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营销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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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间谍活动
工业间谍主要表现为获取竞争对手的研发成果。主要
手段是通过猎头公司挖到竞争对手的研发人员,或者
以双倍工资收买竞争公司的人员,以便不用花费多年
的努力便可得到最新发展成果和相应的操作渠道。
第4节 争端解决
协商
第4节 争端解决
调解
第4节 争端解决
仲裁
仲裁(Arbitration)是双方当事人在发生争端后,达成书
第4节 争端解决
国际企业最不愿意通过诉讼来解决争端,它们只有在
其他办法都失败的情况下才会采用诉讼这一最后步骤。
1.诉讼的时间长、费用高。例如在印度,积压的案件超
过了300万宗,违反合同的诉讼处理可能需要等上10年事 更长的时间。 2.诉讼易损害企业形象,影响公共关系。在1999年起诉 亚都之后,微软几乎没有到法院进行反盗版起诉,而是通 过到版权主管部门申诉进行其反盗版行动,据说很重要的 一个原因是当是在中国起诉亚都反倒对微软的公共形象造 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3.担心在外国法院受到不公正待遇。 4.易泄露商业秘密。
对产品策略的影响
对价格策略的影响
对渠道策略的影响 对促销策略的影响
第3节 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 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 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 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在我国称为 著作权)两部分。
国际营销的法律环境
第1节 国际法系基础 第2节 母国与东道国的法律环境 第3节 知识产权保护 第4节 争端解决
第1节 国际法系基础
法律体系
一是英美法系,起源于英国,英国、美国、加拿大及曾经受英国统 治过的其它国家多属于这一法系。 二是大陆法系,起源于罗马法,德国、日本、法国及非伊斯兰国 家多属于这一法系。 三是伊斯兰法系,源于对《古兰经》的诠释,巴基斯坦、伊朗、 沙特阿拉伯及其它伊斯兰国家多属于这一体系。
第1节 国际法系基础
国际法律力量
所谓国际法可以分为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国际公法
是指政府间的各种法律,包括关于国家之间外关关系 的法律,以及关于所有涉及主权国家权利和义务的问 题的法律。国际私法是指管辖跨越国际边界的个人和 公司的交易的法律,主要是国内立法。
对国际营销活动影响比较大的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主
第1节 国际法系基础
司法管辖权
从纠纷的裁判者角度看,管辖权是司法权或审判权的
基础,司法权通过对管辖权的分配而特别授予;从受 裁判者角度看,只有将具有可司法性或可裁判性的事 项提交法院,才能够使纠纷通过司法途径获得解决。
从纠纷的裁判者角度看,管辖权是司法权或审判权的
基础,司法权通过对管辖权的分配而特别授予;从受 裁判者角度看,只有将具有可司法性或可裁判性的事 项提交法院,才能够使纠纷通过司法途径获得解决。
第3节 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的保护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主要是通过缔结各种知识产权的
国际保护公约来实现的,既有全球性多边公约,也有 区域性多边条约。
各种涉嫌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其典型表现为以下类
型:(1)拒绝许可。(2)搭售行为。(3)价格歧 视。(4)掠夺性定价。(5)过高定价。
第3节 知识产权保护
要涉及货物买卖、产品责任和知识产权保护等三个方 面。
第2节 母国与东道国的法律环境
母国国内法规与国际营销
出口许可证有一般出口许可证和特殊出口许可证两种。 出口管制包括市场、价格和产品(需要和下面的对应)
三个方面。
出口管制的主要手段是出口许可证制。
第2节 母国与东道国的法律环境
东道国国内法规与国际营销
面协议,自愿将他们间的争议交给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 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做出裁决,从而消除争议 的一种方式。在大多数国家,经过正式调解达成的决定在 法律上是有效的。 仲裁不同于调解,也不同于诉讼。 仲裁庭与法院的主要区别 大多数仲裁都是在一家正式的国内或国际机构主持下进行 的。国际上重要的正式仲裁机构有:巴黎的国际商会仲裁 院、英国伦敦仲裁院、美国仲裁协会、瑞典斯德哥尔摩商 会仲裁院、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等。我国的正式仲裁机 构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 委员会”。
Biblioteka Baidu 第4节 争端解决
诉讼
诉讼(Litigation)指发生经济争端后,当事人一方向
有管辖权的一国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按法律规定做出 判决,以解决争端。诉讼方式的最大特点是强制性。 如果双方没有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无 须征得他方的同意。法院做出的判决具有强制约束力, 败诉方须无条件予以履行。
工业间谍主要表现为获取竞争对手的研发成果。主要
手段是通过猎头公司挖到竞争对手的研发人员,或者
以双倍工资收买竞争公司的人员,以便不用花费多年
的努力便可得到最新发展成果和相应的操作渠道。
第4节 争端解决
协商
第4节 争端解决
调解
第4节 争端解决
仲裁
仲裁(Arbitration)是双方当事人在发生争端后,达成书
第4节 争端解决
国际企业最不愿意通过诉讼来解决争端,它们只有在
其他办法都失败的情况下才会采用诉讼这一最后步骤。
1.诉讼的时间长、费用高。例如在印度,积压的案件超
过了300万宗,违反合同的诉讼处理可能需要等上10年事 更长的时间。 2.诉讼易损害企业形象,影响公共关系。在1999年起诉 亚都之后,微软几乎没有到法院进行反盗版起诉,而是通 过到版权主管部门申诉进行其反盗版行动,据说很重要的 一个原因是当是在中国起诉亚都反倒对微软的公共形象造 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3.担心在外国法院受到不公正待遇。 4.易泄露商业秘密。
对产品策略的影响
对价格策略的影响
对渠道策略的影响 对促销策略的影响
第3节 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 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 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 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在我国称为 著作权)两部分。
国际营销的法律环境
第1节 国际法系基础 第2节 母国与东道国的法律环境 第3节 知识产权保护 第4节 争端解决
第1节 国际法系基础
法律体系
一是英美法系,起源于英国,英国、美国、加拿大及曾经受英国统 治过的其它国家多属于这一法系。 二是大陆法系,起源于罗马法,德国、日本、法国及非伊斯兰国 家多属于这一法系。 三是伊斯兰法系,源于对《古兰经》的诠释,巴基斯坦、伊朗、 沙特阿拉伯及其它伊斯兰国家多属于这一体系。
第1节 国际法系基础
国际法律力量
所谓国际法可以分为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国际公法
是指政府间的各种法律,包括关于国家之间外关关系 的法律,以及关于所有涉及主权国家权利和义务的问 题的法律。国际私法是指管辖跨越国际边界的个人和 公司的交易的法律,主要是国内立法。
对国际营销活动影响比较大的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主
第1节 国际法系基础
司法管辖权
从纠纷的裁判者角度看,管辖权是司法权或审判权的
基础,司法权通过对管辖权的分配而特别授予;从受 裁判者角度看,只有将具有可司法性或可裁判性的事 项提交法院,才能够使纠纷通过司法途径获得解决。
从纠纷的裁判者角度看,管辖权是司法权或审判权的
基础,司法权通过对管辖权的分配而特别授予;从受 裁判者角度看,只有将具有可司法性或可裁判性的事 项提交法院,才能够使纠纷通过司法途径获得解决。
第3节 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的保护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主要是通过缔结各种知识产权的
国际保护公约来实现的,既有全球性多边公约,也有 区域性多边条约。
各种涉嫌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其典型表现为以下类
型:(1)拒绝许可。(2)搭售行为。(3)价格歧 视。(4)掠夺性定价。(5)过高定价。
第3节 知识产权保护
要涉及货物买卖、产品责任和知识产权保护等三个方 面。
第2节 母国与东道国的法律环境
母国国内法规与国际营销
出口许可证有一般出口许可证和特殊出口许可证两种。 出口管制包括市场、价格和产品(需要和下面的对应)
三个方面。
出口管制的主要手段是出口许可证制。
第2节 母国与东道国的法律环境
东道国国内法规与国际营销
面协议,自愿将他们间的争议交给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 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做出裁决,从而消除争议 的一种方式。在大多数国家,经过正式调解达成的决定在 法律上是有效的。 仲裁不同于调解,也不同于诉讼。 仲裁庭与法院的主要区别 大多数仲裁都是在一家正式的国内或国际机构主持下进行 的。国际上重要的正式仲裁机构有:巴黎的国际商会仲裁 院、英国伦敦仲裁院、美国仲裁协会、瑞典斯德哥尔摩商 会仲裁院、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等。我国的正式仲裁机 构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 委员会”。
Biblioteka Baidu 第4节 争端解决
诉讼
诉讼(Litigation)指发生经济争端后,当事人一方向
有管辖权的一国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按法律规定做出 判决,以解决争端。诉讼方式的最大特点是强制性。 如果双方没有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无 须征得他方的同意。法院做出的判决具有强制约束力, 败诉方须无条件予以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