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区域经济学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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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 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2010级)020202 区域经济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致力于培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实的经济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应用研究能力,具有严谨求实思想作风,德智体全面发展,努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是:

1、培养系统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经济理论和邓小平理论,较系统地掌握区域经济学和其他相关经济学知识,对于国内外区域经济理论和区域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有清楚的了解;

2、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能力;

3、能运用现代经济分析方法和计算手段;

4、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5、能够胜任本学科研究、教学和中高层次区域经济管理工作。

二、研究方向

1、制度与区域经济发展;

2、区域可持续发展研究;

3、区域发展与企业组织。

三、学习年限

硕士学习期限为二至三年。要求前二学期修满学分,后四学期进行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题、写作、答辩。学习成绩突出者可以提前为二年毕业。

五、培养方式

1、硕士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既要使硕士生深入掌握理论与专门知识,又要使硕士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每位硕士生在毕业论文答辩前需在有关专业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3篇以上的论文,否则不准进行论文及论文答辩。

2、硕士生的培养方式采取指导教师负责制和导师组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确定每位硕士生的导师,同时成立专业导师指导小组,导师组主要负责本专业硕士生的培养和指导。

导师对硕士生要严格要求,指导和启发硕士生搞好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关心硕士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教育。

3、硕士生的授课方式要因材施教,以培养硕士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为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以课堂教学为主,学生自学、讨论、答疑为辅的灵活教学方式。

四、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

硕士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参考全院硕士生课程安排目录,于三个月内拟定出个人学习计划和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要对学习科目、时间、选学课程的要求、指导方式、考核期限和方法、学位论文的定题、课题报告及完成日期做出规定,经导师组批准后,报所在学院和研究院备案。

非经济类本科毕业生和大专毕业生,入学后要补学本专业5—6门本科主干

专业课程,补课时间安排由所在学院负责,补学课程的成绩单及试卷交研究生院教学管理科。

五、课程设臵(具体见课程设臵一览表)

1、学位公共课:8学分

2、学位基础课:13学分

3、学位专业课:6学分

4、前沿讲座(含讨论班):2学分

(1)基本要求:主要研讨本学科各研究方向最新研究动态、热点问题。通过研讨使学生基本了解学术前沿问题,并为其参与高水平的学术对话提供帮助和条件。

(2)参加次数:在前3个学期内,以每学期不少于3-5次为宜,每位硕士生在前3学期中至少主讲2次。

(3)考核方式:就一个前沿问题或所讨论的各个前沿问题进行综述,撰写学术报告,要求学生有个人独到见解。考核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计分,成绩合格者记2学分。

5、鼓励跨一级学科选修1-2门课程。

6、同等学力、跨学科考入的研究生需补修本科生主干课2门,不计学分。

具体课程设臵见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表。

应修总学分不低于28-31学分。

六、文献阅读

根据人文社科类研究生培养的特点,学生在校期间应完成2学分的“文献阅读”环节考核。根据学位点规定必读的经典著作、期刊,并由学位点进行统一检查和考核(可采取综合考试或文献综述报告方式),考核不合格,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七、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

1、研究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参加科学研究工作和教学实践。完成后按规定的表格填写报告,导师签字后交培养单位存档,并获得1个学分。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三年内至少参加20次学术活动,但不要求提交书面报告,实行打卡制度,由校研究生工作部组织打卡,学分为1学分。

3、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公开作学术报告一次,完成后按规定的表格填写报告,导师签字后交培养单位存档,并获得1学分。

八、社会实践环节

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是研究生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方式之一,是提高研究生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不可缺少的实践环节。要求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应进行两次有目的、有组织的社会调查、参观学习,最后一学年的社会实践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而且应有固定的单位。其中:1学分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考核;另1学分由学院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共计2学分。

九、中期筛选

第三学期初,结合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对硕士生进行中期筛选。考核内容包括思想表现、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健康状况及学科综合考试等。

学科综合考试以考核硕士生的全面业务能力为目的,内容含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两部分,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的综合考试小组组织进行。

中期筛选合格者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阶段。中期筛选不合格者,按《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学位论文

论文开题与撰写要求

硕士生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均达到培养计划的要求,拟撰写硕士学位论文之前,需对其进行期中考核,并填写中期考核表,经中期考核成绩达到通过以上者,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硕士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标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1)选题和开题报告

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于第三学期完成论文选题工作。研究课题必须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应与省部级以上的重点科研项目和重点学科科研项目等相结合。

硕士生应于第三学期初中期筛选时提交论文撰写计划,并向导师组作开题报告,经过讨论认为选题合适,计划切实可行,方能正式开展论文撰写工作。

(2)定期检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

每隔3个月,要求硕士生在一定范围内报告论文进展情况,导师、指导小组及有关人员参加,帮助硕士生分析论文工作进展中的难点,及时给予指导,促进论文研究工作的顺利进展。

(3)认真进行学位论文的全面审查

硕士生应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3个月向导师、指导小组成员全面地报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

硕士生学位论文的撰写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论文要求在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研究资料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写作,做到观点明确,结构严谨,逻辑严密,有所创见,论证充分,语言精炼通顺,条例分明,文字图表清晰整齐。

十一、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1、答辩申请

研究生必须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中期考核合格,并完成实践活动,获得规定的学分,已经发表至少1篇论文后,方能申请论文答辩。

优秀研究生在学习年限内提前完成培养计划,修满规定学分,条件符合学校规定,可提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并提前毕业。

2、匿名通讯评议

学位论文在正式评审和答辩之前,必须通过校外同行专家进行匿名通讯评议。

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由两位专家(其中必须有一名校外专家)进行匿名通讯评议。如两位专家意见不一致,则请第三位专家评议,以多数意见为准。论文评议通过后方可安排正式答辩。如论文评议未获通过,则研究生可根据评议意见修改论文在两个月后再次申请匿名通讯评议。

3、答辩与学位授予

论文经专家评审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并同意参加论文答辩后,硕士生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达到教学计划要求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硕士学位。

学位论文的工作不得少于一年。

论文经专家评审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并同意参加论文答辩后,硕士生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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