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登记流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科技成果登记流程

在项目验收、结题、评审、评估评价后或新成果产生6个月之内,按照《甘肃省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对非涉密成果进行登记。登记流程如下:

1.登陆“国家科技成果网()”或甘肃省科技厅官网“网上办事→文件下载”,下载并安装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V9.0(单机版系统),在系统登录界面选择“成果完成单位”,用户直接进入系统填写数据。

2.在系统“数据处理”中,根据项目、成果具体情况准确选择成果类型(应用技术、基础理论或软科学),逐条逐项详细填写数据并保存(“成果简介”按照规定格式填写),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A3纸,骑缝装订)。

3.从系统“数据导出”中导出格式为cgsbqy.zip的数据包。

4.成果登记表经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审核并盖章后,携带科技成果登记表(6-8份,其中2份留存科技厅备案,其余办完登记后返还完成人)、成果数据包

(cgsbqy.zip)、附件材料1册至省科技厅成果与技术市场管理处办理成果登记。

5.附件材料(装订成册):

(1)通过验收的项目:任务书/合同书、验收证书、验收报告,以及项目产生的论文、专利等成果。

(2)通过结题的项目:任务书/合同书/资助通知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需提供基金委加盖公章的资助通知)、结题报告、准予结题证明/结题通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需提供基金委加盖公章的结题通知),以及项目产生的论文、专利等成果。

(3)经第三方评估评价的项目:评估评价证书、评估评价时提供的相关报告材料,以及项目产生的论文、专利等成果。

(4)软科学评审的项目:任务书、评审申请、评审证书、研究报告、评审时提供的材料,以及项目产生的论文等成果。

(5)发明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可直接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提供相关证书以及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申报时提供的主要附件材料(已作为项目附件完成登记的不能重复单独登记)。

(6)新药证书、新品种证书可直接进行科技成果登

记,提供相关证书,新药、新品种审定时提供的主要附件材料((已作为项目附件完成登记的不能重复单独登记)。

6.注意事项:成果登记表中“成果完成人”应与验收证书、结题证明/通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须与结题报告中的项目完成人员名单一致)、评估评价证书以及知识产权证书中的完成人员一致。

咨询电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