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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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以控、审分离和不告不理原则等手段限制审判权 的启动和行使。
三、刑事诉讼阶段
(一)含义:是指刑事诉讼过程中按照一定顺序进
行的相对独立而又互相联系的各个部分。
(二)划分刑事诉讼阶段的标准
1.一定诉讼过程的直接任务 2.参加诉讼的机关和个人 3.进行诉讼行为的方式 4.诉讼法律关系的特性
5.诉讼的总结性文件
一、刑事诉讼价值
(一)含义——是指刑事诉讼立法及其实施能够
满足国家、社会和一般成员特定需要而对国家、社 会和一般成员所具有的效用以及刑事诉讼程序本身 所具有的正当性与合理性。 ◆刑事诉讼程序的有用性
◆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当性与合理性
(二)关于诉讼程序价值论的学说
1.程序工具主义价值论
核心观点:认为诉讼程序是用来实现某种外在目标的工具 和手段,而这种外在目标主要是指实体公正。 ◆绝对工具主义程序价值论:认为诉讼程序只是用来实 现某种特定外在目标的工具和手段。 ◆相对工具主义程序价值论:认为诉讼程序除了具有实 现某种外在目标的价值之外,诉讼程序本身也应符合相应的 价值标准。
(二)类型
1.历史上存在过的刑事诉讼结构
(1)弹劾式诉讼结构(控告式诉讼结构):是指个人享 有控告犯罪的绝对权利,国家审判机关不主动追究犯罪, 而是以居中仲裁者的身份处理刑事案件的诉讼制度。 第一、私人告诉,不告不理 第二、原告与被告诉讼地位平等 第三、裁判者在诉讼中处于消极的仲裁地位
(2)纠问式诉讼结构: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不 论是否有被害人控告,均依职权主动进行追究和审判的诉来自百度文库 制度。
第一、司法机关主动追究犯罪,法官集侦查、控诉与审 判于一身; 第二、实行有罪推定 第三、刑讯逼供制度化合法化 第四、书面审理成为庭审的主要方式
2.近现代以来形成并正在运行的刑事诉讼结构
(1)职权主义诉讼结构
第一、在侦查阶段,被告人诉讼权利被限制较多,侦 查机关的侦查行为自由度高;
第二、在起诉阶段,实行全卷移送主义,即除起诉书 外,控诉方还必须随案移送一切证据材料,以便法官审阅, 决定是否正式启动刑事审判程序;
第三、在开庭审理阶段,法官职权活动主动、积极, 控、辩双方活动受到限制。
(2)当事人主义诉讼结构
第一、在侦查阶段即赋予被告人以充分的诉讼权利, 对侦查机关的侦查行为限制较多。 第二、在起诉阶段,一般奉行起诉状一本主义,即起 诉只送起诉书而不随案移送有关证据材料。 第三、在法庭审判阶段,法官活动消极、被动,审判 进程由控、辩双方的对抗性推进。
(三)刑事诉讼价值构成或内容
1.外在价值或工具价值:主要表现为刑事诉讼对于
实施刑法规范的有用性和积极意义,即使刑法得到正确实施, 达到准确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目标,概而言之即实现实体 公正。 (1)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2)正确适用刑事实体法。
2.内在价值或目的价值:主要表现为刑事诉讼程序
自身符合正义要求,即用来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 诉讼程序本身应当符合公正的标准,概而言之即程序必须具 有公正性。
◆程序的有序性 ◆程序的时限性
3.外在价值与内在价值的关系
(1)统一性 (2)冲突性:进行价值平衡与选择
【司考真题—05年卷二单选第21题】下列关于刑
事诉讼中程序公正含义的表述哪一项不正确? A.诉讼参与人对诉讼能充分有效地参与 B.程序违法能得到救济 C.刑事诉讼程序能得到遵守 D.刑事诉讼判决结果符合事实真相
2.保障人权
(1)时代性:是近代以来民主宪政和人权理论发展的结果; (2)范围 普通公民的人权 ◆主体角度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重心) 依法被定罪的罪犯或服刑人员 实体性人权
◆内容角度 程序性人权
(3)实现手段
第一,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各种程序性权利; 第二,对侦查权和起诉权行使的条件、期限、程序以法 律的形式明确限定; 第三,以审判程序对追诉机关的强制权力的行使进行终 局性的审查;
何谓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范畴?
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范畴其实就是刑事诉讼法学 中的一系列最基本概念,但是作为刑事诉讼基本理 论范畴的概念,既不同于一般的刑事诉讼法学概念, 也不同于作为一部刑事诉讼法典基本构成要素的法 律概念,它具有丰富的思想含量,具有较强的理论 抽象性和思想凝聚力,并从较高的理论层次上对刑 事诉讼活动的规律和基本观念进行了概括和总结。
(1)程序结构公正
第一、法官中立原则
◆法官同争议的事实和利益没有关联性; ◆法官不得对任何一方当事人存有歧视或偏见。
第二、控辩平等原则 (2)程序过程公正 第一、程序公开原则
◆诉讼过程的公开 ◆诉讼结果的公开
第二、程序参与原则
◆形式参与 ◆实质参与 ◆程序的不可逆性 ◆程序的终结性
第三、程序维持原则
2.程序本位主义价值论
核心观点:认为评价诉讼程序价值不应当以诉讼程序是 否能够实现某种特定的外在目标为标准,而应当以诉讼程序 本身是否具备一些内在品质为唯一价值标准。
3.程序效益主义价值论
核心观点:认为所有法律活动(包括立法、执法和诉讼 等)和全部法律制度都以有效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地增加社 会财富为目的,因此,应当以效益作为评价诉讼程序价值的 唯一标准。
(三)内容
1.公诉案件:立案——侦查——起诉——审判—— 执行
2.自诉案件:起诉——审判——执行
四、刑事诉讼结构
(一)含义——又称刑事诉讼构造或刑事诉讼
模式,是指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进行刑事诉讼的基 本方式以及刑事诉讼主体在刑事诉讼中形成的法律 关系的基本格局,集中体现为控诉、辩护、审判三 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相互间的法律关系。


(五)混合式诉讼
混合式诉讼是指融合了大陆法系国家职权式诉讼和英 美法系国家辩论式诉讼而采用的以职权主义为基础, 同时叉吸收了辩论式诉讼的诉讼原则和方法而形成的 一种诉讼形式。 采用这一诉讼形式的主要是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 前,日本属于大陆法系的国家,在诉讼形式上采用了 典型的职权式诉讼。
二、刑事诉讼目的
刑事诉讼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标。
(一)含义——是指国家制定刑事诉讼法、进行
(二)内容
1.惩罚犯罪(控制犯罪)
(1)必要性:是国家履行公共管理职能、保护公众利益 的需要。 (2)实现手段: 第一、以国家的名义建立强大的侦控力量; 第二、通过制定法律赋予侦控方各种权力; 第三、通过财政预算提供充足的物力和财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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