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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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上的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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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亚忠
(2010年8月20日)
同志们:
为贯彻落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2009年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2010年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社会团体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今年6月,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中纪发〔2010〕28号)。

8月9日,北京市召开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动员部署大会,对2010年全市“小金库”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下发了《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纪发〔2010〕17号),标志着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入了实际操作阶段。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对做好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在集团公司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着眼于科学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在集团公司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不仅对于
推进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集团党的作风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更是集团公司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营管理上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发展质量的必然要求。

(一)深刻认识“小金库”对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危害作用。

“小金库”顾名思义,即指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对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帐薄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小金库”形成的主要方法是单位采取截留收入不入法定帐、资金体外循环隐形帐、虚报冒领做假帐等手段,把应纳入单位财务制度管理的资金转移到帐外,形成体外循环,脱离监管。

“小金库”虽“小”,但其危害性却不小,它是我国经济转轨时期滋生腐败的温床,它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腐蚀了党员领导干部;二是助长了“拜金主义”思想;三是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五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小金库”可以说是我国社会存在的一种顽症,自1989年我国开始第一次治理小金库以来,20年间已进行了10余次治理工作。

这既说明了中央治理“小金库”的决心,又说明了“小金库”的难治。

2006年市国资委在治理商业贿赂过程中,共清查出账外账16个,小金库29个,涉及金额4677万元。

截至今年5月底,在去年全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共发现“小金库”24537个,涉及金额亿元;全国因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受到行政处罚556人,组织处理285人,党纪政纪处分648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48人。

上述事例说明“小金库”的存在,既有外部环境的客观因素,也有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小金库”错误认识的主观因素。

因此,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
度,切实认识“小金库”的危害性和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二)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是提升集团公司竞争实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客观要求。

“11·5”以来,集团所属各企业不断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内控管理逐渐完善。

特别是各经营企业结合产业特点,在巩固内部市场的前提下,不断调整经营思路,在外部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积极拓展外部市场,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在产业做大的同时,尤其要加强财务资金的管控,特别是对外埠项目部、子公司资金的管控,这里我在强调一下“小金库”的表现形式:一是截留收入,帐外设帐;“小金库”的资金主要是采取截留收入不入单位法定帐,资金体外循环隐形帐,虚报冒领做假帐等手段,把应纳入单位法定帐管理的资金转移到帐外,搞资金体外循环,帐外设帐。

二是集中保管,收支隐蔽。

有的单位“小金库”是领导管帐、会计管钱;有的单位是领导管钱、会计管帐;有的单位甚至是领导自管自支等等,不管是哪种形式,管理“小金库”的人都是单位的核心人物或关键人员,收支都十分隐蔽。

三是没有监管约束,支出随意。

“小金库”资金大多是私存私放、隐蔽性强,且只有个别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知晓,往往在开支和使用上是个别人说了算。

除了少部分用于单位职工福利外,大部分资金都用于请客送礼,甚至还存在有个别领导贪污、挪用、私分、中饱私囊的现象,无任何监管和制度约束。

四是管理混乱,帐目不清。

许多单位“小金库”既无管理规定又无审批程序,收入不记帐,支出不登记,现金直接收支,“白条”随意抵库。

这几种表现形式,子公司要注意,分公司也要注意。

另外,在我们的日常管理中,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比如,个别基层站、队、项目部负责人,由于认识上存在偏差,对于临时性资产处置等计划外收入没有及时入账纳入财务管理,形成了类似账外账、“小金库”的问题。

这些问题不但影响了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还影响到企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而且极易造成企业资产流失,损害本单位乃至集团公司的形象。

因此,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小金库”问题的严重性,以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基础管理,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三)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是集团公司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彻底清理“小金库”的目标要求;中纪委第四次、第五次全会,都对“小金库”治理作出了具体部署。

贺国强同志曾指出,“小金库”的存在危害大、影响坏,不仅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而且助长了铺张浪费、奢靡享乐的歪风,成为消极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严重侵蚀党的肌体,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必须坚决清除。

这些都充分表明了中央治理“小金库”的态度和决心。

集团所属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市委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指示精神,将查处“小金库”作为推进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

二、把握政策界限,明确工作重点,认真落实治理工作各个阶段的任务
(一)正确把握工作重点。

“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核心环节是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

自查面必须达到百分之百,不留死角。

重点检查比例不低于集团公司二级单位数量的40%。

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方面是要充分发挥各单位、各部门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鼓励自查、支持自查、依靠自查。

另一方面是要突出重点,抓住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

集团公司的《实施方案》中明确了6类重点检查单位,其中收入形成渠道多、资金流量大的单位,投资链条较长、分支机构多的单位以及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表外资产金额较大的单位,这3类单位是我们检查重点中的重点。

因此,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和正确把握治理工作的重点,突出单位特点;属于重点检查关注范围的单位,更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因地制宜地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充分利用政策引导。

在政策上,这次“小金库”治理有三个特点:一是鼓励自查自纠。

这是本次治理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中央、北京市和集团公司为此都专门明确了相应的从宽处理政策,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各单位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鼓励自查、支持自查和依靠自查。

这不仅体现了集团公司对各单位的信任,也体现了组织上对同志们的关怀。

希望各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一定要重视和组织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敢于正视和暴露“小金库”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如实反映、据实上报,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

在“小金库”清理过程中,无论“小金库”是哪一任领导设立的,现任领导都要按规定坚决予以纠正。

在此问题上不能找借口,要无条件地纠正,否则追究现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是严惩顶风违纪。

对于集团公司《实施方案》下发后继续设立“小金库”的单位,要先免去有关领
导的职务,再根据党纪政纪处分条例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是鼓励职工群众举报。

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查出并已入库的税款或收缴财政的“小金库”资金数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引导,充分运用好这些政策手段,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小金库”产生原因的复杂性、存在形态的隐蔽性、资金往来的多样性,决定了治理工作必须在坚决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多措并举、综合治理,着力完善治本之策。

各单位要将“小金库”治理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财务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经济监督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彻底消除“小金库”滋生的土壤。

要结合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全面排查在生产经营管理、财务和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各类隐患和廉政风险点,堵塞容易和有可能形成“小金库”的管理漏洞,并根据排查结果,按照PDCA工作模式,梳理业务流程,完善内控制度,有效规范权力运行。

要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边治理、边研究、边规范、边完善,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通过加强思想教育,使其不想设立“小金库”;通过健全内控制度,使其不能设立“小金库”;通过责任追究,使其不敢设立“小金库”,从而斩断“小金库”的思想根源、制度根源和资金来源,从源头上防止“小金库”问题的再次产生。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此次“小金库”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广泛,机关各相关部室、各单位要按照集团公司的工作要求,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及北京市的领导下统一部署实施的。

为组织做好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集团公司成立了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财务管理部、纪检监察部、党委工作部、经营发展部、审计部、监事会、资产物业管理部共同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集团公司“小金库”治理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要求,切实担负起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

各单位要在下周二以前将成立的“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报集团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单位财务、党群等部门要共同参与,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对“小金库”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广泛发动群众,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宣传发动是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手段。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栏、板报等渠道,宣传有关治理“小金库”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公告集团公司和本单位设立的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要充分利用“小金库”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各级领导人员和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与法纪观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各单位治理工作机构,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网络信息等方式,及时通报治理“小金库”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协作配合,不断完善协调工作机制。

各单位、机关相关部室要按照“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建立起分工明
确、配合有力、资源共享、运转顺畅的治理工作协调机制。

集团公司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主动加强同各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研究明确治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方案制定、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宣传报道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

财务管理部、审计部要搞好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工作;纪检监察部要加强对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关责任人员及时作出处理;党委工作部要协调做好宣传工作,在全集团营造“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对“小金库”的专项治理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集团公司的一项重要工作。

做好这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各单位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全力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为促进集团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12·5”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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