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支撑平台规划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智慧城市支撑平台规划
一、智慧城市支撑平台总体设计
为了避免出现针对某一领域需求独立建设、系统技术规范不统一、系统编码不协调、相关系统之间无法实现数据共享、重复开发等不良现象,系统建设必须按照统一标准、一体化管理与开发等原则,实现在智慧城市统一应用开发平台基础上完成设计和实施的思路,以确保所有系统的开发、部署、运行与维护的统一。同时,系统参考住建部的智慧城市几个指导性文件。
支撑平台规划主要是从所有的应用系统中,抽象出共性组件,进行统一规划,从而确保平台平稳运行,构建一个易于维护和管理的平台。智慧城市的支撑平台分为数据支撑平台和应用支撑平台两类,完成数据共享交换、GIS引擎、报表设计与统计分析、搜索引擎,工作流引擎、即时通信等底层基础性支撑工作。
(一)支撑平台设计要点
1、应采用先进的网络技术架构,完整实现面向服务(SOA)
的最新软件设计理念,以业务驱动服务,以服务驱动技术,使各项功能更好地服务于业务。建设基于标准的统一平台,在标准层面上实现跨平台整合,并提供对其它已有系统的集成机制。
2、为应用系统提供快速开发的平台,以业务为核心进行应用系统的开发,以满足对速度和灵活性的需要,以较低的管理成本,实现高质量产出。
3、应用系统建设应以数据为中心,以安全与控制授权为保证,实现数据采集指标化、工作流程的规范化,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的智能化。
4、全面采用Web Services技术,降低系统框架结构的复杂性,实现功能和应用之间松散耦合性。
5、基于知识管理理念,采用自然语言处理、全文检索等技术,实现非结构化文档型数据、图形图像及流媒体数据的结构化规范和应用的深化。
6、采用OLAP、GIS、分析方法智能匹配、决策模型感知等技术与方法,建设统一的数据表现、关系分析、异常预警
及决策支持平台。
7、采用基于 XML的配置技术,各种业务都要求可定制,可配置。对于大多数表现多样、要求各异的相似系统,采取配置的方式以实现多样化的表现形式。支持模板技术。
8、所有的应用业务层面的开发必须基于BEPL(业务流程执行语言)的工作流引擎和界面生成器,以保证所有的子系统的统一性,提升开发效率。
9、支持数据的密传,密存。要求支持国家认可的普密与核密加密接口,支持加密卡加密,对称加密,非对称加密等多种加密方式。
(二)建设思路
1、制订统一的应用开发标准与开发环境
在系统开发过程中,必须制订统一应用开发标准与开发环境,以保证各开发团队在分布式开发过程中,实现不同系统之间的无缝衔接,实现系统整合,系统建设应在应用开发平台基础上,通过工作流引擎,界面生成器进行标准化开发,全面屏蔽底层技术,减少重复劳动;同时,还要完成对应的
数据标准,代码标准,格式标准,流程标准,标准术语等标准化工作,并遵循标准完成应用软件设计。
2、设计统一的应用支撑平台
在支撑平台的基础上,构建通用型业务和应用型业务,以加快应用系统建设的速度。要求应用支撑平台不但能对本期应用建设起着框架支撑的关键作用,也能为今后应用系统的扩展与深化建设奠定基础。
3、设计统一的应用运行环境
采用面向对象的设计模式建造各子系统,为降低部署成本、运行维护成本,所有子系统必须有统一的运行环境,完成部署与运行。
4、设计统一的数据中心
为实现各业务系统的互联交换和资源共享, 系统建设要求必须将分散的信息资源进行统一规划、整合管理,建立数据中心。
5、统一的人员组织体系、信息分类体系、信息授权体系
必须统一各系统的人员组织体系、信息分类体系、信息授权体系,支持统一的身份认证体系和权限控制、安全保密体系。
6、统一身份认证系统
通过统一的身份认证系统,用户仅需要登录一次,就可访问1市办公业务资源信息系统中的所有业务系统,而无须在进入各个不同业务应用系统时分别登录。应用支撑平台的应用服务器和门户服务器提供统一的身份认证系统。
7、统一前端应用界面与管理界面
各子系统的前端界面和应用必须风格一致,以保证系统的一致和谐。减少用户在不同系统中切换的学习难度。学会使用一个系统后,能在尽量短的时间内熟练使用新的系统。
二、数据资源标准管理体系
此部分参照住建部的标准文件执行
《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信息资源分类要求》
《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信息标识编码要求》
《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元数据要求》
1、数据资源规划
通过项目建设,形成智慧城市基础数据库,为政府部门及时掌握1市、企业、公众的相关信息,监控1市经济运行情况,建立一个较为系统的智慧城市数据资源共享平台。
智慧城市基础数据库包括1市所有数据、信息内容。智慧城市基础数据顶层数据模型如图5.1所示:
图5.1 智慧城市基础数据模型图
公共数据主要有三类,分别是公共基础数据、公共业务数据和公共服务数据。
公共基础数据库由人口数据库、法人数据库、宏观经济数据库、地理空间数据库及建筑物数据库等五大类数据库组成。公共基础数据是基础且变化频率相对较低的信息资源,是城市公共数据的“纲”。公共基础数据可由法定管理单位提供。
公共业务数据库是基于公共基础数据库的业务性扩展数据库。公共业务数据由根据业务应用需要而扩展的各类指标项构成,是一种动态的、不断扩充的业务数据模式,是城市公共数据的“目”,指标项来自各类智慧应用的建设。
公共服务数据库由各类专题应用类数据库构成。公共服务数据是通过对公共基础数据、公共业务数据进行清洗、挖掘、分析后形成的有特定应用场景的服务型数据集,为各应用单位提供融合后的专题应用资源服务。
本指南不对公共数据库做具体规范要求,将以另行规范指南的形式明确。
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建设由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质监局)牵头,多部门参加,以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为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