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国对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研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宗教意识的差异
中国人的宗教意识相当薄弱,其精神世界中 很少具有真正意义上的宗教性与神圣感。也就不 大能理解基督教文化对源自文库人的原罪的恐惧以及对 于人自身赎罪和忏悔的需求,也就有意无意地拒 绝苦难的拯救与超越。因此,对于陀氏作品中那 种沉重的负罪感和忏悔情结,中国读者不熟悉、 不习惯,也难以产生共鸣,甚至心生反感。因此, 很多现代学者都无法对陀氏的这种渴求永恒的精 神维度有置喙的功力或耐心,这无疑是二者之间 一堵厚重的、难以跨越的墙。
韦素园(1902-1932):又名散国,安徽霍邱县人,未名社成 员,一生勤于文学翻译,译著有俄国果戈理小说《外套》、 俄国短篇小说集《最后的光芒》、北欧诗歌小品集《黄花 集》、俄国梭罗古勃的《邂逅》等。同时还创作了大量散 文、小品、诗歌等文学作品。逝世后,鲁迅先生手书"呜 呼,宏才远志,厄于短年,文苑失英,明者永悼"碑文, 并撰写了《忆韦素园君》一文。
除此之外,陀氏的语言也受到了诸多
责难。多数批评家、作家以及普通的读者 都认为陀氏语言拖沓冗长、啰里啰嗦、不 断重复,而且所有的人物讲的都是作者的 话,正像平万所总结的:“外表上这些小说 都不容易读,文字艰涩、冗长,插着不少 的长篇大论;小说中的人物见解都互相仿 佛,显然是作者自己的思想”。这大大地影 响了国人对陀氏小说艺术性的评价。
艺术表现手法的差异
在陀氏的小说中,一些与中国文化审美品味 不同炉的艺术表现手法也令中国读者感到不快。 比如他所塑造的一类人格分裂的艺术形象,这在 中国传统的文学中是找不到的。中国传统文学往 往关注于人的外部行为,很少把分析的触角深入 到人物的内心世界。尽管中国现代文学也尝试着 借鉴西方文学的方法进行直接的心理描写。但对 于像陀氏作品中的那种复杂、病态的心理描写还 是无法适应,因此便常常将其认定为艺术上的瑕 疵。
中国对陀思妥耶夫斯基的 研究
被冷落的陀氏 文化审美心态的差异 宗教意识的差异 艺术表现手法的差异
陀氏在中国的被研究 陀氏在中国的被研究之三十年代 陀氏在中国的被研究之四十年代
附录(一)
马仲殊(1900-1958) :灌云县伊山镇人。著有短篇小说《三太爷》、 《李星》、《屈服》、《京沪线上》、《邂逅》等;长篇小说有《两 难》、《一个中学生的日记》、《桃色的云》;译著有《大地》、 《儿子们》(美作家赛珍珠所作);文学理论有《文学概论》、《中 国现代文学思潮》、《小说作法大纲》、《中学生文学》、《中学生 小说作法》等。抗日战争期间,担任《前线报》笔政,以“老秀”笔 名创作了诗歌、剧本。建国后,马仲殊担任上海市中学教师进修学院 中文系副主任、副教授。曾计划写作《鲁迅传》未成。1958年1月26日, 马仲殊病逝于上海,年58岁。其生平被《中国文学家辞典》收录。
多地批评了其思想上的消极性,把陀氏思想上的
二重性归因于其小资产阶级的阶级特性,这不能 不说是一种偏颇。
祝秀侠的《陀思妥夫斯基和他的〈罪与罚〉
周立波(1908—1979):原名周绍仪,字凤翔,又名周奉悟。湖南省 益阳人,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中国现代著名作家、编译家。代表作 为《暴风骤雨》、《山乡巨变》。
周钢鸣(1909-1981):笔名康敏、周达。广西罗城人。1935年开始发 表作品。1952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长篇小说《浮沉》,论文集 《怎样写报告文学》、《论文艺改造》,歌词《救亡进行曲》等。
1935年,茅盾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
〉》一文入选《汉译西洋名著》(亚细亚书局出版 )一书。在此文中,他指出,“陀思妥耶夫斯基是 用‘罪恶是灵魂净化所必要’这一‘哲理’来支撑他自 己的对于人生终极的乐观”,“犯罪而受罚是拉斯 考尼考夫所付的灵魂净化的代价”。与20 世纪20年
代对陀氏赞赏有加的态度明显不同的是,茅盾更
附录二
韦丛芜(1905~1978):原名韦崇武,又名韦立人、韦若 愚,1905年农历三月十六日生于安徽霍邱县。北京燕京大 学毕业。韦丛芜的主要作品∶诗集《君山》《冰块》等, 译有陀思妥也夫斯基的卡篇小说《穷人》、《罪与罚》、 《长拉玛卓夫兄弟》、美国杰克—伦敦的《生命》等。 1985年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有《韦丛芜选集》。
即使是最能承受灵魂之痛苦和阴深的鲁迅和 对基督教的博爱思想颇为欣赏的周作人也流露过 心中的不快。前者说:“作为中国的读者的我,却 还是不能熟悉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忍从——对于 横逆之来的真正的忍从”;后者表示:“陀思妥耶 夫斯基,虽然言行竟是一致,但我们总不能承认 这种行为,是在人情以内,人力以内,所以不愿 提倡”。甚至有些作家给了他毫不留情的否定和批 判。如周立波认为陀氏宣扬的是一种“奴隶的道德 ”,是“夸张着他们的一切奴性的优美;那低徊于 奴役的锁链和苦难的泥沼的他们的纤弱的心情”; 田汉指责陀氏“把忍从的奴隶神格化,祝福自己身 上的链条”。
中国对陀氏的研究
一、三十年代
20 世纪30 年代,国内的陀氏研究较以 往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有了一些新的认识 与发现。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此时期专题 论文开始增多,并且不少论文已经具有相 当的思想深度和很强的分析力,对陀氏作 品艺术的品味和领悟也较前一时期更为精 细。这些现象显示出时人已经在努力摆脱 以往那种一般性的介绍,而力求深入探索 和研究新问题的趋势,这也预示着国内的 陀氏研究在逐渐深入、专门和具体。
以对《罪与罚》的评论为例,1930 年1 月,在 一篇名为《拉斯谷尼谷夫》(上海光华书局《现 代名小说述略》)的文章,对《罪与罚》进行了 详尽的介绍。同年6 月,韦丛芜译的《罪与罚》 上册(上海北新书局)出版。韦素园专门为此书 写了跋,名为《写在书后》。在此文中,韦素园 突出强调了陀氏对都市文学的贡献。并独具慧眼 地认识到,陀氏的人物“几乎无一不是心灵分裂者 ,永久苦闷,长期怀疑,内心不断地冲突斗争, 成为他们一生的无限的惩罚”。遗憾的是,韦素园 没有进一步挖掘人物的这种矛盾冲突的心灵状态 与其都市视角和表达方式的关系,最后仍然回归 到“为人生”的评论基点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