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关于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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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关于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镇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营造“破除陈规陋习、建设美好家园、崇尚文明新风”的浓厚氛围,充分展示X镇作为全国文明乡镇的良好形象。根据《X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构建全市移风易俗工作格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文明委[X]15号)、《中共X市委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推进文明新风为目标,文明村镇创建为载体,以推动移风易俗各项行动为抓手,突出党员干部带头、率先垂范,突出群众自觉、全面参与,突出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突出机制保障、常抓不懈,加强家风民风
建设,形成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为我市“创新转型、实业强市”提供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价值引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作为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着力点,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履行好组织者、示范者、实践
者的责任,深入挖掘和宣传倡导移风易俗的典型人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切实摸清摸准当地不良风气的背景情况,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对“移什么风”“易什么俗”要找准问题、抓住重点,有针对性地解决大操大办红白事、人情往来负担沉重、环境污染以及非法宗教、黄赌毒等方面的问题,坚持对症下药。
(三)坚持群众主体。移风易俗具有群众性、纷繁性、普遍性和长期性等特点,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和发动群众,通过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内心向往和意愿要求,落实为民惠民措施,把发动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实践、惠及群众生活落到实处。
(四)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落实“一村(社区)一策”。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内容具体、措施量化、执行便利。在实施过程中,对行之有效的要继续深化持之以恒,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或相违背的,要及时予以调整和完善。
三、目标要求
修订完善各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以下简称“一约”),重点将“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神事不办”等内容纳入其中。力争X年11月底前,在全镇所有村(社区)建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和谐促进会、红白理事会等“四会”,切实发挥“一约”“四会”在遏制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失德失信、黄赌毒等方面的作用,使
移风易俗成为村(居)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促进全镇精神文明建设,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镇落细落小落地。
四、主要举措
以倡导文明新风为切入点,在全镇扎实开展移风易俗创建活动,破除旧俗陋习,推进我镇精神文明建设,逐步实现移风易俗常态化,民间习俗文明化。
(一)持续推进移风易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一是以“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为载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文化墙(廊)、文化讲堂、道德讲堂、灯箱、展板、遵德守礼提示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耳濡目染中加深理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民间文化、地方戏曲和“三下乡”活动之中,在喜闻乐见的活动中,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二是开展勤俭节约经典宣讲教育活动,挖掘和宣传中华哲理格言、民间典故俗语中包含的节俭养德之道,使人们在传统美德的熏陶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三是开展志愿服务宣传活动,发动群众开展讨论、征集意见,自觉破除陈规陋习,形成社会共识。四是开展“身边好人”、“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三八红旗手”等推荐评选活动,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活动,以身边典型引领城乡新风尚。五是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评选活动,发挥家训家风育人化人作用,引导群众从家庭做起,改陋习、树新风。六是按照乡贤标准评选出各类乡贤,让乡贤在社会中发挥价值引领、道德教化、文化传承、促进发展等作用,通过乡贤立村
规民约、乡贤促敦风化俗、乡贤传家风家训等方式,让乡贤精神涵养乡风。
(二)建立完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全镇各村(社区)建立完善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和谐促进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移风易俗“软任务”变成“硬约束”。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要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善做群众思想工作的乡贤人士组成,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及奖惩规定,并公示上墙。发挥道德评议会作用,对群众婚丧事宜等民间风气进行定期评议,引导群众遵守道德规范。把移风易俗纳入各级文明村、“身边好人”、“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标准,制定完善村规民约,使移风易俗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夯实基层责任,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的年度目标考核,使村规民约“小规章”成为群众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铁规矩”。
(三)开展旧俗陋习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工作重点,整治工作难点,大力破除婚丧喜事活动中各类低俗陋习。
1.要突出治理铺张浪费之风。以莫炫嫁妆、文明餐桌、小城大爱等文明新风行动为引领,以党员、公职人员为示范,根据《X市厉行节约文明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X委办〔X〕72号)精神,摒弃陈规陋习,弘扬文明风尚,切实遏制婚嫁喜庆事宜铺张浪费现象。
杜绝讲奢华、互攀比、爱招摇的行为,自觉抵制婚丧车成串影响交通、鞭炮齐鸣污染环境、滥发请柬增加负担、大办宴席铺张浪费、
酗酒猜拳滋事扰乱等不良风气。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奢办”的新风。改变高价彩礼现象,倡导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婚庆办理形式,倡导乔迁、生日、升学等喜庆事宜简办的做法,引导群众破除低俗陋习,控制人情往来,抵制讲排场、摆阔气的歪风邪气。
严格遵守移风易俗专项整治“七不准”,即不准将宴请对象和范围扩大到亲属以外;不准邀请与职权和职务有关的单位或人员;不准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和物品;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包括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车辆;不准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不准用公款报销、要求管理或服务对象支付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不准收取高额聘礼金。
2.要突出治理厚葬薄养、丧事大办之风。以“丧事简办”为目标,引导丧户简化治丧仪式,不大操大办,不讲排场,不高音扰民,不占道治丧等。缩短治丧时间,提倡出殡时间通常不超过自死亡之日起五天。严格控制花圈数量,花圈数量原则上在15个以内,切实从根源上消除丧事大操大办和扰民现象。
3、要突出治理封建迷信、佛事神事大办之风。加强对民间信仰场所的管理和佛事神事活动的引导,严禁借正常佛事神事非法敛财,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各村(社区)以“诞辰”、“巡境”“进香”等形式举办的各类佛事神事活动,需按管理权限事先报备相关部门,不得强行向群众摊派集资,不得组织大规模的踩街、游街活动。严禁“普度”大操大办,严禁党员干部参与佛事神事活动,提倡神事捐赠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