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钻孔施工标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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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钻孔施工标准流程
一、目的、布设原则
钻孔施工目的是为查明地表矿(化)体的产状、形态、厚度、矿石组合及品位等地质特征向深部变化情况,进一步了解控矿地质条件及成矿远景,并为储量计算提供依据。其部署本着由已知到未知,由浅部向深部,对地表出露较好、具有一定规模,且对应有明显激电异常的矿(化)体首先部署此项工作。
本细则根据《地质矿产勘查标准汇编》和《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制度汇编》并结合以往钻探工作综合编写。
二、开孔前的准备工作
1.编录人员首先应认真学习设计,明确所要施工钻孔的目的、任务及对钻孔的各项要求,熟悉已有地质资料,了解钻孔施工处的地层、构造、矿化蚀变等地质情况,为编录工作打下基础,并认真编制和填写设计勘探线剖面图、《钻孔地质技术设计书(设计柱状图)》。
2.钻孔开钻前,技术负责及编录技术员要提前10-—15天到实地根据钻孔设计的孔位用罗盘和皮尺结合GPS、工程后方交汇或者地形图确定钻孔定位。布孔后孔位用木桩作标记,木桩上用油漆标注钻孔号,以便机台及时平整机场。孔位后不得擅自移动,在平整机场后再次用后方交汇法验证孔口位置,确保孔位未移动。编录技术员应及时向机台下达《钻孔定位通知书》。格式见表2。
3.机台将钻塔、钻机安装完毕,技术负责及编录技术员要到现场进行安装验收。验收项目主要有:钻孔位置是否移动、检查和校正钻孔水平程度(罗盘测量)、钻孔立轴、钻孔天顶角及岩心收集装置(岩心箱,岩心牌等)。验收合格后,签发《钻孔安装验收书》。
4.钻孔安装验收合格后,编录技术员应及时填发《钻孔开孔通知书》,并应向施工人员详细介绍钻孔施工目的,地质情况及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严格保证钻孔质量,确保六大指标的实施。岩心的清洗整理至编号等一整套工作应由钻机各班记录员承担。
三、钻孔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要求
1.岩心管理
(1)岩(矿)心排放入箱
岩(矿)心经整理后,按先后次序排好(最后取出的岩(矿)心先装,最早
取出来的岩(矿)心后装),按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顺序一排排放入岩心箱中。
(2)岩(矿)心编号
岩(矿)心放入岩心箱后,对长度大于5厘米和虽小于5厘米但较完整的岩(矿)心用油漆进行编号,如:4,其中整数“4”表示提取岩(矿)心的回次是第四回次;分母“3”表示本回次提取岩(矿)心的总块数是3块;分子“2”表示岩(矿)心为本回次中的第二块。
(3)岩心牌
在每回次提取的最下一块岩(矿)心和下一回次第一块岩(矿)心之间,放置一块用铅笔填写的岩心牌,以隔开两次提取的岩(矿)心。没有取得岩(矿)心的回次也要填写岩心牌,并在岩心牌上注明,岩心牌用2H-4H铅笔填写,岩心牌见表3。
(4)岩心箱编号
岩心箱装满后,用油漆在每一箱的侧壁注明:矿区名称,钻孔编号,起止孔深,起止岩(矿)心编号及岩心箱顺序号,最后一箱要写上“终孔”二字。
(5)岩心长度丈量
编录前应先对岩(矿)心进行丈量:测量岩(矿)心的长度时,不论岩(矿)心磨损程度如何,都应将各段紧密连接,放平丈量。若发现岩(矿)心有人为拉长现象,则应重新测量,并通知当班记录员修正。采出的岩(矿)心,如果有沿纵柱劈裂为两块或数块的现象,就应先检查各块是否属于同一圆柱体,然后再连接丈量。
2.岩(矿)心采取率的计算
(1).回次岩(矿)心采取率的计算
回次岩(矿)心采取率=本回次提取的岩心总长/本回次进尺数×100%。若回次岩心采取率超过100%,即岩心总长大于回次进尺时,一般皆为残留岩心所引起。其处理方法是:进尺数不变,修改岩心实长数字,将回次岩心采取率超过100%的部分(即岩心实长比回次进尺多出的部分),依次往上一回次推。若上一回次的岩心实长由于加上推上来的岩心长比进尺数大,回次岩心采取率又超过100%时,继续往上推,一般只能往上推三个回次,如果回次岩心采取率仍大于100%时,则通知机长或当班班长查明原因
(2).分层岩(矿)心采取率的计算
分层岩(矿)心=分层各回次取出的岩心总长/(分层下界孔深-分层上界孔深)×100%。岩心采取率全孔大于70%,矿层及顶底板围岩5米内采取率大
于80%。
(3).换层孔深计算方法
一个回次内换层有下列两种情况:①.本回次换层位置小于岩心长度的50%时:a 无残留岩心时:换层孔深=上回次终止孔深+本回次上层岩心长/本回次采取率;b有残留岩心时:换层孔深=上回次孔深-上回次残留岩心长+本回次上层岩心长/本回次岩心采取率;②.本回次换层位置大于岩心长度的50%时:a 无残留岩心时:换层孔深=本回次终止孔深-本回次下层岩心长/本回次采取率;b有残留岩心时:换层孔深=本回次孔深-本回次残留岩心长-本回次下层岩心长/本回次岩心采取率。
两个回次内换层:换层孔深=上回次终止孔深-上回次残留岩心长/上回次岩心采取率。
空回次内换层:换层孔深=上回次终止孔深+空回次进尺的二分之一(是否二分之一,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钻孔天顶角、方位角测量及要求
钻孔天顶角、方位角一般要求斜孔每钻进50米,直孔每钻进100米测量一次钻孔天顶角和方位角(当天顶角弯曲超过5度时,测斜间距应按斜孔对待)。钻孔换径或见主矿体时,均应加测天顶角和方位角。天顶角弯曲每百米要求:直孔不超过2度,斜孔不超过3度。
4.钻孔孔深测量及要求
孔深验证每钻进100米或见主矿层、重要标志层、下套管前和终孔后均需用钢卷尺丈量钻具,验证孔深。孔深校正最大允许误差为千分之一,超出允许误差时,查找原因并及时清除。
5.简易水文观测及要求
简易水文观测包括孔内静止水位,冲洗液消耗量,涌水位置、涌水量及水头高度,漏失位置和漏失量等。视具体情况(涌水、漏水、坍塌、缩径、溶洞等)与分队技术负责协商向机台提出简易水文观测的具体内容。
6.原始班报表记录及要求
机台原始班报表应由专人负责,必须按报表的内容和要求逐项填写,准确计算孔深,详细填写简易水文观测及钻进技术参数。若发生事故时则应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处理方法、处理步骤及效果等。记录必须做到及时、准确、详细和整洁,并如实反映情况。原始班报表在终孔后汇定成册,归档存查。
7.技术负责、地质组长应及时到现场检查钻孔施工情况及孔内见矿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