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汽车贷款相关资料PPT(共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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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会计科目,分别核算我行向法人和自然人发放的各种 消费性贷款。发放贷款时记借方,借款人归还贷款时记贷 方,余额在借方。在“492单位消费贷款”会计科目下, 设“短期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中长期个人汽车消费贷 款”二级科目,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在短期贷 款二级科目内核算,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在中长期贷款二 级科目内核算,按借款人设户。 “492单位消费贷款”和“494个人消费贷款”会计科目 分别排列在试算平衡表第3页第9行和第10行,贷款期1 年(含1年)以上的归属资产负债表中的“中长期贷款”项 目,贷款期1年以内的归属于“短期贷款”项目,逾期贷 款归属于“逾期贷款”项目。 “单位汽车消费贷款”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应收利 息、催收贷款利息也按借款人设户核算。
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
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 行还款。
贷款结清后,借款 人应持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和银行出具 的贷款结清凭证领 回由银行收押的法 律凭证和有关证明 文件,并持贷款结 清凭证到原抵押登 记部门办理抵押登 记注销手续。
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会计核 算手续(试行)
一、会计科目 增设“492单位消费贷款”和“494个人消费贷款”两个
(二)发放贷款 1.单位汽车消费贷款。借款人应填制“贷款转存凭证”, 会计部门按规定审查无误后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单位消费贷款——短(中长期)期单位汽车消费贷款 ——××单位户 贷:××存款——××单位户
转存经销商账户时,根据借款人出具的转账支票及进账单
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存款——××单位户 贷:××存款——××经销商户 2.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借款人支用贷款时,应填制一式五 联“个人( )贷款支付凭证”,会计部门按规定审查无误 后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二、会计凭证、账簿
(一)会计凭证 “单位汽车消费贷款”统一使用现行制度规定的 “贷款转存凭证”、“贷款还款凭证”。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会计凭证按《中国建设 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会计核算办法(试行)》规定使 用。 (二)账簿 采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会计核算办法 (试行)》规定的“个人××贷款明细账”格式。 对单位发放的汽车消费贷款,将账首“个人”字 样改为“单位”。
借:个人消费贷款——短(中长期)期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借款人户 贷:××存款——××经销商户
四、借款人归还贷款本金会计核算
汽车消费贷款按借款合同约定分期还款,借款人 应车意向证明;
(6)购车首期付款证明;
(7)以所购车辆抵押以外的方式进行担保
的,需提供担保的有关材料;
(8)如借款所购车辆为商用车,还需提供
所购车辆可合法用于运营
的证
明,如车辆挂靠运
输车
队的挂靠协议、
租赁协议等。
办理流程:
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 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 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 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 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 手续等; 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发 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 行按合同约定以转账方式直接划 入汽车经销商的账户;
三、发放贷款的核算
(一)贷款户的开立 信贷部门按规定办理完贷款手续后,对向法人发放的贷款 应将一份贷款合同副本送会计部门,向自然人发放的贷款 应填制一式两份“开立贷款账户通知书”,一份留存,另 一份送会计部门,同时将“担保物、偿债物收妥通知书” 或抵押(质)物清单送会计部门。会计部门收到贷款合同副 本或“开立贷款账户通知书”后,据以为借款人办理开户 手续,将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户名、账号等登记在贷 款账簿账首,并向借款人提供贷款账号。借款合同应专夹 保管,“开立贷款账户通知书”作贷款凭证的附件。 汽车消费贷款的抵押(质)物按《中国建设银行担保物、偿 债物及会计核算手续》规定进行登记、保管和处置。 以所购汽车作抵押的,应将汽车保险单、购车发票等权属 证明送会计部门。会计部门收到后,应认真审查提交的凭 证是否齐全,与合同是否相符,审查无误后,根据合同注 明的“抵押(质)物”金额,填制表外科目收入凭证,登记 “担保物”表外科目账。
个人汽车贷款
定义:
个人汽车贷款是指中国的 商业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 于购买汽车的人民币贷款。
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年龄在十八周 岁(含)至六十周岁(含),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 然人; 2.贷款额度:所购车辆为自 用车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 购汽车价格的80%;所购车 辆为商用车的,贷款金额不 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70%, 其中,商用载货车贷款金额 不得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 60%;
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 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 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 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1) 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
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 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2)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 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
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
3.贷款期限:所购车辆为 自用车,最长贷款期限不 超过5年;所购车辆为商用 车,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4.贷款利率:按照商业银 行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 5.担保方式:申请个人汽 车贷款,借款人须提供一 定的担保措施,包括纯车 辆抵押、车辆抵押+担保机 构、车辆抵押+自然人担保 和车辆抵押+履约保证保险;
6.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
一年以内的,可以采取按月 还息任意还本法、等额本息 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 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款法等方 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可采取等额本息、等额本金 还款法。具体还款方式由经 办行与借款人协商并在借款 合同中约定;
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个人贷款申请书》;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 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 证、护照、港澳台湾同胞往来 通行证等。借款人已婚的要提 供配偶的身份证明; (3)户籍证明或长期居住证 明; (4)个人收入证明,必要时 须提供家庭收入或财产证明;
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
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 行还款。
贷款结清后,借款 人应持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和银行出具 的贷款结清凭证领 回由银行收押的法 律凭证和有关证明 文件,并持贷款结 清凭证到原抵押登 记部门办理抵押登 记注销手续。
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会计核 算手续(试行)
一、会计科目 增设“492单位消费贷款”和“494个人消费贷款”两个
(二)发放贷款 1.单位汽车消费贷款。借款人应填制“贷款转存凭证”, 会计部门按规定审查无误后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单位消费贷款——短(中长期)期单位汽车消费贷款 ——××单位户 贷:××存款——××单位户
转存经销商账户时,根据借款人出具的转账支票及进账单
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存款——××单位户 贷:××存款——××经销商户 2.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借款人支用贷款时,应填制一式五 联“个人( )贷款支付凭证”,会计部门按规定审查无误 后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二、会计凭证、账簿
(一)会计凭证 “单位汽车消费贷款”统一使用现行制度规定的 “贷款转存凭证”、“贷款还款凭证”。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会计凭证按《中国建设 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会计核算办法(试行)》规定使 用。 (二)账簿 采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会计核算办法 (试行)》规定的“个人××贷款明细账”格式。 对单位发放的汽车消费贷款,将账首“个人”字 样改为“单位”。
借:个人消费贷款——短(中长期)期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借款人户 贷:××存款——××经销商户
四、借款人归还贷款本金会计核算
汽车消费贷款按借款合同约定分期还款,借款人 应车意向证明;
(6)购车首期付款证明;
(7)以所购车辆抵押以外的方式进行担保
的,需提供担保的有关材料;
(8)如借款所购车辆为商用车,还需提供
所购车辆可合法用于运营
的证
明,如车辆挂靠运
输车
队的挂靠协议、
租赁协议等。
办理流程:
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 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 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 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 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 手续等; 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发 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 行按合同约定以转账方式直接划 入汽车经销商的账户;
三、发放贷款的核算
(一)贷款户的开立 信贷部门按规定办理完贷款手续后,对向法人发放的贷款 应将一份贷款合同副本送会计部门,向自然人发放的贷款 应填制一式两份“开立贷款账户通知书”,一份留存,另 一份送会计部门,同时将“担保物、偿债物收妥通知书” 或抵押(质)物清单送会计部门。会计部门收到贷款合同副 本或“开立贷款账户通知书”后,据以为借款人办理开户 手续,将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户名、账号等登记在贷 款账簿账首,并向借款人提供贷款账号。借款合同应专夹 保管,“开立贷款账户通知书”作贷款凭证的附件。 汽车消费贷款的抵押(质)物按《中国建设银行担保物、偿 债物及会计核算手续》规定进行登记、保管和处置。 以所购汽车作抵押的,应将汽车保险单、购车发票等权属 证明送会计部门。会计部门收到后,应认真审查提交的凭 证是否齐全,与合同是否相符,审查无误后,根据合同注 明的“抵押(质)物”金额,填制表外科目收入凭证,登记 “担保物”表外科目账。
个人汽车贷款
定义:
个人汽车贷款是指中国的 商业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 于购买汽车的人民币贷款。
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年龄在十八周 岁(含)至六十周岁(含),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 然人; 2.贷款额度:所购车辆为自 用车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 购汽车价格的80%;所购车 辆为商用车的,贷款金额不 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70%, 其中,商用载货车贷款金额 不得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 60%;
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 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 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 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1) 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
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 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2)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 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
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
3.贷款期限:所购车辆为 自用车,最长贷款期限不 超过5年;所购车辆为商用 车,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4.贷款利率:按照商业银 行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 5.担保方式:申请个人汽 车贷款,借款人须提供一 定的担保措施,包括纯车 辆抵押、车辆抵押+担保机 构、车辆抵押+自然人担保 和车辆抵押+履约保证保险;
6.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
一年以内的,可以采取按月 还息任意还本法、等额本息 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 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款法等方 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可采取等额本息、等额本金 还款法。具体还款方式由经 办行与借款人协商并在借款 合同中约定;
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个人贷款申请书》;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 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 证、护照、港澳台湾同胞往来 通行证等。借款人已婚的要提 供配偶的身份证明; (3)户籍证明或长期居住证 明; (4)个人收入证明,必要时 须提供家庭收入或财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