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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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单位报送材料(5月4日前报送校专技聘任办公室)

1.单位聘任推荐函1份

内容应包括推荐时间、推荐组织、推荐程序,推荐对象的姓名、应聘职务/类别及本单位公示时间及结果等。须经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政公章。

2.《申报表》原件(一式2份)

表格中“单位审核推荐情况”栏目应由单位核实填写,经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党、政公章。

3.申报人其余材料

申报材料使用厚实牛皮纸袋(如试卷袋)装袋,黏贴袋底、袋面(材料清单),并用玻璃绳捆绑。

申报正常晋升正高级职务、全校竞聘高级职务、评价聘任高级职务、教育管理系列高级职务,以及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务的申报人应提交申报材料原件(自行装袋)及复印件(复印件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审核公章,下同)。申报人在提交证书原件前可将原件扫描留底一份,以供日常使用。

正常晋升教师系列副高级、中级职务,教育管理、其他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中级职务申报人由所在单位审核,提供论著原件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除论著原件外,其余材料原件经单位审核后,退还给申报人。

二、个人申报材料(各学院自行把握提交具体时间)

(一)申报表(A4纸双面印制,一式2份, 左侧上方装订)

1.本年度职称评审经由人事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未经系统申报的材料暂不受理。请各位申报人根据附件材料中《职称评审系统使用(个人申报用)》进行填写,并注意系统相关书写规范提示。各项内容应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并确保上交纸质材料与申报系统信息一致。材料上报后,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

2.系统申报后形成的报表可以转为word格式,各位申报人可以进行格式调整。同一页面内虚线框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增减,但不得改变页面整体布局,即:页面内最后一个栏目(为审核栏目)不可调整至下一页,以便各业务部门独立审核盖章。

3.表格中个人填写的数据,如“主持及为主参与的科研项目情况”、“科研成果”、“科研成果”等信息将由校专技办公室统筹安排报送科学发展研究院、社科处、海峡创业育成中心、教务处、研究生院等单位统一审核。非上述单位业务内容,请附相关支撑材料或证明。

(二)论文、著作、教材原件及相关检索证明

所有写入《申报表》中的论文、著作、教材均应附上原件(SCI 论文提供论文打印稿),并将袋面(附件6)、袋底(附件7),粘贴在厚实的牛皮纸袋(如试卷袋)中。同时,在本人完成部分处(含目录处)作醒目标记并折页,并同步附上相关的检索页面,夹入相应的期刊、论著中。检索页面要求如下:

1.国内期刊论文:论文网络检索页面+CN刊号检索页面。

2.SCI分区:JCR期刊分区数据检索页面。

3.国内教材、著作: ISBN刊号检索页面。

论文网络检索页面:请登录中国知网等网站,输入论文题目,将页面打印出来即可(页面体现作者、机构、摘要、关键词、期刊信息等)。

CN号检索页面:登录中华人民共国新闻出版总署官网→办事服务→便民查询→新闻出版机构查询→期刊/期刊社查询→输入期刊名称→将查询结果页面输出打印(体现主办方、主管方、CN期刊号等信息)。新闻出版总署官网:

/govservice/134.shtml

SCI、EI检索证明:登录校图书馆→JCR期刊分区查询→输入账号、密码→检索→输入期刊名称→将查询结果页面输出打印。

说明:提交的期刊论文信息由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图书馆信息咨询部进行集中检索、审核期刊收录目录、期刊影响因子,暂不需要个人提交检索报告。图书馆原则上不出具相应检索报告(有特别需要的除外),同时对教师职称评审时提交的检索论文不再收取费用(需要出具检索报告的除外)。

ISBN刊号检索页面:登陆书号查询官网→CIP查询→输入版权页的CIP核字号→打印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面。官网:/index.html

(三)证书、证明等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装入袋内的证件等材料不加外包装,只留内芯,按清单顺序排列,用夹子夹好,单独装入牛皮纸袋,黏贴袋面及袋底。

所在单位核对原件后,在复印件材料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复印件请加目录左侧上方装订,并按目录顺序叠放(目录可自行根据情况调整)。申报材料复印件均不退还,请申报者自留底稿。

三、高级职务代表作送审等其余材料待学校复核后再行通知(请在提交材料前,将代表作论著、检索证明等复印留底一份)

四、材料目录

1.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装订入册即可)

2.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文件

仅限需要“同级职务任职年限等同认定”(如转聘人员、博士后、入校有专业技术职务等情况)的人员提供,其余校内聘任职称人员不用提供。

应提供相应任职资格证书原件、聘任文件(复印件即可)或博士后证明材料原件。

3.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证明

应聘教师职务人员应提供担任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证明。工作证明应由相关单位党委出具,并加盖党委公章。

4.教师岗前培训证书(申报教学岗位人员应提供)

5.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申报教学岗位人员应提供)

6.教育管理课程进修合格成绩单(教育管理岗位人员应提供)

7.担任党政职务任职文件

应聘教育管理岗位人员应提供。若最高职务与参评职务不相吻合,应提供两个阶段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即可。

8.管理业绩证明材料

应聘教育管理高级岗位人员若有突出的管理业绩,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进修、培训、专业实践锻炼等证书或证明

10.科研成果、科研获奖等业绩材料

11.由驻点单位、受援单位或派出单位提供的社会服务证明材料(此材料应加盖海峡创业育成中心公章)

12.论文使用声明等

提交的论文中,若多名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同为我校教职工,应附上论文使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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