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国际结算业务
国际结算(双语)第五章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
(1)委托人(PRINCIPAL)或称为投保人(APPLICANT),是指向 银行提出申请并委托银行开立保函的当事人。 The principal is the person who requests a bank issues a guarantee for him. If the principal fails to fulfill his contractual obligations, he will be claimed (被索赔) after the payment being effected by the guarantor. The amount to be claimed will include the face value of the guarantee and the relevant interest. He may be required to place a partial or a full margin (押金,定金) with the guarantor (担保人)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L/G. 如果委托人不履行其合同义务,但保人付款后会向其索赔。 申请保函时,但保人可能就要求申请人付部分或全部押金。
受益人即基础合同的债权人,接受保函并有权按保函规定向 担保银行提出索赔的当事人。受益人是基础合同中与委托 人相对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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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GUARANTOR 担保人 – The guarantor is a surety(担保人), a bank or financial institution that issues a letter of guarantee undertaking to make payment to the beneficiary in the event of default of the principal against the presentation of a written demand and other specified documents.
某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管理规定
某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金融管理政策,规范银行国际结算业务,保障资金安全,促进国际贸易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某银行所有从事国际结算业务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国际结算业务是指某银行与国外银行或企业之间的资金结算业务,包括进口结算业务和出口结算业务。
第二章操作规范第四条某银行国际结算业务应遵循合规合法原则,严格依法办事。
第五条某银行国际结算业务应严格按照国家外汇管理相关政策进行操作。
第六条某银行国际结算业务办理过程应确保业务准确性,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及时性。
第七条某银行国际结算业务涉及的单证和文件应详尽、准确,确保单证和文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第八条对于存在疑问或不符合规定的业务,某银行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内部控制第九条某银行设立专门的国际结算业务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监督和指导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
第十条某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国际结算业务风险可控。
第十一条某银行应对从事国际结算业务的员工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风险意识。
第十二条某银行应建立健全的核查和审批制度,确保国际结算业务资金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某银行应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
第四章客户管理第十四条某银行应严格审核客户的资质和信用,确保客户的合法性。
第十五条对于新客户,某银行应开展尽职调查,了解其商业背景和信用状况。
第十六条某银行应建立客户风险分类和评级体系,对客户进行动态管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某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进行检查,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某银行应配合监督机构的检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九条对于违规操作的业务,某银行应依法进行处罚,保障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某银行应设立奖励制度,对于业绩突出、合规合法的业务进行奖励。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相关问题请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信用证 《国际结算》
• [例16] Country of origin must appear on the outside of final container.
• [例17] All documents must be airmailed to us in two consecutive lots.
[问题]你认为我方应从中吸取哪些教训?
四、信用证的内容
1信用证当事人的名称、地址 的说明
2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
7货物说明 8装运条款
3金额与使用货币
9保险条款
4汇票条款
10特别条款
5议付有效期和到期地点 6单据条款
11开证行保证
12《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文句
16
1.关于信用证的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的说明
开证行用书信格式缮制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通知行的
信用证。 2.电开信用证(Teletransmission Credit)
用电讯方式开立和通知的信用证,分为电报方式、电
传方式和SWIFT方式。
简电本(Brief Cable)简电本信用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全电本(Full Cable)全电本信用证是一个内容完整的信用证,可
度;如以重量、长度、容积作为数量,则有5%的增减幅度。
[例9] 100 dozen of’6Cock”brand hoes art No.
H316 2 – 3/4LBS, dark-blue painted at USD 12.8 per dozen.
[例10] Red Dates 10 M/T grade 2 unit price
2.信用证是一项独立文件(自足文件)。
国际结算第五章信用证方式
国际结算第五章信用证方式第五章信用证方式主讲:李秋娟郑州大学升达经贸学院国际贸易系5-1 信用证概念是开证银行应买方的要求和指示,开给卖方的书面保证文件,保证在一定期限以内,只要受益人交来的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开证银行保证付款。
1. 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开证行资信状况影响出口方安全收汇。
Case1:一笔成功结汇的启示1996年,中国某公司向日本某公司出口一批矿产品,价值49万美元。
日本公司通过日本三菱银行开来了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通知行为中国银行某分行。
在货物已准备好等待装运之际,该商品国际市场行情大跌,日本公司来电告知“暂不要装船”。
中国公司向中行某分行求助,该分行建议该公司按信用证规定按时发货,认真制作单据,中行严格把关。
单据寄出不久,收到开证行拒付通知,中行立即反驳,并要求开证行立即付款。
开证行拒不答复。
中行直接将此事电告三菱银行总裁。
日本公司坚决要求降价,我方坚决不同意降价。
不久,中行收到开证行汇来的49万美元全部货款。
中行又再次去电收回了延期付款的利息及电报费计2000美元。
Case2 如何向资信不良开证行追讨湖北某进出口公司1998年2月与印尼公司签订了金额为30万美元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为180天远期信用证。
98年3月,印尼公司通过一家印尼商业银行的雅加达总部开出了180天的远期信用证。
湖北公司发运后向国内通知行正点交单。
印尼银行收到单证后,向国内通知行确认将在提单签发的180天内付款。
付款日到期后,印尼银行向湖北公司发来传真,称进口方要求延期付款。
湖北公司同意给予60天的宽限。
随即,印尼开证银行又向国内通知行发来付款日确认。
1998年底,延期时限再次到期。
在此后的四个月中,湖北公司和国内通知行不断向印尼开证行催促,但该行均不予答复。
湖北公司将此案委托给中国东方国际保理中心处理。
保理中心对印尼银行进行了调查,发现该行规模在印尼当地处于中下等,有很多远期信用证没有按时议付,占压受益人资金从事其他投资活动是其主要业务。
国际结算(双语)第五章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
(1)委托人(PRINCIPAL)或称为投保人(APPLICANT),是指向 银行提出申请并委托银行开立保函的当事人。 The principal is the person who requests a bank issues a guarantee for him. If the principal fails to fulfill his contractual obligations, he will be claimed (被索赔) after the payment being effected by the guarantor. The amount to be claimed will include the face value of the guarantee and the relevant interest. He may be required to place a partial or a full margin (押金,定金) with the guarantor (担保人)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L/G. 如果委托人不履行其合同义务,但保人付款后会向其索赔。 申请保函时,但保人可能就要求申请人付部分或全部押金。
(2) “(On) Demand” Guarantee (“见索即付”保函) The beneficiary has the sole discretion (专有的决定权) to call the guarantee “on demand”. In other words, the bank must pay if called upon to do so by simply a written demand from the beneficiary without a written proof from a neutral third party or from the principal himself, even in circumstances that the claim is wholly unjustified. It is more favorable to the beneficiary and has gained general acceptance from prevailing banking and commercial practices. 见索即付保函项下,担保行在受益人书面索赔面前承担了无 条件的支付义务,不论基础交易合同的执行情况如何,也 不论受益人本身是否履行了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只要担保 行在保函的有效期内,收到了受益人所提交的符合保函条 款规定的书面索赔,就应该立即付款。
第五章 国际结算概述
5.3 国际结算业务中的往来银行
5.3.1代理关系的建立 1)代理行选择的标准 2)建立代理行的程序 (1)有意向的双方银行交换各自的信息。包括经营业绩,双
(1)SWIFT组织进行标准金融信息的传输, 实现了银行间低成本、同效益、及时准确的 信息交换和自动化的业务处理,所以各国银 行积极加入该组织,从而使其在全球得到迅 速的扩展使用。目前SWIFT电信系统已成 为国际金融通讯和国际结算的主体网络。
利用SWIFT系统进行结算主要具有以下优 势:
①成本低。②标准化。③准确可靠。④快捷 方便。⑤综合性服务。
方互相代理的责任和业务范围以及费用等。
(2)签订代理行协议。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代理行协 议,指定互相代办业务的机构、业务种类及条件。
(3)交换控制文件。控制文件包括密押、签字样本和费率表。
5.3.2 账户行关系的建立
1)账户行选择的标准 2)账户行关系原理 (1)A行在B行设立B行所在国货币帐户 这种情况从A行角度来看,称为往账,即nostro a/c (2)B行在A行设立A行所在国货币账户 与上一种情况相同,从A行角度来看,称为来账,即nostro a/c 从B行角度来看,称为往账,即vostro a/c (3)A行与B行互设以对方所在国货币命名的账户 这种情况下,又方互为Depositor Bank, 互有来账与往账。
2)国际结算的产生与发展
国际结算产生于贸易,并随着国际贸易和其 它经济文化交流的发展而发展。
5.1.2 国际结算的基本特征和发展 趋势
1)国际结算的基本特征 (1)按照国际惯例进行国际结算 (2)使用可自由兑换货币 (3)实行“推定交货”原理 (4)商业银行成为结算和融资中心
国际结算业务的基本内容
国际结算业务的基本内容国际结算业务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国际商业银行为境内外客商以及国内外企业提供的根据国际相关规章、协议及客户要求等,利用国际金融渠道帮助融资及贸易、投资的业务。
一、国际结算业务的定义国际结算业务是指为客户实现国际交易结算以及境内外国家、地区、商业银行间的外汇结算,并且结合当地市场提供优质的国际结算服务的业务。
它既能够帮助客户把握好国际市场发展动态,又能够确保资金安全,将客户的资金投向更多的国际市场。
二、国际结算业务的主要内容1、外汇结算业务:主要指银行与国外商业银行进行结算的业务,一般采用国际收支平衡原则,即贸易结算应平衡,即贸易收入要大于支出,这种结算叫做外汇结算。
2、国际贸易结算业务:通常指在国际贸易中,境内外客商或企业之间,根据结算单据或国际及商业惯例,采取多种支付方式进行国际贸易货款收付的业务。
贸易结算的方式一般有以外汇支付的现付、信用、汇票等方式。
3、其他国际金融业务:包括国际信用证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国际债券等业务。
三、国际结算业务的特点1、多样性:国际结算业务是一种多维度的服务,能够满足客户不同的业务需求。
2、快捷性:国际结算业务能够拆分大额收付,实现快捷的资金收付服务。
3、安全性:国际结算业务能够借助国际金融渠道,有效保障结算资金安全,保障资金安全和提升经济效益。
4、咨询性:国际结算业务能够为客户提供国际贸易咨询服务,帮助客户把握好国际市场的发展动态。
四、国际结算业务的作用1、促进国际贸易发展:国际结算业务能够提供安全、可靠的结算途径,推动国际贸易及投资发展,拉动经济,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2、提供优质服务:通过国际结算业务,可以实现各种复杂的国际贸易结算,有效的保障国内外客商的收支,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3、拓展业务范围:国际结算业务能够让企业的业务拓展到海外市场,有效的推动国际商业投资和发展,同时也可以扩大境外市场的影响力,提升品牌形象。
国际结算业务是客户及企业能够拓展国际市场,实现安全、可靠的国际结算的重要业务,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国际化发展,构筑国际金融市场和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国际结算第5章信用证
不承担保审兑单行义务 (Confirming Bank)
一旦加具保兑,与开证行 承担同样的第一性付款责
任。
5.1.2 信用证的内容
• 1、备用信用证的内容和跟单信用证相似,通常 具备以下基本要素:
• 备用证的完整编号; • 各方当事人的名称,包括开证行、申请人、受
益人、受证行; • 基础合同(进出口双方的贸易合同)签订的日
(3)控制物权
5.1.2 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通知行
兑付行
(Advising Bank) 有义(务H确on保or信in用g B证an的k表)面 真实性与有效性
即期付议款付、行延期付款或承兑。 (一Ne经go付tia款ti,ng无B追an索k)权。议付后享偿有付对行受益人的追
索(权Reinbursing Bank)
5.1.4 信用证业务的特点和作用
是一种自足性契约
基于银行信用,且开 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
责任。
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业务
三大特点
5.2信用证业务的 办理程序
5.2 信用证业务的办理程序
受益人 (出口商)
①
承运人
⑤
12
申请人 (进口商)
⑦⑥④
11 ⑩ ②
通知行/议付行/
③
兑付行
⑧
(出口地银行)
⑨
开证行 (进口地银行)
图5-1 信用证业务流程图
5.3信用证的种类
5.3 信用证的种类
根据是否 附有单据
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
跟单信用证 (Documentary Credit)
5.3 信用证的种类
根据信用 证的性质
可撤销信用证 (Revocable Credit)
第五章 国际结算方式之一汇款
第五章国际结算方式之一——汇款学习目的与要求要求掌握汇款的定义以及电汇、信汇、票汇的流程,了解汇款具体业务如汇款申请、解付、退汇、止付等,掌握银行间汇款偿付的不同方式,理解进出口商将汇款作为国际结算方式所需承担的风险。
第一节汇款的定义及种类一、汇款的定义汇款(Remittance)是债务人或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将款项汇交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汇款是进口人按约定的条件和时间将货款通过银行付给出口人的一种支付方式,也是最简便的一种方式,只是利用国际银行间相互划拨款项的便利,并不涉及银行的信用、买卖双方能否履行合同,完全取决于彼此的信用。
因此它纯属商业信用。
汇款的基本当事人有四个:汇款人(Remitter)、收款人或受益人(Payee or Beneficiary)、汇出行(Remitting Bank)、汇入行或解付行(Paying Bank)。
其中汇出行汇出的汇款称为汇出汇款(Outward Remittance);汇入行汇入的汇款称为汇入汇款(Inward Remittance)。
二、汇款的种类汇款结算传统方式主要有三种:信汇、票汇和电汇。
(一)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简称T/T)1、概念和特点电汇是汇款人将一定款项交存汇款银行,汇款银行通过以电报(CABLE)、电传(TELEX)或环球银行间金融电讯网络(SWIFT)给目的地的分行或代理行(汇入行),指示汇入行向收款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一种汇款方式。
电汇是目前使用较多的一种汇款方式,电汇以电报、电传作为结算工具,和信汇、票汇相比更为迅速和安全。
在银行,电汇的优先级最高,一般均在当天处理。
而且,由于是银行之间的直接通讯,差错率较低,遗失的可能性也极小。
但由于汇出行占压汇款资金时间极短,甚至根本不占压,因此收费也较高。
2、电汇的流程电汇的业务流程见图5-1,具体内容如下:(1)债务人填具电汇申请书递交给汇出行,电汇时,由汇款人填写汇款申请书,并在申请书中注明采用电汇T/T方式。
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
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国际间的贸易和金融往来越来越频繁。
在这个过程中,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从国际结算的概念、作用、国际结算方式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国际结算的概念及作用国际结算是指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相关各方通过银行进行资金的支付和收取的活动。
它是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往来的重要环节,对于推动国际贸易、增强国际金融合作具有重要作用。
国际结算的主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国际结算是贸易交易的重要环节,通过银行的支付和收款,实现了资金的安全、高效结算,从而保障了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2. 促进国际金融合作。
国际结算是各国之间金融往来的重要方式,通过国际结算,银行之间可以建立起合作关系,促进国际金融的合作与发展。
3. 降低交易风险。
通过使用国际结算机制,可以有效降低交易风险,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银行在国际结算中充当了中间人的角色,对于各方的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提高了交易的安全性。
二、国际结算的方式国际结算方式有多种,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方式进行操作。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际结算方式:1. 跨境支付。
跨境支付是最常见的国际结算方式之一,它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买方通过银行将货款支付给卖方的行为。
跨境支付包括电汇、信用证等方式,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买方与卖方之间的资金流转。
2. 托收。
托收是一种银行信用支持的国际结算方式,买方将货款委托给银行,由银行向卖方发出支付通知,并在收到货物相关证据后支付货款。
托收的方式可以有效降低买方和卖方之间的信任风险。
3. 信用证。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支付工具之一。
在信用证交易中,银行充当了中介的角色,为买卖双方提供了支付和担保的服务。
通过信用证,买方可以确保货物的质量和交货时间,卖方则可以确保货款的安全。
4. 清算。
清算是银行之间进行资金结算的一种方式。
在国际结算中,由于涉及多个银行和多个国家的交易,需要通过清算系统将各方的资金进行结算。
《国际结算》第五章 结算融资习题答案
第五章国际结算融资习题答案一、名词解释打包贷款出口押汇进口押汇买方远期信用证买方远期信用证开证授信额度信托收据提货担保出口商票融资票据贴现打包贷款:是指以出口商收到的进口方银行开来的信用证正本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发放贷款的融资方式,旨在提供出口商备货阶段的周转资金。
出口押汇:是指出口商向当地银行提出押汇申请,将全套出口单据提交银行,由银行按照票面金额扣除从押汇日到收款日利息及有关费用,将净额付给出口商的一种融资方式。
进口押汇:进口押汇是指进口商的开证行收到出口方提交的信用证项下或进口代收项下的单据并审核无误后,进口商出现资金困难无力按时对外付款,由开证行先行代其付款,使客户取得短期的资金融通。
买方远期信用证:也称为假远期信用证,是开证行开出远期信用证,同时在信用证条款中承诺单证相符情况下即期付款,开证申请人到期偿付开证行的信用证。
开证授信额度:也称为进口开证额度,是开证行对于在本行开户且资信良好的进口商在申请开立信用证时提供的免收保证金或不要求其办理抵押的最高资金限额。
信托收据:也称信托提单、留置权书或信托证,是指进口商承认以信托的方式向银行借出全套商业单据时出具的一种保证书。
提货担保:提货担保是指信用证规定提交全套海运提单,而货物先于全套正本单据到达港口,进口商为及时提货而向开证行申请出具的,用于向船公司办理提货手续的书面担保文件。
出口商票融资:出口商票融资是指出口商在采用赊销(OA)、承兑交单(DA)等方式向进口商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时,出口商按照合同规定出运货物或提供服务后,将出口商发票项下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与银行,向银行申请资金融通,银行在不承担进口商付款风险,并向出口商保留融资追索权的前提下,以贴现方式买入出口商业发票项下应收款项,为客户提供短期资金融通。
票据贴现:是指远期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或跟单托收项下汇票经开证行或承兑银行承兑后,在到期日前由银行从票面金额中扣减贴现利息及有关手续费后,将余款支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方式。
国际结算业务的基本内容
国际结算业务的基本内容国际结算业务是指是指银行、外汇管理部门和由它们授权代表行之间在国际商业交易中买卖外汇的结汇和实现收汇,外汇结算业务涉及国家间的多种货币。
国际贸易中结算的货币往往与双方当事人在本国的法定货币不同。
外汇结算是一个复杂的工作流程,它解决了外汇市场上的各种支付问题以及货币汇率和金融市场变动等因素。
外汇结算包括:货币兑换、国际付款和收款,以及货币锁定。
货币兑换指当国际贸易以不同货币进行时,人们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兑换货币以实现国际交易,如通过外币兑换券实现的货币兑换及使用银行转账的外汇账户汇款等。
国际付款和收款可以比喻为国内银行之间的转账。
这种结算办法简单易行,是外汇结算中最常用的方法。
国际付款可以以各种不同形式实现,包括汇款、信用证付款和银行卡付款,而收款则通常是通过银行账户进行。
货币锁定是指不管市场变化,当前的汇率都会按照预先订立的条件来执行,使得外币得以汇率稳定,避免市场因汇率变动而带来的风险。
外汇结算的结果是确定的,客户可以在结算后的几种不同形式中自由选择,如外汇化存款、外汇汇票或外汇支票等。
这些工具是把收款人的外汇收款处理成国内货币以便自由使用的有效途径。
外汇结算服务是在各家银行对其彼此之间以及与存款人之间的资金流动进行跟踪控制的过程中提供支付和结算服务。
以此确保客户的权益和外汇市场的稳定。
总之,外汇结算业务是指将买卖双方不同国家货币的流动性及货币兑换和收款的管理流程。
外汇结算的目的是为了两个国家币种的交换,并使收款方可以及时有效获得货币,买方也能减少风险。
外汇结算业务是国际贸易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能够简化流动性的管理,而且有助于通过货币流动性的管理达成双方满意的贸易协议。
《国际结算业务》课件
《国际结算业务》
国际结算业务种类
• 进口信用证 • 备用信用证 • 出口信用证 • 保兑信用证 • 转让信用证 • 进口代收 • 出口托收
《国际结算业务》
进口信用证
• WHAT——什么是进口信用证 • 进口信用证是银行应国内进口商的申请,向国外出口商出具的一
种付款承诺,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时,向出口商 履行付款责任。
《国际结算业务》Biblioteka 担保提货• 提货担保是指当进口货物早于货运单据抵达港口时,银行向进口 商出具的、有银行加签的、用于进口商向船公司办理提货手续的 书面担保。
《国际结算业务》
信托收据
• 信托提货是指进口商借取提单时向银行提供的一份书面信用担保 文件,进口商以银行受托人身份代为提货、报关、存仓、保险、 出售并承认货物所有权仍属于银行。货物售出后所得的货款,在到 期时归还银行.
《国际结算业务》
WHAT——什么是进口代收
• 银行接受国外代理行或联行委托,按照代理行或联行的 指示向进口商收取进口款项,并向进口商交付有关商业 单据。
• 进口代收可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 两种方式。
《国际结算业务》
业务范围:
• 1.办理进口代收业务:即期、远期。 • 2.业务处理包括:通知、修改、缮制面函、交付单据(凭客户付
《国际结算业务》
代收融资
• 代收融资是指进口代收项下, 银行应进口代收项下付款人的要求 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用以对外支付该代收项下单据款项。
《国际结算业务》
进口发票融资
• 进口发票融资是指在货到付款结算方式下,银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 并凭其提供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先行对外支付、从而向进口商 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
国际结算业务介绍
国际结算业务介绍一、国际结算业务的基本概念和作用国际结算业务,是指在跨国贸易和投资活动中,银行通过各种支付方式,将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货币支付给出售方并完成结算的过程。
它不仅涉及到货币的国际支付,还涉及到支付的结算、清算和储蓄等过程。
国际结算业务在国际贸易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其主要作用如下:1. 促进跨国贸易:通过国际结算业务,可以快速、安全地完成跨国货币支付,提高了跨国贸易的效率,促进了贸易的发展。
2. 降低交易风险:国际结算业务可以降低跨国交易的付款和结算风险。
银行作为支付的中介,承担了信用风险和付款风险,确保了交易双方的权益。
3. 支持跨国投资:国际结算业务为跨国投资提供了必要的金融服务,包括资金清算、外汇兑换等,为企业的跨国扩张提供了支持。
二、国际结算业务的主要形式国际结算业务有多种形式,包括电汇、信用证、托收和付款保证等。
下面对这些主要形式逐一进行介绍。
1. 电汇:电汇是最常用的一种国际结算方式,是指一方通过银行向另一方的银行发出指令,要求将一定金额的货币从一方账户划入到另一方账户。
电汇快速、方便,适用于较小额的跨国支付。
2. 信用证:信用证是指购买方的银行对出售方的银行发出的付款保证,以确保出售方按照合同要求向购买方提供货物或服务。
信用证可以更好地减少交易风险,在跨国贸易中被广泛使用。
3. 托收:托收是指银行作为中介,代表出口商收取进口商的付款,并将款项交予出口商,同时提供交单和其他文件的服务。
托收适用于较复杂的跨国支付,可以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
4. 付款保证:付款保证是指银行向国际供货商提供支付保证,以帮助供货商获得融资,并确保供货商按时收款。
付款保证可以提高供货商的信用度,促进更多的贸易合作。
三、国际结算业务的流程和要点国际结算业务的流程可以分为如下几个步骤:1. 验证合同:银行需要详细了解合同的内容,包括交付日期、货物或服务的描述、付款方式等,以确保支付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 确认货币:银行需要确认双方约定的货币,并进行外汇兑换。
国际结算第五章 托收方式
作业
• 1、托收方式如何分类? • 2、D/P at Sight 与D/P after Sight 的 区别。 • 3、说说D/A 的操作程序。 • 4、为什么D/A 比D/P对于出口商收汇风险 更大? • 5、什么是信托收据?收款风险如何划分?
案例:
.出口方委托银行以远期付款交单方 式向进口方代收货款。货到目的地 后,进口方凭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 取了全套货运单据先行提货销售, 但因经营不善而亏损,进口方无法 向银行支付货款。至此,出口方应 向何方追偿?为什么
分析托收的利弊及使用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 利:有利于调动买方的购买积极性, 从而有利于卖方扩大出口。 2. 弊:属于商业信用,卖方存在收不回 货款的风险,尤其是D/A方式风险更大。
3. ① ② ③ ④ ⑤
注意的问题: 了解买方的资信 了解进口国家的外汇管制 了解进口国家的商业惯例 出口争取CIF成交, 建立信用管理制度。
提问
• 请同学演示进口商凭T/R借取商业 单据的全部业务过程。说明: • 1)如果是银行借出单据,收款责 任风险由银行承担。 • 2)如果是经过卖方同意的,银行 不承担责任。货款能否收回的责任 由卖方自己承担。
委托人 出口商
① 买卖合同 约定D/P,远期付款
付款人 进口商
11
④汇 票 托、 收商 申业 请单 书据
委托人付款人代收行托收行买卖合同托收委托书documentsagainstpaymentsightdocumentsagainstpaymentaftersightaftersight出口商委托人代收行托收行进口商付款人船公司委托人出口商代收行托收行付款人进口商买卖合同约定dp汇票商业单据以及托收委托书aftersight委托人出口商代收行托收行付款人进口商买卖合同约定dpaftersight付款汇票商业单据以及托收委托书在远期付款交单条件下有时代收行对于资信好的进口商可以允许进口商凭信托收据trustreceipt简称tr借取提单货运单据先行提货
第五章 国际结算业务
为保护保兑行(A行)的利益,A行可以通知受益人,尽 管有明显不符点,作为一种通融方法,他们愿意发送 电传请求开证行准许付款。但是,这种行为并不意味 着他们的保兑自动延展至开证行考虑和准许付款之时。 换句话说,当受益人交来不符单据时,保兑行必须通 知受益人:保兑行的保兑已视为无效。或者,本案中 的A行可以建议受益人直接联系申请人,请求申请人 授权开证行接受提交的不符单据,并通知A行代为付 款,从而免除A行作为保兑行的责任。
第五章 国际结算业务
学习目的 : l了解国际结算中往来银行间的关系; l 熟悉各种支付方式; l 掌握托收的概念及其业务程序; l 掌握信用证的概念及其业务程序; l 了解银行间电子清算系统。
第一节 国际结算中的往来银行
国际结算业务中的往来银行的两种类型:
一、联行(Sister Bank) 1.代表处(Representative Office) 商业银行设立的非营业性机构,是分支机构中的最低级 和最简单形式。 2.代理处(Agency Office) 不能在东道国当地吸收存款, 也不具备法人资格,是 母行的一个组成部分。 3.分行(Branch) 商业银行设立的营业性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 总行对分行负有完全的责任。
(二)信用证的种类 l. 按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跟单信用证 (Documentary Credit)和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 2. 按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不可撤销信用证( 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 和 可 撤 销 信 用 证 (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 )。 3. 按 有 没 有 另 一 银 行 加 以 保 证 兑 付 : 保 兑 信 用 证 (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和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 4. 按付款时间的不同:期信用证(Sight Credit)和远期信用 证(Usauce Leter of Credit) 5 .按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可转让信用证 (Transferable Credit) 和不可转让信用证 (Non-transferable Cred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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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
三、信用证
(一) 信用证的含义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指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 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有条件的书面付款保证。开 证行保证在收到受益人交付全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 据的条件下,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履行付款的责任。
7.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Credit)
指两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 立的信用证。
8.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Credit)
指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 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信用证。
9.预支信用证(Anticipatory L/C)
指开证行授权代付行向受益人预付信用证的全部或 一部分,由开证行保证偿还并负担利息。
六、福费廷(Forfaiting) :专门为出口商从事对进口商的 特殊融资
七、国际保理业务( International Factoring)
(一)定义
保付代理业务(Factoring) 是一项借助现代信息技术, 集国际性的企业资信调查、账目管理、贸易融资及信 用风险保障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
第五章国际结算业务
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6 银团银行(Consortium Bank)
业务是对超过母银行能力或愿意发放的大额、长 期贷款作出全球性辛迪加安排,承销公司证券,经 营欧洲货币市场业务,安排国际间的企业合并和兼 并,提供项目融资和公司财务咨询等。
可以分为国内联行(Domestic Sister Bank)和国外联 行(Foreign Sister Bank)。
第五章国际结算业务
二、国外代理行(Foreign Correspondent Bank) 指与国内外汇银行建立代理关系,在国外代为收款、
传递命令、联系国外存户的银行。 1.账户银行(Depository Bank)
代理行之间或双方互相在对方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 2.非账户银行(Non—depositary Correspondent)
5.按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可转让信用证
(Transferable Credit)和不可转让信用证(Non-transferable
Credit) 。
第五章国际结算业务
6.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Credit)
指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可再次使用,直至达 到规定的次数或规定的总金额为止。
区别。
第五章国际结算业务
案例:关于信用证的形式与通知
一、案例简介
开证行:I行开立一不可撤销信用证,通过A行通知 受益人,并要求A行对信用证加具保兑。
保兑行:A行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后将已保兑信用证 通知给受益人。
受益人:受益人发货后在信用证到期日前两天提交 了价值为US$111 000的相关单据。
保兑行:A行收到单据后,审单后认为单据与信用 证条款不符,理由如下:
第五章国际结算业务
2.跟单托收
指汇票附带货运单据的托收。
(1) 付款交单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
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分为即期付 款交单(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D/P sight) 和远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fter sight, D/P after sight)。
1.提单不是开成“致买方的指定人”,而是开成“致 发货人的指定人”和“空白背书”。
2.信用证超支US$1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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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信用证即将到期,A行电话告知受益人不符点。
受益人:在信用证到期前,受益人收到拒受通知后, 要求A行电传开证行,请求开证行准许凭不符单据付 款。
保兑行:A行收到该电话指示后,立即电传I行要 求准许对提交的不符单据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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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用证的种类
l. 按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跟单信用证 (Documentary Credit)和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
2. 按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 和 可 撤 销 信 用 证 (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 )。
没有建立账户关系的代理行。货币收付需通过第三家 银行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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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支付方式
一、汇付 (一) 汇付的概念
汇付(Remittance) 是指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或其他途 径将款项汇给收款人。涉及四个主要当事人: 1.汇款人(Remitter)。 2.收款人(Payee)。又称“受益人”(Beneficiary),通 常为出口商。 3.汇出行(Remitting Bank)。指受汇款人的委托,汇出 款的银行。通常是进口商所在地的银行。 4.汇入行(Paying Bank)。指受汇出行的委托,解付款 项给收款人的银行。通常为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
四、银行保证书 (一) 概念
又称保函,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保证人)应申 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受益人)开立的书面信用担保凭证。。 按索偿条件分为两种:见索即付保函;有条件保函 。 (二) 特点 1.银行保证书属银行信用,因此保函业务中担保人的付款责任 是第二性的。 2.保函担保的是委托人的履约能力、信用,并非为了支付。 3.担保人只有在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才发生支付。
资料来源:石玉川、徐进亮、李贞,《国际结算惯例 及案例》,1998年3月,第1版。
第五章国际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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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完毕,谢谢听讲!
再见,see you again
2020/12/11
第五章国际结算业务
不能在东道国当地吸收存款, 也不具备法人资格,是 母行的一个组成部分。 3.分行(Branch) 商业银行设立的营业性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 总行对分行负有完全的责任。
第五章国际结算业务
4.附属银行(Subsidiary) 商业银行在东道国登记注册而成立的公司性质的
银机构,对自身的债务仅以其注册资本负有限责 任。 5.联营银行(Affiliate)
第五章国际结算业务
受益人:受益人认为保兑行制止付款是毫无理由的。 并提醒A行:A行已对信用证加具了保兑。鉴于此, 在UCP500项下未经受益人同意,信用证的保兑行不 能撤销其对信用证的保兑。
保兑行:A行提出反驳,声明只有当信用证条款被 完全遵循时,他们的保兑才有效。由于提交的单据 与信用证条款不符,所以A行保兑是无效的。
2.纽约银行同业电子清算系统(Clearing House Interbank Payment System ,CHIPS)。
3.伦敦银行同业自动清算系统(Clearing House Automated Payment System ,CHAPS)。
●关于非贸易结算
目前我国的非贸易结算仅限于国际收支经常账户下无 形贸易结算 。
3. 按 有 没 有 另 一 银 行 加 以 保 证 兑 付 : 保 兑 信 用 证 (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和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
4. 按付款时间的不同:期信用证(Sight Credit)和远期信用 证(Usauce Leter of Credit)
10.按付款方式的不同:付款信用证(Payment Credit) 、
承 兑 信 用 证 (Acceptance Credit) 与 议 付 信 用 证
(Negotiation Credit) 。
第五章国际结算业务
11.备用信用证(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指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承担某项 义务的凭证。
开证行:当I行电传授权A行对不符单据付款时,I 行所在国的政治和经济形势已经恶化,该国发生了一 场军事和政治上的大变动,几乎要推翻政府。由于局 势不稳定,I行国内的贸易已正式停止。因此,A行通 知受益人虽然他已收到开证行准许对所交不符单据予 以付款的指示,但由于I行在A行所在国的资产已被冻 结,I行账户上没有资金可供使用,所以A行不能履行 指示。如果A行付款给受益人,A行将无法从I行获得 偿付。
请问A行的见解对吗? 二、案例分析
本案中保兑行(A行)已经同意要求开证行允许对不符 单据付款,且开证行已授权保兑行对不符单据付款。 这就意味着保兑行同意将其保兑自动延展至开证行 准许凭不符单据付款之时。
第五章国际结算业务
为保护保兑行(A行)的利益,A行可以通知受益人,尽 管有明显不符点,作为一种通融方法,他们愿意发送 电传请求开证行准许付款。但是,这种行为并不意味 着他们的保兑自动延展至开证行考虑和准许付款之时。 换句话说,当受益人交来不符单据时,保兑行必须通 知受益人:保兑行的保兑已视为无效。或者,本案中 的A行可以建议受益人直接联系申请人,请求申请人 授权开证行接受提交的不符单据,并通知A行代为付 款,从而免除A行作为保兑行的责任。
第五章国际结算业务
复习题
一、主要概念:
a)汇付;
b)托收(付款叫单,承兑交单);
c)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
d)福费廷;
e)国际保理。
二、讨论题:
a)托收业务中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b)信用证方式在国际结算中的性质和作用;
c)国际结算中信用证方式的特点;
d)银行保证书和信用证的异同;
e)备用信用证、一般信用证和银行保证书之间的重要
6.进口商向进口保理公司付款,由其转付给出口保理公 司。
7.出口保理公司收到进口保理公司付款后,为出口商结 汇。
第五章国际结算业务
第三节 代理行关系与国际银行间资金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