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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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处非联发[X]1号)和XX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科处非办字[X]4号)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定于X年5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一、宣传目的
进一步加强全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防范非法集资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维护我区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宣传内容
(一)非法集资知识普及宣传。宣传解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等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普及金融理财知识和金融新业态业务知识。
(二)重点行业领域宣传。加大对投资中介(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私募股权投资、网络借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等风险高发领域的风险识别和防范宣传。
(三)加强警示教育宣传。着力宣传“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等意识,清除“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错误认识。重点对离退休人员、农民工、上访人员、城市白领等特定群体开展宣传。
(四)非法集资案例宣传。通过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和危害性。
三、时间及责任分工
(一)时间:X年5月1日——5月31日
(二)责任分工:
1、科区处非办负责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汇总各单位区、各部门宣传情况向XX市处非办汇报;
2、科区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本行业内的宣传教育工作;
3、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加强舆论引导。组织XX频道、魅力XX等社会公众平台,宣传播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宣传口号,组织XX都市报等报社采取专题、专栏、案例报道、标语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
4、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公司负责向手机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短信等工作。
5、司法、维稳、信访等部门结合自身优势及已有工作平台,做好相关利益诉求人员的教育疏导、政策引导、矛盾化解和人员稳定等工作。
四、宣传方式
(一)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在辖区内社区、城镇街道、营业网点、广场、车站、城乡结合部、乡镇XX等群众集散地,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栏。
(二)设置咨询点,散发宣传资料。在群众集散地设立咨询点,播放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片,向群众分发宣传手册、传单,接受群众咨询。
(三)利用媒体宣传。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户外电子屏幕等媒体,采取专题、专栏、案例报道、标语滚动等形式,组织开展广泛宣传。
(四)利用手机短信、微博、微信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向用户发送防范的处置非法集资宣传信息。
(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对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一名联系人,并将名单电子版于5月10日前报送科区处非办。
(二)突出重点。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不断创新形式和方法,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协调督导。宣传教育活动期间,科区处非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各单位、部门的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工作总结。宣传月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宣传月活动总结工作,并于6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附相关照片、影像、媒体宣传等资料)和电子版报送科区处非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