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某县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精选多篇)

当前某县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精选多篇)
当前某县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精选多篇)

当前某县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精选多篇)

第一篇: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020年,是我市征地拆迁工作体制大变革、机制大创新、政策大调整的一年,征地拆迁涉及面广,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1、补偿标准不一

在征地拆迁实际操作中,某些项目在实施征收工作过程中为了加快项目的进度,指挥部、建设单位、乡、村等开绿灯,私自增加补偿或奖励标准,虽然给被拆迁户带来了少许的利益,却混乱了整个区域的标准,使得各个区域的征收标准不一,给其他项目的征拆工作带来阻碍。

2、补偿价格偏低

随着城区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的发展,物价、房价均大幅度上涨,现行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与现在的生活消费水平相差甚远。在我所涉及的部分项目中有部分项目处于湘潭市近郊,如涟水名苑项目就是在湘潭西大门繁华地段,多为门面和仓储,拆迁户的期望值比较高,而按照现在补偿政策标准,他们得到的补偿与实际收益相差较大;另一方面,由于今年房价、物价等涨幅较大,拆迁补偿标准没有跟随物价水平一起调整,拆迁户普遍认为补偿价格较低,抵触情绪,致使拆迁工作难以开展。

3、保障措施不够配套保障措施主要是就业、交通、

生活、医疗、教育等措施。

在安置方面:按照政策规定,在征地拆迁中,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安置是拆迁的前置条件,但是目前我们所实施的项目,安置普遍滞后,都是先拆除再安置,有的项目甚至出现拆迁多年无法住进安置房的情况,如湘大扩改建项目。

在就业保障方面:被征地拆迁农民在征地后失去土地,由于文化、技能等方面处于弱势,找工作很难;

在社会保障方面:我所目前的征收项目大多处于城乡交接处,经过以前的多次征收,一般情况都是人多地少,由于以前没有办理社保,一方面因征地数量少,人数多,提取的社保资金不足购买社保,要老百姓自己掏钱又不愿意,另一方面,如涟水项目新华组有农业组和非农组,非农组在90年代进行了

征收,村民进行了农转非,此次征收农业组土地,办理村民社保时,非农组的想借机一起解决,故未达成协议。这些因素都阻碍了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4、资金的问题

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由于资金不能到位的原因,造成某些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能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如城际铁路在实施过程中签订65户协议后因资金未到位,导致项目暂停。

随着物价在不断上涨等原因,村民有意见、拆迁户不能够理解,造成很多的矛盾和误会。任凭工作人员如何解释,都不予理睬,甚至要求推翻以前的协议,重新签订。

二、处理建议征地拆迁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坚持执法为民,依法行政,用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将征地拆迁工作推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1、优化政策,统一标准。

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征地拆迁文件政策。涉及征地拆迁的文件政策,应更具当前征地拆迁的实际情况,该调整的要调整,改完善的要完善,改细化的要细化,努力形成一套操作性强、补偿标准切合实际、有利于征地拆迁工作的文件政策体系。在征地拆迁、丈量评估、安置补偿等问题上要同一标准,一视同仁,不能乱开口子,要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以保证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

2、提高补偿价格与市场价格接轨。

完善公益性的补偿标准,明确公益性用地的界限,应有财政给予足额补偿,不应损害群众利益;完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综合考虑农民在承包经营权、土地的使用价值和被征地农民的重新安置、创业方面的需要,以及土地的潜在增值功能等因素,提高补偿标准,减少社会矛盾。对需要拆迁的农房,需要充分考虑宅基地的价格,或者对按批准的建筑面积,实行“拆一还一”式的补偿。

3、提供良好的保障措施,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提供保障性住房,让拆迁对象在失去土地和房屋以后能够及时得到妥善的安置,保证他们的基本利益;

提供就业保障,从实际情况出发,在就业免费培训、提供就业机会等方面,为其提供条件;

拓宽社保渠道,可以将一次性补偿细化为老年生活保险补偿、儿童读书保险补偿和最低生活标准补偿等,由相应的机构定期发放,切实解决被拆迁户的实际生活困难等。

4、落实资金到位。

资金能否到位是确保征收拆迁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很多项目由于资金未到一直处于停滞的状态,这样不仅仅

影响了拆迁户的利益,也增加了拆迁的难度,我们应该建立健全资金的使用监管制度,督促项目资金顺利到位,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使用加以监管,以保障征拆工作平稳的进行。

第二篇:当前我县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近年来,随着我县工业园区的快速推进和城市拓展、科技教育园区等重点工程的大力实施,征地拆迁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每年都有上千亩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上百户的房屋被拆迁,成百上千的农民成为征地农转非人员。东城街道是我县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主战场,大量的农业土地被转化为城市和工业建设用地。经初步统计,近三年来东城街道被依法征用的土地累计达8571.26亩,新增征地农转非人员2893名。xx年,东城街道

共实施28个征地拆迁项目,完成征地1937.01亩,拆迁房屋312户,拆迁面积共46534.17平方米,有734多人成为征地

农转非人员。出于对土地的依赖,对变化带来的内在恐惧、对农业耕作的积习和安然,农民对农村城市化带来的积极后果确实难以形成共同的心理预期,特别是城郊农民,一方面有占有土地的安稳,一方面也在享受城市文明的现实成果。一旦面对征地拆迁,他们看到失去的是具体的,而得到的却是看不到、摸不着的。因此,当大量的土地被征收、大量的房屋被拆迁时,被征地拆迁群众就很难形成共同的发展意愿,从而导致了他们与征地拆迁机关的矛盾冲突,引发了一些不稳定因素。对此项工作笔者作了专题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一、当前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本身制定不周全,征地拆迁的难度加大

1、补偿方式单一,被征地群众的长远生计难以保障当前,征地补偿安置的主要途径是一次性货币安置,即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费,让农民自谋职业。这种方法操作简单,只要按法定

标准计算安置费用,再登记造册发放到人就可以了。但实际上,货币安置虽能解决被征地群众暂时的生活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证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却难以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虽然说,引进企业后,能带动周边

第三产业的发展,为被征地群众提供很好的就业机会,但由于他们大多数属于低文化、没技能的弱势群体,很难适应现代企业的管理和技术要求。尽管有的人可以到企业中做一些非技术性的重体力劳动,但随着年高体弱,也会逐渐丧失劳动能力而轮为无业人员,加上他们自身的理财能力和投资能力偏弱,就会坐吃山空,长远生计没有着落,终将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2、补偿标准偏低,被征地拆迁人的利益难以保障被征地

拆迁群众一般都能意识到城市发展是大势所趋,愿意配合和支持政府的征地拆迁工作,也愿意安居在城市新环境。但是由于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如鱼刺在梗,难以下咽,致使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加大。

一是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过低。目前,征地工作特别是城郊结合部的征地越来越难。一方面,农民对现行的综合价补偿标准不满意,另一方面,地段较好的土地,农民提出了一些不合理的赔偿要求,使本来就已经激化的征地价格矛盾越来越成为制约征地工作的瓶颈,使征地协议难以顺利达成。《**市土地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中规定征地土地补偿

费和安置补助费总计为该被征地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

倍至16倍,最多不超过30倍。按照这个标准,每亩通常都在1.5万-3.5万元之间。我县征地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为每人一次性补偿21600元。而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xx 年全国和**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32736元、30965元。因此,这笔安置费还不足一般单位职工一年的工资

收入,其补偿标准过低,难以保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保持和改善,不利于城乡协调发展。现行的征地补偿费的计算方法未能体现土地的潜在收益和利用价值,没有考虑土地对农民承载的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的双重功能,没有反映土地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变化引起土地价值变化的动态过程的因果关系,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直接导致征地补偿标准偏低。

二是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费过低。我县执行的《铜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铜府发[xx]12号)中规定,街道范围内砖墙(条石)预制盖房屋最高补偿标准为319元/平方米。随着市场物价的上涨,目前砖墙预制盖楼房

市场造价大约需850元/平方米。而规划区的楼房比较多,房屋补偿价格与建房的成本相差较大,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反响强烈,再加上农村房屋与城镇房屋补偿标准相差较大,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拆迁工作难度,挫伤了拆迁群众的积极性。

三是有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生产经营性企业拆迁补偿费过低。按照《**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规定,被拆除房屋评估价格以被拆除房屋同地段同用途新建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为参考,因此实际评估的价格几乎是被拆迁房屋的价值,但部分经营性企业还隐藏着潜在的价值,有巨大的发展空间,而拆迁时忽略了这方面的补偿,致使这些房屋拆迁难。

3、法律法规缺失,农村房屋拆迁无法可依长期以来,农

村房屋拆迁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我县农村房屋拆迁按《铜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铜府发[xx]12号)执行。在可见的法律法规中,房屋仅被包含在

“附着物”之中,严重混淆了农民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和房屋的私有性质。由于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农民公平受偿权利在

法律上受到了不当的限制,把本该由上位法保护的农民的合法财产权,移位于下位法,由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以下的规范性文件擅自处分农民的财产。由于在办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事宜时只有根据市、县文件执行,而县与县之间的政策规定差异性较大,不利于拆迁工作的开展。

(二)执行政策时的弹性因素,影响征地拆迁工作环境

1、对违章建筑的补偿,造成私搭乱建现象严重近几年来,由于办事处无执法权,县里职能部门监察的缺位,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弱化,规划区的违章建筑未进行执法。同时在实施拆迁工作中,为了推动工作的开展,也对农户的违章建筑给予了一定数额的补偿,因此农户私搭乱建、抢搭抢建现象非常突出。尤其是现在鬼神头储备地、城市功能核心区乱搭乱建、抢搭抢建率达60%。

2、执行政策的伸缩性,造成群众“胃口”越来越大在拆

迁工作中,少数被拆迁户以各种理由拒绝拆迁,向拆迁单位漫天要价,提出一些超越政策规定的要求,而拆迁单位只能执行政策,无权制定补偿标准,没有办法,只好依法走程序,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拆迁。但依法强拆会带来很多不稳定因素,因此,作拆迁工作的单位及工作人员为了达到拆迁目的,往往会尽最大努力去满足被拆迁户的要求,达到和谐拆迁。这样久而久之,就不断滋生了那些被拆迁户的私欲,对拆迁补偿提出更高的要求,形成恶性膨胀,给拆迁工作带来潜在的困难。二、推进

征地拆迁工作的建议(一)完善相关政策,确保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利益

1、制定法律法规,确保农房拆迁有法可依。农房拆迁相

关法律缺失,县与县政策的差异性是造成农房拆迁矛盾突出的重要根源。目前,城市房屋拆迁适用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

理条例》的规定,而对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没有严格的法律界定,使得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法律依据,给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因此,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建议根据宪法的原则精神,加强对涉及农房拆迁的一些具体政策和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为促使尽快制定一部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法律,规范农房拆迁行为,提供成熟的经验和做法。

2、坚持市场导向,提高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在征地拆迁中,政府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法律法规为依托,在充分搞好市场调查的情况下,出台相关政策,适当调高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制定公正合理优惠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千方百计落实好党中央强调的“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要求,确保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利益,保证他们生活水平都有所提高。

(二)采取多项措施,解决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后顾之忧从被征地拆迁群众的长远生计考虑,必须切实解决好他们的社会保障和就业问题,使他们“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利”。

1、增加“留地安置”方式,引导被征地农民创办经济实体。目前执行的以货币方式进行征地安置方式,容易产生“分光吃光”的状况,对于失地农民生活的长期保障和农村稳定是十分不利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安置问题,最根本的要着眼于农民的“造血功能”,在征地过程上,为农民提供自我发展的空间,只有让农民通过自我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长远生计。建议实行国有土地留地安置的方式,将批准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作为安置人员的“村留地”,由村集体经营、村民入股分红等方式兴办集体企业或经济实体,一方面解决部分农民就业问题,另一方面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积

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被征地群众对社会保障的参与度,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一是抓好社会保险征缴工作。按照“政府引导,本人自愿”的参保原则,组织符合参保条件的征地农转非人员办理养老保险,最大限度地消除它们的后顾之忧,达到“老有所养”。

二是做好特殊人群的保障工作。对被征地拆迁群众中的如“五保户”、丧失劳动能力的等特殊群体,建立相应的社保基金,优先列入特困救济对象;对收入过低、经济困难的户,实行干部联系制度,帮助他们脱贫致富;对符合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的被征地拆迁群众做到应保尽保,达到“困有所济”。

三是建立征地农转非人员医疗保险制度,切实解决他们因病致贫等无法承担的风险,达到“病有所医”。

3、拓宽就业渠道,增加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就业机会。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提供就业信息。组织被征地拆迁群众参加就业培训,帮助他们建立全新的就业观念,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首先抓培训不留“死角”。与县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烹任学校等建立长期培训机制,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和文化层次,有针对性的安排不同的培训内容,以灵活而短平快的形式,积极组织被征地农民参加就业培训。其次抓就业不留“空白”。通过与各企业建立用工动态管理台帐,详细掌握企业的人员配置状况和用人需求情况,及时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就业信息。

二是推进园区建设,增加就业机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引进一些真正有实力的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为被征地拆迁群众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做好已引进项目的后续服务工作,确保在建企业早日竣工投产,为他们提供更

多的就业岗位。

三是实施扶助工程,鼓励农民创业。对被征地拆迁群众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比照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核发《失地农民再就业优惠证》,并可享受一定年限内的免征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等优惠,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4、加强社区建设,提高社区的服务质量。随着征地面积

的扩大,征地农转非人员进入社区的愈来愈多,他们对社区服务、居住环境、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方面,要求会越来越高,大力推进社区建设势在必行。

一是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结合各社区实际,完善社区服务的设施设备,不断改善社区服务条件。

二是实现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吸引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社区服务工作,定期加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网)能的培训。

三是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社区成员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促使社区服务上档次。

(三)注重工作方法,营造良好的征地拆迁环境征地拆迁利国富民,对加速经济发展和加快城市化进程意义重大。同时,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涉及到被征地拆迁群众的直接利益,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也是最容易引发各种问题的矛盾焦点。因此,必须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用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将征地拆迁工作推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1、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使征地拆迁政策家喻户晓。实

践证明,只要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就能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顺利推进征地拆迁工作。

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发放宣传资料等

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依法征地拆迁促进城市发展的意义,引导群众服从国家建设需要,争取群众的广泛支持。

二是组织被征地拆迁范围内的村组党员和干部对有关安置补偿法律政策进行学习和宣传,利用他们的辐射作用,提高被征地拆迁群众的政策法律素质。

2、真情服务,亲情征拆,妥善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被征

地拆迁户总体讲是弱势群体,一部分确有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一部分抱着“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的老观念,不争的事实是城市建设和园区用地等原因让他们失去土地和家园,要让所有的人一下子接受现行的征地拆迁政策是很不现实的。工作人员要充分理解被征地拆迁群众为城市发展所作出的牺牲和贡献,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亲情征拆、和谐征拆。

一是工作人员要采取交友法、算帐法、一线工作等方法把重点工程的意义讲清、把拆迁安置的政策讲透、把拆迁户的心思摸准、把群众的疑惑解除,并努力以真诚的服务争取被征地拆迁群众的理解支持,营造广大被征地拆迁群众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是要妥善解决好困难家庭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把情况摸清,把政策吃透,把工作做到位,尽最大可能帮助困难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处理好征地拆迁遗留问题。征地拆迁安置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所以要引起高度重视,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的不同情况,制定方案,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3、统一标准,严明纪律,确保征地拆迁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要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做到征地规范化、拆迁合法化、补偿标准化,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保稳定,做到合情、合理、合法。

二是严格执行征地拆迁政策,减少政策执行的随意性,不得迁就少数被拆迁人的无理要求,使征地拆迁部门在群众心目中形成较高的公信力。

三是对那些蛮不讲理,漫天要价,故意阻挠征地拆迁的不良现象要依法强拆,切实维护征地拆迁部门的权威性。

四是要保持征地拆迁工作的延续性,切实落实对被征地拆迁群众的承诺,勤政为民,真正成为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公仆”。

第三篇:关于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关于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家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动工修建,高速公路、旧城区改造等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广泛铺开,征地拆迁以及由此引发的纠纷大幅度增加。2020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行政强拆被取消,法院也成为拆迁强制执行的唯一主体,这将导致更多的征地拆迁案件进入司法程序。近日就受理的征地拆迁案件特点、征地拆迁司法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分析,并对日后的征地拆迁司法服务工作提出建议。一、法院在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处理工作中面临的难题征地拆迁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法院在审理或强制执行征地拆迁案件时不可能轻松和简单,相反是不断涌现的各种难题,具体来说:

(一)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地拆迁司法缺乏法律依据。旧

城区的改建、扩建工作,更多的是触及农村的集体用地,现有的征地拆迁补偿法未对城中、城郊以及乡镇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或征收补偿进行规定,恰恰是在这样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比例最大,在济宁各县市区都是这样。

(二)补偿标准的差异加大了司法工作的难度。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差异大,甚至于说集体土地上的拆迁没有补偿标准,还有的不同的征地拆迁时间不同的补偿标准,最后导致“同地不同价”、“同城不同价”的现象,加深了征地拆迁矛盾。如个别县区“城中村”的集体土地上的拆迁补偿,如果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其补偿将比未办理的多两倍以上甚至达到十几倍;同一个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中,所跨越的相邻县、区的征收补偿标准差异也很大。这种补偿标准的差异,使得法院征地拆迁的审判和强制执行工作难度加大,工作很难取得被拆迁人的理解,更难平息被拆迁人对补偿差异的不满情绪。

(三)征地拆迁所引发的社会问题阻碍了法院司法工作的开展。征地拆迁工 1作常会引发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特别是在困难群众比较集中地进行拆迁,各种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和家庭问题都会因征地拆迁而引发。例如法院非诉执行行政拆迁案件中,被拆迁户具有“残疾人多、低保户多、社会闲散人员多”的人员结构特点,此时对他们的拆迁安置工作,更多地会受到有关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影响,很多情况下,他们也会把对社会不满的情绪通过各种激进、极端的抵抗行为发泄在拆迁上,无疑多重社会矛盾的难以解决和群众不满情绪的宣泄都为法院征地拆迁司法工作加上了“枷锁”。

(四)服务大局的情势下征地拆迁受政府的干扰性增强。由于征地拆迁是政府的长运规划,是地方政府发展的大局,这

样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在现有的司法体制下,法院审判不得不更多的考虑如何为大局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老百姓的理解与支持,调解、判决的难度增大。二、法院为征地拆迁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做法与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现场指挥力度。对于每件征地拆迁案件,各法院院党组都十分重视,审判委员会严把征地拆迁诉讼案件的审判关,以保证案件的裁判质量;对于非诉执行行政拆迁案件,常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对策和部署整体工作;遇到需要强制执行拆迁时,主管副院长每次亲临拆迁工作现场与被拆迁人多次进行协商沟通和进行现场指挥;对于社会影响大的疑难非诉执行拆迁案件,院长除每日听取拆迁工作汇报外,还领头组织全院干警赶赴现场开展拆迁执行工作,并指挥推动现场工作有序进行。

(二)积极关系协调,注重调解机制的引入。在征地拆迁案件中,为保证案件的妥善处理,各法院均能积极与建委、城管部门、房管、街道办事处等组织机构进行协调,以求化解征地拆迁工作中产生的各类纠纷矛盾和社会问题,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与此同时,市中区法院、汶上法院考虑到征地拆迁补偿案件处理的特殊性与复杂性,还积极引入调解机制,通过释法说理,动之以情来平息被拆迁补偿户的情绪,化解纠纷。

(三)加强法院与政府、人大、信访部门的联系,建立有关信息报送制度。无论是诉讼审判还是强制执行,全市法院都及时将征地拆迁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取得的进展向政府、人大、信访部门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汇报,建立专报制度,对于有重大影响和可能发生大事件的案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从而取得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三、关于进一步促进征地拆迁司法服务工作的建议

(一)认真学习和理解《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其相关法规文件,结合实际灵活运用。由于法院以后在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中发挥职能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故认真学习该新法规,并结合当前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实际情况灵活将其运用是积极发挥法院司法服务职能的前提条件和基础。根据最高院近日下发的《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为了禁止不正当的拆迁行为法院要对于侵吞、挪用土地征收补偿金、房屋拆迁补偿金等违法犯罪行为,毫不含糊,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以规范和维护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秩序。

(二)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法院对房屋征收纠纷的审判和执行工作。法院应制定未来房屋征收补偿纠纷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制度,如可以制定《关于规范房屋征收案件诉讼与非诉执行立案的有关规定》、《关于房屋征收补偿案件非诉执行工作流程》、《关于依法加强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审查的规定》以及《在强制执行房屋征收补偿案件中依法保护被执行人财产、人身安全的规定》等制度,将这些制度以法院审委会名义以通报形式予以公布执行,从而对规范干警在日后房屋征收补偿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司法行为起到约束和保证作用。

(三)创新审查机制,在非诉执行审查引入听证程序。对于政府所申请的非诉执行案件,法院应依照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合法性审查,而为了保证审查的公正、公开,应积极引入听证程序。让对房屋征收有异议的被搬迁户在听证过程中充分发表意见,同时借助听证程序开展普法教育,进行有关释法说理工作,可以使部分强制执行申请在此阶段即得到化解。

(四)创新工作思路,从审判流程和执行方法上不断探索新途径。以非诉执行行政拆迁案件为例,法院应在立案、审理

执行各阶段层层把关、严格要求。对于非诉执行案件的立案,要求立案庭严格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执行申请,鼓励立案庭积极发挥立案调解职能,提前介入非诉执行拆迁案件和抓住时机尽早化解矛盾;严格审查裁决非诉执行申请,对于拆迁手续不完整、行政裁决不合法的案件,依法裁定不予执行或者说服拆迁机关主动撤销行政裁决;执行阶段强调调解机制的发挥,慎用司法拘留等人身强制措施,尽量减少用法律手段解决思想问题,把释法说服教育和思想工作作为执行工作的主要手段。对于非诉执行案件中情绪波动较大,抵抗行为激烈的被拆迁人应给予特别注意,避免发生被拆迁人自残、自杀等事件。总之,与拆迁变为征收搬迁一样,是一种人性的回归,司法强制征收搬迁更是一种法治的回归,只有真正摆脱现实之困,革除旧弊,明确司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重心,济宁市法院才能真正为城市建设、人民安居保驾护航和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第四篇:珙县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建议珙县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建议

珙县政府副县长王正元近年来,随着我县工业园区和城市拓展的快速推进,县城主城区征地拆迁任务空前繁重而艰巨。出于对土地的依赖,对变化带来的不安、对农业耕作的积习,农民对农村城市化带来的积极后果难以形成共同心理预期。一旦面对征地拆迁,他们看到失去的是具体的,而未来生活具有不确定性,部分被征地拆迁户对未来生活充满不安甚至恐惧。因此,当大量的土地被征收、房屋被拆迁时,被征地拆迁群众就很难形成共同的发展意愿,从而导致他们与征地拆迁主体的矛盾冲突。

一、当前征地拆迁工作存在的普遍问题

(一)被征地拆迁群众盲目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

征地拆迁实施过程中,由于农民为寻求今后生活的保障,势必会千方百计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如在城市规划区内,不仅存在农民大量抢建违章建筑的情况,突击违规“发展”种植、养殖业等现象也较为普遍;有的存在靠拆迁致富的心理而提出不切实际的后期补偿要求,希望破灭即对拆迁产生抵制情绪;有的对维权存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不正常思想,当要求得不到满足时,便将情绪全部集中到政府或征地拆迁主体身上,动不动就上访、群访、非访,故意阻工事件时有发生。这些行为不仅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导致征地拆迁成本增加,还与现行补偿政策形成冲突,使我县征地拆迁工作难以推进。

(二)补偿方式单一,被征地群众长远生计难以保障。当前我县征地安置的主要途径是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费,让农民自谋职业。这种方法操作简单,但实际上,货币补偿虽能解决被征地农民暂时的生活问题,但不管补偿费多少,也会坐吃山空,长远生计没有解决。一些农民因为缺乏其他技能,不能很快融入和适应城市生活,加之不会理财、社会保障跟不上,离开赖以生存的土地后便感到迷茫。就余箐工业园区而言,企业引进后能带动周边

第三产业的发展,将为失地农

民提供很好的就业机会,但并非所有失地农民都能够参与到这一产业中去,还有相当部分的农民因各种因素的制约将长期失业,所以对未来生计存在恐惧感。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偏低,被征地拆迁人利益难以保障。房屋拆迁补偿的重置价格、构作物、附着物的补偿价格与目前我县当地生活发展水平相比,价格普遍偏低。部分被征地农民甚至参照发达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和政府招拍挂

的价格来衡量征地补偿标准的高低,要求提高征地补偿费用,造成征地拆迁工作很难开展。

(四)征地赔偿款补偿价格标准不同及兑现分配不均。征地赔偿款兑现方式是经村民委员会村民投票自主决定,按实际入户人口数分发到户。由于按入户人口数兑现的方式,势必会造成家庭入户人数少,土地亩数相同或较多的村民得到的赔付款较少,导致利益分配不均。

(五)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补偿偏低且覆盖面不广,缺乏多层面关爱措施。按目前失地农民的社保政策,农转非中的超龄人员参保的可领养老金,未参保的享受生活补贴,可以保证基本生活。但目前按政策,失地农转非人员一次性缴纳参保费用大幅度上涨,造成部分未参保人员存在极大的抵触情绪。

(六)征地拆迁政策宣传不够深入。部分工作人员、村干部对征地拆迁相关政策了解得不够全面、深入,根本无法对群众彻底解释清楚。在前期的征地过程中,巡场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等部门在对群众的宣传、解释答疑工作中口径不一,互相之间缺乏沟通、协调和配合,致使工作被动。

二、对策

基于目前我县实际情况,征地拆迁工作在今后一段时间仍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既要使征地拆迁工作积极服务于“现代新城”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又要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解决好农民的长远生计,保持社会的长治久安。

(一)严防违法建设,提前消除隐患。在控制非法搭建、统一拆除违法建筑方面,我们要吸取以往的经验:

一是建立民情信息库。以户为基本单位,对即将要征地拆迁地区每家每户的房屋及其它附属设施拍照建档,全面掌握城乡建设现状,为征地拆迁赔偿做好基础工作,为鉴别、处置违法建设提供有力依据。

二是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机制。采取聘请违法建设监督员,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发布禁违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兑现举报奖励等措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防控违法建设的积极性,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三是果断处置违法搭建。集中整治余菁工业园区及金河片区的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加大力度整治小康街、四方街违法加层;排查和整治用于商务酒店、餐饮娱乐、房屋出租等违章建筑。做到“两个一律”,即在征地拆迁时对违法搭建一律予以清理,一律不予补偿,从而打消少数群众的利益幻想,给遵纪守法群众以公平。

(二)健全组织机构,深入宣传政策。高度重视我县在建重点项目,把涉及这些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坚持不懈、一抓到底。

一是积极整合资源。征地拆迁工作是政策性、敏感性、群众性很强的系统工作,特别是大宗征地拆迁项目尤为突出。仅靠个别职能部门或乡镇的力量和资源是很难做到既快速又和谐的完成。要成立征地拆迁为民工作队,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调配、整合各涉及部门资源,明确分工目标职责,强化督查督办和纪律保证,促使参与单位对工作、对矛盾不拖、不推,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动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深入宣传政策。在宣传发动、政策解释,安置补偿、信访稳定、统一拆迁等各个工作环节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坚持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面对群众、直接接

触矛盾,零距离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这样才能争取最多数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促进征地拆迁和谐稳定。尤其对相关政策的宣传上,一定要一贯到底,绝不能像“挤牙膏”一样,挤出来一点是一点,这是极不利于工作和造成不必要群众矛盾的最重要根源。

三是关注农民提出的热点问题。征地工作人员要密切关注被征地拆迁农民提出的热点问题,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后顾之忧,既要及时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临时过渡住房、子女上学等眼前困难,又要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出路和社会保障等长远利益问题。

(三)提高干部素质,提升工作水平。干好事情关键在人,所以提高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和村社干部的素质是开展工作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一是提高政策水平。所有征地拆迁工作人员都要吃透征地拆迁政策,都必须成为“内行”甚至“专家”。

二是提高村干部能力。当前部分村干部文化水平偏低,必须加强在岗村干部的学习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村干部征地拆迁工作水平和解决群众矛盾的能力。

三是严格执行政策。在全面掌握征地政策的基础上,要严把政策关口、严守纪律要求、严格规范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总体原则,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四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权力和责任统一,谁承办的工作谁承担责任机制;对于那些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随意开口,不按统一政策办事的工作人员一查到底,谁的责任追究谁,绝不姑息迁就。

(四)坚持以人为本,力促和谐拆迁。征地拆迁工作

拆迁工作汇报

拆迁工作汇报 肥城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关于2011年房屋拆迁工作的情况汇报 根据市纪委的指示精神及州房地产管理局的要求,现就2008年1—8月份我县城市拆迁工作作出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随着我县建设路、边城广场一期工程、旧城石板街、煤碳堡路等区域改造、改建工作的顺利完成,2008年1月份以来,我县城市房屋拆迁的工作重心转向钟佛山北路旧城改造工程。钟佛山北路旧城改造工程建设期预计5年,拆迁工作期预计3年,总改造面积18万平方米。涉及房屋拆迁面积6万平方米,涉及被拆迁户132户(其中,国有房产8户,私有房产124户)。按照工程计划,我们已于2008年完成国有房产的拆迁安置,2008年的主要拆迁工作为私有房产的拆迁安置。根据实际情况及各私有房产的特点,年初以来,县 1 政府对旧城改造方案作出了较大调整,为缩短工期,科学建设,由原来的分期拆迁,拆迁完后再建设的工程方案改为分段拆迁,拆迁与建设同步进行。考虑到本次改造工程拆迁户户数多,数量大, 实行货币补偿后被拆迁群众购地建房难的基本现状,安置补偿方案由《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实行全额一次性货币补偿后不作其他处理更改为由工程改造指挥部统一征地并免费赠送安置地一块,由规划部门统一规划要求后让各被拆迁户用于建房。截止8月底,已完成私人户拆迁41户,拆迁房屋面积1.2万平方米,征地面积1.7万平方米。确确实实做到了无一例群众上访,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1、思想动员难问题。在拆迁工作中,被拆迁人中有些思想过于偏激,自己对工程项目采取的资金来源方式不理解,却对大部分被拆迁人的思想进行误导宣传,把招商引资认为是“政府与开发商联合起来赚钱”,增加了拆迁工作思想动员的难度。 2、媒体效应问题。由于近年来不断曝光全国各地不合理的 2 拆迁案例,造成被拆迁人对拆迁人不信任,不论拆迁补偿合理与否,均抱有怕上当心理,增大了拆迁工作的难度。尤其是有部分人利用媒体不断曝光的不合理拆迁为由搞串联、阻工、 恶意上访等一系列恶劣行为,在补偿合理的条件下公然与政府对抗,以谋求不法收入。 3、强制拆迁难的问题。由于近年来国内各地出现部分不合法强制拆迁,被媒体过份宣扬后,造成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在补偿合理的情况下拒迁,在有关部门准备强制拆迁时纠集被拆迁人,游说于其中,煽动误导群众,对抗于政府。的确,在大部分人被误导的情况下,人民政府要强制行政可谓难上加难。还有另一种情况,不少人有借机发财的心理,明知补偿合理,但只要有人搞串联还是愿意试一试,报着闹一闹就有可能增加补偿的心态,认为人数多政府自然不敢强制。 三、几点建议 我们认为,拆迁工作的规范和稳定必须坚决做到以下几点,从而有效避免拆迁纠纷,大幅度减少上访率偏高情形,以维 3 护社会稳定 1、规划是否合理,所拆迁建设项目是否可行。

把握政策 讲究方法 积极稳妥地推进征地拆迁工作

把握政策讲究方法积极稳妥地推进征地拆迁工作 发布人:电教时间:2011-7-6 阅 读:407次 征地拆迁工作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涉及面广、利益关系复杂,是大建设工作难题之中的难题。如何在关注民生和推动发展中统筹兼顾,求得平衡,是检验干部工作方法和成效的重要标尺。我作为一名挂职干部,在牵头组织实施蚌山区某项目(二期)征地拆迁工作的过程中,深刻地体味到基层工作的酸甜苦辣,感悟到工作方法的重要。该项目涉及84户,拆迁面积2.6万多平方米,在一个半月的时间内,由未完成任务的10%,转变到拆迁户主动到拆迁办排队办理拆迁结算手续,最终如期完成了拆迁任务。在拆迁工作中,我们的做法是: 第一,注重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各方的心理特征。通过进村入户,宣讲政策,与村里的干部、群众交心沟通,我们了解到,对于拆迁,群众普遍存在着“三怕”思想:一怕补偿政策多变,导致先拆的吃亏;二怕干部办事不公,使得“老实人”吃亏;三怕带头拆迁生事,遭到其他户的反对。由于“三怕”思想的存在,出现了“三等”现象:一等补偿政策再优惠,获得更多的利益;二等干部让步开口子,期望抬高补偿标准;三等拆后安置早着落,耗时间寻求“照顾”。从而也导致乡村干部存在着“三担心”心理:一是担心拆迁户集体抗衡,局面难以收拾;二是担心

上门做思想工作,受气吃闭门羹;三是担心无法按时完成任务,不好对上级交代,影响到工作大局。 第二,注重多措并举,充分发挥拆迁工作队伍的骨干作用。从群众的“三怕”“三等”到干部 的“三担心”,可以看出做拆迁工作,关键在于能否做到公开透明,能否做到不损害群众利益。要做到既公开透明,又维护群众利益,关键在于把握好政策、发挥好拆迁工作队伍的积极作用。为此,在与所有拆迁人员沟通交流的基础上,临时组成了一个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在小组内,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效激发工作效能;不断督促引导,提醒拆迁人员要经得住考验、耐得了诱惑,不做违法乱纪之事;强化教育宣传,组织拆迁人员学习拆迁政策,宣传拆迁政策,帮助群众想其所想不到的事,努力把落实政策的过程变为服务群众、赢得民心的过程。 第三,注重深入分析,积极搞好协调服务做到按规律办事。由于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大家心中无底,甚至无所适从。为此,我一方面积极向上级汇报工作思路和进展情况,争取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与大家深入分析,理清思路,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如,在掌握情况阶段,我让承担此项任务的村、乡干部细化每天的工作,按时完成承诺任务。期间,我不断强调“磨刀不误砍柴功”的道理,一再明确不求拆掉多少户,但必须要摸清掌握所有拆迁户的情况和问题。后期的实践证明,这一做法

征地拆迁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哪些

征地拆迁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哪些? 整理编辑:董国女律师 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这一法律条款明确规定征地拆迁工作的实施主体,只能是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该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在现实的征地拆迁工作中,严格按照这一规定实施的很少,大多数情况是,由政府成立一个临时机构,有的叫开发区,有的叫工业园,也有的叫支持什么建设项目指挥部,人员由各个部门临时抽调。政府将征拆工作全部交由此机构实施,也有的县一级政府直接将某一个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委托乡镇一级人民政府实施,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直接参与组织实施。 2、征用土地公告不规范 征用土地公告是征用土地的必经程序,征用土地公告分为两种,一是征用土地公告,二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规定:“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这两条所规范的是征用土地公告的时间和内容。 第七条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上地才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第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这两条规范的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时间和内容。 在现实的征地拆迁工作中,完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进行公告的很少。有的小项目未进行公告,有的制作了公告未张贴,有的应公告两次而只公告了一次,有的公告内容不完整,还有的在未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时即发出征用土地公告。因此,公告内容缺少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和批准时间。征地不依法进行公告,违反了法定程序,剥夺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并将产生严重的后果。依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3、不告知听证权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

2016年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doc

2016年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经费 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12〕2号)、《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保财绩〔2017〕2号)文件精神,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本单位在组织力量收集、整理、汇总、分析项目和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调查、调查问卷情况,对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的资金来源、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了自评,现报告如下: 一、项目慨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保靖县国土资源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性质是行政机关,级别正局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3125732878310D,办公地址:保靖县迁陵镇魏竹路。相关职责: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中前期调查、界址勘察、地类权属等基础性、技术性业务工作;依

法对土地征收工作法定程序进行指导把关并组织实施;对全县范围内在建、拟建项目用地进行备案、报批。 本单位内设13个职能股室:办公室、人事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规划股(建设用地股)、财务股、耕地保护股、地籍管理股、土地利用股、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股、地质环境股、测绘管理股(地质信息中心)、地质勘查储量股、不动产登记股。 本单位下设20个二级机构(另加挂12个机构牌子),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包括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县国土测绘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县征地事务办公室、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派驻乡镇国土资源所(乡镇不动产登记中心)12个,包括保靖县迁陵镇国土资源所(迁陵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毛沟镇国土资源所(毛沟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清水坪镇国土资源所(清水坪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碗米坡镇国土资源所(碗米坡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阳朝乡国土资源所(阳朝乡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复兴镇国土资源所(复兴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水田河镇国土资源所(水田河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长潭河乡国土资源所(长潭河乡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葫芦镇国土资源所(葫芦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比耳镇国土资源所(比耳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吕洞山镇国土资源所(吕洞山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普戎镇国土资源所(普戎镇不动产登记中心);

高速公路工程征地工作实施方案.doc

高速公路工程征地工作实施方案 为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征地拆迁工作按时、依法、有序顺利进行,根据海府办[2016]22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征地工作本着“依法实施,合理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兼顾国家、农村集体和被征地权益人三方利益。 (二)本次征地工作由市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协调,镇政府具体实施,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能配合开展工作。征地工作应做到责任明晰、任务明确、督查到位,按时完成,并自觉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群众及社会舆论监督,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久生计有保障,在最短的时间内生产、生活秩序得到正常恢复。 二、征地拆迁的范围 根据项目业主提供的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勘测定界图,段长度为36.28公里,永久用地征地面积3454.41亩。其中,镇范围内931.42亩,项目征地拆迁由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两部分组成。 (一)永久用地部分。 权属情况为国营上埇林场79.15亩(国有土地)、镇人民政府3.08亩(国有土地)、上埇城镇用地48.34亩(国有土地)、镇上埇林场17.86亩(国有土地)、上埇林场28.38亩(国有土地)、集体土地667.52亩,未明确用地单位国有土地87.09亩,实际征地面积以现场勘测面积为准。涉及的权属村委会有5个,分别是上埇村委会、礼都村委会、田头村委会、龙池村委会、棉寨村委会。改移道路、道路连接线、沟渠涵洞顺接用地以及有可能发生的扩补征部分,根据实际用地需要确定。

(二)临时用地部分 1、大型临时用地:拌合站、取弃土场、堆料场、制梁场等为大型临时用地 2、小型临时用地:施工便道、工棚等为小型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采用租赁方式有偿使用。 永久用地征地面积及临时用地面积以勘测定界图的数据为准。 三、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按10.8468万元/亩的标准进行赔偿,依法有偿收回国有农用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根据市政府十四届55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不含房屋征收补偿和坟墓补偿)补偿费实行包干,标准为3.6万元/亩,其中3万元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1万元为工作经费,0.5万元为征地奖励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琼府[2015]3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补偿,包干费用按征地面积由市国土资源局拨付给镇政府,由镇政府平衡统筹使用。 (三)按照市政府十四届43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征收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按照15万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偿,依法收回农村集体使用的国有荒地、沿海滩涂,给予“安置补助费”补偿。

项目征地工作汇报 征地拆迁工作汇报

项目征地工作汇报征地拆迁工作汇报 20xx年以来,经开区在新的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体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克难攻坚,采取非常举措,在征地拆迁工作上取得了重大突破。 20xx年,经开区共完成征地4816亩,拆迁面积76.29万平方米,清理违法占地约1852亩,拆除违法建(构)筑物26万平方米; 20xx年共完成征地7588.7567亩,拆迁各类建构筑物约86万平方米,清理违法占地约3500亩,拆除违法建(构)筑物面积51万平方米,较20xx年翻了近一番。 其中,由经开区负责的自治区重点工程---机场扩建征地拆迁工作进展顺利,云桂铁路征地拆迁也已超越序时进度。征地拆迁的显著成效更是有力推进了经开区的项目建设:区市重点工程五象大道延长线于去年10月如期通车; 康师傅于去年南博会时签约,今年即将建成投产; 娃哈哈项目、占地6500亩的北部湾科技园、总投资50亿元的北部湾总部基地建设热火朝天,园区内一派繁忙的建设景象。 同时,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工作,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是征地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因此,开发区一直把安置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具体做法如下: 一、创新模式,争取配合 开发区以xx吴圩机场扩建为契机,全面贯彻xx市委、市政府把吴圩机场拆迁安置项目建设成为xx市拆迁回建安置精品示范点的总体思,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农民出资(回购)、机场补贴、政府扶持的方式,统一规划、合理设计、统建商住一体化“2+4”公寓房(1―2层用于农民娱乐活动,4―6层用于农民居住)的模式进行安置,确保了失地农民“有住、有租、有铺、有保”,为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创业出路提供切实保障,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大大提高了农民配合征地工作的积极性。 二、先安置,后拆迁 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安置问题一直困扰着征地拆迁工作,因而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把拆迁安置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急农民之所急、想农民之所想,要求安置工作必须走在拆迁工作的前面,如吴圩机场扩建工程在实施拆迁前,已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置方案并征得被拆迁农民同意,并且在新航站区征地拆迁工作启动时,农民回建三产安置用地的征地工作也一并推进。 三、关注民生  让利于民 经开区坚持“不单纯为征地而征地”,“开发一方,惠及一方,造福一方”的指导思想,在征地中注重保障和落实失地农民的合法利益,充分考虑他们今后的生活出路,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最高的征地拆迁补偿和过度安置费用。并通过一系列的惠民举措,确保“失地农民不失

关于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征地拆迁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拆迁居民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工作。近几年来,随着我区经济建设和小城镇建设进程的加快,土地征用和居民拆迁安置问题日益突出。因此认真研究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规政府行为,切实维护拆迁群众的实际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成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前不久我们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下村入户实地调查等方式,对这一课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引发了一些思考。 一、征地拆迁中不稳定因素的成因 经过对我区已拆迁完毕和正在拆迁地区的调查发现,我区的征地拆迁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工作有力,补偿措施到位,思想工作细致,因此工作开展得相对比较平稳和顺利,许多拆迁地区实现了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绝大多数被征地和拆迁人对这一工作都比较理解和支持。如我区的周良庄镇在这几年的征地拆迁工作中的信访率为零。但是也有有一些地方拆迁工作遇到很大阻力,征地拆迁引发了一些矛盾和问题,存在着一些不稳定因素,其成因较为复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补偿标准的差异增加了基层工作的难度 土地管理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征用补偿规定得比较明确,有具体的补偿标准,因此土地征用引发的矛盾相对较少。但法律对拆迁没有明确的具体规定,仅在有关城市房屋拆迁上,国务院制定了拆迁法规,各省、市政府依据该法规,制定了各地的实施条例,而在集体土地征用拆迁中仅由各市级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拆迁方面的规性文件,甚至同一地区的拆迁补偿标准都不尽相同,这就给基层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二)失地居民普遍存在后顾之忧 从我区周边农村尤其是城中村的状况来看,很多农民靠出租房屋、铺面或者利用临街的地域优势开店建厂,就可以维持日常的生活。征地拆迁之后的农民,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城镇居民,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村村民,他们既不能从事农业生产,也不能靠土地获取经济收益,手里没有了谋生的生产资料,生活水平自然会下降。再加上部分农民缺乏必要的谋生技能,相应的社会保障又没有跟上,他们担心以后生活没有着落,因此对征地拆迁有抵触情绪,缺少配合和支持。为

当前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教学教材

当前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 -------------以陕西省吴堡县寇家塬镇为例 当前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推进以及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土地会被征用,所以征地工作在今后乃至一段时间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当前我国各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许多矛盾和问题,引起许多群众上访或出现一些群体性事件,不仅阻碍了我经济社会的顺利发展,也极大地影响了我国社会的稳定。所以如何做好当前征地拆迁工作,使该工作既能积极服务于各类建设同时又能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成为当前迫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作者深入基层乡镇一线调研,以一个典型的乡镇----吴堡县寇家塬镇为例,做关于征地拆迁问题的调查。寇家塬镇是陕西省得一个重点乡镇,近些年来该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相关政策精神,加大助农惠农力度,积极推进小城镇化建设,完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想法设法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由此该镇近年来推出三项重点建设工程,分别是小城镇建设工程,沿黄公路建设工程,横村温泉建设工程,但是要进行这三项工程,必须进行许多征地拆迁工作,在征地过程中就出现了许多问题。 一、寇家源镇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原因 征地拆迁是指在工程项目或开发项目中集体土地征收或征用以及房屋拆迁等,根据调查,寇家塬镇的补偿项目基本有四类,一是土地补偿,二是被征地人员安置补偿,三是青苗和附着物补偿,四是房

屋拆迁补偿,而且该镇的征地项目都是经过规范审批,且补偿标准都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但是在现有制度下,该镇征地中还是出现征不到地、上访等一些问题,根据调研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宣传工作不到位。通过调查,该镇群众只知道要征地拆迁,但大都对征地拆迁带来的好处了解甚少。比如小城镇建设可以改进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城市化,能使村民的经营多样化;而沿黄公路更是一项惠民工程,俗话说“要致富,先修路”,只有把路修好了,村民才更好的走出大山,和外面的世界交流,接轨;最后温泉工程更是横村村民脱贫致富的一个法宝,外来的旅游投资建设,可以带动村里相关产业的一系列发展,旅游者的吃住拉撒消费都是村民未来的收入。而这一切的好处都被村民现有的征地补偿费所掩盖,村民短浅的目光都反映出镇里和村里的宣传不到位,没有把实实在在的好处给农民讲清楚,导致村民只顾极少的补偿款,而拒绝拆迁。 (二)法律法规不健全。首先,长期以来,农村房屋拆迁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对农民房屋的私有财产权,一直采取忽略或放任态度,在可见的法律法规中,房屋仅被包含在“附着物”之中,严重混淆了农民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和房屋的私有性质。地方政府在办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事宜时主要参照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进行,有的甚至连参照的资格都没有,农民公平受偿权利在法律上受到了不当的限制,把本该由上位法保护的农民的合法财产权,移位于下位法,由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以下的规范性文件擅自处分农民的私有房屋

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工作流程)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工作方案) 征地拆迁工作分为十个阶段: ①征迁准备阶段②宣传发动阶段③勘察核实阶段④征地拆迁阶段⑤资金兑付阶段⑥拆迁安置阶段⑦进场施工阶段⑧服务招商阶段⑨竣工通车阶段⑩验收总结阶段。 一、征迁准备阶段 1、委托文物、压矿、地灾、水保、环评、土地等相关咨询评估机构完成相应的报告书,并获取相关行政批文后,委托国土咨询评估机构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及土地预审呈报书,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2、在设计单位出征地红线图后,委托林业勘察单位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使用林地调查报告》,报林业厅初审,报国家林业局批准。 3、省政府印发永武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4、地方政府建立相应的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并成立全职的征地拆迁办公室,办公室应设立土地核查小组、房屋丈量小组、矛盾纠纷协调小组。 5、根据初步设计编制征地拆迁简介,准备征地拆迁使用的各种表格及工具、用具等。编制项目征地拆迁实施预案,为正式实施征地拆迁做好充分准备。 6、召开征地拆迁动员大会。 二、宣传动员阶段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项目的重要性和征地拆迁政策。通过宣传发动,使沿线群众和征迁安置对象熟悉掌握永武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政策、计划安排,争取公路沿线被征单位和个人积极

配合、参与、支持。 三、勘察核实阶段 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以施工设计图为依据,通过实地勘察放线,划定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对征迁范围内的实物指标进行丈量、清点、核实、登记、签认,为开展征迁补偿提供数据指标。 1、与地方征迁办签订红线边沟开挖协议。 2、由设计单位依据红线图划定红线范围,进行红线放样,项目办、地方征迁办共同参与。确定中线和边线、打桩、开挖边沟和边界保护。 3、勘测界定:土地勘测单位以施工图为依据,对项目征地进行勘测核对、绘制勘测界图、市县勘测定界报告书,正式确定公路用地范围。 4、实物指标调查,在划定公路用地红线范围的同时,与设计单位、各地征迁部门、国土部门、林业部门、被征户(单位)共同对红线内土地、建筑物、地面附着物等进行现场实地丈量、清点、登记、四方共同签认工作,调查登记结束后及时统计、核算、汇总并上报确认。征地拆迁调查资料应永久存档保存。 四、征地拆迁阶段 (一)签订协议 1、与市(县)征地拆迁部门签订征迁协议及项目管理责任书、征迁管理资金管理协议。 2、各地征迁部门以确认的实际核实面积和实物为依据,以村为单位分解到农户,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土地及房屋、

征地拆迁工作总结

征地拆迁工作总结 征地拆迁工作在xx建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 2011年突破了一个个难关~取得了一系列优秀战果~现简要总结如下: 征拆工作面临三方面难题:一是拆迁量巨大~涉拆面较广。公路线路从东往西穿越13个村~设计征地1100亩~房屋拆迁956户~乡直企业6家。二是时间紧迫~施工压力较大。公路是典型的边开工边拆迁工程~有效施工工期很短~而且开工即面临春节~前期时间欠账较多。三是被拆迁户工作难度较大~有的被拆迁户经过了“反拆迁”经验较为丰富。 一、领导挂帅~强力推进拆迁工作 面对困难~公路把拆迁工作列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指挥部指挥长xxx亲自挂帅征地拆迁工作~并指定副指挥xxx分管~指挥部成立了征地拆迁部~定员3人~配备了专门的交通工具~负责线下工程施工的第一、二项目部分别成立了征地拆迁部门~定员2-3人~标段专职征拆人员10人。同时~指挥部和项目部分别成立了征地拆迁领导小组~由指挥长或项目经理任组长~征拆部、工程部、安质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加强了征地拆迁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为了确保有序推进拆迁工作~公路对拆迁工作进行了组织分工~明确工作范围、目标~明确工作职责、责任~明确了奖罚措施和额度~ 本着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方针~不断解放思想~改变工作方式~强力推进征拆工作。 二、积极进取~快速打开施工局面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胶济客运专线开工即进入大战~要求征地拆迁工作必须快速打开局面~为施工创造条件。为贯彻落实建设指挥部“实干巧干三个月~突破

征地拆迁关”活动~实现重点工程在春节前开工~公路从三个方面大下功夫~圆满完成了任务。 一是加强了路地关系建设~为征迁工作打下基础。指挥部及各项目经理部一边安摊建点~一边开展地方关系的走访活动。在没有任何图纸的情况下~本着先交朋友~再谈工作的原则~指挥部和各项目经理部分管领导、征拆人员逐一走访了本标段涉及的村领导~进行感情投资~为下步的协商合作奠定了基础。指挥长xx在各项工作尚未明瞭之前~要求各单位领导坚决不能等靠~要特事特办~超常发挥~牢固树立超前意识~在建设工地办起临时办公地点~使各项工作及活动正常的开展。 二是抓住机会~突破征拆难关~以点带面扩大战果。在拆迁补偿协议未签订及拆迁补偿款未到位、以及地方征拆部门工作没有开展之前~指挥部下发文件~鼓励各项目部采取多种方式打开局面。加强路 地关系建设~其目的非常明确~只有一个字:“地”。在实际工作中~各项目部采取“借地”、“租地”或直接付给村民少量现金~或快速做村组负责人工作等方法~必须先“借”到地、“租”到地~让机械设备、人员进场~先开工~后办手续。采取这种方法~快速开工了40多个工点。造成既成事实后~一方面为扩大征地拆迁成果找到了突破口~一方面断了一些地方官员分包工程、供砂石料等想法~减少了地方干扰。 三是全力推进征拆工作。2011年1月中旬~在乡分三组展开了征地、拆迁工作~一组为:土地勘察定界,二组为:附着物、构筑物清点丈量登记造册:三组为:入户对房屋勘察丈量登记造册。工作人员舍小家、为大家、保国家重点工程~主动放弃回家和亲人过春节~把征地、拆迁工作一直干到腊月二十九。在春节前~公路完成1110.03亩土地征地手续~其中xxx地方附着物全部清点、丈量登记造册完毕~取得良好成绩~率先完成了建设指挥部确定的征拆目标。春节后地方政府上班~公路征拆工作人员分别和地方政府联系~采用人盯人、见缝插针~办不成事坚决不走人

浅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中存在问题与审计对策

浅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中存在问题与审计对策 浅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中存在问题与审计对策一、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存在问题及审计重点 (一)征收土地性质界定模糊不清 现有征地补偿中涉及到国有用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的补偿,土地性质的不同与补偿标准高低、程序合法合规性密切相关。城市征地拆迁发展不断的扩张,土地的性质也在不断地模糊,如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以及棚户区改造等土地范围包括不同地类,如何界定土地性质而又不会造成不同被征收户补偿标准高低的问题,是困扰着征收主体的难点问题。审计的重点应关注被征收土地的性质,是否按照国土部门提供项目范围内土地二调成果(含土地权属和地类面積)确定征收土地地类性质;是否符合现有的土地征收补偿的相关规定;被征收房屋土地是否合法合规,有助于确认适合的征收补偿标准。 (二)征收程序不规范 征收主体在项目推进中,往往以工期较短为由不按相关程序执行征收补偿,其行政行为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不利于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主要表现在征收方案尚未得到批复就实施征收、征收公告和时期不符合要求等等。审计应重点关注征收活动是否符合两公告一登记的要求,公告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是否公开、接受被征收人或社会的监督;征收行为是否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是否取得国土部门审批文件,征收行为是否做到公平公正,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等。 (三)征收方案执行不严谨

征收方案是规范项目征收行为的具体标准,是作价补偿给被征收户的主要依据。实践中,征收主体遇到特殊事项或困难时,为了加快项目进度就变相提高征收标准补偿,通常会突破现有征收补偿标准,不仅造成财政负担越来越沉重,也容易产生民众攀比心理,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审计应重点审查征收方案制定的合理合规性;有无未取得正式批文且未进行公告就按照拟征收方案实施补偿的情况;在国有土地征收过程中,是否未明确区分出让地、划拨地的补偿标准进行征收补偿;制定的征收补偿标准是否突破现行有效的征收标准。 (四)房屋合法性认定依据不充分 由于房屋权属管理不到位的历史原因,房屋无证与违建两种类型混淆,很难区分房屋是否合法与违法的问题,造成实践中超出房产证面积实施征收,或者以测绘成果认定征收面积的情形。审计应重点审查被征收房屋是否拥有被补偿的资格;是否按照房屋所有权证、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有合法手续的房屋、不能提供合法手续的房屋按建筑物建成时间处理等顺序认定权属进行补偿。 (五)征收丈量评估管理不到位 对于房屋征收丈量评估,审计应重点关注丈量评估机构是否按照法定程序选定;重要事项经济价值的事项评估是否符合程序;房屋评估是否包含关键的因素;内控复核机制是否及时建立,核查手续是否完善,签字是否有效,内容是否与征收资料一致等;有无人为虚增征收面积的违纪违法的行为;关注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有无高估价值而造成获取高额的征收补偿款的情形。

2020年征地拆迁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2021年征地拆迁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2021年征地拆迁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xx市xx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每年xxx多万平方米,多年来,拆迁难问题一直困扰着当地城镇建设,影响着本地区的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为加大加快集体土地拆迁速度,进一步确保房屋拆迁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区政府在国有土地房屋推行“阳光征收”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于2021年上半年尝试了集体光拆迁的试点,效果显著,被拆迁群众协议工作效率高,得到了社会的高度称赞。试点项目位于xx镇核心一号A、B地块,截至2021年x月x日,xx镇核心一号地块C项目完成了规定期限内的拆迁签协工作,xxx 户被拆迁对象成功签协xxx户,整体签协率高达xx.x%,创下全区集体土地拆迁的历史新高。作为xx市首个集体土地“阳光拆迁”项目,其效果远超预期,它的成功也为xx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路和模式。 一、扎实做好集体土地“阳光拆迁”前期准备工作 阳光拆迁是一种新的拆迁模式和思路,是一种更规范、更容易让被拆迁人接受、更利于拆迁工作人员开展拆迁工作的拆迁模式。精细化的前期准备工作,将为被拆迁人顺利签约铺平道路。 1.组织到位 xx镇组织成立了房屋拆迁办公室,具体负责核心一号地块C 项目的阳光拆迁工作。办公室下又分成四个工作小组,每个工作

小组配备一名组长和两名组员,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具体拆迁事宜。所有的拆迁工作人员都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他们既熟悉各项拆迁政策法规,经过了统一的岗前专业培训,又具有A、B两个地块的阳光拆迁实战经验。 2.宣传到位 为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和谐拆迁氛围,xx镇及区征迁办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平台开房屋拆展了广泛的宣传报道。一方面,让被拆迁人充分了解集定,xx区体土地房屋拆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深化认识取得显著成效一号地块C项目对xx镇发展建设的积极意义;另一方土地房屋阳光面,通过加强对“阳光拆迁”知识的普及,让被拆迁人签约时间短,工通过实时监督和切身体会,增强其对拆迁工作严肃性、“ 阳光拆迁” 试点规范性的认同感。 3.程序到位 拆迁前期,工作人员挨家挨户走访被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房屋权属及权属限制情况、房屋现状、房屋用途以及被拆迁人等相关信息进行调查登记,摸清拆迁地块房屋状况和人员情况,为出台拆迁实施方案做好准备。依据调查结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草案),草案出台后向被拆迁人公开并告知其对于草案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充分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 4.签约现场到位

征地拆迁工作计划总结

篇一:征迁工作总结 2007年度城区征迁工作总结 索引号: 779384553-03-2008-0001 生成时间:2008.01.16 发布机构:莲都区征迁办 2007年度城区征迁工作总结 一、2007年征迁工作特点和亮点 2007年,是我区整体承担城区包括重点工程在内的全部征地拆迁安置任务的起始之年。征迁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征迁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征迁工作压力十分重大。今年我们征迁工作总的特点是:任务重,但推进有力;难度大,但进展较快;要求高,但成绩明显;督办多,但竭尽全力;涉面广,但亮点纷呈。 从今年的征迁任务来看,呈现三大特点: 一是项目多、任务重。2007年是我市经济建设跨越式发展之年,城区涉及的征迁工作项目数量之多、任务量之重,也是历年之最。城区共接到需完成征迁政策处理任务的项目共有84个(分解到街道为95个),总面积超10000亩,其中被市政府列入目标考核的项目有49个;项目涉及城市道路、交通用地、水利工程、教育用地、其它公共事业用地、农民公寓、住宅出让、村级三产等建设用地。另外,我区今年还需完成“两龙”高速公路莲都段主线及富岭连接线建成通车的艰巨征迁任务,以及玉溪引水工程的政策处理尾留工作。 在征地工作任务方面:①需清场交地项目60个,面积5632亩;②需完成政策处理的项目10个,面积622亩; ③需签订征收协议的项目18个,面积2472亩;④需测量的项目7个,面积1456亩。项目分布在5个街道和联城镇,其中:岩泉街道有38个项目,紫金街道有19个项目,白云街道有13个项目,万象街道有12个项目,富岭街道有4个项目,联城镇有8个项目。 在拆迁工作任务方面:需完成拆迁项目33个,需调查摸底的户数1000多户;需签订房屋 拆迁补偿协议的户数1000多户;需腾空和拆除房屋面积20多万平方米。 三是时间紧、要求高。今年每个征迁项目全部设定了完成的时间,可以说全年的征迁工作都在倒逼的氛围中进行。由于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和项目前期的准备不足,有许多项目一时审批到不了位,只能向征地政策处理时段挤时间、要速度,许多项目要求我区超常规清场地,如中山街北段道路、绕城西路白岩桥、紫金路北段互通等项目,督办我区超常规清场交地;有的项目当年下达任务,要求我区当年测量、当年签协议、当年清场交地。如市贸易城东侧居住地块、商住收储地块、市环卫综合基地、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等;还有的项目当年下达任务,要求当年测量、当年签协议,如绕城东路南侧收储、绕城东路北侧收储、后甫住宅用地、滨江区块改造拆迁工程用地、白云山森林公园入口、开发区东扩项目等;还有的项目是当年下达任务,要求当年完成拆迁,如500千伏线路下的房屋拆迁等。 从今年工作取得的成效来看,呈现五大亮点:

关于加快解决征地拆迁问题的报告

关于加快解决征地拆迁 问题的报告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关于加快THLJ05标征地拆迁问题的报告 天祝至青海互助公路工程项目办: 我标段为响应天祝至青海互助公路工程项目办要求,并确保天祝至青海互助公路工程的工期,我标段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以来,积极组织大量机械、人员进行施工。自我标段于2014年4月16日开工以来,我标段加大力度安排专人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力求本项目工程全标段顺利开展。截止目前在经过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目前我标段隧道及桥梁工程进展顺利,但路基工程进展严重滞后,沿线存在大量的征地拆迁问题未解决,导致我标段大量人员、机械闲置。我标段在天互公路整条线路地理位置独特,自隧道出口路基工程开始至标尾,全线贯穿于沿途各村庄,征地拆迁工作量大。经过各级领导部门的大力支持,我标段还存在大量的征地拆迁工作未解决,现将存在的具体问题汇报如下: 一、红线内存在的问题。 1、我标段存在多处电力电讯线路及线杆未拆迁,并有一座变压器未拆迁,电力电缆不拆迁导致我部机械设备无法施工,严重影响我标段路基施工,致使路基无法成型和后期的交验。 2、天堂镇科拉村K66+420处村民吴建林有一座养殖大棚,至今协议不签,经县国土局,镇政府多次协调,要求提高补偿标准,至今未达成拆迁协议。 3、在K66+780处右侧为挖方路基,开挖线位于住户门台前,在路基开挖后右侧4户村民无法出行,致使村民阻挠我标段此处路基施工,经各级领导多次协调至今未解决。 4、科拉村K67+160处村民索贵全,张延奎两户村名房屋属新建,一直不签协议,要求提高补偿标准。 5、科拉村永久性征地范围内,吴国寿虽然已签房屋拆迁协议,但房屋至今未拆。 6、在K69+930处右侧位于本康村永久性征地范围内,张孝年,贺志年,胡生寿,王怀荣等四户村名,虽然已签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但房屋至今未拆。

征迁工作的困难与对策

征迁工作的困难与对策 (郑京德) 自2006年郑西客专铁路建设以来,国家为了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等建设,多条铁路项目把征地拆迁费用纳入地方投资入股。上世纪末,曾有人戏称计划生育工作是的“天下第一难“,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征地拆迁工作则取代计划生育成了城市和农村工作的第一难。如今,这项本来应由政府与建设单位完成的艰巨任务,很多具体工作落到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身上,把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推向了征地拆迁工作的最前沿,尝够了征地拆迁工作的难与苦。在工作中究竟碰到了哪些困难与问题,应采取何种对策予以解决,本文试作一个探讨。 一、征地拆迁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与问题 1、征地拆迁对象抵触情绪较大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征地拆迁会使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并丧失依附土地的相关权益。农民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农民下岗”,失去了劳动的对象,会使农民生活来源没有着落,而且要失去祖辈留下来或自己辛苦一生积蓄换来的房产,同时要改变

他们熟悉的生存环境,打破或影响他们原有交往的社会关系,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对农民来说,征地拆迁无疑是一件天大的的事。就是对城市的拆迁户来讲,虽然没有土地问题,但房屋一旦被拆,可能买不到或买不起自己认为合适的住房,也要改变早已习惯了的生活环境,对一个家庭无疑也是一件头等大事。这就使得农民或居民(以下简称征地拆迁对象)会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抵触情绪,发生一些矛盾与冲突,需要花力气进行宣传、解释与化解。 2、少数地方政府支持力度不够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绝大多数地方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拆迁工作是积极支持的,起到了较好的作用。由于征地拆迁工作情况复杂、涉及面广,需要面对众多的征地拆迁对象,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少数地方政府有畏难情绪,所以主导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有的还因为牵涉到本地的一些利益,或对国家建设项目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支持力度上也打一些折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征地拆迁工作的进展速度。这就需要我们沟通情况,多做工作,以便取得地方政府的全力支持。

2019年关于房屋拆迁工作情况的汇报

20XX年关于房屋拆迁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长、各位副县长: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县房屋拆迁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以及今后拆迁工作中的一些建议向政府常务会议作一汇报: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共组织实施拆迁项目17个,拆迁户数1865户,目前,已签订协议693户,拆除597户,未拆除1268户。 (一)正在进行拆迁的项目8个 xxxxxxxx (二)预计规划拆迁的项目9个 XXXXXXXX 共涉及拆迁户48户。 目前,这些预计项目正在作前期准备工作。只有富民路向西延伸段和五小扩建项目已全部作了评估,正在积极做工作签订拆迁协议。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力度到位。一是成立了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组建了高规格、强有力的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亲自挂帅,主要领导亲自督办。二是各级领导亲自抓。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工作量大、操作困难、协调性强的工作,只有统一思想,上下联动,相互配合,齐心协力才能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为此,县、乡镇和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有关乡镇书记、乡镇长、人大主席、有关部门一把手亲自抓,深入村里、住户家做工作。村书记、村委会主

任积极配合,做村民工作。征地拆迁工作人员更是不怕辛苦,发扬“三苦”精神,多次放弃节假日、休息日深入到住户家中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可以说是“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头顶烈日脚生灰,迎面吹来是尘土,左一把来右一把,不知是汗还是灰”,挨骂的事是经常发生的,有时甚至挨打,但都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忍气吞声,没有一个有怨言。 (二)互相联动,配合到位。征地拆迁工作是一个牵扯面广的工程,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在不损害农民切身利益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县政府的补偿原则和标准,实事求是,做到公正、公开透明,合情合理。(三)宣传发动到位。要让老百姓真正拥护、支持和配合征地拆迁,宣传发动到位是关键。一是层层宣传发动。二是原原本本宣传政策。将征地拆迁有关政策原汁原味向群众做好宣传,让群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了解和熟悉征地拆迁政策,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三是突出难点,在个案处置中做耐心细致的宣传。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许多特别个案,老百姓思想最难通,往往影响拆迁进度。有的装修过于豪华,确实亏了,户主哭哭啼啼。但我们还是苦口婆心做动员工作,告诉这些住户补偿标准是政策明文规定的,任何工作人员都无法改变,只能从大局着想,从支持出发,配合这一工作,最终大多数住户还是签下了协议,拆除了房屋。 (四)坚持依法规范拆迁。为切实维护被拆迁住户的合法权益。保证拆迁补偿工作阳光操作、规范运行,我们认真按照县人民政府出台的《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征地拆迁工作遇到的问题与对策

征地拆迁工作遇到的问题与对策国家为了进行经济基础设施和市政等建设,有时需要进行征地拆迁工作。上世纪末,曾有人戏称计划生育工作是的“天下第一难”,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开始,征地拆迁工作则取代计划生育成了城市和农村工作的第一难。近年来,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征地、拆迁成了近郊农村、工业开发区和乡镇基层组织面临的主要工作。能否正确地应对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围绕这一课题,展开问题分析和对策研究。 一、目前陕州区大营镇征地拆迁现状 二、征地拆迁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与问题 1.征地拆迁对象抵触情绪较大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征地拆迁会使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并丧失依附土地的相关权益。农民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农民下岗”,失去了劳动的对象,会使农民生活来源没有着落,而且要失去祖辈留下来或自己辛苦一生积蓄换来的房产,同时要改变他们熟悉的生存环境,打破或影响他们原有交往的社会关系,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对农民来说,征地拆迁无疑是一件天大的的事。就是对城市的拆迁户来讲,虽然没有土地问题,但房屋一旦被拆,可能买不到或买不起自己认为合适的住房,也要改变早已习惯了的生活环

境,对一个家庭无疑也是一件头等大事。这就使得农民或居民会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抵触情绪,发生一些矛盾与冲突,需要花力气进行宣传、解释与化解。 2.在利益调整过程中,部分群众心态失衡引发冲突 在利益调整过程中,部分群众心态失衡引发冲突。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随着利益格局的调整,一部分社会成员、阶层、群体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影响,没有受益或受益较少的群众出现心理不平衡,出现了赔偿、补偿、漫天要价等不合理要求。当要求不能满足时,部分群众就采取上访或闹事等形式争取其利益,存在“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以及“法不责众”的错误心态,认为聚众闹事是唯一可以解决问题,获得实际利益的途径,进而故意扩大事态,给政府部门施加压力,达到个人目的。 征地拆迁政策还待完善 3.征地拆迁政策还待完善 从国家层面讲,虽然颁布了《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三门峡市地方政府也颁发了一些实施细则,但是,征地拆迁政策还是显得尚待完善,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些许困难。 补偿标准不一致。表现在三个不一样:一是在农村,同一时期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补偿标准不一样,乡与乡、村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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