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18年全省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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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18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筹资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人社发[2018]64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8.02.24
【实施日期】2018.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18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最低筹资标准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8〕64号)
各设区市、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78号),建立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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