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环保专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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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公司坚持在合法经营的前提下,公司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工业危废物、工业零星废水、各类垃圾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现状,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 术语定义
3.1危险废物:
是指由于具有急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腐蚀性和疾病传染性,在管理不当时会给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重大紧急或潜在危害的液态、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概括为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3.2 环保“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它适用于国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含小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其他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建设项目和自然开发项目。它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相辅相成,是防止新污染和破坏的两大“法宝”,是中国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化、制度化。
3.3 “三废”:
“三废”一般是指工业污染源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
3.4 我国现行的环境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八大制度:
⑴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⑵“三同时”制度;
⑶排污收费制度;
⑷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⑸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定量考核制度;
⑹排污许可证制度;
⑺污染集中控制制度;
⑻污染限期治理制度。
3.5 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方针:
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
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
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生产型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十二条”具体内容如下:
⑴依法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和危害,损害应担责;
⑵遵守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要求;
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排污,不得超标、超总量;
⑷规范排污方式,严禁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污;
⑸全面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强化内部管理;
⑹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
⑺积极配合环保监管部门人员接受现场检查;
⑻主动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⑼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环境保护税);
⑽全面如实公开排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⑾切实履行环境风险防范责任;
⑿依法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和举证责任,稳妥处理厂群关系。
4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组织架构
为确保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有效运行,特成立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组,具体组织架构如下图:
5 环境保护工作组成员岗位职责
5.1 环保组长(总经理兼任):
5.1.1 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监管责任。
5.1.2 了解本公司的主要排污情况及所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宏观控制公司环保的发展方向。
5.1.3 负责指导在公司内部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5.1.4 负责组织环保制度、环保规划和环保目标(包括污染物减排目标)的核准。
5.1.5 发布本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1.6 保证环保资金落实到位。
5.2 环保管理专职副组长:
5.2.1 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在公司内部的培训宣导工作,根据公司环保教育培训需要,主导、组织编制环境保护知识相关培训教材。
5.2.2 对公司生产环保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5.2.3 主导制定、修订、培训、监督落实公司的环保管理制度与环保操作规程,公司年度环境保
护相关事项的费用预算,以及在必要时代表公司与各责任部门负责人签订环境保护责任状。
5.2.4 负责公司全方位的环保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等具体落实工作。
5.2.5 负责公司环保方面的外联工作,以及主导相关合同或协议签订、函件往来、事项沟通等相关工作,以及外审问题点主导整改工作。
5.2.6 负责公司新增设备、生产工艺的环评主导工作,并有权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5.2.7 配合公司职能部门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车间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有权对违规责任提请书面处理报告,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追踪整改结果。
5.3 组员(对应部门负责人)
5.3.1 公司各部门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主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5.3.2 各生产车间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5.3.3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并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5.3.4 人事行政部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草坪、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5.3.5 公司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6 环境保护工作总体管理要求
6.1 公司环境保护方针:
做好垃圾分类和定点放置、按规处理;
做好水、油等循环利用,杜绝“滴”、“跑”、“漏”,做好废水、废油、固废等专管;
贯彻落实国家32字环保方针,不断提升环保管理水平,践行企业环保社会责任。
6.2 公司环境保护口号:
环境保护,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不断减少“三废”排放比例、规范“三废”管理水平;
创建舒适健康工作环境,创建模范工厂,保障员工身心健康。
6.3 环境保护工作组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有计划的培养环保专业人才。
6.4 公司各单位从上到下均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在职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以及环境保护工作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各车间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
6.5 环境保护工作组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