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基础知识课件-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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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思达尔公司诉称:张克旭从 1991年9月调入我公司后,担任总工 程师,负责产品开发。张克旭以个 人名义于1994年11月14日向中国专 利局申请的名称为“一种液体植物 叶面肥料及制备方法”的专利应当 是我公司的职务发明创造。
我公司为该发明提供了大量的物 质条件,张克旭等人是执行本单位 的任务。故请法院判令专利申请权 属于思达尔公司,我公司同意与津 安公司共享该专利申请权。
摘要
一、专利和专利法 二、专利的类型 三、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 四、专利的申请与审查 五、专利权 六、专利文献 七、专利制度的国际化发展
一、专利和专利法 1、专利定义 专利有两种含义: * 指专利权; * 指取得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
成果。
专利实际意义可理解为: * 指一种权利 * 指一张证书 * 指发明的内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专利的申请与审查 1、申请文件 包括: ·请求书 ·说明书 ·摘要 ·权利要求书。
2、申请原则 ·书面原则 ·先申请原则 ·优先权原则: 国外优先权 国内优先权
国内优先权给申请人带来益处: ① 完善在先申请 ② 提出合案申请 ③ 两类申请互换 ④ 节约费用 ⑤ 延长保护期 ⑥ 主要受益者。
原告H 认为自己为“多功能探测镜” 的专利权人,甲公司将其专利许可他人 使用以及乙工厂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均为 侵权行为,请求法院责令二被告停止侵 权,赔偿损失。
被告甲公司认为,H为本公司职员, 且该专利的内容又与其工作任务相关, 应是职务发明;且H也正与公司协商 将专利权让与事宜,因此专利归甲公 司所有;被告乙工厂辩驳:其实施专 利的行为经过甲公司许可,有合同为 证,故其行为不构成侵权。
经审理,法院判决:“一种液体 植物叶面肥料及制备方法”发明专 利的专利申请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归北京市思达尔化工新技术公司 所有。驳回河南省延津县安工贸实 业公司与北京市思达尔化工新技术 公司共享该发明专利申请权的诉讼 请求。
2、发明人与共同发明人
3、外国人的发明创造
4、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 ·委托其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保密的,
【案情简介】 1991年9月,张克旭从北京大学调
入思达尔公司,在1991年至1994年间, 张克旭在思达尔公司任总工程师,负 责精细化工开发,主要进行叶面肥的 制作方法的研制。
1994年6月思达尔公司委托津安 公司进行该肥料的大田试验,而后 津安公司与河南省延津县的农户签 订了协议书,约定由津安公司负责 高效棉花增果灵试验,负责施肥、 施药等,并对农作物喷施该农药的 生长情况作了观察记录。
1994年11月14日张克旭申请了名称 为“一种液体植物叶面肥料及制备方法” 的发明专利,俗称高效棉铃宝,亦称增 果灵,发明人张克旭、毛宗祺、葛树丰, 其中葛树丰是张克旭的妻子,毛宗祺是 津安公司职工,张克旭称他们帮助进行 过水解毛发的工作。张克旭把在河南省 延津县的大田试验情况作为实施例写入 了专利申请文件。
被告张克旭辩称:我在北京大学 工作期间就开始从事高效棉铃宝的研 究开发,该技术方案形成于1991年4 月,到1994年间主要是推广实施,进 行试验。在研制过程中思达尔公司未 提供过任何资金,津安公司只是进行 大田试验,与叶面肥的研制没有任何 关系,该发明不是职务发明。恳请法 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能探测镜”的实用新型专利。H在获 取专利权后,曾与甲公司协商欲将专 利权转让给甲公司,但尚未达成协议。 其后不久,甲公司与乙工厂签订了专 利实施许可协议,许可乙工厂将“多 功能探测镜”投入生产,所获利润由 甲、乙双方分享。
同年年底,乙工厂生产的产品在市 场上销售。H 得知这一情况后,以甲公 司、乙工厂侵犯专利权为由,诉至北京 市中级人民法院。
2、专利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专利法》
1984年3月12日人大通过; 1992年9月4日第一次修改; 2000年8月25日第二次修改。
二、专利的类型
专利
技术类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装饰类——外观设计专利
1、 发明 指创造出前所未有的新事物或新
方法,它是人们在利用自然规律改 造客观世界中取得的新成就。
2、实用新型 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
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有形的物品)。
3、外观设计 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
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 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三、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 1、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 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 创造。
②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 应当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
公开发表过或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 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2、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项目 3、专利权的保护
① 定义 ② 保护范围 ③ 权利人的权利和义务
• 擅自处分他人专利权构成侵权行 为
原告:H(甲公司职员) 被告:甲公司 被告:乙工厂
【案情简介】 H为甲公司职员,获得一项“多功
原告津安公司诉称:1994年6月我 公司按思达尔公司的安排,负责叶面 肥的大田试验,并出资10万余元。张 克旭于1994年11月14日向中国专利局 提交了名称为“一种液体植物叶面肥 料及制备方法”的专利申请,该专利 申请说明书中的实施例全部由我公司 完成。故请求该专利申请权归我公司 与思达尔公司共有。
3、专利申请的审查 ①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
初步审查 →早期公开 →实质审查 →(无效程序→专利复审) →授权。
②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的审批程序:
申请 →进行初步审查,没有驳回理由 →授权, 予以登记、公告。
* 世界各国专利申请审查制度: ·登记制 ·实质审查制 ·延期审查制。
五、专利权 1、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① 发明和实用新型 ·新颖性 ·创造性 ·实用性
பைடு நூலகம்
专利权归属: 职务发明创造: ·申请专利的权利 ·批准的专利权 ,归该单位,该 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 ·申请专利的权利 ·批准的专利权,归该发明人或
设计人
• 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案 原告:北京市思达尔化工新技术
公司(以下简称思达尔公司) 原告:河南省延津县津安工贸实
业公司(以下简称津安公司) 被告:张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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