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筹资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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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毕业论文任务书

课题信息:

课题性质:设计□论文√

课题来源:教学√科研□生产□其它□

发出任务书日期:

指导教师签名:

年月日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系别:经济系

专业:会计学

姓名:侯川

学号: 013120135

2016 年4 月30 日

Berger and Udell(1995)的实证结果发现:与小银行相比,大银行发放的中小企业贷款比较少。同时,Berger,Miller and Petersen(2002)认为小银行在发放中小企业贷款和处理软信息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因此发展中小型银行可以更好的保障中小型企业的融资,使其正常运行。

1981年Stiglitz和Weiss发表著名的论文《不完全信息市场上的信贷配给》,“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信贷市场必然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贷款人对利益与风险的均衡选择导致信贷配给不可避免,即使剔除政府驱动变量。纯粹的市场行为也将使信贷配给成为一种长期均衡。只要银行不停止信贷业务,那么信贷配给也是信贷市场的均衡状态之一,只不过信贷配给不是信贷市场的价格(利率)均衡”。Kreps, M. R., & Wilson, R. (1982).中小企业希望和银行进行长期的借款合作,但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导致长期合作的效益有限。Gao, H. Y. (2011)中小企业对他们未来可以取得的利润额度拥有相对完全的信息,而投资者则很难掌握这个信息林毅夫和李永军则认为大型的金融机构更愿意为大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因为大型企业财务状况更透明,银行可以得到更可靠更完整的信息。相反,他们不愿意为中小型企业提供同样的机会,所以,小企业的融资特别困难。(林毅夫、李永军, 2001) 。这和罗正英的观点非常相似。

罗正英(2003)认为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中小企业的财务信息的健全是中小型企业突破融资困难瓶颈的重要途径之一。欧阳凌、欧阳令南认为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产权私有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瓶颈的原因。而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有国家信誉的保障,银行更乐意把钱贷给国有制企业。但是,一个好的现象是这种所有制歧视制度是逐渐消弱的(欧阳凌、欧阳令南, 2004)。张明华对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作了一些分析。他认为,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具有的风险等级不一致性和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是导致中小企业困境的根源(张玉明, 2004) 。

贺云龙(2003)指出近年来,我国企业缺乏诚信已经成为一大问题,而中小企业以破产、改制为名逃避银行债务的事件时有发生。目前,根据对城市商业银行的调查发现,中小企业的违约率要高于大型企业。贷款的高违约率是银行不愿向中小企业贷款的一个重要原因。借债还钱的意识淡薄、信用观念缺失直接影响了中小企业的整体信用形象,银行不得不采取“惜贷”、“慎贷”措施严格控制贷款,从而也影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绩效。

党宏明(2005)指出大多数中小企业成立时间不长,底子薄,规模较小,自有资本偏少,其自身薄弱的积累不能满足扩大再生产的需要。我国中小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管理方式也存在很大差异。在用人机制上,很多中小企业具有明显的家族特色,用人方面任人唯亲,家族成员占据企业重要的管理岗位,这种管理模式很难吸纳优秀的管理、技术人才;在资产运营上,中小企业由于规模普遍较小,所处产业水平比较低、资产存量有限、技术设备超负荷使用,严重影响了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另外,经营管理水平低下,重大投资决策缺乏科学性,加大了企业经营风险,导致经济效益降低,破产几率上升,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财务制度等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不健全,经营管理层相对素质较低,缺乏必要的财务管理素养,财务管理十分混乱。同时,许多中小企业出于偷漏税款和应付上级部门检查等原因,往往存在两本账、三本账的现象,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导致银行对企业风险

承受能力无法辨清,对贷款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也无法进行。因此,银行及其他提供贷款者很难控制他们的实际经营状况,使得银行及其他提供贷款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信息难以及时得到,致使他们不敢贸然提供贷款。

苏志鑫(2006)指出比照国际经验,许多国家对中小企业融资都采取各种优惠政策进行扶持,并有相应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保险。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目前这方面的机制尚不健全,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服务、担保的机构,社会化服务体系尚未形成。各国的经验证明,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不但需要政府、金融、财政等方面的政策扶持,也需要社会中介组织从教育培训、管理咨询、市场营销、技术开发和法律支援等方面提供中介支持。我国的社会中介机构发展较晚,且较少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直接开放;新成立的一些商业性较强的中介机构,服务收费高昂,中小企业难以承受。此外,在发展资本市场、开展直接融资的改革中也长期倾向于照顾大型企业,忽略了众多中小企业的需要。国家对中小企业资本市场没有有效的扶持政策,使得中小企业从资本市场融资几乎不可能。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成熟,容量有限,因而对投入资本市场的企业和公司债券的发行有严格的限制条件,而中小企业规模小、资本有限,难以达到主板上市条件,创业板又推出较迟,也使得我国的中小企业不能有效地利用资本市场。因此,许多投资者停止向中小企业投资,有的甚至撤资。

扬亚琴(2008)强调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现代企业的孵化器, 具有向社会筹资, 促进产权流动、优化资源配置等作用。但是, 对我国而言, 目前国内尚未建成可供中小企业融资的完善的资本市场。黄东晶(2006)认为只有上市公司才能在金融市场筹资,而中小企业上市又受《公司法》、《证券法》各方面规定的限制的因素较多,因此中小企业采取此法融资相对困难较多。薛青(2009)指出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来融资很困难,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债券发行主体必须是国有独资公司或两个国有以上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这一规定使得以自然人为发起人的中小企业一下被拒之门外;同时《公司法》又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6000万,股份公司净资产额3000万,这样一来,就是具备发行主体发行条件的中小企业也是只有少数企业才符合这一条件,这对我国的中小企业来说,条件就十分苛刻, 根本无法通过这种融资方式来融资。曹红梅(2008)提出目前, 我国中小企业大多是通过商业银行来筹集资金。由于我国整体融资模式过分依赖于银行贷款, 而中小企业在该模式下进行融资时, 将不可避免地遭遇困难, 并不得不面对发展进程中的融资缺口问题。

结合上述观点,我认为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应该改善自己的服务,应该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方便,比如减少中小企业信贷的抵押额数,同时增加认可中小企业适用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作为抵押担保品;简化中小企业的贷款手续,减低费用。对于有很大的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银行应该积极地向他们提供信贷。银行完善信贷信用体系,加强信贷信用的监管,优化信贷结构,不要过分的向某一方面倾斜。另外国家要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应进一步完善壮大创业板、中小企业板市场,扩大市场容量。而且政府设置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去引导,更重要的是实际支持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积极培育和发展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让中小企业自己进行收购、兼并、重组、参股、控股、交易、转让和租赁等方式自由竞争发展壮大。政府应该继续转变职能,从与民争利的发展型政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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