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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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的通
知
旅发〔2016〕121号
2016-09-29 09:51:00来源: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大中小][打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委(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局)、环保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交通运输厅(局)、水利厅(局)、农业厅(局)、林业厅(局)、扶贫办,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分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厅字〔2016〕4号),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联合制定了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
国家旅游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16年8月11日
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国家旅游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共同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力争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全国25个省(区、市)2.26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30万贫困户、747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2016-2018年减少1.26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400万贫困人口脱贫;
——2019-2020年减少1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347万贫困人口脱贫。
——通过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使全国1万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年旅游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贫困人口年人均旅游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
(二)基本原则
中央统筹、地方负责。
按照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县(市、区、旗)抓落实的管理体制,中央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配套方案,明确工作部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筹负责本辖区内乡村旅游扶贫工作,整合省内资源予以支持。
各县(市、区、旗)政府要组织实施好扶贫项目,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扶贫资金用到刀刃上。
部门协作、合力推进。
各相关部门根据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各自职能,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分配资金、安排项目时向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倾斜,形成旅游扶贫开发合力。
因地制宜、创新模式。
因地制宜确定各类乡村旅游建设发展类型,选择精准到户到人的脱贫模式。
创新投融资方式和途径,为贫困地区发展乡村旅游提供更有力的资金支持。
各项旅游建设尽可能利用原有建设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突出农村特色和田园风貌。
精准施策、提高实效。
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精准锁定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切实提高乡村旅游扶贫脱贫工作成效。
二、乡村旅游扶贫工程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乡村旅游扶贫规划。
各地要将乡村旅游扶贫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脱贫攻坚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易地扶贫搬迁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交通建设等规划有效衔接。
推动乡村旅游规划与村镇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休闲农业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合并编制。
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分布比较集中的省市,应当编制区域旅游扶贫规划,打造沿山、沿河、沿路、沿湖、沿海乡村旅游扶贫开发带(区),整村整镇、成带成片、全景全域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开发。
乡村旅游扶贫应充分体现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的帮扶途径、支持措施和收益安排。
(二)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各地要积极整合资源力量,加大投入力度,挖掘当地生态旅游、民俗文化等资源,因地制宜打造乡村旅游重点景区,引导生活在周边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的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适度集中居住并依托乡村旅游就业脱贫。
集中精力解决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
加快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设施建设和危桥改造,对不能安全通客车的窄路基路面公路合理进行加宽改造,提高通行能力和安全水平。
推进重点旅游景点景区到干线公路的连接线、旅游路建设,改善重点景点景区的交通条件。
加快完善乡村宽带信息基础设
施。
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向乡村延伸,开展“六小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有条件的贫困户开展乡村旅游服务,对从事乡村旅游经营的贫困户实施改厨、改厕、改房、整理院落为主要内容的“三改一整”工程,提升改善旅游接待条件。
(三)大力开发乡村旅游产品。
各地要突出乡村自然资源优势,挖掘文化内涵,开发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带动贫困户参与的乡村旅游产品。
要发展一批以农家乐、渔家乐、牧家乐、休闲农庄、森林人家等为主题的乡村度假产品,建成一批依托自然风光、美丽乡村、传统民居为特色的乡村旅游景区,策划一批采摘、垂钓、农事体验等参与型的旅游娱乐活动,大力开发徒步健身、乡村体育休闲运动,培育发展自驾车房车营地、帐篷营地、乡村民宿等新业态,打造丰富多彩的乡村特色文化演艺和节庆活动。
(四)加强旅游宣传营销。
各地要因地制宜,加大对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宣传推介,通过电商平台、节庆推广、主题活动等一系列载体,开展乡村旅游扶贫公益宣传。
大力推广乡村度假生活理念,开展乡村旅游进社区、高校、企业单位等宣传,把乡村旅游点变成“单位的疗养院”、“学校的实践基地”、“社区的活动中心”。
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平台推介民宿客栈等乡村旅游特色产品,引导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挖掘当地乡土文化、民俗风情,举办农事节庆游、山水美景游、民俗风景、农家乐厨艺大赛等系列节庆活动,打造乡村旅游品牌。
(五)加强乡村旅游扶贫人才培训。
各地要创新乡村旅游扶贫人才培养方式,积极开展乡村旅游经营户、乡村旅游带头人、能工巧匠传承人、乡村旅游创客四类人才和乡村旅游导游、乡土文化讲解等各类实用人才培训,依靠人才支持和智力投入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高贫困人口旅游服务能力。
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培训种子工程”,培养一批乡村旅游扶贫培训师,深入基层一线、面对贫困群众进行技能辅导。
三、乡村旅游扶贫八大行动
1、乡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大力改善乡村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启动“六小工程”,确保每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建好停车场、旅游厕所、垃圾集中收集站、医疗急救站、农副土特产品商店和旅游标识标牌。
到2020年全国2.26万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实现“六小工程”和“厕所革命”全覆盖,50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三改一整”工程。
2、旅游规划扶贫公益专项行动。
组织和支持300家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开展旅游规划扶贫公益行动,围绕旅游产品建设和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为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编制旅游发展规划。
每年促成不少于500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与规划设计单位结对,5年完成3000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规划编制。
3、乡村旅游后备箱和旅游电商推进专项行动。
依托乡村旅游发展带动农副土特产品销售,支持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在邻近的重点景区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主要交通干道旅客集散点等设立农副土特产品销售专区。
开展旅游电商万村千店行动,优先支持有条件的重点村利用已有资源建设旅游扶贫电商平台,组织实施贫困地区“一村一店”、“旅游淘宝村”、“旅游扶贫村+特色馆”立体扶贫,依托村民中心、超市等营业场所建设电商服务站点,支持各大电商平台开展旅游电商扶贫行动,为贫困地区开设扶贫频道,开展在线宣传推广、特产销售、旅游线路营销。
到2020年,全国建设1000家“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销售产值8000亿元,带动不低于50万户贫困户脱贫;建设1000个乡村旅游扶贫电商示范村,每年实现旅游商品销售100亿元。
4、万企万村帮扶专项行动。
组织动员全国1万家旅游企业、宾馆饭店、景区景点、旅游规划设计单位、旅游院校等单位,对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进行帮扶脱贫。
采取安置就业、项目开发、输送客源、定点采购、指导培训等多种方式帮助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发展旅游,通过5年时间解决100万左右贫困人口的脱贫。
5、百万乡村旅游创客专项行动。
组织和引导百万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专业艺术人才、青年创业团队等各类“创客”投身乡村旅游发展,通过一系列的创意研发、产品开发、宣传
推广,推动乡村旅游实现转型提升、创新发展。
到2020年,全国培育1000个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形成一批高水准文化艺术旅游创业示范乡村。
6、金融支持旅游扶贫专项行动。
加快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库建设,统筹资源支持国开行、农发行等银行创新金融服务,设计符合旅游扶贫项目特点、与旅游扶贫项目周期相匹配的支持产品。
探索建立乡村旅游投融资主体、担保平台、风险准备金制度及信用评级体系,优先在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进行授信,为贫困户提供小额贷款,相关部门给予贷款贴息。
积极探索景区带村、能人带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扶贫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根据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实现增收的情况,为景区、能人、企业(合作社)提供成本低、期限长的信贷支持。
每年金融支持旅游扶贫项目不少于1000个,资金不少于3000亿元。
7、扶贫模式创新推广专项行动。
探索景区带村、能人带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类型的旅游扶贫新模式,按照景区扶贫加分政策,鼓励每个4A、5A级景区带动周边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不少于3个,每个能人带动不少于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一个合作社带动不少于2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招工、订单采购农产品、建设绿色食品基地、成立互助社等方式帮扶脱贫。
加快扶贫创新模式推广,到2020年,全国建设旅游扶贫示范景区1000个、企业(合作社)+农户旅游扶贫示范基地1万家,培育旅游扶贫带头人5万个,带动80万户贫困户脱贫。
8、旅游扶贫人才素质提升专项行动。
设立乡村旅游扶贫东部、西部培训基地,组建“全国乡村旅游扶贫专家库”,动员规划、管理、营销专业人才到扶贫开发重点县、易地扶贫搬迁小镇、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开展公益指导培训。
到2020年前,各省要以市、县为基础,建立地方培训基地,实现对2.26万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全覆盖,培养旅游扶贫带头人10万人。
四、实施保障
(一)明确任务分工。
建立由旅游、发改、国土资源、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林业、扶贫、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和金融机构共同参加的乡村旅游扶贫工作机制。
旅游部门建立旅游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点村的旅游规划引导、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宣传推广、人才培训、市场监管以及跟踪统计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加强重点村和周边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
交通运输部门指导协调重点村交通体系发展和重点村、重点景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重点村开展规划建设,合理安排乡村旅游扶贫各项用地的规模、布局和时序。
环保部门指导重点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重点村人居环境改善、风景名胜区保护和规划建设。
水利部门负责指导乡村河流、湖泊、水利风景区资源保护利用。
农业部门负责重点村的特色农产品开发,促进休闲农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
林业部门指导森林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打造精品景区。
扶贫办负责协调利用扶贫资金和扶贫小额信贷,支持重点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乡村旅游项目。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旅游扶贫的金融支持。
(二)加强组织协调。
各地将旅游扶贫工作有机融入党委政府扶贫攻坚大局,构建跨部门、跨单位、全社会共同参与、多元主体的旅游扶贫体系,统筹解决旅游扶贫工作中的规划对接、用地保障、行政审批和资金整合使用等问题,打好组合拳,形成政策合力。
(三)强化督查考核。
各地应建立旅游扶贫开发督导考核机制,把乡村旅游扶贫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考核体系。
及时开展旅游扶贫情况动态跟踪监测、督导检查,每年年底进行考核。
各地要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站、微信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旅游扶贫成果,进一步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推动各方参与旅游扶贫,共同分享旅游扶贫成果。
各省区市旅游部门牵头,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推进落实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配套政策,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