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网络文学现状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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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网络文学现状及发展
到底什么是网络文学,到现在,也没有科学的定义。我比较赞同这种说法:指首发于互联网中,在互联网上阅读流传,在创作过程中不断得到读者的反馈并随时修正其内容的文学作品。它的主体必须是网人,它的传播方式必须是网络。中文网络文学最早起源于中国留学生。他们由于特定的文化疏离和对祖国的思念,产生了对中文的留恋和相互沟通的需要。它迅速崛起,并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文学焦点,尽管对此褒贬不一,但不容置疑:在相当大的群体里,读屏多于读书,光和电代替了纸和笔。有的文学作品还“破网而出”,以纸介形式流向图书市场,冲击了传统文学的霸主地位。
网络文学是数字信息化洪流中的新生体。网络成了文学的一种顺应时代的新载体。生产力的发展,催生了与之相适应的文化形态发展。从口头文学到龟背,从龟背到竹简,从竹简到绢帛,从绢帛到纸媒,越来越多的经典作品完整无损地保护并流传下来,这对文学的积累和文化的沉淀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网络文学也必将成为推动文学发展、建设精神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不可忽视的力量。
总观网络文学,它有着自身独特的价值体现。网络文学是一种大众文化,网络文学的出现,把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变成了群众自由自觉的创作娱乐活动,是一种新兴的民间文
学。创作人群利用网络的隐匿性,尽情张扬个性,展现自我,没有精英意识,没有功利目的,没有创作压力,随兴涂鸦,信笔由来。而且网络文学避开了传统文学中编辑审稿的严格性,反馈及时,满足了网民的需要,特别是广大的文学爱好者,如鱼得水。而读者群,是大众网民,读屏最大的优点就是省钱,无需频购纸质书籍,不必劳其筋骨负重运输。况且网络文学更新快、内容多,还可以畅所欲言,发表评论,是文化快餐。网民既可以是作者,也可以是读者,互动性强。这在传统文学是根本不可能的。
然而,网络文学也不可避免地有着它与生俱来的弊端:著名作家二月河曾这样评网络文学:“大河奔流、泥沙俱下”。的确,最初的网络文字也是由理工科的留学生兴起的,没有明显的文学技巧,只限于交流。随着网络文学的发展,写手们依然摆脱不了写实主义,摆脱不了个人圈子,要么就是灵异武侠、校园言情、都市官场,而对于反映国计民生的社会文学主流缺乏探讨和认识,这虽然突出了文学活动“自由交流”的重要特征,却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文学的美感。基于网络写手大都是业余创作,对文字缺乏本能的操控力,且文化底蕴、认识水平不同,网络文学良莠并存,精品文学作品微乎其微,有人称它为先天性“肌无力”。它永远不可能代替传统文学,但它却是活跃文学的一支生力军。
随着文字在网络上的发表,著作权相应产生,然而,因为复制粘贴的便捷,“文学大盗”应运而生,图书市场的盗版现象尤烈。网络文学最早的出现,可以说丝毫不带商业或者牟利的色彩,它是纯粹表达个人情感、看法、思想的一种最自由开放的文学,甚至有很多网络文学作品的作者都无从寻起。如此关于网络文学作品的版权问题自然也无从说起。然而随着网络文学的发展,网上作品刊印成书的也越来越多,一些有人气有销路的文学作品成了不法书商的偷觑点,有的作品还在网上连载中,就有盗版的实体书面市了,极大地损害了作者的权益。著名的首例网络文学侵权案,是XX年的榕树下诉中国社会出版社侵权案。“榕树下”网站的编辑在书店里看到一套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的“网络人生系列丛书”,发现其中有向“榕树下”书面授权的作品9篇,被侵权的作者有4人,还有在“榕树下”发表的其他作品7篇,涉及作者5人。这些作者称,他们对自己的文章被收录进这套丛书的情况一无所知。为此,“榕树下”对该出版社提起诉讼。最后榕树下胜诉。中国社会出版社立即停止含有《我的轻舞飞扬》等9篇文章的《网文丛书》的出版、发行;中国社会出版社就其侵权行为向上海榕树下计算机有限公司书面道歉;中国社会出版社赔偿上海榕树下计算机有限公司人民币10,001元。对于一个大公司来说,这点官司算不了什么,但对于大多数网络作者来说,没有精力去维护自己的
版权。
互联网以无孔不入之势蔓延至人们生活的每个角落,一种自成体系的语言逐渐在网络空间中形成,并且以锐不可挡之势迅速成长起来。不可否认,有些网络术语具有生动风趣、简洁省事、人情味儿浓、个性化强的特点,例如:88、MM、伊妹儿等等。但网络术语用在了文学作品当中,故意引用别字谐音,甚至引用数字、字母、符号等等,是对汉语的“亵渎”,是对汉语的污染,对人们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比如:它严重冲击了语文教学,一些中小学生在作文中使用网络术语,使人读后不知所云。传统的语文教学比较正规,语法、词汇的运用都非常讲究,一个民族的语言文字,是这个国家与民族的最重要的文化载体和文化基石。中华民族数千年的文明保留至今,其中规范的科学的语言文字,是维系这种文化的纽带。笔者认为,一些特点鲜明、被网民喜闻乐见的网络术语可以在一定场合口语交际使用,但不要引入文学作品中,以免误导别人,混淆规范文字。
虽然网络文学以其迅捷性占领网络空间并传播出去,但却无法长久保存流传下来。一旦论坛关闭或受到黑客攻击,数据丢失,就再也无法找回。更不要说流传千载了。虽然网络文学是平民文化,但其中也不乏精品,把精华的文学作品保存下来,并流传后世,是对时代文学成果的推广,是对人
类文化的积淀。
网络文学如一个蹒跚学步的幼儿,有惹人爱怜的一面,也有令人烦恼的一面。它何去何从呢?笔者认为:
1、与传统文学联姻,是它发展的正确方向。
指点江山,激扬文字,那是网络;红袖添香,书海扬帆,那是书本。从网络文学中筛选优秀作品出版实体书,大浪淘沙,留下的都是金子;网络写手的文章被读者和权威认可后,可以走进传统媒体依然从事文学活动;而传统文学的作家和作者们,可以尝试在网络发表作品;出版社、杂志社可以和站携手举办文学大赛,及时发现有实力的民间写手。让网络文学和传统文学互为补充互为渗透,这样才能有助于文学的发展和繁荣。
2、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网络文化法律制度,确保网络写手的合法权益。
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没有宏观的法律环境作支撑,网络文化只能是空中楼阁,根本不可能得到快速发展。网络文学带来了知识产权问题,网络文化的无形化使知识产权保护更加艰难。因此尽快地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对网络文学健康发展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