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旱规划技术大纲附表式样-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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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抗旱规划技术大纲
——附表式样、附图目录、分析方法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2008年12月
目录
1 附表式样 (1)
附表2-1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1990-2007年旱情及旱灾损失调查表 (1)
附表2-2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2000-2007年城市干旱及抗旱基本情况调查表 (2)
附表2-3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2007年主要经济社会指标调查表 (2)
附表2-4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2007年供水基础设施调查表 (3)
附表2-5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1990-2007年抗旱投入与抗旱效益调查表 (4)
附表2-6 X X 省(自治区、直辖市)抗旱减灾保障体系建设现状调查表 (4)
附表2-7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2007年城市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情况调查表 (5)
附表2-8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2007年实际供用水情况调查表 (5)
附表2-9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同水平年水资源供需分析表 (6)
附表4-1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建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规划表 (7)
附表4-2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新建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规划表 (8)
附表4-3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建生态抗旱应急补水工程规划表 (8)
附表4-4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建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维修、改造及配套工程规划表 (9)
附表5-1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旱情监测站网规划表 (9)
附表5-2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旱情监测预警系统规划表 (9)
附表6-1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抗旱指挥调度系统规划表 (10)
附表7-1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抗旱减灾管理体系规划表 (10)
附表8-1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抗旱规划项目投资表 (11)
续附表8-1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抗旱规划项目投资表 (11)
2 附图 (12)
附图1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易旱季节分布图 (12)
附图2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旱灾易发地区分布图 (12)
3 分析方法 (12)
分析方法1 旱灾等级划分 (12)
分析方法2 易旱季节分析及分布图绘制 (13)
分析方法3 旱灾易发地区分析及分布图绘制 (14)
1 附表式样
附表2-1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1990-2007年旱情及旱灾损失调查表
备注:1、按县级行政区和地级行政区分别填报。

2、“旱情发生时间”是指旱情开始至结束的时间段,填写开始月份~结束月份,如旱情从3月开始至5月结束,同年7月又开始至8月结束,可填写“3~5”,“7~8”。

受旱、受灾、成灾和绝收面积应为各地(市)防办上报省防办的数据;同一块耕地多季作物受旱,只计一次。

3、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包括粮食因旱减产值、经济作物减产值和林、渔业、牲畜经济损失值。

4、因旱粮食损失量是受旱当年的粮食产量与前3年粮食产量的平均值相比后的减少量。

5、牧业旱灾损失按照草场受旱面积、受灾畜牧头数和牧区直接经济损失来统计。

6、受灾畜牧指因旱缺水的畜牧数量,按照大牲畜折算。

附表2-2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2000-2007年城市干旱及抗旱基本情况调查表
备注:1、城市分为直辖市、地级市和县级市,统计范围限定在城区范围。

按县级以上建制市填报。

2、调水工程供水量是指跨水资源一级区和独立水系的实际调水水量。

3、城市地下水源工程供水量包括浅层地下水和深层地下水实际年供水量。

4、城市供水水源工程供水量包括公共水源工程和和企业自备水源工程的供水量。

附表2-3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2007年主要经济社会指标调查表
备注:1、按县级行政区和地级行政区分别填报。

2、除灌溉面积采用水利部门统计数据外,其他数据应以统计部门2007年数据为准。

3、地区生产总值为当年价,按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分别统计。

4、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按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分别统计。

5、播种面积按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分别统计。

6、粮食产量除列出总量外,还应填写谷物产量,谷物包括稻谷、小麦和玉米。

附表2-4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2007年供水基础设施调查表
备注:1、按县级行政区和地级行政区分别统计。

供水基础设施根据工程所在地填写。

2、地表水源工程分为蓄水工程、引水工程、提水工程和调水工程,应按供水系统分别统计。

3、地下水源工程指利用地下水的水井工程,按浅层地下水和深层承压水分别统计。

4、其他水源工程包括集雨工程、污水处理再利用、微咸水利用和海水利用等供水工程。

5、现状抗旱应急水源工程供水能力分别按城镇应急备用水源工程供水能力和农村抗旱应急水源工程供水能力填写。

农村抗旱应急水源工程供水量按人饮和灌溉分别填写。

附表2-5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1990-2007年抗旱投入与抗旱效益调查表
备注:1、按县级行政区和地级行政区分别填报。

2、抗旱投入资金为中央拨款、地方拨款和群众自筹。

地方拨款包括省、地(市)、县财政拨款。

3、抗旱灌溉面积同一块耕地一季作物抗旱浇灌多次,按面积统计时只计一次。

4、城镇抗旱效益按减少影响人口、减少工业增加值损失分别统计。

5、牧业抗旱效益按减少的畜牧受灾数量和减少的牧业经济损失分别统计。

附表2-6 X X 省(自治区、直辖市)抗旱减灾保障体系建设现状调查表
备注:1、按县级行政区和地级行政区分别填报。

2、抗旱管理队伍人员要按专职和兼职分别填写。

3、抗旱服务组织要按乡镇级和县级分别统计。

4、抗旱预案应填报各省、地、县抗旱预案编制和审批的情况。

5、土壤墒情站类型分为“固定站、移动站、试验站”。

附表2-7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2007年城市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情况调查表
备注:1、调查统计2007年城市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情况。

按县级以上建制市填报。

2、地表水源工程类型分为水库蓄水、江河湖泊引提水、调水工程等。

3、地下水源工程类型分为浅层地下水和深层地下水工程。

4、其他水源工程类型分为集雨工程、污水处理再利用、微咸水利用、海水利用工程等。

5、地表水和地下水应急备用水源工程供水能力按供水工程设计供水能力填写,其他备用水源工程的供水能力按所能提供的最大供水量填写。

附表2-8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2007年实际供用水情况调查表
备注:1、按县级行政区和地级行政区分别填报2007年的实际供、用水量。

2、年水资源量可采用当地水资源公报2007年的数据;年降水量对应频率采用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

3、供水量按地表水源供水量、地下水源供水量和其他水源供水量三种类型分别统计。

4、地表水源供水量按蓄、引、提、调四种形式统计。

5、地下水源供水量指水井工程的开采量,按浅层水、深层承压水分别统计。

6、其他水源供水量包括集雨工程、污水处理再利用、微咸水利用、海水利用的供水量。

7、用水量按居民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和生态补水三大类分别进行统计。

附表2-9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同水平年水资源供需分析表
备注:1、按县级行政区和地级行政区分别填报。

2、地表水源工程可供水量包括大、中、小型水库、塘坝、引提水工程、调水工程的可供水量。

3、地下水资源工程可供水量按矿化度不大于2g/L的浅层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统计。

4、现状基准年生活、生产需水量采用水资源规划中基准年需水数据。

5、农业需水量应根据多年平均和不同干旱年给出相应值。

附表4-1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建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规划表
备注:1、按县级行政区分“农村”和“城镇”全口径填报,水源划分为饮水和其他两个方面。

2、根据县级行政区农村和城镇规划所对应的各类工程进行填报,“典型干旱年可供水量”为所规划的工程能够为填报行政区提供的典型干旱年可供水量。

3、第25栏中“工程类型”包括集雨工程、污水处理再利用、微咸水利用和海水利用等,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附表4-2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新建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规划表
备注:1、按全国建制城市填报。

水源划分为饮水和其他两个方面。

2、“典型干旱年可供水量”为所规划的工程能够为填报行政区提供的典型干旱年可供水量。

3、第20栏中“工程类型”包括集雨工程、污水处理再利用、微咸水利用和海水利用等,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附表4-3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建生态抗旱应急补水工程规划表
备注:1、按县级行政区填报。

2、补水水源工程类型包括地表水的水库蓄水、江河湖泊引提水、调水工程、地下水源(浅层地下水和深层地下水)及其它水源(集雨工程、污水处理再利用、微咸水利用、海水利用等)。

3、补水水源工程规模根据补水水源工程类型的不同,相应填写,如水库蓄水工程可填写总库容,江河湖泊引提水及调水工程可填写流量,地下水源和其它水源工程可填写年供水能力等。

附表4-4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建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维修、改造及配套工程规划表
备注:1、按县级行政区填报。

2、现有水源工程类型包括地表水的水库蓄水、江河湖泊引提水、调水工程、地下水源(浅层地下水和深层地下水)及其它水源(集雨工程、污水处理再利用、微咸水利用、海水利用等)。

3、现有水源工程规模根据水源工程类型的不同,相应填写,如水库蓄水工程可填写总库容,江河湖泊引提水及调水工程可填写流量,地下水源和其它水源工程可填写年供水能力等。

附表5-1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旱情监测站网规划表
备注:1、按县级行政区填报。

附表5-2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旱情监测预警系统规划表
备注:1、按照省级行政区填报。

附表6-1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抗旱指挥调度系统规划表
备注:1、按照省级行政区填报。

附表7-1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抗旱减灾管理体系规划表
2、本表项目包括抗旱服务组织、抗旱物资储备、抗旱预案和抗旱法律法规四个方面。

3、抗旱服务组织包括数量、抗旱机动设备、固定资产和应急能力四个方面,抗旱服务组织的数量划分为县级和乡镇级,
4、抗旱机动设备主要包括提灌设备、打井设备、送水车辆、净水设备等,对于区域内抗旱减灾所必需的其它设备类别,可在该附表中自行添加。

5、固定资产指抗旱服务组织固定资产的规模。

6、抗旱物资储备包括新建物资储备库的数量、级别和储备规模,物资储备库的级别和储备物资规模均按投资填写。

7、抗旱预案主要包括新编和修订完善的抗旱预案的数量。

8、抗旱法律法规主要包括规划需要制定和修订的抗旱法规的数量。

附表8-1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抗旱规划项目投资表
续附表8-1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抗旱规划项目投资表
备注:1、按县级行政区填报。

2 附图
附图1 X X 省(自治区、直辖市)易旱季节分布图 附图2 X X 省(自治区、直辖市)旱灾易发地区分布图
3 分析方法
分析方法1 旱灾等级划分
旱灾等级根据旱灾损失率指标进行划分。

步骤1:旱灾损失率计算
旱灾损失率指干旱灾害的直接经济损失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百分数。

干旱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值包括因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影响工业增加值和牧业直接经济损失(资料来源:附表2-1中第15栏、第19栏和第25栏),地区生产总值为附表2-1中第4栏的数据,由下式计算旱灾损失率。

%地区生产总值

干旱灾害直接经济损失=
旱灾损失率100)( L (1-1)
步骤2:旱灾等级划分
(1)旱灾等级分为轻度旱灾、中度旱灾、严重旱灾和特大旱灾4个等级。

旱灾等级划分标准如下表。

旱灾等级划分标准表
(2)根据旱灾等级划分标准进行旱灾等级划分,可得到历年旱灾等级系列。

分析方法2 易旱季节分析及分布图绘制
步骤1:易发季节的确定
根据调查附表2-1中各年农业干旱发生时间,对县级行政区计算统计期内春旱、夏旱、秋旱和冬旱及连旱发生频次。

选择县级行政区内干旱发生频次最高的季节为该区的易旱季节。

例如某县级行政区旱情发生时间为3~5月的频次最高,则该县级行政区的易旱季节为春旱;某县级行政区旱情发生时间为6~8月的频次最高,则该县级行政区的易旱季节为夏旱;某县级行政区旱情发生时间为4~8月的频次最高,则该县级行政区的易旱季节为春夏连季旱;某县级行政区旱情发生时间为3~5月和7~8月两个不相连的季节的频次相同,且为最高,可选择作物需水量大或缺水对作物影响程度大的季节作为该区域的易旱季节。

步骤2:分布图绘制
春、夏、秋、冬旱及连旱分别用选用不同的颜色,即可绘制易旱季节分布图。

分析方法3 旱灾易发地区分析及分布图绘制 步骤1:旱灾损失率计算
按分析方法1的步骤1得到旱灾损失率系列。

步骤2:旱灾损失率频率计算
将系列中各年旱灾损失率按由大到小的顺序排列,按下式计算旱灾损失率经验频率。

100%1
i
i m P n =
⨯+ (3-1) 式中 i P ——旱灾损失率经验频率(%);
i ——计算旱灾损失率经验频率的年序号;
n ——统计年数;
m i ——按由大到小顺序排列的第m 项,即排列序号。

在频率格纸上点绘经验数据(纵坐标为旱灾损失率的取值,横坐标为对应的经验频率),并采用目估适线法绘制旱灾损失率经验频率曲线。

步骤3:旱灾等级划分
(1)旱灾等级划分同分析方法1的步骤2。

(2)根据各年的旱灾损失率对照旱灾等级划分标准确定旱灾等级,可以得到不同程度旱灾等级发生频率的范围。

根据各地发生旱灾所对应的频率制作旱灾易发地区分布图。

(3)对于在轻度旱灾以下的旱灾损失率所对应的频率也应予以统计,作为无旱灾频率。

步骤4:旱灾易发地区分布图制作
确定旱灾等级及其相应频率后,可以绘制旱灾易发地区分布图。

省级旱灾易发地区分布图定义为省区内各县最易发生旱灾等级分布图。

对每个县级行政区都可以通过上述计算得到不同等级旱灾的发生频率(包括无旱灾的频率),对比不同等级旱灾发生频率的大小,选取发生频率最大的那个旱灾等级作为该县易发旱灾等级。

在分布图上,可用不同颜色标示各县易发旱灾等级,还可用数字标出该等级旱灾的平均发生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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