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质监局关于成立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天津市质监局关于成立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布日期】2013.11.19

•【字号】津质技监局办[2013]590号

•【施行日期】2013.11.19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天津市质监局关于成立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津质技监局办〔2013〕590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质检总局党组关于加强质检系统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国质检党组〔2013〕108号),全面提升天津市质监宣传思想工作水平,市局决定成立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质监局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市局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研究落实市局党组宣传思想工作重要部署,协调解决宣传思想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审定年度宣传思想工作计划,研究确定宣传思想工作阶段性重点任务,推进天津市质监新闻发布工作,定期分析研究涉天津市质监舆情动向和应对措施。

二、组成人员

组长:李志山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副组长:张国华市局办公室主任

于洋市局新闻办主任

李新跃市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成员:钟英葵法规处处长

李旗质量处处长

刘茂生科外处处长

王静认证处处长

刘爽标准化处处长

王家祥信息所所长

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遇有重要事项,可根据需要召开。涉及有关工作时,可请有关处室或单位领导参加会议。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于洋市局新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涉及有关业务工作时,可请有关处室或单位领导参加会议。

2013年11月19日

天津市质监局关于成立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天津市质监局关于成立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布日期】2013.11.19 •【字号】津质技监局办[2013]590号 •【施行日期】2013.11.19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天津市质监局关于成立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津质技监局办〔2013〕590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质检总局党组关于加强质检系统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国质检党组〔2013〕108号),全面提升天津市质监宣传思想工作水平,市局决定成立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质监局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市局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研究落实市局党组宣传思想工作重要部署,协调解决宣传思想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审定年度宣传思想工作计划,研究确定宣传思想工作阶段性重点任务,推进天津市质监新闻发布工作,定期分析研究涉天津市质监舆情动向和应对措施。 二、组成人员 组长:李志山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副组长:张国华市局办公室主任 于洋市局新闻办主任

李新跃市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成员:钟英葵法规处处长 李旗质量处处长 刘茂生科外处处长 王静认证处处长 刘爽标准化处处长 王家祥信息所所长 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遇有重要事项,可根据需要召开。涉及有关工作时,可请有关处室或单位领导参加会议。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于洋市局新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涉及有关业务工作时,可请有关处室或单位领导参加会议。 2013年11月19日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0.05.25 •【字号】皖食药监办[2010]87号 •【施行日期】2010.05.25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皖食药监办〔2010〕87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对全省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经研究,成立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 刘自林局长 副组长: 陈小俊副局长 李长在副局长 徐立武纪检组长 吴丽华副局长

宣庆生副局长 高怀荃副巡视员 成员:王忠华许伏新孙邦琼凌以文黄少玉李克文刘晓琳王艳XXX 李文 黄万著杨士友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和办公室(设在省局办公室)。组成人员和职责如下: 生产环节监管组由宣庆生副局长任组长,刘晓琳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基本药物生产环节监管、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以及与生产企业相关的电子监管等工作。 流通环节监管组由陈小俊副局长任组长,王艳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基本药物配送和使用环节监管、协调联系省医改办以及与药品经营企业相关的电子监管等工作。 稽查组由吴丽华副局长任组长,XXX、黄万著、黄少玉任副组长,具体负责配合国家局提高和完善基本药物的质量标准、基本药物监督抽验及质量监督信息平台建设、依法对抽验不合格产品及其相关单位进行处理以及电子监管网的假劣药品追溯等工作。 办公室由王忠华任主任,孙斌园、张磊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和电子监管的综合协调、信息汇总和报送、新闻宣传、技术保障等工作。 各工作组的成员由相关处室的工作人员组成(略)。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五日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蓟州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蓟州区招商引 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10.12 •【字号】蓟州政办函〔2018〕38号 •【施行日期】2018.10.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经济运行 正文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蓟州区招商引资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机遇,有效承接首都绿色科技产业外溢,全面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重点项目快速落地,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蓟州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廉桂峰 副组长:秦川何智能于清王俊茹孙连凯 李??健刘海波肖明迁 成员:张建军区政府办 李武锁区发改委 贾宏伟区科委 张明俊区农委 高建国区商务委

黄兆广区工信委 贾国英区建委 张轶国区卫计委 周旺区旅发委 张乾志区法制办 朱振国区人防办 梁惠博区库区办 么丽娜区银政办(金融办)赵志勇公安蓟州分局 计东区人力社保局 陈树先区招商局 夏景泽区审计局 赵嘉兴区财政局 李继昆区税务局 花宜春区市场监管局 宋泽文区国土分局 蔡国宏区规划局 赵亚民区交通局 王学利区环保局 赵国明区林业局 赵国喜区水务局 李永旺区文广局 刘兆来区教育局 张占雷区审批局

白光明盘山管理局 杨东升广成集团(土地整理中心)刘士广京津州河科技产业园 高金成新城管委会 刘凤林新城公司 赵欣蓟州城投公司 王彦军旅游集团 张利勇渔阳镇 张金健洇溜镇 张文军官庄镇 南晓东下营镇 贾占罗庄子镇 吕志华马伸桥镇 骆仲青穿芳峪镇 赵玉喜孙各庄满族乡 张超出头岭镇 杨卫国西龙虎峪镇 张冠军别山镇 王建五百户镇 郝宏宇礼明庄镇 王学良邦均镇 贺建学白涧镇 于晓芳东二营镇 刘振东许家台镇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内江市质量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内江市质量奖”评 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3.11.14 •【字号】内府办领[2013]38号 •【施行日期】2013.11.14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内江市质量奖”评审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府办领[2013]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内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第二届“内江市质量奖”评审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第二届“内江市质量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田文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昌贵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涛内江质监局局长 成员:古望涛市人大财经工委主任雷健市政协城经委主任 谢媛丽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代云利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何勇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彬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钟智峰市商务局副局长 齐志伟市工商局副局长 易正东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副局长 陈练内江质监局副局长

胡勇内江质监局党组成员 黄勇市机械及汽车零部件产业推进办副主任 苟建伟市冶金建材产业推进办主任 严波市交通运输局建管科科长 吴道全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主任医师 杨传金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副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蔡建利川威集团科技中心科技管理部副部长、高级工程师 陈平琦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高级工程师 林祥四川成实天鹰水泥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处处长、质量工程师付香林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孙方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内江质监局,由林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武清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武清区防范和处置非 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11.07 •【字号】武清政〔2016〕28号 •【施行日期】2016.11.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 正文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武清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 导小组的通知 武清政〔2016〕2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建立健全长效防控机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金融办关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系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3〕60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津政办发〔2016〕15号),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武清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组长:孙剑楠 副组长:李明苏宁 成员:韩松龄赵连寰孟强穆健 朱力刘延岭孙志杰李占峰

高雪利张立冬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公室,区金融办公室主任孟强兼任主任,公安武清分局副局长高雪利、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周新生、区信访办公室副主任朱宏力、区财政局调研员冯彪兼任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镇街、园区,贯彻落实上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方针和政策;研究建立全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快速反应、风险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镇街、园区,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及其管理机构、投资公司、咨询公司的管理。 2.商务委牵头负责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不包括金融租赁公司)、典当行的管理。 3.财政局负责对所辖会计师事务所为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机构提供会计、审计和其他鉴证业务的监管。 4.金融办公室牵头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各类交易场所、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管。 5.国税局、地税局配合牵头部门开展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6.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全区涉及金融类机构登记注册的有关事项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并加强对广告发XXX广告经营的监督管理。对没有明确主管、监管部门的行业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成立省质监局“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成立省质监局“质量和安 全年”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布日期】2009.03.27 •【字号】甘质监质[2009]100号 •【施行日期】2009.03.27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成立省质监局“质量和安全年” 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质监质〔2009〕100号)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为加强对全省质监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各项工作,省局决定成立省质监局“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根据全国质检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部署,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省质监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督促检查各单位“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长:武敬东 副组长:马平、王军需、王忠习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军需任主任(兼),高俊明、魏华光、马庆利任副主任,省局各处(室、局)和各直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督查、协调、统计和信息沟通等日常组织工作。办公室的办事机构设置三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负责承办领导小组的有关会议,起草领导讲话和相关文件材料,负责领导同志活动的组织和服务,接待总局检查组,对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与各单位日常联络与协调,指导各单位按照活动方案开展工作,对各单位工作进行督查,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组长:董茂森,副组长:张永祥。 (二)宣传组。负责新闻宣传工作,新闻稿件审核、与媒体联系沟通。组长:南沛林。 (三)信息统计组。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活动进展情况有关信息,编制简报,统计汇总,报送相关数据。组长:王立明,副组长:殷贵强 办公室设在省局1019室,联系电话:************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荆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荆门市产品质量和食 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9.12 •【字号】荆政办发[2007]64号 •【施行日期】2007.09.12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正文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荆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7]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荆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胡铁军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肖官锋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成员:吕义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江火志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洪波市科技局副局长 边厚隽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进华市监察局副局长 吴兴德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元文市农业局局长 刘卓鸿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张保民市商务局局长 臧顺德市卫生局局长 马顺义市粮食局副局长 丁凤彩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黄文江市工商局局长 张家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梁昌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谢本洪市国税局副局长 李仁清市地税局副局长 李嘉钧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金成市供销社副主任 周国强市工商联副会长 李德荣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副会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张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农产品整治组(市农业局牵头)、食品和消费品整治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药品整治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新闻信息组(市委宣传部牵头)。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

关于市场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市场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为加强市场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场经济环境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特组建市场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市场监督工作的相关事宜。 一、组建背景 近年来,我国市场环境日益复杂多变,严峻的市场秩序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一系列挑战。为了更好地加强市场监督工作,推动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组建市场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以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市场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领导小组成员 市场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具体人员名单将在随后公布。 三、工作职责 市场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将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 统筹协调市场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2. 推动市场监督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 3. 加强市场监督执法力量的建设,提高执法效能; 4. 促进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密切合作,共同应对市场秩序问题; 5. 加强市场监督工作的宣传与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工作安排 市场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市场监督工作的重大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将与各相关部门、单位建立紧密的工作联系,加强信息共享与协同配合。 请各部门、各单位积极配合市场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对市场监督工作进行全力支持,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 特此通知。 市场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日期:XXX年XX月XX日五、工作重点 市场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将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加强市场主体监管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江市质量强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江市质量强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2.04 •【字号】镇政办发[2012]294号 •【施行日期】2012.12.04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江市质量强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2〕29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质量强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镇江市质量强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朱晓明市长 副组长: 胡宗元副市长 成员: 徐海亮市政府副秘书长 顾小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蒋乃平镇江质监局局长 朱云峰市发改委主任 薛峰市经信委主任 尤廉市国资委主任 赵珏市教育局局长 柏晓宏市科技局局长 胡培红市监察局局长 王荣正市财政局局长 秦双林市人社局局长 刘晓东市环保局局长 陈可可市住建局局长 丁锋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潘早云市农委主任 王梅芳市水利局局长 刘吉顺市商务局局长 林枫市卫生局局长 黄春年镇江工商局局长 李瑞林市安监局局长 殷国兴市统计局局长 徐萍市旅游局局长 史国平市食药监局局长 缪斌人行镇江市中心支行行长 祝林镇江检验检疫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江质监局,蒋乃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镇江质监局:负责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工作,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推动名牌发展战略实施,推进质量强企、质量强业、质量强市建设,研究提出质量强市政策建议和工作方案,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市委宣传部:围绕质量强市建设,制定实施宣传方案,协调和组织新闻宣传工作,营造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3.市发展改革委:推动质量强市发展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与完善促进服务业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推进实施现代服务业“十百千”行动计划,加强服务业标准化和名牌培育工作,开展服务业质量评比活动,提交年度服务业十强企业质量报告。 4.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引导督促工业和信息产业制定并实施质量提升计划,推进技术质量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和质量攻关项目,加强制造业名牌培育和企业质量信用建设工作,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会同相关部门提交年度制造业质量报告。 5.市教育局:抓好质量教育学科建设,推进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建设,推动实施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质量安全综合整治。 6.市科技局:组织实施促进质量提升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支持质量检测、技术标准等质量服务平台建设,促进质量科技成果转化。 7.市监察局:推动各地政府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严格质量工作责任追究。 8.市财政局:制定落实支持促进质量强市建设的财政政策。 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进实施质量素质提升工程,推动质量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质量管理人员培训。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1.20 •【字号】 •【施行日期】2012.01.20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管体 制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津滨政发〔2011〕5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宗国英区长 副组长:张锐钢副区长 郭景平副区长 阳世昊副区长 成员:刘玉友塘沽管委会主任 唐广强汉沽管委会主任 张传捷大港管委会主任 孙胜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冯志江保税区管委会主任 倪祥玉滨海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赵顺利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立根区编办主任 杨振江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金东虎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徐大彤区商务委主任 王玉燕区监察局局长 屈雅明区公安局副局长 孙长顺区民政局局长 孟繁萍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姚来英区财政局局长 苗加兴区环保市容局局长 张仁刚区文广电局局长 王宜民区农业局局长 尹占春区卫生局局长 李荣强区工商局局长 马伯禄区质监局局长 张铁军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铁军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有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该领导小组待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质监局大型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质监局大型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布日期】2012.06.29 •【字号】津质技监局特监[2012]349号 •【施行日期】2012.06.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 正文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质监局大型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津质技监局特监〔2012〕349号) 各区县局及相关单位: 为保障我市大型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市局制定了《天津市质监局大型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天津市质监局大型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办法(试行)为保障我市大型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结合我市大型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经验,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大型活动是指:天津市人民政府大型会展论坛活动办公室举办的、并且明确有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任务的大型会展论坛活动。 二、保障范围: 在全面做好我市在用的特种设备常规性安全监察、检验检测工作的基础上,结

合大型活动特点和监察工作重点,划分为“核心区”和“外围区”两个层次的安全保障范围: (一)核心区: 1、大型活动场馆; 2、大型活动签约宾馆及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重要场所。 (二)外围区:除核心区之外的重要区域和重点场所,是指:重点监察特种设备及单位(含重大危险源、高危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涉及全市各区县; 三、工作目标 (一)确保核心区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 (二)力争外围区不发生特种设备较大事故。全市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大型活动活动场馆为核心,以外围区为基础,突出重点,全面防范,扎实认真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在总体安排上,要做到工作落实到位,任务落实到点,责任落实到人;在具体做法上,要做到监督检查到位,检验检测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在责任落实上,要做到“谁检查(检测),谁签字,谁负责”。按照“三个阶段、七个节点”的工作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精益求精、把握细节,遵守纪律、严格保密、各司其职、坚守岗位、确保安全,严格落实好工作中的每一个关键点和细节,做好我市大型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五、组织机构 为全力做好大型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各项工作,市局成立以主管局长为组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为副组长,各区县局主管局长、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型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大型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负责具体工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武清区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武清区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05.24 •【字号】武清政〔2016〕14号 •【施行日期】2016.05.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药政管理 正文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武清区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推进工 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既定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有效杜绝食品药品领域的各类安全隐患,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武清区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 组长:杨令生 常务副组长:曲海富 副组长:刘延岭李向春 成员: 刘金城武刚陈敬洪赵连寰 孟强刘俊江李海刘华民 肖同福唐万强李士杰朱力 李廷瑞张焰高雪利宋军堂

范士山 各街道办事处主任、各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区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负责,办公室主任由副组长刘延岭兼任。 二、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组织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2.负责组织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3.负责汇总建立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两类台账”,并组织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工作。 4.负责组织食品药品行业专家和相关检验检测机构,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对重点领域、高风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检查。 5.负责食品药品大检查推动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 1.负责农产品种植环节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检查企业资质、人员管理、生产条件、投入品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测、产品加工和包装标识管理,以及其他影响农产品安全的领域。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分类治理。 2.负责安排部署、督促农产品种植环节领域内对应类型的企业主体开展自查,逐一填写《自查问题清单》。 3.负责对全区农产品种植环节领域进行排查,全面掌握情况底数,填写《武清区普查项目清单》,按照违法违规企业分类治理标准,建立整改任务台账,明确依法取缔或吊销证照、停产整顿、责令整改三种类型,提出治理期限和目标,依法督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天津市河东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天津市河东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2.05.07 •【字号】河东政办发〔2012〕22号 •【施行日期】2012.05.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 正文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天津市河东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为健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研究决定我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有关重大事项,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我区残疾人 “两个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河东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赵霞 副组长:刘恩区政府办 常文辉区民政局 武伟区残联 成员:闫红霞区计生委 黄佩玲区委宣传部

史俊清区发改委 谢晓红区建委 任俊胜区法制办 唐文区文明办 王立区财政局 薛志和区人力社保局 杨忠区房管局 张俊钧区教育局 李金岭区体育局 王雅洁区卫生局 尹玉华区司法局 马成光区文化旅游局 殷万隆公安河东分局 董文明工商河东分局 吴晋区国税局 李龙区地税局 岳军廷规划河东分局 张莉区总工会 王林团区委 韩仲玲区妇联 郑文多区新闻中心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残联,办公室主任由武伟兼任。 二、河东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8.05.30 •【字号】建质安[2008]494号 •【施行日期】2008.05.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和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建质安[2008]494号) 各区、县建委,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建质[2007]184号)的规定,我市将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市建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领导小组,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实施统一考核管理和业务指导。 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张连选(市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翟家常(市建委副总工兼质量安全处处长)、郝恩海(市质量监督总站站长) 考核领导小组成员:雷立争、顾文武、杨小平、曾航宇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设在委质量安全处,负责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培训的日常工作及证书发放。

考核办公室电话:27111672 联系人:顾文武 二、考核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 三、监督机构基本条件除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外,还应满足: (一)仪器、设备和工具配备 1.实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应配备:(1)数显回弹仪,(2)激光测距仪,(3)接地电阻测试仪,(4)绝缘电阻测试仪,(5)漏电开关测试仪等相关仪器设备。 2.实施市政公用工程和其他工程质量监督的应根据受监工程特点配备相关仪器设备。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1、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登记制度;2、工程质量监督方案(计划)编制、审批与检查制度;3、工程质量监督抽(巡)查制度;4、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制度;5、现场监督检查仪器设备管理制度;6、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制度;7、质量监督报告编制与签发制度;8、工程质量问题(事故)监督处理制度;9、局部暂停施工与复工审批制度;10、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制度;11、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统计报表制度;12、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13、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等资料管理制度;14、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程序公示制度;15、财务管理制度;16、廉政建设制度。 四、监督人员的基本条件除满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外,还应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五、考核时间、方法和步骤 1.2008年8月31日前,各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对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