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分细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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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旅游示范验收标准与评分细则

全域旅游示范验收标准与评分细则

全域旅游示范验收标准与评分细则全域旅游示范验收标准与评分细则是为了规范和评估一个地区是否符合全域旅游示范区要求的标准和细则。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全域旅游示范验收标准与评分细则的范例:1. 规划与发展能力(25分)- 规划和发展全域旅游的长远目标和策略(5分)- 编制详细的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10分)- 能够保障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法规(5分)- 保护和促进本地文化遗产的能力(5分)2. 旅游基础设施建设(20分)- 完备的交通网络和便捷的交通设施(5分)- 优质的酒店和住宿设施(5分)- 多样化的旅游服务设施和设备(5分)- 完善的公共设施和服务(5分)3. 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20分)- 多样化的旅游产品和活动(5分)- 高质量的旅游服务和体验(5分)- 卓越的客户服务和接待能力(5分)- 对旅游体验的不断改进和创新(5分)4. 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20分)- 健全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体系(5分)- 有效的资源利用和能源消耗管理(5分)- 推动本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平衡(5分)- 遵守和履行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5分)5. 智慧旅游与科技应用(15分)- 利用科技手段提升旅游体验和服务质量(5分)- 智能化的旅游导览和信息发布系统(5分)- 在线预订和支付系统的应用(5分)6. 旅游管理与合作发展(15分)- 健全的旅游管理机构和运营体系(5分)- 良好的政府和企业合作机制(5分)- 活跃的旅游行业协会和组织(5分)以上标准和细则仅供参考,实际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评分的细则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权重调整。

一般来说,评分越高,代表该地区在相应方面的发展水平越高,符合全域旅游示范区的要求。

全域旅游示范验收标准与评分细则是为了评估一个地区是否符合全域旅游示范区的要求,并为地区的发展提供指导。

以下将继续探讨全域旅游示范验收标准与评分细则的相关内容。

首先,规划与发展能力是评估一个地区是否具备全域旅游示范区的重要指标之一。

2016年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评分标准公示

2016年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评分标准公示

2016年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评分标准公示全域旅游示范区主要考核指标涉及6方面:
1.旅游业增加值占本地GDP比重15%以上。

2.旅游从业人数占本地就业总数的比重20%以上。

3.年游客接待人次达到本地常住人口数量10倍以上。

4.当地农民年纯收入20%以上来源于旅游收入。

5.旅游税收占地方财政税收10%左右。

6.区域内有明确的主打产品,丰度高、覆盖度广。

其评分标准分为7类基本项(1000分),1类创新项(200分),共计1200分,另有1类不予审核项100分。

以上即为XXX年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评分标准,公示期为:XX 年X月X日——X月X日,如有任何异议,可向XXX部门提出异议申请。

XXX年XX月。

旅游度假区发展评价评分细则

旅游度假区发展评价评分细则
提供环境监测报告书
绿化覆盖率
4
除水面之外,度假区的绿化覆盖率70%以上得4分,60—70%得3分,50—60%得2分,50%以下不得分。
市国土、园林、农委等部门提供证明
5
接待经营(15分)
游客接待量
6
度假区游客接待量增长率达到省、市相应等级度假区平均增幅。每增减1个百分点,加减0.5分,加减分不超过3分。
由市旅游局组织专家组评估认定
活动举办
5
省、市级度假区每年举办具有影响力的旅游活动不少于5场、3场,每增减1场,加减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3分,减分扣完为止。
由市旅游局组织专家组评估认定
7
政府支持(15分)
管理机构设置
5
成立度假区管委会及相应旅游公司,并配备经营、管理、招商等专职人员且正常开展工作得5分;成立度假区管委会及相应旅游公司但工作开展不正常得3分。
文件查阅、日常暗访
专项资金落实
6
当地政府设立旅游度假区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得6分,500万(含)—1000万得4分,200万(含)—500万元得2分,200万元以下不得分。
文件查阅
政策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持
4
当地政府制定并实行度假区发展优惠政策,在用地保障、土地出让金返还、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优惠。
文件查阅
投诉处理记录、现场检查和暗访
须与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签订合同,查看文本和批文
2
项目建设(12分)
新开工项目
4
当年度有1个单体投资总额超过3000万的新开工旅游项目。若无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分;每增加1个符合要求的项目可加2分,加分不超过4分。
统计数据、实地查看
竣工项目
4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评分实施细则》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评分实施细则》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评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提高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认定工作的可操作性,推进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工作,依据国家标准《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以下简称“规范”)和国家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依照《规范》中表B.1(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分细则表,以下简称“评分表”)评分时,要遵循分类指导、客观公平、便于比较、操作性强等原则,确保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认定工作科学规范。

第三条评分资料以最新数据为依据,连续数据需提供3年以上监测数据。

评分资料来源主要为示范区提供的技术报告和书面证明,需监测的定量化数据以示范区所属部门的上一级监测部门提供的数据为依据。

第四条根据《规范》,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可分为山地型、森林型、草原型、湿地型、海洋型、沙漠戈壁型和人文生态型等七种类型,评分时应充分考虑各类示范区生态系统特点,按本实施细则第五至十三条处理评价项目无项情况。

第五条山地型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是以山地环境为主而建设的生态旅游区。

本类生态旅游区评分时,评分表“生态环境质量”类目中“天然湖泊”、“水库”、“暗河”、“泉水”、“森林”、“溶洞”、“岩洞”,传统文化保护类目中“建筑”、“历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宗教文化”,以及基础设施类目中“太阳能”、“风能”、“沼气”、“生物能”等评价项目无项时,由该指标满分值乘以所在类目中有项指标的平均得分率后确定。

其它评价项目无项不得分。

其中得分率等于某指标实际得分除以其满分值(下同)。

第六条森林型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是以森林植被及其生境为主而建设的生态旅游区。

本类生态旅游区评分时,评分表“生态环境质量”类目中“山地”、“天然湖泊”、“水库”、“暗河”、“泉水”、“岩石与岩洞”,传统文化保护类目中“建筑”、“历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宗教文化”,以及基础设施类目中“太阳能”、“风能”、“沼气”、“生物能”等评价项目无项时,由该指标满分值乘以所在类目中有项指标的平均得分率后确定。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手册》指标体系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手册》指标体系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手册》指标体系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手册
文化和旅游部
资源开发司
2019年3月
说明
1.《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手册》指标包含基本项目、创新示范项目、扣分事项。

其中,基本项目1000分,创新示范项目200分,共计1200分。

扣分事项100分。

2.7类基本项目及分值安排为:体制机制(90分)、政策保障(140分)、公共服务(230分)、供给体系(240分)、秩序与安全(140分)、资源与环境(100分)、品牌影响(60分)。

3.8类创新示范项目及分值安排为:体制机制创新(50分)、政策措施创新(30分)、业态融合创新(30分)、公共服务创新(40分)、科技与服务创新(20分)、环境保护创新(8分)、扶贫富民创新(12分)、营销推广创新(10分)。

4.扣分事项包括:对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市场秩序问题、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以及“厕所革命”不达标的,予以一票否决。

对近三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35分)、市场秩序问题(30分)和生态环境破坏事件(35分),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酌情扣分。

5.打分方式:文档检查项目采用得分方式;文档、现场综合检查项目采用先文档检查得分,现场检查再减分方式;现场检查项目为减分方式;加分项目为加分方式。

指标体系。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国家标准评定细则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国家标准评定细则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国家标准评定细则说明: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局令第23号)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共分为三个部分: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细则二:景观质量评分细则细则三:游客意见评分细则各等级景区需达到如下条件: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说明:1、本细则共计1000分,共分为8个大项,各大项分值为:旅游交通140分;游览210分;旅游安全80分;卫生140分;邮电服务30分;旅游购物50分;综合管理195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155分.2、5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950分,4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850分,3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750分,2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600分,1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500分.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细则二:景观质量评分细则说明:1、本细则分为资源要素价值与景观市场价值两大评价项目、九项评价因子,总分100分。

其中资源吸引力为65分,市场吸引力为35分。

各评价因子分四个评价得分档次。

2、等级评定时,对评价项目和评价因子由评定组成员分别计分,最后进行算术平均求得总分。

3、“规模与丰度"评价因子中的“基本类型"参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第9页附录A.4、5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90分,4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85分,3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75分,2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60分,1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50分。

细则三:游客意见评分细则说明:1、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对游客意见的评分,以游客对该旅游景区的综合满意度为依据.2、游客综合满意度的考察,主要参考《旅游景区游客意见调查表》的得分情况。

3、《旅游景区游客意见调查表》由现场评定检查员在景区员工陪同下,直接向游客发放、回收并统计.4、在质量等级评定过程中,《旅游景区游客意见调查表》发放规模,应区分旅游景区的规模、范围和申报等级,一般为30~50份,采取即时发放、即时回收、最后汇总统计的方法。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新国标)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新国标)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国家旅游局1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和分值标准1.1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旅游度假区划分为2个等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

1.2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的分值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的满分为2000分,其中基础分总计700分,游客问卷总计170分。

其中,按分值类型分为基础分和加分两类;按评价主体分为专家组、技术组和游客三类。

不同等级的旅游度假区分数标准如下: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总得分1800(含)分以上。

其中基础分630(含)分以上,游客分140(含)分以上。

省级旅游度假区:总得分1500(含)分以上。

其中基础分520(含)分以上,游客分120(含)分以上。

2标志旅游度假区的标志、标牌、证书由全国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机构统一规定并颁发。

3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评分细则本细则从区位与区域基础、环境与度假资源、功能与度假产品、配套设施与服务、市场结构与形象、管理与服务品质等6个大方面考评度假区规划建设与管理,每一部分由若干小部分组成,每一小部分都给出了具体细则及相应的分值。

参评度假区首先要满足“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强制性指标”(3.1)相应条件,然后再使用“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评分表”(3.2)进行评分。

3.1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强制性指标1)具备1项以上优质度假资源,无多发性不可规避的自然灾害;2)空间边界明确,具有统一的总体规划并得以有效实施,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面积不小于8km2,省级不小于5km2;3)具有统一有效的管理机构;4)以接待过夜游客为主,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过夜游客平均停留天数不小于2.5天(即1.5夜),省级不小于2天(即1夜);5)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住宿接待设施总床位数不少于2000床,省级不少于1000床;6)用于出售的房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与住宿接待设施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1:2;7)游客问卷综合满意度不小于75%;(游客问卷第11题)8)空气质量达到GB3095的二级标准,噪声质量达到GB3096的1类标准,地表水质量达到GB3838的III类标准,土壤质量达到GB15618的II类标准;9)各种设施的卫生与安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GB9663、GB16153、GB9664、GB9665、GB9667、GB9669、GB9670、GB9672、GB9673、GB5749、GB12941、GB 8978、GB9666、GB9668、GB9671、GB/T 16767等。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评分表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评分表
3.旅游住宿:星级饭店、文化主题旅游饭店、民宿等各类住宿设施齐全,管理规范。(35分)
4.旅游娱乐:举办富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演艺、休闲娱乐和节事节庆活动。(35分)
5.旅游购物:地方旅游商品特色鲜明、知名度高,旅游购物场所经营规范。(35分)
6.融合产业:大力实施“旅游+”战略,实现多业态融合发展。(50分)
3.旅游集散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中,功能完善,形成多层级旅游集散网络。(20分)
4.内部交通:内部交通体系健全,各类道路符合相应等级公路标准,城市和乡村旅游交通配套体系完善。(30分)
5.停车场:与生态环境协调,与游客流量基本平衡,配套设施完善。(15分)
6.旅游交通服务:城市观光交通、旅游专线公交、旅游客运班车等交通工具形式多样,运力充足,弹性供给能力强。(20分)
7
品牌影响
(60分)
实施全域旅游整体营销,品牌体系完整、特色鲜明。
1.营销保障:设立旅游营销专项资金,制定旅游市场开发奖励办法。(15分)
2.品牌战略:实施品牌营销战略,品牌体系完整,形象清晰,知名度和美誉度高。(15分)
3.营销机制:建立多主体、多部门参与的宣传营销联动机制,形成全域旅游营销格局。(10分)
5
秩序与安全
(140分)
旅游综合监管体系完善,市场秩序良好,游客满意度高。
1.服务质量: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宣传、贯彻和实施各类旅游服务标准。(20分)。
2.市场管理: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整合组建承担旅游行政执法职责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立旅游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制定信用惩戒机制,市场秩序良好。(25分)
3.投诉处理:旅游投诉举报渠道健全畅通有效,投诉处理制度健全,处理规范公正,反馈及时有效。(20分)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分标准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分标准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分标准一、概述本评分标准旨在为申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单位提供一套全面的评估体系,以便对其软硬件条件进行全面评估。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面积门槛、住宿设施、度假产品、年过夜游客规模和游客结构。

二、评估标准及评分细则面积门槛(满分20分)(1)旅游度假区总占地面积应达到500公顷(5000亩),其中非建设用地占比应达到60%以上。

(2)旅游度假区应具备足够的拓展空间,以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

评分细则:(1)符合总占地面积要求的得10分;不足的不得分。

(2)非建设用地占比达到60%以上的得10分;不足的不得分。

住宿设施(满分30分)(1)旅游度假区内应具备各种类型的住宿设施,包括酒店、度假村、民宿等,总床位数应达到1000张以上。

(2)其中五星级或同等档次的酒店应不少于3家,且每家酒店客房数应不少于50间。

评分细则:(1)住宿设施类型多样,总床位数达到1000张以上的得15分;不足的不得分。

(2)五星级或同等档次酒店数量不少于3家,且每家酒店客房数不少于50间的得15分;不足的不得分。

度假产品(满分30分)(1)旅游度假区内应具备各种类型的度假产品,包括文化体验、主题游乐、运动健身、康体疗养、温泉养生等。

(2)每个度假产品应有相应的设施和服务配套,以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

评分细则:(1)度假产品类型多样,数量不少于5种的得15分;不足的不得分。

(2)每个度假产品设施和服务配套完善,能满足不同游客需求的得15分;不足的不得分。

年过夜游客规模(满分20分)(1)旅游度假区年过夜游客规模应在100万人次以上。

评分细则:符合年过夜游客规模要求的得20分;不足的不得分四、评估程序及结论本评估标准采用材料审查、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首先,申请单位需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其次,评估机构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最后,评估机构将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考察情况,对申请单位进行综合评议,并得出最终结论。

生态旅游示范区申请评定报告书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分细则表

生态旅游示范区申请评定报告书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分细则表

湖南省生态旅游示范区申请评定报告书申请区域名称申请单位推荐机构湖南省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定委员会目录一、生态旅游示范区推荐意见 (1)二、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定总分表 (2)三、生态旅游示范区申请报告 (3)(一)生态旅游示范区简况 (3)(二)生态旅游示范区申请 (7)(三)当地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定机构审核意见 (7)四、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标准 (8)五、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分细则 (23)六、游客意见表 (44)一、生态旅游示范区推荐意见(一)推荐意见(二)申报景区达标情况(由推荐单位填写)二、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定总分表注:该表由评定单位填写。

三、生态旅游示范区申请报告(一)申请区域简况(由申报单位填写)(二)生态旅游示范区申请(由申报单位填写)(三)当地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定机构审核意见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包括生态旅游示范区的规划、保护、建设、管理、服务、安全、营销、教育等方面的规范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开展旅游的各类以自然生态系统为主及与之共生的人文生态系统的区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 通用符号LB/T 007 绿色旅游饭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其他标准涉及的专业术语见附录A。

3.1旅游资源tourism resource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文化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及评分表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及评分表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说明:根据《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共分为两个部分:细则一: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细则二: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各等级旅游度假区需达到如下条件:细则一: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说明:1、本细则共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强制性指标,主要依据《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中规定的旅游度假区的基本条件;第二部分为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

2、进行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评价时,须对每一项指标进行评分,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种:10项指标均达标时,总评为“达标”;有任意一项或以上指标不达标,总评为“不达标”。

3、进行第二部分资源环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时,由评定组成员分别对评价项目计分,最后计算算术平均分。

4、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均须“达标”;第二部分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须达到85分,省级旅游度假区须达到70分。

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到GB 3838的IV类标准。

各种设施的卫生与安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细则二: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说明:1、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的满分为1000分,按评价主体分为专家组、技术组和游客3类,其中专家组指标总计350分,技术组指标总计550分,游客问卷总计100分。

在1000分指标之外,另设加分指标总计30分。

2、参与细则评定的人员分为:旅游度假区等级认证机构组织的专家组、技术组和参与问卷调查的游客共3组。

游客问卷得分由统计人员根据有效问卷各题的算术平均值计入相应的游客问卷分项得分栏。

3、本细则中有部分“多选”项目,分值须累加;其余为“单选”。

一些项目设有浮动分值,评估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浮动区间内打分。

4、不同等级的旅游度假区分数标准如下: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总得分900(含)分以上。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标准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标准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标准为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各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进步,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通知》(国发[2001]9号)要求,制定本标准。

第一部分总则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定义1.1.1 旅游资源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

1.1.2 生态旅游指以吸收自然和文化知识为取向,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确保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公众教育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结合的旅游活动。

1.1.3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是指经国家旅游局、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计委联合批准开展生态旅游活动,并具明确地域界限的特定区域。

该区域同时也是全国生态示范区的类型或组成部分之一。

1.2 总体目标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以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国策为依据,对一定区域内的生态旅游资源进行全面规划,优化配置,实现区域内生态环境和旅游产业的协调发展。

1.3 法律依据与引用标准1.2.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业法》以及《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

1.3.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要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分细则表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分细则表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分细则表
B.1计分说明:
B.1.1本细则共计2000分
B.1.2项目内容分为三类:一为必备项目,以△表示,合计1232分;二为选择项目或层级项目,以∨表示,合计768分;三为禁止或反对的项目,以×表示,合计335分。

B.1.3必备项目和选择项目打正分,禁止或反对项目打负分
B.1.4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需达到1800分
B.2评分标准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标准评分细则见表B.1
表B.1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分细则表
备注:1、在生态环境一栏中本景区不具备的一些地貌地貌景观如溶洞、岩洞等自评中都不得分;
2、3.3森林一栏中35分有误,在自评中不扣分也得35分。

(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

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评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提高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认定工作的可操作性,推进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工作,依据国家标准《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以下简称“规范”)和国家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依照《规范》中表 B.1(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分细则表,以下简称“评分表”)评分时,要遵循分类指导、客观公平、便于比较、操作性强等原则,确保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认定工作科学规范。

第三条评分资料以最新数据为依据,连续数据需提供3年以上监测数据。

评分资料来源主要为示范区提供的技术报告和书面证明,需监测的定量化数据以示范区所属部门的上一级监测部门提供的数据为依据。

第四条根据《规范》,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可分为山地型、森林型、草原型、湿地型、海洋型、沙漠戈壁型和人文生态型等七种类型,评分时应充分考虑各类示范区生态系统特点,按本实施细则第五至十三条处理评价项目无项情况。

第五条山地型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是以山地环境为主而建设的生态旅游区。

本类生态旅游区评分时,评分表“生态环境质量”类目中“天然湖泊”、“水库”、“暗河”、“泉水”、“森林”、“溶洞”、“岩洞”,传统文化保护类目中“建筑”、“历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宗教文化”,以及基础设施类目中“太阳能”、“风能”、“沼气”、“生物能”等评价项目无项时,由该指标满分值乘以所在类目中有项指标的平均得分率后确定。

其它评价项目无项不得分。

其中得分率等于某指标实际得分除以其满分值(下同)。

第六条森林型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是以森林植被及其生境为主而建设的生态旅游区。

本类生态旅游区评分时,评分表“生态环境质量”类目中“山地”、“天然湖泊”、“水库”、“暗河”、“泉水”、“岩石与岩洞”,传统文化保护类目中“建筑”、“历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宗教文化”,以及基础设施类目中“太阳能”、“风能”、“沼气”、“生物能”等评价项目无项时,由该指标满分值乘以所在类目中有项指标的平均得分率后确定。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细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细则》
(征求意见稿)
说明:
1、《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细则》指标包含8类基本项目和创新项目,8类基本项目打分合计1000分,创新项目加分合计100分。

2、8类基本项目及分值安排为:规划统筹(60分)、要素体系(260分)、公共服务(260分)、资源环境(100分)、优质服务(100分)、品牌营销(60分)、体制机制(80分)、政策供给与创新(80分)。

3、创新加分项目分散在8大项目指标之中,具体分值安排如下:规划统筹(加10分)、产品供给(加15分)、公共服务(加15分)、资源环境(加10分)、优质服务(加15分)、品牌营销(加5分)、体制机制(加15分)、政策供给与创新(加15分)。

4、标注方式:各指标项目中,需要文牍检查的项目为黑体字体,需要文牍和现场双检查的项目为斜体,仅需要现场检查的项目无标注(楷体),加分项目用下划线标注显示。

5、打分方式:文牍检查项目采用加分方式;文牍和现场双检查的项目采用先文牍检查加分,现场检查再减分方式;现场检查项目为减分方式;加分项目为加分方式。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细则》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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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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