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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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员工引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员工引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员工引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06•【字号】衢政办发〔2022〕24号•【施行日期】2022.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其他规定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员工引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健全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体系,加强企业员工招引、培养、服务、保障,系统有效破解企业招工难、用工难问题,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企业员工引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推进“两个先行”,坚持引员工与引项目、留员工与聚人才同步推进,精准聚焦产业招商落地和增资扩产企业用工需求,协同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作用,健全企业用工引育用留全链互动保障服务体系,招引新生力量、收储人口红利、提升人力资本、积蓄发展动能,全力助推“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实施,为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争当“两个先行”示范窗口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6年末,全市新招引本科及以下学历的非衢州户籍企业员工10万人以上,企业常态缺工率控制在6%以内,企业用工需求基本满足。

——招引体系更全。

线下招引网络日趋完善,线上招引矩阵不断健全,基本形成多元化、立体式的现代招引体系,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达到50亿元以上,企业用工监测和保障储备机制覆盖所有重点企业、重点项目。

——教育助引更多。

办学形式多样互补、规模不断扩大,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基本建立区域联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政校企会深度参与的协同引育机制,中职以上学校市外毕业生年均增长10%以上、留衢率达到30%以上。

——职业技能更强。

聚焦六大标志性产业链,结合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民生服务业发展,分产业、分行业、分层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35%左右。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社会化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社会化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社会化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4.10.23•【字号】衢政办发〔2004〕132号•【施行日期】2004.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社会化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衢政办发〔2004〕1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衢州市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社会化评审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四年十月二十三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任职条件第三章材料申报第四章任职资格评审第五章附则衢州市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社会化评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壮大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适应我市企业上规模升档次的发展需求,促进各类实用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充分调动企业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继续深化和完善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扩大实施范围,拓展职称评审领域,积极推进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社会化评审和个性化服务,根据国家和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按照“个人自由申报,社会公正评价,单位自主聘任,政府宏观调控”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社会化评审工作统一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综合管理,并委托社会化评审机构组织具体实施。

第四条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社会化评审在工程技术、农业技术、经济、会计、统计等五个职务系列实行,各职务系列的档次是:(一)工程技术职务系列:分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

(二)农业技术职务系列:分农艺师、助理农艺师、农业技术员。

(三)经济专业职务系列:分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

(四)会计专业职务系列:分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民营企业家素质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的建议

民营企业家素质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的建议

民营企业家素质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的建议干这行这么久,今天分享点民营企业家素质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的经验。

我觉得吧,首先民营企业家得不断去学习。

就像我之前,总觉得自己有点小成就了,就不想再看书学习新知识,结果在面对新的市场变化时,完全傻了眼。

我感觉学习是提升素质能力的基础,不是说只看那些高大上的商业书籍,什么经济学原理之类的,但是这些也要看。

像我现在每周都会抽出点时间看行业报告和财经新闻,这就跟你想要了解娱乐圈就得看娱乐新闻一样,了解市场动态,行业走向,这就是最基础的。

你得提升自己的决策能力。

我以前做决策的时候,特别容易犹豫。

有一次一个项目摆在面前,这决策做不好就可能亏损。

我当时问了好多人的意见,结果越问越迷糊。

后来我就想明白了,决策的时候不能完全听别人的,要有自己的判断。

我觉得可以建立一套自己的决策模型,把各种影响因素都考虑进去。

例如像风险、收益、时间成本这些。

对了还有能承受的损失范围也要考虑进去。

就像你出门旅游,你得考虑去的地方好不好玩、花销大不大、安全不安全、自己有没有那么多时间是一个道理。

但是也要注意啊,自己的决策模型也不是打死都不变的,要随着市场情况去灵活调整。

人际沟通能力也非常关键。

我之前参加一个商业聚会,看到有些企业家就能舌战群儒,我呢,半天憋不出一句话。

那不行啊。

咱们民营企业家得学会跟各种人打交道。

我就开始锻炼自己这方面能力,从日常和客户、和合作伙伴的交流中不断提高。

多找话题,多站在对方角度想问题。

这就好比咱们和朋友相处,你得了解朋友喜欢啥,不喜欢啥,这样你们的友谊才会长久,生意场上也是一样的道理。

我觉得还有管理能力。

管理员工这事儿可不容易。

我自己的公司呢,一开始员工就像一盘散沙。

我想让大家都按照我的想法做事,可是这根本不现实。

后来我就学会了,得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要用激励机制去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就像你养鸡,你得给鸡喂食,它下蛋才更积极是吧。

我给员工设置了清晰的岗位描述、职业发展路径还有绩效奖金。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衢政发〔2016〕55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衢政发〔2016〕55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衢政发〔2016〕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经研究,决定对《衢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15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对《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除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等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具体内容通知如下:一、决定修改部分条款的规范性文件(15件)(一)《衢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衢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0号):1.删去第十八条。

2.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合并,修改为“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作出书面答复处理:(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能够在答复时提供具体内容的,应当同时提供。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属于行政机关之间和行政机关内部行文的请示、报告、批复、会议纪要等文件和资料,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可以不予公开,但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应当予以公开,并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答复处理。

(四)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公开,但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不属于主动公开的范围,且与申请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可以不予公开,但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工业提升”工程行动纲要(2007-2010年)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工业提升”工程行动纲要(2007-2010年)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工业提升”工程行动纲要(2007-201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10•【字号】衢政发[2007]35号•【施行日期】2007.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工业提升”工程行动纲要(2007-2010年)的通知(衢政发〔2007〕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衢州市“工业提升”工程行动纲要(2007年-2010年)》已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七年六月十日衢州市“工业提升”工程行动纲要(2007-2010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工业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工业经济高起点、特色化、跨越式发展,现就实施衢州市“工业提升”工程,制订本行动纲要。

一、充分认识“工业提升”工程的丰富内涵(一)“工业提升”工程的本质。

“工业提升”工程是我市进入工业化中期后,转变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实施“工业提升”工程,本质上要求树立高起点、特色化、跨越式发展的新理念,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路子,确立产业集群培育的新目标,实现衢州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业提升”工程的原则。

坚持量质并举,在保证质的基础上加速量的扩张;坚持优化增量和提升存量相结合,把提高项目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互动发展,建立和完善产业集群的支撑体系;坚持实施“工业提升”工程与提高部门服务能力联动推进,不断提高新时期各级政府引领工业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工业提升”工程的目标。

以410产业发展为基础,培育销售收入超200亿元的产业集群2个,包括以衢化片区为主平台的氟硅制造业产业集群,以东港片区为主平台的工程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同时推动一批区域特色产业集群的发展和提升,培育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产业集群5个,超10亿元的产业集群10个,在做强做大“衢州制造”的基础上,实现由“衢州制造”向“衢州创造”的转变。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八倍增、两提高”科技服务专项行动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八倍增、两提高”科技服务专项行动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八倍增、两提高”科技服务专项行动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09•【字号】衢政办发[2013]112号•【施行日期】2013.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八倍增、两提高”科技服务专项行动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3〕1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衢州市“八倍增、两提高”科技服务专项行动总体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8月9日衢州市“八倍增、两提高”科技服务专项行动总体实施方案根据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衢州实际,为扎实高效推进“八倍增、两提高”科技服务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实现“八倍增、两提高”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实干导向和绩效导向,按照“靠实干创实绩、以实绩论英雄”的要求,持续、分阶段扎实开展各项科技服务专项行动,着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建立健全科技服务机制,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创新发展难题,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创业活力和动力,为发挥科技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进“一个中心,两大战役”交出一份满意的成绩单。

二、主要目标从2013年起,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市协作办(招商局)、市科协、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等部门单位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深入各类企业、行业,开展科技服务专项行动,努力实现市委六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到2017年“八倍增、两提高”目标,即R&D经费支出超过21亿元,研发人员数超过7600人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270件,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460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760亿元,技术市场实现交易额达到70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9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80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8%,全社会劳动生产率达到11万元/人。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坊门街规范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3]53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坊门街规范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3]53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坊门街规范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坊门街规范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3〕53号)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坊门街规范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11日坊门街规范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城市建设管理十大专项工作部署,为深入推进坊门街规范提升专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谋利”的宗旨,按照“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统筹谋划、挖掘特色,规范引导、提升层次”的工作原则,着力强规范、促提升、聚人气、促繁荣,打造集商业与休闲为一体、充满文化气息和个性特色的商业步行街区,使坊门街逐步成为一张具有衢州特色的城市名片。

二、规范提升范围坊门街规范提升工程范围北起道前街路口,南至大南门城墙;道前街路口由坊门街向东西两侧延伸各30米;中河沿路口由坊门街向东西两侧延伸各50米;蛟池街路口由坊门街向东延伸30米,向西延伸至童家巷。

包括坊门街步行街和杭州湾广场、致远广场、立马广场等三个特色广场,占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

三、规范提升内容按照“市民化、市场化、有序化”的总要求,通过对坊门街沿街建筑立面整治、广告店招规范整治;对老旧破损的特色景观、市政公用设施等进行改造提升;在街道中间增设若干个货亭和休息位,街道入口、周围、相关广场等地增设体现坊门街特色的指示牌、示意图和停车设施等;对经营业态进行政策引导;调整部分场所功能定位,从根本上解决坊门街沿街建筑立面污损陈旧、广告店招风格凌乱、解决经营业态杂乱、功能性广场定位不准等问题,逐步提升坊门街管理档次和经营业态,真正实现坊门街经营管理的良性发展。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融资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9〕28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融资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9〕28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融资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融资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9〕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衢州市融资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6月25日衢州市融资畅通工程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6号)和《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4号)要求,以及全省金融工作座谈会精神,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取得实质性突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刻认识融资畅通工程在稳企业、稳增长特别是在服务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化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全力打造中国最优营商环境城市,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针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聚焦以下六大标志性指标:一是全市融资总量和增量稳定增长,大型银行民营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高于40%,中小型商业银行占比高于80%。

二是融资覆盖面明显扩大。

三是制造业贷款明显增加。

四是企业融资更为便捷。

五是企业流动性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六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切实下降。

三、工作措施(一)强化政策保障,优化金融生态。

1.加快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以全省信用建设“531X”工程和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加快建立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金融大脑”),实现金融机构和企业交互式信息沟通,为企业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实施意见-衢政发[2013]80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实施意见-衢政发[2013]80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实施意见正文:----------------------------------------------------------------------------------------------------------------------------------------------------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实施意见(衢政发〔2013〕8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全面推进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8〕19号),现就推进全市工业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

企业是市场体系和社会系统的重要构成单位。

企业在自身发展的同时,自觉履行经济、法律、道德、慈善等社会责任,已逐步成为企业树立现代经营理念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是顺应世界经济社会发展潮流,塑造企业良好形象,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企业外部约束机制,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工业立市”战略,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实现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市正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深入发展的重要时期,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

(二)总体要求。

深入实施“工业立市”战略,充分发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作用,探索建立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体制机制。

更新观念,加强引导,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增强广大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不断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促进企业与社会共同发展,努力实现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

我市着力实施企业家能力素质提升工程

我市着力实施企业家能力素质提升工程

有 效提 升 了培 训 工 作 的 “ 加值 ” 附 。搭 建 政 府 和 企 业 家 信 息 交 流 平 台 ,收 集 企 业 家 对 经 济 运 营 和 企 业 管 理 的 意 见 建 议 ,多 次 举 办 政 企 交 流 会 ,邀 请 l 0
责人 与受训 企业 家进行 面对 面交流 , 倾 听来 自企业 一 线 的 “ 声音 ” ,宣讲 相

九 波理工学院 ( 宁波经理学院) 进 步 、劳 动 者 素 质 提 高 、创 新 推 动 发 LJ▲ 开 展 企 业 家 培 训 工 作 , 先 展 ” 的道 路 上 来 ,就 要 大 规模 地 持 续
地 开 展 “ 业 家 、科 技 经 营 管 理 人 员 企
学 院合 作 实 施 企 业 家 培 训 工 程 , 由政

型 的经验值 得各 地 人才办 借鉴 。
管 理 人 才培 训 ,努 力 建成 全市 企 业 高 级 经 营 管 理 人 才 培 训 的主 阵地 。宁 波 经理 学 院理 事 会 由市 委 组 织 部 、市 经

主 要做 法
政企互动”为平 台的综合性服务体系 ,
为 我 市 转 型升 级 和科 学 发展 注 入 了新 的 活力 。
契合 发展 需 求抓 项 目规 划 。市 委
毛 光 烈 副 省 长 为 此 作 出 批 示 :要 质 教学 资 源 、浙 江 大 学 宁 波 理 工 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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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部 组 织 专 家 对 培 训 需 求 进 行 深入
的 考 察 和 调 研 ,面 向全 市 4 0余 名 企 0 业 家 展 开 问卷 调 查 和 意 见 征 求 ,并 赴
了多 样 化 生 产 ,新 产 品获 得 市 场 积 极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2年衢州市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2年衢州市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2年衢州市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2.04.28•【字号】衢市监规〔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事行为其他规定正文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2年衢州市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市监规〔2022〕2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商务主管部门、发改局、贸促会、供销社、经信局、财政局,市智造新城管委会、市智慧新城管委会:为保障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可兑现性,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和关于促进大商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衢政办发〔2019〕35号),经市政府同意,制定了《2022年衢州市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并参照执行。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衢州市商务局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衢州市委员会衢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衢州市财政局2022年4月28日2022年衢州市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推动我市大商贸高质量发展,对《关于印发〈2021年衢州市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市监规〔2021〕5号)进行修订,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促进消费升级(一)促消费活动发挥消费促增长作用。

进一步加大促消费活动力度,谋划汽车促消费、三衢味农产品促消费、装饰建材促消费、家政服务促消费及“好吃衢州”特色餐饮发展等一批活动项目,推动社会零售额稳步增长,促进消费升级。

(二)鼓励支持发展夜间经济对打造夜间餐饮、文娱、旅游、购物等多业态,经营总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夜间经营商户50户以上的夜间消费商圈运营商或营销活动专业机构,年内举办经商务部门认定的以夜间(18:00-24:00)为主要消费时段的集中宣传推广活动10场以上,活动覆盖天数在30天以上的,对上述举办主体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衢州市建筑业企业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衢州市建筑业企业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衢州市建筑业企业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19•【字号】衢政办发[2008]91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衢州市建筑业企业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衢政办发〔2008〕9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改善城乡面貌、扩大就业机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完善建筑业企业发展政策,对于引导、促进建筑业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苦练内功、拓展市场、提升档次、做大做强具有积极作用,有利于推动建筑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为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衢政发〔2006〕41号)精神,现就完善衢州市建筑业发展奖励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在全市范围内创优质工程的市本级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给予奖励。

其中,创“鲁班奖”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创“钱江杯”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钱江杯”单项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创其他国家级奖项和创其他省级优质工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创优质工程参建单位(仅限2个)的项目经理按上述奖励标准给予减半奖励。

二、对升一级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市本级建筑业企业给予奖励。

其中,升特级企业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升一级总承包企业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升一级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对拓展市外市场的市本级建筑业企业给予奖励。

市外完成年产值1亿元并比上年增长20%以上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市外完成年产值超过1亿元的,每增加5000万元,再奖励2万元,上不封顶。

同时,对当年完成境外工程营业额100-500万美元和500万美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和20万元。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27•【字号】衢政发[2012]35号•【施行日期】2012.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衢政发〔2012〕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2012年7月27日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根据《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浙江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时间2011年-2015年)。

一、“十一五”期间的主要成就“十一五”期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推动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较快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十一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3.7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6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6%,城镇零就业家庭基本实现“基数归零,动态归零”。

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继续优化,全社会从业人数从2005年的125.4万人增至2010年的128.1万人,第一、二、三次产业从业比重已从2005年的47.8:27.5:24.7转变至2010年的43:29:28。

就业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制定了涉及促进各类劳动者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积极应对2008年金融危机的冲击,初步形成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对危机机制,通过临时性下浮社保缴费率、支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等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数字经济发展五年倍增计划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数字经济发展五年倍增计划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数字经济发展五年倍增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15•【字号】衢政办发〔2019〕19号•【施行日期】2019.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数字经济发展五年倍增计划的通知衢政办发〔2019〕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衢州市数字经济发展五年倍增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15日衢州市数字经济发展五年倍增计划根据省委省政府“两个高水平”战略和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精神,为推动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重重落地,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智慧产业,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形成数据资源驱动产业发展、数字经济引领经济发展的新格局,加快构建以数字经济智慧产业为核心、新经济为引领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全力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副中心城市”和“四省边际数字经济发展高地”,特制定数字经济发展五年倍增计划。

一、总体目标经过5年的努力,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体制机制明显优化,在突破数字经济新技术、激发实体经济新动能、培育数字应用新业态、释放数据资源新价值、提升基础设施新智能、构建创新发展新体制等方面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基本建成全省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创新成果转化引领区、全省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全省体制机制创新先导区。

到2022年,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较2017年增长一倍,达到100亿元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较2017年增长一倍,突破300亿元,努力建设“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副中心城市”和“四省边际数字经济发展高地”。

二、主要任务(一)数字产业化强体行动。

1.发展信息技术产业。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22年,全市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收入突破50亿元,电子信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60亿元,着重培育新一代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网络安全、集成电路、电子化学品等产业集群,重点领域产业综合竞争力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优秀企业家评选办法的通知-衢政办发〔2015〕91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优秀企业家评选办法的通知-衢政办发〔2015〕91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优秀企业家评选办法的通知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优秀企业家评选办法的通知衢政办发〔2015〕9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衢州市优秀企业家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23日衢州市优秀企业家评选办法为激励企业家的发展信心,发挥优秀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在全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农业企业、服务业(包括现代物流、现代商贸、休闲养生旅游、科技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社区中介服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评选条件申报人在评选年度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优秀工业企业家评选条件。

1.所在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且在全市工业企业中排名前50位的。

2.所在企业近2年上缴地方财政收入年均数和年均增长幅度达到以下档次要求的:①年均上缴地方财政收入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年均增长幅度8%以上;②年均上缴地方财政收入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年均增长幅度6%以上;③年均上缴地方财政收入1亿元以上,年均增长幅度5%以上;④年均上缴纳地方财政收入2亿元以上。

3.所在企业为市级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优先。

(二)优秀农业企业家评选条件。

1.所在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是全市同行业的龙头,其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和新产品开发能力居领先水平,农业产业化经营状况良好,建立有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对衢州市农业产业带动能力强的优先;2.所在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较大,有种养基地,有生产加工的技术标准和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企业生产、加工的产品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3.所在企业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和品牌,产品通过“三品一标”认证,并获得市级以上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4.所在企业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呈增长态势,净利润率6%以上。

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统筹完善“大科创”专项政策的指导意见等三个意见的通知

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统筹完善“大科创”专项政策的指导意见等三个意见的通知

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统筹完善“大科创”专项政策的指导意见等三个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09.19•【字号】衢财办〔2019〕9号•【施行日期】2019.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统筹完善“大科创”专项政策的指导意见等三个意见的通知衢财办〔2019〕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关于统筹完善“大科创”专项政策的指导意见》《关于构建财政支持幸福产业发展政策体系的意见》《关于支持大商贸高质量发展财政资金统筹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衢州市财政局2019年9月19日关于统筹完善“大科创”专项政策的指导意见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举措,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结合衢州发展实际,进一步推动涉企资金统筹管理,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完善大科创专项政策,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围绕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部署,以“大花园”建设为统领,以政策体系完善为切入点,加快打造“产业链+生态圈”,推进创新驱动加快衢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主目标。

聚焦高质量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转型升级。

围绕传统产业弯道超车、新兴产业换道超车主目标,明确工业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新兴产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和数字经济发展五年倍增计划为主要任务,细化任务指标和责任清单,建立综合考核激励机制,着力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努力打造创新驱动生态体系,实现工业生态化、数字化和高效化。

(二)聚力大整合。

坚持工业和科技专项资金的整合、资金和基金的并轨、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的联动、市本级和县(市、区)统筹的原则,将现有涉企资金和资源整合,统筹使用、集中发力、精准扶持。

坚持扶优扶强、内外并举,既要支持存量的优质项目,又要鼓励新引进的高端项目。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工业有效投资和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工业有效投资和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工业有效投资和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1.08•【字号】衢政发〔2016〕56号•【施行日期】2016.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工业有效投资和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衢政发〔2016〕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7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衢委发〔2016〕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鼓励企业加大“机器换人”技术改造,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特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一)总体思路。

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互联网+”、智能制造发展趋势,按照“中国制造2025”及浙江行动纲要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八八”重点细分产业,大力推进工业有效投资,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坚持企业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招商引资与存量企业技改并重,深入推行与单位资源产出相挂钩的激励约束制度,建立健全推进工业投资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

5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家平均实施1个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通过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从业人员数指标居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新产品产值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企业技术装备、节能减排和智能制造水平大幅提升。

通过技改促进完成节能和环保目标任务,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

二、重点任务——提高智能制造水平。

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大力培育“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个转企提质扩面暨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个转企提质扩面暨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个转企提质扩面暨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05•【字号】衢政办发[2014]61号•【施行日期】2014.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个转企提质扩面暨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衢政办发〔2014〕6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衢州市“个转企提质扩面暨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6月5日衢州市个转企提质扩面暨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和省“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市场主体提升发展,着力构建起“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市场主体升级通道,现就开展衢州市“个转企提质扩面暨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场主体提升发展”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省“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的决策部署,在全市“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围绕“一个中心、两大战役”,按照“该转尽转、持续推进,量质结合、以质为先,注重长效、转入常态”的原则,持续深入推进“个转企”工作,为干好“四件大事”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积极作为。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举措(一)提升“个转企”工作质量。

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公司制企业。

2014年起,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公司制企业的比重不低于50%。

重点引导已转为个人独资、合伙企业,通过开放股权、合作参股、合并提升等方式扩大规模,组建公司制企业,实现“二次转型”。

到2014年底,全市累计完成的“个转企”企业转为公司制企业比重达到30%以上。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1.23•【字号】衢政办发〔2015〕84号•【施行日期】2015.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衢政办发〔2015〕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衢州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衢州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23日衢州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年)为大力促进小型微型企业(不含“规上”企业、“限上”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衢州经济转型升级和质量效益提升,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2号)等文件精神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八八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在深化改革、搞活经济、保障民生、扩大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把“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作为经济转型升级“组合拳”的重要一招,牢牢把握扶优汰劣、结构优化的要求,着力推动小微企业由“低、散、弱”向“高、精、优”迈进。

力争用3年的时间,构建起有利于小微企业成长、升级的有效工作机制和平台,有效破解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和难题,显著优化小微企业整体发展环境;全市小微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力与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品牌意识和品牌创建能力明显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全面提升,经济社会贡献不断加大,为“打造生态屏障、建设幸福衢州”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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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快四省边际人才强市建设的意见》(衢委发〔2012〕25号),深入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加快我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领军型企业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主导产业和龙头骨干企业促进工业经济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衢委发〔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全民创业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衢政发〔2012〕17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目标
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深入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推进以“衢州企业家大学苑”为重点的企业家培训基地建设,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重点培养50名能引领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企业年营业收入规模超10亿元的领军型企业家。

二、培养方式
(一)攻读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

积极鼓励主导产业和龙头骨干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者,攻读国内著名高校举办的高级工商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

(二)举办工商管理总裁研修班。

鼓励企业高层以上经营管理者参加由衢州企业家大学苑与国内著名高等院校联合举办的高级工商管理总裁研修班。

(三)举办短期专题培训班。

根据我市企业需求,举办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短期适应性专题培训班。

(四)组织出国培训。

通过国内著名高等院校与国外大学合作渠道,每年择优选送30名左右企业经营管理者,组织到国外进行企业管理培训。

(五)组织创业培训。

根据全市创业培训计划,对小微企业经营者开展定期定点培训和辅导。

三、补助标准
衢州市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实施由各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其中对市本级企业的补助,由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和市小微企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各县(市、区)企业的补助,在企业所在地财政资金列支。

(一)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攻读工商管理硕士(EMBA)并取得学历学位的,由当地财政给予每人10万元补助。

(二)各类中小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参加由衢州企业家大学苑举办的高级工商管理总裁研修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的,由当地财政给予每人1万元补助。

(三)市本级举办的各类适合衢州市企业需求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短期专题培训班,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予以补助。

(四)企业经营管理者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境外培训班的,所需培训费用由当地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五)符合市区微型企业创业培训相关规定的,给予一定的创业培训补贴,属公益类培训的,享受全额补助。

(六)每年末,对衢州市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工作进行考评,工作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对衢州企业家大学苑等企业家培训基地进行绩效评估,成绩突出的,给予一定的基地建设经费补助。

四、申报程序
(一)立项申报。

每年1月初,由各县(市、区)培训基地制定年度企业家素质提升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分别报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和市经信委审核备案。

(二)补助资金申报。

每年12月底前,由各培训基地对符合专项资金申报范围的项目,提出书面申请材料,其中有关费用补助部分需提供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报市委人才办和市经信委审查。

(三)资金拨付。

市经信委、市委人才办和市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在衢州政务网或衢州工业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市财政局、市委人才办和市经信委联合下达补助资金文件。

五、监督管理
企业对拨入的补助资金使用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或挪用。

对违反规定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对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同时在三年内取消该单位申报财政专项资金的资格。

已享受补助资金的企业必须按要求向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报送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情况,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应对企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六、附则
衢州市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经信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本《办法》由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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