统筹安排村民建房的各项管理工作。区相关建设管理部门和镇政府应当加大宣传力度,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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