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措施探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市规划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措施探讨【摘要】城市规划工作是规划研究、规划编制、规划管理三个部分有机组合的整体。
本文通过分析城乡规划的三个阶段目前各自存在的较普遍问题,并提出相对应的策略,以期加强对城乡规划的进一步认识和思考。
【关键词】城乡规划;规划研究;规划编制;规划管理;问题;措施
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口的大量涌入,城市的数量以及城市的规模越来越大,对城市规划的合理性、前瞻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城市规划是指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城市是一个复杂而巨大的系统,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城市规划工作是由规划研究、规划编制、规划管理三个部分有机组合的整体。
我国的城市规划建设与国外相比,起步较晚,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需要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便对其进一步完善。
2 城市规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城市规划工作是规划研究、规划编制、规划管理三个部分有机组合的整体,对城市规划问题的探讨要从这三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不同的部分存在的问题也不尽相同。
2.1 规划研究的前瞻性和导向性不足
规划研究的前瞻性和导向性不足主要体现为对城市定位不清晰,特别缺乏对农村的深度研究。
没有科学、系统地去整合各种有利资源,尤其是在规划研究中缺乏人文理念,导致在发展定位上与地区产业升级包括文化结构的发展趋势和区域竞争态势存在偏差。
规划研究是规划工作中的第一步,也是整个规划工作得以进行的前提。
因此,在规划研究中必须全面而统一地发挥各方面的资源的优势,包括对资源特色、环境承载力、竞争力优势、文化等各因素进行科学、系统地分析。
然而,由于我国目前处于持续、快速的经济增长阶段,规划师在城市规划的工作中越来越重视体现其经济功能,而往往忽视人们对文化生活的需求、对精神生活的追求。
缺乏对城市自身的独特文化传统、风俗人情、历史古迹等文化基因进行合理、合情的考察和掌握,一味强调且片面理解“城市一体化”,在统一城市发展的同时,而常常不关注各自自身特色的发展,使得“千城一律,万乡同形”,既满足不了人们对家乡的归属感,又没有提高人们对在城市或农村生活的幸福指数。
2.2 规划编制的体系不健全
规划编制体系的不健全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管理调控职能集中力度不足
在一些地方政府的城市管理规划中,存在一些政府部门为了减轻管理强度,而将城市规划的职能下放到区县政府,导致出现同样的政策在不同地方的实施完全不同,甚至有的地方多头审批却管理方法不同,从而造成城市管理调控职能失稳,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价
值。
2)规划监管制度完善
各地方政府往往存在重规划而轻监管的现象,对监管体制不够重视,使得规划监管体制不够完善。
许多政府并没有设立科学的多层监管体系,各管理部门之间也基本各自为政,缺乏应有的联系和沟通,使得对城市规划的监管了解不够全面,对违反规划体制的行政部门或个人也缺乏相应的追究制度,行政纠错制度也不够健全,对群众检举的管理办法也不够重视。
3)乡镇的规划不够合理,机构不健全
乡镇的规划一直没有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特别是在一些偏远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乡镇发展比较落后,政府部门缺乏科学规划的积极性,对乡镇的规划存在应付了事的态度,设置的规划机构和监管机构不健全,也缺乏相配套的专业管理人才,管理水平普遍较低,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乡镇规划的发展。
2.3 规划管理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
城市规划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规划管理的职能执行,但目前我国的城市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往往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其根本原因就是规划管理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
分析在城市规划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我们不难发现,目前对于城市规划的研究大多从规划实施管理角度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的有关探讨。
这个角度多偏重于案例分析,寻求规划实施管理过程的不足,常常涉及到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等相关问题。
城市规划的顺利高效实施离不开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我国的相关学者还从构架城市规划实施评价制度内容上做了相关的研究
和实践。
城市规划的内容涉及到城市的方方面面,可以用包罗万象来形容,在这样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实施过程中,作为实施管理主体中对应层级的地方政府有着很大的行政权力,当然更可以根据自身利益的诉求来选取哪些内容贯彻执行,哪些内容有意曲解乃至舍弃,进而造成城市规划的内容落实往往残缺不全。
3 城市规划问题的主要解决措施
3.1 建立健全城市规划体系的协调机制
协调机制包括建立协调机构和制定协调制度,分区管治与协调规划中规划管理的行政措施须与之对应。
分区管治与协调是新时期城市规划的尝试,即在多元化利益主体存在的背景下和尊重地方行政独立基础上,制定不同区域的实现城市规划的管理对策,是针对我国传统的条块管理提出的一种新的模式。
管治与协调的行政措施有:
1)制定规划
提出所有发展规划、布局规划和工程规划都要遵循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和政策;明确需要统一协调编制的规划类型,如跨县界的旅游规划、供水规划、排水规划、公路规划等;提出需要统一协调编制的规划的组织、批准要求。
2)项目管理
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制定鼓励投资和禁止投资的方向,鼓励
跨区域投资、联合投资等。
3)环境管理
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加大环保力度,促进生产力布局调整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城乡集聚和城市化进程。
4)规划管理
涉及到生态环境,并有可能对相邻地区产生环境影响的项目,应与相邻地区行政单位相互协商,取得一致意见;针对相邻行政区域和水域、岸线以及有污水、废气影响的,有较高景观、空间保护要求的特殊地区,具体商定协调范围和内容。
3.2 完善规划编制中的管理体制
当代中国城市化城镇化的发展远比西方发达国家城市化高潮时期以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发展情况相比,所面临的状态和问题更加错综复杂。
中国的城市规划工作有其特殊性。
国际上大量探索的社区发展理论和实践对解决中国的城市、农村的问题有一定的启发作用,但不可“拿来主义”,照搬套用。
要摸索出符合中国国情的规划规律,创造出有自己特色的规划工作,尤其是注意保留城市和乡村自身的独有特点。
在城市规划编制阶段,确定了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土地使用的配置以及城市空间的组合和设计,基础设施的综合安排城市规划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规划工作经常面对各种尖锐复杂的矛盾冲突,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不断加大。
3.3 建立有效机制保障规划管理的顺利实施
严格执行规划是发挥城市规划战略引导、综合调控和资源配置作用的保障。
牢固确立“规划就是城市宪法”的理念,严格城市规划的制定、审批和修编管理,强化城市规划实施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管理。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对规划的实施情况做出科学准确的评价。
严格规划执法和问责制度,建立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乱变更、乱建设、乱占地等违规违法现象,对违反规划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建立完善规划监督机制,始终将监督检查贯穿于城市规划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
参考文献
[1]岳小红. 浅析中小城市的城市规划问题[j]. 中国城市经济,2012,3
[2]范风. 加强城市研究搞好城市规划——关于上海城市规划中一些问题思考[j].上海城市规划,1998,1
[3]毛永和. 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 江西建材,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