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江南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精品]江南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江南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为贯彻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我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切实提高课程建设整体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精品课程建设内涵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学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
精品课程建设~就是以现代教育思想为先导~以建设相应层次的、具有较强针对性和适用性的优秀教材为核心~以提高师资队伍素质为前提~以教学内容现代化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平台~以科学的管理体制为保障~是集观念、师资、内容、方法、技术、制度于一身的整体建设。
通过高水平的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全面课程建设和提高质量~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达到优质教育资源广泛共享。
二、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一,要有高水平的授课教师梯队
精品课程要由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授主持建设工作并主讲该课程~要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要按一定比例配备辅导老师和实验教师~鼓励博士研究生参加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二,要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精品课程的教学内容要先进~要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同时~要广泛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教学经验、优秀教改成果~并能和本领域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相结合。
精品课程内容建设要和本学科本专业的教学改革与课程体系改革相结合~正确处理好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建设的关系。
,三,要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精品课程要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包括现代信息技术在内的各种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模式。
要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必须上网开放~鼓励双语教学~鼓励将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带动其他课程的建设。
,四,要建设和使用高水平教材
精品课程要建设和使用高水平、系列化、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鼓励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
,五,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要有机结合
精品课程主讲教师要亲自主持、参与实践实验教学设计~大力改革实践实验教学的形式、内容、方法~鼓励开设综合性、创新性、研究型实验课程~鼓励本科生参与科研、课题、课外科技活动等创新活动~通过实践~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六,要有一套完整、规范的教学和管理文档
精品课程要制定科学现代的教学规范~要建立完整的教学和管理文档~为数据统计分析、不断总结教学改革成果积累原始依据和素材~以保证精品课程的可持续发展。
,七,要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
应从机制和投入上采取切实措施~鼓励教授上讲台和承担精品课程建设~鼓励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积极参加精品课程建设。
要建立健全精品课程评价体系~建立学生评教和教师互评等检查评估制度~促进精品课程建设不断发展。
三、精品课程实施与管理
,一,组织管理
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实行项目责任制。
精品课程建设负责人对项目建设全面负责~包括建立课程建设小组、制定建设规划、实施建设方案、接受验收评估等,学院主要负责督促、检查项目建设的进展并为项目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等,学校对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宏观管理~主要负责项目的立项评审、中期检查和验收评估等工作。
学校常务办事机构设在教务处。
,二,经费资助
学校对精品课程建设给予经费支持~主要用于教师培训、教改资料、学术交流、网络建设等软件建设以及必要的教学硬件补充。
学院应给予一定比例的经费配套,原则上为1?1,。
经费资助采取分期拨款和滚动管理模式。
,三,项目实施
1. 各学院就本院课程建设发展与规划~组织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立项评审、发文公布并给予经费资助。
2. 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学校于建设中期组织专家组进行检查~
通过检查的项目拨给后期建设经费,对建设成效不明显甚至滑坡的或经费没有落到课程建设实处的~取消其精品课程建设点资格。
3. 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完成后~学校验收评估~对达到精品课程建设要求的~
授予“江南大学精品课程”称号,对验收不通过的课程~取消其精品课程建设点资格。
,四,激励措施
精品课程负责人和主要骨干教师在晋升和聘岗时~承认其工作业绩,课程建设
工作业绩将作为对学院教学状态评价的重要指标。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关于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江大教…2003?30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