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设计的主要形式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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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标志设计的主要形式法则
标志设计是一种“浓缩”的设计,它不仅是设计理念与构思的创意浓缩,而且也是设计本身在直观表现上的视觉浓缩。不同的标志设计,应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具象或抽象的表现,以最终达到准确地传递信息这一核心目的。
标志设计就其形式法则来说,是一种概括的辩证法则,它要求在设计过程中,理性地推敲标志中各构成因素之间的对比、调和、节奏等关系。其总法则是变化与统一,即在变化中求统一,在统一中寻变化,最终使标志在视觉语言的表达上简练、明确、统一、完美。
标志设计的形式法则有许多,本章仅就对比、调和、节奏这三种主要形式法则加以论述。
一、对比
对比是一种反向衬托,即通过各异的形与形之间的相互衬托,突出整体中各局部的差异,使各局部固有的个性更加强烈,形象更为独特。
1.形状的对比
各种相异性质的形状并列出现,其本身就存在着对比关系,如果通过其差异使,各自的个性大大加强,则形式感更为鲜明。正因如此,我们常在设计中考虑自然形与人为形、几何形与随意形、直线形与曲线形、简单形与复杂形等不同形状的对比关系。在标志设计中我们一般主要考虑两种不同性质的形状对比,这样做既简单,明了,设计语言也清晰流畅。相反,如果将多种形状的形象一并出现在一个标志构,就势必会造成多种对比,这不但不能增强形体之间的对比效果,反而会削弱对比的力度。
2.正负形对比
标志的形象要求简练完整。正负形的对比即是通过正形与负形的互补互衬关系,使各形体在视觉传达上既表现出形中有形,又简练明了、各自独立。正负形的对比实质上表现为形体通过明暗关系即黑白极色所造成的对比,即使是色彩标志,也要求正形负形在明度上获得反差,相互衬托,使其形象效果更为明晰,更具吸引力o
3.面积的对比
标志中各构成因素形象的面积大小是视觉表现中不可忽略的因素之一。大的形象在视觉表现上具有主导性,力度感强,并能控制住小的形象;而小的形象则处于一种辅助状态,对大的形象起烘托补充作用,并自然地成为设计的焦点,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所以,标志形象上的面积对比,能够在整体中体味一些细微的变化,并同时具有强烈的完整性和统一感。
4.突变的对比
完全完整的图形并不一定生动。从对比的某种角度来说,生动产生于对某种完整的视觉秩序加以合适的“突破”。突变则是图形在某一位置上突破整体的构图规律,而这部分一般是最需强调的部分,因此这个令人注目的特殊处理,便成为这个图形的兴趣中心和设计重点,从而使图形形象、生动且巧妙。突变的手法有多种,如位置突变、形状突变、面积突变、肌理突变、色彩突变等,它们都能更好地表现主题,使设计意念更加明确。
5.主与次的对比
一个标志常由两个甚至两个以上的图形构成,其图形之间的搭配须有主次之分。主要的形象无疑是标志的精髓所在,是视觉的主要感受;次要的形象则是对标志起辅助和装饰作用,使标志不致显得单调、平板。这类主次搭配在文字与图形的搭配上尤为突出,有时是图形为主而文字为辅,有时则相反。但无论进行怎样的搭配设计,其标志都应保持明确的主题性和完整性。
二、调和
调和是与对比相对应的概念,广义上是指让各种形态的构成因素,最终取得一种安定、完整、舒适的效果。
1.重复
重复是指通过一个基本形的反复出现,形成强烈的秩序感和统一感,从而达到调和的目的。用重复求调和时要注意几点:一是基本形自身的高度简洁;二是基本形组合的可能性,即形与形之间能形成一定的关系;三是基本形构成的美感;四是基本形组合的整体感、完整性。重复是一种以多取胜的方法,但要避免重复造成的单调和平板,若要避免单调和平板就要把握重复中的变化,并加以处理,如数量、方向(同向、逆向)、排列(平行、交错、旋转)、虚实、色彩等的变化处理。
2.适合
标志设计要求最后的标志形态在视觉感受上达到协调统一的效果。这就要求不同的形与形之间不仅要有对比关系,使标志的整体形在视觉上显得顺畅,和谐,不至于显得突然,冲突。形与形适合的手法有多种,诸如形状适合,色彩适合,质感适合,比例适合等,其中形状,比例的适合最为重要。形状适合是同形适合,即直与直,曲与曲,角与角,等的适合。比例适合是异形适合,即将两种不同的形象放在一起,但要注意比例大小,以免在视觉上有冲突之感。
3.平衡
保持图形的平衡关系,则保持了视觉及心理感受上的平衡。平衡给人平稳安定、庄重完整的感觉。平衡亦是调和方式中的一种,它大致分为对称性平衡和均衡。
①对称人具有一种天生的平衡感,对对称形象易于接受,正是由于对称形式能获得绝对的平衡,而让人在心理上感到稳定和舒服,所以用它来获得调和的效果,简捷而稳妥。对称有严格的中轴线,中轴线本身有垂直、水平、倾斜、旋转、错位等变化。
②均衡均衡关系最大的特点是保持重心的稳定,所以无论是形状还是色彩等方式的组合,都能给人以心理上的不失重心的均衡感,与“对称”相比,它显得自由、生动、活泼而富于变化。
三、节奏
线的长短、强弱的周期性变化产生节奏,节奏不仅能带来强烈的视觉动感效果,而且还能使图形更具有运动感和条理性。
1.渐变
渐变图形具有明显的有序的规律,在视觉上有种导向性。它或是基本形的依次递减或递增;或是从一个基本形缓慢过渡到另一个基本形。前者是重复的变化(重复是最单纯的节奏),后者是逻辑的变化。由于这种造型上的渐变,所以在视觉上便产生出高低错落的节奏。渐变的方法有;外形渐变、方向渐变、大小渐变、明暗渐变、色彩渐变等。
2.动感
由于人的视网膜要求获得生理平衡,因而人的视觉对具有动感变化的形象比静态形象敏感。动感形象是由动势产生的,而具有动势的形象往往带有明显的连续性和运动感,能很好地表现节奏。特别是动态特征与静态部分对比时,动感处理的集中,使节奏更加明显,视觉效果更为强烈。标志是静止的平面设计,其动势的产生大致有以下三种: -
①靠线与形的渐变、重复、重叠、交错、局部虚化等方式来刺激视觉,产生动幻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