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及产品放行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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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产品和服务的放行控制程序

16产品和服务的放行控制程序

16产品和服务的放行控制程序产品和服务的放行控制程序是组织为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而采取的一系列控制措施。

这些程序的实施可以确保产品和服务在生产、销售和交付过程中的一贯性和一致性,提高客户满意度,保护组织的声誉和信誉。

本文将详细介绍16个产品和服务的放行控制程序。

2.合同评审:对客户订单进行评审,确保合同条款和条件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数据收集:收集生产、交付过程中的相关数据,以便进行监控和分析。

4.设计验证与评估:对产品和服务的设计进行验证和评估,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规范。

5.物料和设备的采购:对物料和设备进行严格的供应商选择和评估,确保其质量和合规要求。

6.计划与生产控制: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并进行实时的生产过程监控,以确保产品和服务的按时交付和质量要求。

7.第一次检验:对首次生产的产品进行全面检验,确保其符合规范和质量要求。

8.质量记录和控制:建立和维护质量记录和控制措施,以确保各个环节的质量要求得到满足。

9.客户投诉处理:对客户的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和分析,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以改进产品和服务。

10.品质评审和内审:定期召开品质评审会议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审,并进行内部审核以确保其有效性和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12.产品和服务的保管和交付:对产品和服务进行妥善的保管和交付,确保其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受损坏和污染。

13.培训和技能发展: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技能发展,以保证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来执行各项任务。

14.风险管理和控制:识别和评估产品和服务生命周期中的潜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来降低风险。

15.变更控制:对产品和服务的设计、生产和交付过程进行变更时,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并进行相应的控制和验证。

16.过程改进:基于数据分析和持续改进的原则,对产品和服务的相关过程进行改进,以提高效率和质量。

综上所述,产品和服务的放行控制程序是一系列有序的控制措施,旨在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要求的满足,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并不断改进和提高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

产品放行控制程序

产品放行控制程序

产品放行控制程序1.0目的使产品质量控制的各环节进一步细化,确保出厂产品安全有效。

2.0适用范围包括原材料放行、生产过程产品放行、成品检验放行及成品出厂放行。

3.0术语和定义无4.0职责与权限总经理负责公司产品质量授权。

品质部主管担任总质量授权人,负责成品出厂放行批准。

品质部各岗位检验员负责相关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和批准放行。

物控部负责原材料的入库、成品入库及出库。

5.0程序内容5.1 原材料进货放行程序物控部将采购的原材料送品质部检验。

原材料检验员在对原材料实施放行时,应审核下列过程是否符合要求,若其中一项不合格则不予放行:a)采购过程是否符合《采购过程控制程序》;b)原材料的供方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在合格供方目录内;c)原材料的材料组成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具有进货检验报告;d)检验设备是否在检定周期内;检验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e)对成品质量影响较大的主要原材料、零部件、组件等采购物品除实行外观检查、查验供应商成品检验报告外,还应对上述采购物品关键质量控制性能指标进行检验。

以上符合要求后原材料检验员在物料上贴绿色标签“QA PASSED”入库;不合格物料贴红色“不合格标签”标签,执行《不合格控制程序》。

5.2 生产过程产品放行程序5.2.1生产过程检验员根据相应产品的工艺文件及生产过程控制计划等管理要求,全面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监控的内容包括原材料状态、设备状态、生产环境状态、工艺参数及生产人员的培训。

5.2.2过程检验人员对相应产品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进行审核。

检验合格的半成品贴绿色“QA PASSED”标签,不合格半成品由生产车间进行返工后再次检验。

只有合格的半成品才可以转到下一工序。

5.2.3生产过程检验员对生产记录、过程检验记录进行检查、复核。

必要时对生产过程质量进行统计分析,当统计结果出现较大偏差时应组织生产、技术相关人员对偏差的结果进行分析,最终决定产品使用与否。

5.3 成品检验5.3.1 产品生产完成后,生产部对产品相关的生产、包装记录进行内部审核,内容包括:a)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完整无误,各项目均符合规定要求;b)成品配置核对无误,产品说明书、标签及其版本无误;b)成品包装方式无误、牢固;c)成品外包装标识无误;d)成品包装过程记录完整。

产品放行控制程序(YYT 0287-2017)

产品放行控制程序(YYT 0287-2017)

产品放行控制程序
1. 目的
规范产品放行程序,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包括原材料放行、生产过程产品放行、产品检验放行、产品灭菌放行及成品放行。

3. 职责
3.1总质量受权人负责最终产品的放行。

3.2原材料质量受权人负责原材料的放行。

3.3 生产过程质量受权人负责过程产品的放行。

3.4 产品检验质量受权人负责产品检验、产品灭菌的放行。

4. 内容及要求
4.1原材料放行
原材料质量受权人在对原材料实施放行时,应审核下列过程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则签字放行,若不合格则不予放行,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1)采购过程是否符合《采购控制程序》。

2)原材料的供方是否发生改变,是否在合格供方名单内。

3)原材料的材料组成是否发生变化。

4)原材料是否具有进货检验报告。

5)进货检验过程是否满足《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及相关检验规程。

6)检验设备是否在检定周期内。

7)检验人员是否经培训上岗。

8)检验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4.2生产过程产品放行
生产过程质量受权人在对生产过程产品实施放行时,应审核下列过程是否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则签字放行,若一项不符合要求则不予以放行,进行质量评审,按规定实施返工操作。

1)生产过程质量受权人根据相应的生产工艺文件及管理要求全面对生产过。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程序SOP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程序SOP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程序SOP目的:建立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的管理程序,防止不合格的物料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进厂物料、车间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管理。

责任:QA、QC实验室、仓储部门、生产部门有关人员。

内容:1.物料的放行:(1)物料进库后,由仓库管理员填写物料请检单,交QC实验室取样检验。

(2)检验合格后,由QC实验室主管签发合格检验报告单。

无合格报告单的物料一律不准投入生产。

(3)QA监督员在物料发放时,核查有无此批物料的合格检验报告单,并在需料领料单上签字放行。

2.固体制剂中间产品的放行:(1)车间生产的中间产品,应放置于中间站或规定区域,做好待检标识,写明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

(2)车间及时填写中间产品请检单,交QC实验室取样检验。

(3)待检验结果出来,经QC实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签发中间产品报告单。

(4)由QA监督员仔细核查中间产品的标识、中间产品合格报告单等,签字后方可进下一工序的操作。

待包装产品还需由QA负责人(或其受权人)签发产品包装通知单,产品才可进入包装工序。

3.成品的放行:(1)批生产完成后,由车间填写成品请检单交QC实验室取样全检。

(2)化验员按照检验操作规程逐一检验,并记录。

(3)检验合格后由化验员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单,经QC实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QA负责人在报告书上签字,同时在报告书上盖上检验专用章。

并签发批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单和批合格证作为成品入库的凭证。

(4)由产品放行受权人负责成品的放行,放行前需检查有无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单,并检查批生产记录、质量监控记录等,在产品放行单上签章放行。

只有收到成品放行单后,成品才可出库销售。

4.对于经检验后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按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执行。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确保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放行管理。

3. 定义•物料:公司用于生产的原材料。

•中间产品:公司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半成品。

•成品:公司生产过程中制成的最终产品。

4. 风险评估在放行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风险:1.物料、中间产品、成品质量问题,导致生产效率下降、产品质量下降,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2.放行不到位,导致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公司信誉受损、产品安全问题等严重后果。

5. 放行管理流程5.1. 物料放行管理1.QA部门对到货的物料进行质量检查,合格的物料方可进行入库放行。

2.物料入库时需要做相应记录,并对物料价格、数量等信息进行记录。

3.入库记录需要保存3年以上,方便追溯。

5.2. 中间产品放行管理1.生产过程中,各工序需要进行自检、互检和专检,确保质量符合标准。

2.生产线结束后,由QA部门进行确认放行。

5.3. 成品放行管理1.生产结束后,将成品移交至QA部门进行确认放行。

2.QA部门对成品进行质量检查,合格的成品方可进行出库放行。

3.出库记录需要保存3年以上,方便追溯。

6. 放行管理的责任划分1.QA部门负责对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放行管理。

2.生产部门负责制定产品生产规范和操作规程,并保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3.仓库管理员负责对物料、成品的入库和出库进行记录,并保存相应文档。

7. 放行管理的监督1.公司内部审核人员对放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抽样检查。

2.审核结果以报告形式向公司领导层报告。

3.QA部门需在每个季度结束前,对过去三个月内放行的物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数据分析和汇总,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

8. 结束语本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确保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提高公司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保证公司信誉和产品安全。

产品放行控制程序

产品放行控制程序
4.2.4 IPQC对生产记录,巡检记录进行确认,必要时对过程质量进行统计分析,当统计结果出现较大偏离时应组织品质,生产,工程人员对偏离结果与程序进行分析,并最终评定产品是否可以使用;
4.2.5 IPQC抽样检验均符合质量要求时,在《品质巡检表》签名,允许流入下一工序,不符合要求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CR-QP-018
5.2《采购控制程序》CR-QP-019
6.相关记录
来料检验报告QR-013
品质巡检表QR-026
批记录确认表QR-033
4.1.1.1原材料是否符合《采购控制程序》;
4.1.1.2原材料的供方是否发生变货,是否在合格供应商名录里;
4.1.1.3原材料材质,部件是否发生变化;
4.1.1.4原材料来料是否附有产品出货检验报告;
4.1.1.5原材料检验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合要求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3.2IPQC负责制程品质异常的判定与反馈;
3.3FQC负责对成品品质异常的判定与反馈;
3.4 质量部负责人对所有产品品质异常判定,评审及放行确认;
3.5 生产部、研发部对产品品质异常有异议时负责参与对产品异常进行评审;
3.6总经理负责批准产品放行内容,放行的批准。
4.工作程序
4.1原材料放行
4.1.1供应商将原材料送公司仓库报检,IQC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在检验时需确认以下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若有一项不合格则不予放行:
4.2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放行
4.2.1 IPQC根据相对应的生产工序文件及管理要求全面对生产过程进行管控,管控的内容包括原材料状态,设备状态,生产环境状态,工艺参数等;
4.2.2 IPQC对生产特殊工序及关键工序,软件程序进行检验确认;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放行管理制度是企业生产运营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通过建立和完善这一制度,可以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质量、数量和安全。

下面是一份基本的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放行管理制度,供参考:一、目的和范围1.目的:建立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放行管理制度,确保物料的质量、中间产品的质量和数量以及成品的质量和安全,保证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

2.范围:适用于我司所有生产、仓储和物流过程中的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放行管理。

二、管理责任1.生产部门:负责物料和中间产品的接收、检验和放行。

2.资材部门:负责物料的采购、入库和仓储,保证供应及时、数量准确。

3.质量部门:负责监督和检验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质量,并保证质量记录完整。

4.仓储部门:负责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仓储管理,确保数量和质量的准确。

三、放行流程1.物料放行流程(1)采购员确认物料需求,并向供应商提出采购订单。

(2)供应商交付物料,资材部门验收物料外观质量和数量是否与订单一致。

(3)验收合格的物料由资材部门按照规定放行,并进行标记。

(4)被标记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物料,需进行退货处理,退货流程按照退供货流程执行。

2.中间产品放行流程(1)生产部门制定中间产品生产计划,并按计划生产。

(2)生产完成后,生产部门将中间产品移交给质量部门进行抽样检验。

(3)质量部门对抽样的中间产品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4)检验合格的中间产品由质量部门放行,并进行标记。

(5)被标记为不合格的中间产品,生产部门需进行返工或报废处理。

3.成品放行流程(1)生产部门按照生产计划进行成品生产。

(2)生产完成后,生产部门将成品移交给质量部门进行全面检验。

(3)质量部门对成品进行全面检验,包括外观质量、功能性能、安全性等。

(4)检验合格的成品由质量部门放行,并进行标记。

(5)被标记为不合格的成品,生产部门需进行返工或报废处理。

四、记录与管理1.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放行记录由质量部门负责登记和管理。

产品放行控制程序

产品放行控制程序

产品放行控制程序目的
使产品质量控制的各环节进一步细化,确保出厂产品安全有效.
2 适用范围
包括原材料放行、生产过程产品放行、成品检验放行及成品出厂放行.
3 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总经理负责质量授权.
副总经理担任总质量受权人,负责成品出厂放行.
原材料检验员担任原材料质量受权人,负责原材料检验和批准放行.
过程检验员担任生产过程质量受权人,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检验和批准放行.
质保部负责人担任产品检验质量受权人,负责成品检验批准放行.
5 作业程序
生产半成品报
6 附加说明
副总经理外出无法进行成品出厂放行批准时由总经理进行放行批准.
7 支持性文件
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整机检测项目检测作业指导书
产品出厂检验作业指导书
8 记录及表格
“不合格处置单”
“设备监控单”
“整机检测项目表”
“产品报检单”
“XXX模组监控卡”
“数据记录单”
“产品检验报告”
“合格证”
“成品出厂放行单”
9 附录
本文件的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解释权归质保部
本文件自年月日起实施。

物料、产品审核放行管理规程

物料、产品审核放行管理规程

1.目的:建立物料、产品审核放行标准操作规程,完善物料、产品审核放行工作。

2.适用范围:物料、中间品、成品的审核放行。

3.责任:仓库保管员、QC负责人、车间负责人、质管科负责人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内容:4.1 物料审核放行流程4.2 成品审核放行流程4.3 各级放行人员职责仓库负责对入库物料进行初验。

◆化验室负责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的审核。

◆生产车间负责产品生产过程的审核。

◆质管科质量审核员负责物料、产品放行前的审核。

◆转受权人负责所用物料、包装材料的审核结果评估和批准放行。

◆质量受权人负责产品的审核结果评估和批准放行。

4.4 物料审核放行程序◆物料进厂,供应科及时填写《来货通知单》,仓库按《物料接收管理规程》对来货进行初验、贮存,并做好初验记录。

◆初验合格后填写《请验单》,交化验室取样检验,不合格物料拒收。

◆化验室接到请验单,及时到仓库取样,取样严格按照4《取样管理规程》进行,并对检品按内控质量标准、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记录。

检验结果异常按《OOS调查处理管理规程》进行处理,检验结果确认后,出具检验报告,填写《批检验过程审核表》,交QC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字后,将检验记录和《批检验过程审核表》交给质量管理科审核员,同时在《记录送审登记表》上登记备查。

◆QC负责人对检验记录进行审核,并对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的正确性作出判断,审核内容有:●取样操作符合规定,取样记录完整准确,样品按规定储存条件存放,请验单完备;●检验是严格依照经过验证的分析方法的规定进行的,有法定标准的按法定标准进行检验,不再进行验证;●所有的检验均完成,检验记录内容完整,检验结果己复核,检验报告单打印内容及签章完整,内容和结论准确,记录内容和报告单内容相一致;●记录中计算过程经复核无误,复核人签字齐全。

记录中的原始图谱齐备,有检验人签名及日期,原始数据图谱与记录数据相一致;●检验过程中是否存在试液、仪器、对照品、执行SOP等方面的偏差;●检品己按规定的数量和保存位置进行了留样。

产品放行控制程序(含表格)

产品放行控制程序(含表格)

产品放行控制程序(IATF16949-2016/ISO9001-2015)1.0目的通过对产品进料、生产制程及成品验货各环节实施必要的检验活动,对产品品质全面分析及改善,使产品质量不断提升,最终使客户满意。

2.0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原材料检验及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和成品到完成最后出货的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

3.0权责3.1品保部负责制定符合产品特性,且具规范化和可行性之相关检验标准、测试计划,并予以监督执行;3.2营销部负责产品相关信息(生产计划单及客户信息表等)的提供,如纸箱唛头,相关技术要求,必要时提供签板;3.3生产技术部负责产品结构、功能确认及技术信息提供;3.4生产部负责安排车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订单;3.5仓管负责办理产品入仓手续及安排出货。

4.0产品放行控制流程4.1进料控制流程图过程进料控制流程图活动过程描述执行者审批者依据表单顺序1 物料接收员根据采购的《采购回料计划》核对供方物料、《供方送货单》、物料标签所列项目无误后再通知进料检验验货物料接收员N/A《供方送货单》2 进料检验查询《申购单》、《内部联络单》、图纸、签板及检验标准等相关资料,并准备检验工具进料检验N/A《申购单》、《内部联络单》3 根据《抽样检验计划及抽样简表》、《进料检验作业指导书》中规定进行抽样检验进料检验N/A《IQC来料检验报告》4 否若不需要功能测试则根据公司内部检验标准、签板、《采购回料计划》及相关资料核对供方的《供方送货单》物料及物料标签所列项目是否一致,并对其外观、尺寸、功能及包装进行检验进料检验员品保部主管《IQC来料检验报告》5否进料检验员对检验结果作判定进料检验员品保部主管《IQC来料检验报告》6 是 1.检验合格物料,进料检验员在供方《供方送货单》上签名,在相应物料上盖绿色“合格”章并签名,通知仓管员;2.若检验不合格的物料进料检验对相应物料盖红色“不合格”章,并在产品标签上注明不合格项目,填写《IQC来料检验报告》并与相关部门会审,会审结果为让步接收最终由总经理审批进料检验员采购部主管生产技术主管品保部主管总经理《IQC来料检验报告》《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71.仓管员根据供方《供方送货单》,以及采购部的《采购回料计划》清点数量后,办理入仓手续,填写《入库单》仓管员仓库主管《入库单》物料接收员通知进料检验准备资料、签板及检验工具物料品质检验开始对物料外观、尺寸、功能及包装进行检验合格吗?收货退货让步接收入仓2.对于进仓的物料仓管员对其归类,悬挂标识牌并放置在指定区域。

产品放行控制流程

产品放行控制流程

产品放行控制流程1.目的:规范成品放行程序,确保出厂产品质量。

2.范围:适合于本公司所有成品的出厂放行。

3.责任:生产管理部、质量管理部、销售部、行政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程序:4.1.每批成品放行前,质量管理部要收集、评价一切与该批相关的资料,并经审核无误后批准放行,否则不准放行。

4.2质量管理部根据产品批生产记录及成品检验报告书单,决定对产品的放行与否,只有符合放行条件的产品,质量管理部经理方可签发成品放行单,发放至生产管理部。

4.3生产管理部接到质量管理部发放的成品检验报告单和成品放行单后,应将成品的待验状态标志更换成合格状态标志,并按程序办理产品移交。

4.4行政部成品库核对成品放行单和成品检验报告上,依据成品检验报告上的型号、规格、数量办理入库。

4.5行政部成品库的管理员应及时检查成品的有效期,过效期产品应及时办理报废出库。

任何人都不得发放不合格产品(含近效期及包装破损产品)出厂。

4.6成品放行条件4.6.1产品的成品检验结果是合格的,并经质量管理部经理审核批准。

4.6.2生产该产品的所有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的检验结果是合格的,并经质量管理部经理审核。

4.6.3生产进程中的误差、物料均衡及检验误差吻合划定要求。

4.6.4产品的所有生产进程均吻合GMP要求,且经质量管理部确认签名。

4.6.5产品的批生产记录经生产管理部、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并吻合划定要求。

4.6.6提供该产品物料的所有供应商审计吻合相关要求。

4.7成品放行审核内容4.7.1生产管理部初审:成品放行前初审工作首先由生产管理部经理或其授权人担负,授权人应熟悉医疗器械GMP,且具有实践管理经验。

首要审核以下内容。

4.7.1.1领用物料是否经检验合格。

4.7.1.2批记录填写是否规范,批记录是否完整。

4.7.1.3生产过程是否符合生产工艺规程的要求;偏差及物料平衡是否符合规定。

4.7.1.4如发生偏差,执行偏差处理程序,处理措施正确、无误,手续齐全,符合要求。

002-01物料、产品放行管理规程

002-01物料、产品放行管理规程

1 目的制定本文件规定了物料、产品放行的流程,防止不合格的物料、产品投入使用或销售。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放行操作3 责任生产负责人:负责审核半成品、成品的批生产记录。

质量保证部:负责审核原辅料、包装材料的供应商检验报告单和审核物料接收记录及原辅料、包装材料的现场审核。

质量受权人:负责批准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放行或拒绝放行。

4 内容4.1 物料、产品放行原则4.1.1 物料、产品的放行要保证物料、产品及其生产过程符合相应的法规要求和质量标准;4.1.2 物料、产品的放行要明确放行的对象、放行的职责和放行的流程;4.1.3 物料、产品放行时,所有的偏差、变更和检验结果超标等情况均按相关规定处理完毕。

4.2 流程图4.2.1 原辅料、包装材料放行流程图4.2.2 半成品、成品放行流程图4.3 放行职责4.3.1 质量受权人4.3.1.1 负责批准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放行或拒绝放行;4.3.1.2 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时应保证以下内容符合要求:——产品生产和检验均符合相关法规和注册要求;——产品的生产过程符合要求;——产品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产品相关的所有偏差、变更和OOS都经过相应的调查和处理;——需要经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重大变更已经上报并得到批准;——完成所有必要的检验;——所有的必要的生产和检验文件已经完成,并被批准;——判断生产和检验文件的结果符合要求;——物料和产品均按要求留样;——产品使用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等符合注册批准的要求和质量标准;——确保相关人员经过必要的培训并考核合格;——确保关键设备、生产工艺、检验仪器、检验方法经过确认或验证,并在效期内;——考虑其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

4.3.2 质量保证部4.3.2.1 负责审核原辅料、包装材料的供应商检验报告单和审核物料接收初检记录及原辅料、包装材料的现场审核;4.3.2.2 负责审核半成品、成品的批生产记录;4.3.2.3 负责半成品、成品生产过程监控回顾;4.3.2.4 质量保证部在物料、产品放行审核过程中,应确保以下内容符合要求;——物料、产品符合相应的审核标准;——所有偏差、变更、检验结果超标等异常情况均得到处理、风险评估和批准;——按有关标准操作规程对外包装材料进行检验放行和留样,完成内包装材料常规质量检查、留样和最终放行审核。

(完整版)物料和产品放行管理程序

(完整版)物料和产品放行管理程序
4.5 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自用中间体的放行。
5.0作业内容
5.1 公司质量受权人全面负责物料和产品的放行工作。
5.1.1 根据公司生产规模和职责划分,公司质量保证部具体负责物料、外卖中间体和成品的放行工作。
5.1.2 公司质量受权人与质量保证部放行人签订书面授权书受权物料、外卖中间体和成品的放行。
5.3.3 外卖中间体、成品生产过程审核
质量保证部工艺质量员依据《生产过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工艺规程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确认,生产工艺符合规定,变更、偏差执行《变更管理程序》、《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已进行分析处理并记录,上述检查符合要求后填写《产品放行审核记录》。
5.3.4 批生产记录审核
质量保证部工艺质量员依据《生产过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批生产记录管理制度》对产品批生产记录审核确认,填写《批生产记录审核确认记录》和《产品放行审核记录》。
5.2.2.6 物料取样情况的检查
质量保证部放行人检查质监中心取样程序正确,取样环境及取样操作过程符合规定,样品科学、合理并具有代表性,取样数量满足全检及留样要求。
5.2.2.7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的审核确认
质量保证部放行人对物料检验记录、检验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检验报告项目齐全、内容正确,检验过程中涉及的偏差已进行调查,并得出明确解释或说明,有报告人、复核人、批准人的签字及质量专用章,检验结果符合企业质量标准规定。
5.2.2.8 物料的放行
a 检查上述内容符合要求后,填写《物料放行审核记录》并在检验报告上加盖“QA审核放行”的蓝色印章放行物料。不合格的物料加盖“QA不予放行“的红色印章”,不合格品处理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b 物资管理部根据物料检验报告单,做好入库、标识工作。
5.2.3对于准予放行的物料,质量保证部放行人签发“QA放行证”交与物资管理部,由物资管理部张贴在物料外包装的明显处;对于没有外包装直接用于生产的纸桶、纸箱、牛皮袋及液体槽车等物料放行时,“QA放行证”可贴在物料货位卡处。“QA放行证”内容包括:物料名称、批号、放行日期、复验期及放行人等。

医疗器械公司 物料与产品放行管理程序

医疗器械公司 物料与产品放行管理程序

物料与产品放行管理程序1.目的:规范物料和产品的放行管理,防止不合格物料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

2.范围:生产用原材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放行管理。

3.职责:3.1工艺员:严格按该程序对本车间批生产记录进行审核,保证生产过程符合工艺要求。

3.2生产部经理:严格按该程序对整个批生产记录进行审核,保证生产过程符合工艺要求。

3.3库房管理员:严格按该程序对进厂物料进行验收,保证存储过程符合要求。

3.4物资部经理:严格按该程序进行物料采购和审核,保证来源符合规定。

3.5 质量管理员:严格按该程序对批生产记录进行审核,保证出厂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3.6 QA现场监控员:严格按该程序对批生产记录进行审核,保证出厂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凭借生产过程符合及检验报告批准中间物料及中间产品的放行。

3.7质量部经理:严格按《物料与产品放行审核SOP》审核,填写成品放行审核单并批准成品放行。

4.内容:4.1定义4.1.1物料:指原材料和包装材料等。

4.1.2产品:包括中间产品和成品。

4.1.3放行:对一批物料或产品进行质量评价,作出批准使用或投放市场或其他决定的操作。

4.2各部门在放行中的责任4.2.1质量经理4.2.1.1保证产品符合要求4.2.1.2保证产品的生产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4.2.1.3保证产品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4.2.1.4签署审核放行单。

4.2.1.5保证产品相关的所有偏差、变更和OOS都经过相应的调查和处理。

4.2.1.6保证需要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重大变更已经上报并得到批准。

4.2.1.7 保证完成所有的必要检验。

4.2.1.8保证所有的必要生产和检验文件已经完成,并被批准。

4.2.1.9判断和评价生产和检验文件的结果。

4.2.1.10考虑其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

4.2.1.11决策产品放行或物料拒收。

4.2.2质量部4.2.2.1保证物料符合相应的放行标准。

HSF产品放行控制程序

HSF产品放行控制程序

HSF产品放行控制程序1、过程目的根据客户要求 , 规定 IQC、IPQC、OQC对来料的绿色产品相关项目进行检查2、过程范围适用于所有原材料、外购件及包装材料等辅料的绿色产品相关项目的检查3、职责3.1 品保: 品保部负责进货、出货时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监控过程中对环境物质的控制4、定义无5、作业内容5.1 来料检验:所有来料除进行质量特性检验外,对每批来料还必须执行以下检验内容5.1.1来料供应商必须是在列出绿色产品的合格供应商内,原材料每年检测一次5.1.2检查是否有相应供应商提供的ICP 测试报告与成份/MSDS(其中, 客户产品的原料供应商必须提供ICP 报告)5.1.3 ICP测试报告仍处于有限期内( 一年), 在期满年前一个月 ,IQC 需通知质量主管,以便质量主管知会采购去追进供应商5.1.4 ICP测试报告的数据均符合环境管理物持一览表的规格要求5.1.5 检查并记录来料的批号 , 并对照其检测机构、生产日期是否在ICP测试报告期限内及环境相关证明文件5.1.6 IQC检查时, 如无 ICP/MSDS或,代表确认允收并审签5.2 IPQC与 OQC检验内容者超期不能 PASS该批来料 , 否则需经环境管理者5.2.1 IPQC在一批产品入库前对该批产品使用的原料批号进行记录5.2.2 成品在出货检验报告中须注明所含成份之批号,对成品 ( 物料) 可按要求提供所含成分产品之批号5.2.3 OQC出货报告上确认和记录待出货的产品批号和该批产品及使用原料的批号5.3 当检查发现来料、成品有环境管理物质异常时,报告给品保主管转环境管理代表,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要求进行处理5.4 所有上述检查内容均应记录在检查报告中,相应的检查报告保存期为四年5.5 每年一次按照客户要求附加不使用证明书( 批量生产用 ) 作为出货品的保证 , 同时要求供应商对于批量交货的每年一次按照我司要求附加不使用证明书(批量生产用) 作为交货品的保证。

物料及产品放行控制程序

物料及产品放行控制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对原料、包材进行控制,确保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防止不合格品流入或投入使用。

对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防止不合格品的转序和错误使用。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化妆品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放行审核。

3.0职责生产部:负责相关记录的填写与搜集。

各部门:负责完成各环节的记录和移交。

质量负责人和品质部:负责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审查和放行审批,并审核批记录。

4.0内容4.1品质部门独立行使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放行权。

4.2企业对原料、包材、半成品和成品实施检验,只有经过检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流程,确保只有经放行的物料才能用于生产,具体参考《检验管理程序》。

如需要让步接受,经品质部门评估质量无风险后,才能用于生产,否则按《不合品控制程序》执行。

4.3成品放行前,品质部检查所有相关的生产和质量活动记录,以确保过程中的偏差都经过处理。

4.4紧急放行作业。

(除材料外,其他半成品、成品无紧急放行作业)4.4.1因生产急需来不及进行检验的原材料,可由来料检验人员进行取样,巡回检查、确认。

4.4.2检验员对紧急放行材料样品进行检验,合格时则及时通知生产部,并取消“紧急放行”标识,换上“合格”标签。

4.4.3若检验不合格,则通知生产部门,将用该批“紧急放行”材料所生产的半成品/成品,及未生产的原材料部分换成“不合格”标识且停止使用,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相关规定处理。

4.5产品的合法性技术部、质量负责人或品质部要确认产品的合法性,内容包括:4.5.1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有有效许可批件。

4.5.2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经备案。

4.5.3产品包装标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4.5.4《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是否在许可有效期限内。

4.5.5生产项目是否超出行政许可范围。

4.5.6生产的产品符合产品签样标准。

4.6每批物料及成品放行的批准4.6.1成品放行前批生产记录及批包装记录的复核工作首先由生产部授权人担任,授权人应熟悉生产工艺规程,且具有相当的化妆品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产品放行控制程序

产品放行控制程序

产品放行控制程序1目的使产质量量控制的各环节进一步细化,保证出厂产品安全有效。

2合用范围本程序包含原资料放行、生产过程产品放行、成品查验放行及成品放行。

3职责与权限主管生产销售的副总经理担当总质量授权人;原资料查验人担当原资料质量授权人;过程控制负责人担当生产过程质量授权人;质量管理部负责人担当产品查验质量授权人;总质量授权人担当成品放行质量授权人;总质量授权人可决定增设部门二级质量授权人,提名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另设专人,报企业同意授权后奏效;总质量授权人可决定不增设部门二级质量授权人,其职责由总质量授权人兼任。

4产品放行控制程序原资料质量放行程序:采买部门将采买原资料送质检部查验。

原资料质量授权人在对原资料实行放行时,应审查以下过程能否切合要求,若此中一项不合格则不予放行:a)采买过程能否切合《采买控制程序》;b)原资料的供方能否发生变化,能否在合格供方目录内;c )原资料的资料构成能否发生变化;d)原资料能否拥有进货查验报告;e)进货查验过程能否知足《进货查验控制程序》及查验操作规程;f )查验设施能否在检定周期内;g)查验人员能否经培训上岗;h)查验环境能否切合要求。

以上切合要求后原资料质量授权人在《原资料放行证书》署名放行,采买的原资料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履行。

原资料质量放行流程图进货不合格查验是审查放行评审是否入库退货生产过程产质量量放行控制程序:生产过程质量授权人依据相应的生产工艺文件及管理要求全面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监控的内容包含原资料状态、设施状态、生产环境状态、工艺参数及生产人员的培训;生产过程质量授权人对产品的特别工序与重点工序进行审查;生产过程质量授权人依据相应的过程质量要求组织过程产品的质量查验、产品资料及零组件抽检,只有过程产质量量切合规定的要求才能够转入下一工序;生产过程质量授权人对生产记录、过程查验记录进行检查,复核过程产品的物料均衡的结果能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必需时对生产过程质量进行统计剖析,当统计结果出现较大的偏离时应组织生产、技术有关人员对偏离的结果与程序进行剖析,最后决定产品的使用与否;生产条件切合要求,由生产过程质量授权人在《产品放行证书》中“产品生产放行”栏署名放行。

放行控制程序

放行控制程序

放行控制程序1.目的:1.1 确保对需作紧急放行处理的物料进行监控。

1.2 因特殊原因,为了不影响及时交货,可按本程序提出产品的让步放行。

2.适用范围:外购材料的紧急放行,公司生产产品的让步放行。

3.定义:3.1 (材料)紧急放行:材料未经检验而生产急需,放行到生产部门使用。

3.2 (产品)让步放行:产品检验不合格,经评审或顾客同意,让步放行,出货给顾客。

4.职责:关于紧急放行:4.1 车间计划员负责对需要紧急放行的物料提出申请。

4.2 生产车间经理有权决定来料是否需要紧急放行。

负责控制紧急放行的物料,并在必要时回收所有在线未使用和已使用的物料、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

4.3 品管部负责对不合格物料作出评审和处理决定。

关于让步放行4.4 品管部:站在客户的角度评估让步放行产品的风险;4.5 技术工程师:评估让步放行产品的性能及使用风险;4.6 营销中心:负责让步放行产品的外部沟通;4.7 责任部门:负责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和教育。

5.作业内容:5.1 紧急放行控制5.1.1 来料接收时,应保存在来料接收位置。

仓库应准备《检验合同协议书》并将相应的标识贴在物料外包装上。

5.1.2 当生产计划员确定某种物料需紧急放行时,应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交给品管部签核,生产车间经理批准。

5.1.3 如果紧急放行被否决,来料检验员需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进行来料检验。

5.1.4 如果紧急放行被认可,物料检验员应进一步核实《检验合同协议书》所提供数据,并保留紧急放行物料所抽取的样板,仓管员在紧急放行物料的外包装上盖上“紧急放行”印章,并发放生产车间使用。

5.1.5 进料检验员根据《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中有关来料检验的要求,对紧急放行的物料优先进行检验,同时及时将结果通知车间计划员以及生产车间负责人。

5.1.6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紧急放行的物料影响到产品质量时,生产车间需将影响产品的物料、工序做好标识,进行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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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对原料、包材进行控制,确保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防止不合格品流入或投入使用。

对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防止不合格品的转序和错误使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放行审核。

3 .职责
生产部:负责相关记录的填写与搜集。

各部门:负责完成各环节的记录和移交。

质量负责人和品质部:负责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审查和放行审批,并审核批记录。

4 .内容
4.1品质部门独立行使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放行权。

4.2企业对原料、包材、半成品和成品实施检验,只有经过检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流程,确保只有经放行的物料才能用于生产,具体参考《检验管理程序》。

如需要让步接受,经品质部门评估质量无风险后,才能用于生产,否则按《不合品控制程序》执行。

4.3成品放行前,品质部检查所有相关的生产和质量活动记录,以确保过程中的偏差都经过处理。

4.4紧急放行作业。

(除材料外,其他半成品、成品无紧急放行作业)
4.4.1因生产急需来不及进行检验的原材料,可由来料检验人员进行取样,巡回检查、确认。

4.4.2检验员对紧急放行材料样品进行检验,合格时则及时通知生产部,并取消“紧急放行”标识,换上“合格”标签。

4.4.3若检验不合格,则通知生产部门,将用该批“紧急放行”材料所生产的半成品/成品,及未生产的原材料部分换成“不合格”标识且停止使用,并按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相关规定处理。

4.5产品的合法性
技术部、质量负责人或品质部要确认产品的合法性,内容包括:
4.5.1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有有效许可批件。

4.5.2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经备案。

4.5.3产品包装标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4.5.4《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是否在许可有效期限内。

4.5.5生产项目是否超出行政许可范围。

4.5.6生产的产品符合产品签样标准。

4.6每批物料及成品放行的批准
4.6.1成品放行前批生产记录及批包装记录的复核工作首先由生产部授权人担任,授权人应熟悉生产工艺规程,且具有相当的化妆品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4.6.2车间申请放行的成品首先由生产部授权复核人对该产品的制造、包装文件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
1)起始物料有合格检验报告单,合格标签;
2)生产过程符合生产工艺规程要求,符合标准操作程序;
3)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填写正确、完整无误,均符合规定要求;
4)物料平衡符合规定限度;
5)如发生返工,执行返工处理程序,处理措施正确无误,手续齐全,符合要求。

4.6.3生产部审核完的将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交品质部质量检查员审核。

每批成品放行前,品质部要收集并评价一切与该批成品相关的制造、包装、检验
记录,品质部主管审批。

4.6.4品质部质量检查员负责审核
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批检验记录,内容包括:
1)现场监测记录完整、准确无误,与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各项一致无误。

2)配料、称量过程经复核人复核签字无误。

3)各生产工序检查记录完整、准确无误。

4)半成品及包装物料检验合格、准确无误。

5)成品取样执行标准的取样规程,取样符合要求。

6)成品检验执行标准的检验操作规程,检验记录完整准确、复核人复核无误。

4.6.5在产品放行前,所有变更或偏差均按程序进行了处理;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签名放行。

4.6.4各项若有错误不签名放行,需认真查明原因后再作决定,并保留不放行的记录。

5.相关记录
5.1《原料检验报告》
5.2《包装材料检验报告》
5.3《半成品检验原始记录》
5.4《半成品检验报告》
5.5《成品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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