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时尚范畴论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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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时尚范畴论美学论文

审美时尚是在经济一体化、文化多元化和信息网络化的全球性时代背景下以及美学研究转向审美文化研究、对文学的探讨转向对文化的关注的学术环境中产生的一个当下性范畴。全球一体化的文化背景使“时尚”这个工业文明时代的产物不再受限于时空的阻隔而可以实现在世界各个角落同步登场;人类审美共通感的存在,也使“时尚”无须借助语言而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并可能成为引发人们竞相摹仿、追逐的文化消费浪潮。如此,使“审美”与“时尚”这两个概念走向一个偏正复合的单一范畴成为可能,对“审美时尚”的研究也成为当代审美文化探索中值得重视的前沿性课题。

审美时尚的内涵

审美时尚作为一个理论范畴,已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术语和概念。因为范畴所“揭示的是客观世界和客观事物中合乎规律的联系,在具有逻辑意义的同时,作为存在的

最一般规定,还有本体论的意义”(注:汪涌豪:《范畴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但是,不论是在静态的逻辑层面上展开还是在动态的历史发展轨迹中探寻,都难以对“审美时尚”予以准确的界定。它与“审美文化”有着共同的内涵界定上的

“尴尬”命运。正如对“文化”众说纷纭的解释带来的是对“审美文化”界定上的争

论不已一样,对“时尚”的阐释角度不一,也给“审美时尚”的界定带来了困难。还是先来看看对“时尚”的有关解释:“时尚是现实生活中广为流行的某种行为习惯、某种物品或某种观念。”(注:心理学百科全书编辑委员会:《心理学百科全书》下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1884页。)“时尚是在大众内部产生的一种非常规的行为

方式的流行现象。具体地说,时尚是指一个时期内相当多的人对特定的趣味、语言、思想和行为等各种模型或标本的随从和追求。”(注:周晓虹:《现代社会心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412页。)时尚是“一种普遍的心理现象,指社会上新近

出现的或某权威人物倡导的事物、观念、行为方式等被人们接受、采用、进而迅速推广以致消失的过程”(注: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1年版,第170页。)。国内对“时尚”的界定已呈多样化,视角不同,得出的结论也各不一样。第一种从客体文体出发,已有把时尚从理论上加以划分的意图;第二种从主体角度出发,论及时尚的社会行为模式;第三种从社会心理角度出发,探求时尚的传播规律。在国外,德国社会学家齐奥尔格·西美尔(GeorgSimmel,1858~1918)是研究“时尚”的重要人物之一,他虽然没有对其作出严格的界定,但从社会学角度对时尚进行了功能和价值的描述与判断。如:“通过某些生活方式,人们试图在社会平等化倾向与个性差异魅力倾向之间达成妥协,而时尚便是其中的一种特殊的生活方

式。”(注:[德]齐奥尔格·西美尔:《时尚心理的社会学研究》,载刘小枫译《金钱、性别、现代生活风格》,学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95、94、96页。)“时尚是阶级分野

的产物,并且像其他一些形式特别是荣誉一样,有着既使既定的社会各界和谐共处,又使他们相互分离的双重作用。”(注:[德]

齐奥尔格·西美尔:《时尚的哲学》,费勇等译,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72、74、76~77、77、84、85、81、85、85页。)日本学者藤竹晓认为:“时尚不仅是某种思潮、行为方式渗透于社会的过程,而且,通过各种渗透的过程,时尚队伍的扩大,还包括不断地改换人们的价值判断过程。”(注:藤

竹晓:《废弃与采用的理论》,转引自周晓虹《现代社会心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413~414页。)英国学者乔安妮·恩特维斯特尔认为:“时尚会随着新旧阶级的此消彼长而获得相应的意义:恰如费尔南德·布罗代尔所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变迁,服饰在任何时候都是人们社会地位的显示’。特别要提及的是,服饰还参与了由新兴资产阶级发动的对旧的特权阶级和权力

结构的挑战。”(注:Joannefashioned body:Fashion,DressandModernsocial,UK: PolityPress;Malden,MA:BlackwellPublis

hers,2000,)以上三位,除日本学者外,均

倾向于时尚是阶级的产物,社会地位衍生时尚。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研究视角切入,对时尚进行的各有侧重的内涵揭示,进一步突显出时尚内涵的复杂性。“不过,有一点却是确定无疑的,那就是,‘审美时尚’是

‘时尚’的一种类型。换言之,审美时尚是‘时尚’;但并非所有的时尚都是审美时尚……”(注:郑惠生:《论审美时尚的特性》,《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98年第2期。)但是,在“时尚”与“审美时尚”两

者的关系上,还存在着另一种观点,即“时尚”本身就意味着是“审美的”,加上“审美”属画蛇添足,因而形成了对“审美时尚”范畴独立存在的必要性的质疑。真正厘清这两者关系,对我们把握“审美时尚”内涵十分重要。

首先,从时尚作为一个普遍存在的客体角度来看,时尚自身的确包含着审美的因素,在这个层面上,时尚与审美时尚几乎可以等同,也就是说,时尚的就是审美的。在西方,时尚被认为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生产主导

向消费主导转化的过程中,由少数金融寡头所操纵,通过大众传媒来展示所销售的产品,以引起人们的兴趣,激发人们的摹仿欲望,并引领社会的潮流,进而达到产品畅销的经济目的。这一经济行为在随后的发展过程中,虽然最初的目的没有改变,但其社会意义却在不断地演变。比如,作为时尚之都的法国巴黎,T型台上的时装展示,在销售者眼里,只不过是一种促销手段;而在设计师和欣赏者眼里这已是一种艺术的展示,是一种时尚,一种审美时尚。

其次,从主客体两相映照的角度考察,“时尚”与“审美时尚”虽同为一种客观

存在,但“时尚”偏重于客体存在;而“审美时尚”更侧重于主体观照,即以美学的视野对客体“时尚”予以自上而下的烛照。从这一层面而言,两者又不能完全等同。比如,当下市场上的电子类产品,厂家在促销时常冠之以“时尚”,诸如“时尚手机”、“时尚电脑”、“时尚MP3”等,作为反映一个

时代的文明之物,并能引领时代潮流,它们被冠之以“时尚”;或者在相对一段时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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