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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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豫政办[2012]109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2.08.22

【实施日期】2012.08.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豫政办〔2012〕109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商务厅制定的《河南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河南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省商务厅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我省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切实做好河南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河南省服务外包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是指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立足区域和行业特点,通过大力发展面向国内外市场的服务外包产业,在产业结构升级、高端服务业发展等方面在全省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城市。

河南省服务外包示范园区是指在承接境内外服务外包业务方面具有一定基础和条件,示范辐射效应明显、服务外包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

第三条开展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园区建设的目的是构建承接境内外服务外包产业转移的平台和载体,在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建设等方面对其给予重点扶持,为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创造条件。

第二章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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