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专家共识对干眼的定义及分类做出修订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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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理由:自《干眼临床诊疗专家共识(2013年)》(2013版共识)发布至今,我国干眼领域发展迅猛,基本概念、发病机制、诊断技术、治疗方法等都取得了长足进展,临床上也பைடு நூலகம்进和创造了很多新的治疗技术。鉴于此,亚洲干眼协会中国分会等组织相关专家,在2013版共识的基础上,立足临床,整合我国最新科研成果与先进临床经验,并参考国际共识,形成了2020版系列中国干眼专家共识(2020版共识),为我国干眼临床实践提供重要的指导作用。干眼的定义和分类一直是干眼专业领域的焦点,《中华眼科杂志》2020年第6期发表了该系列共识的第一个分共识——《中国干眼专家共识:定义和分类(2020年)》,对干眼的定义和分类进行了更新。
2020年专家共识对干眼的定义及分类做出修订主要内容
摘要
推荐理由:
自《干眼临床诊疗专家共识(2013年)》(2013版共识)发布至今,我国干眼领域发展迅猛,基本概念、发病机制、诊断技术、治疗方法等都取得了长足进展,临床上也引进和创造了很多新的治疗技术。鉴于此,亚洲干眼协会中国分会等组织相关专家,在2013版共识的基础上,立足临床,整合我国最新科研成果与先进临床经验,并参考国际共识,形成了2020版系列中国干眼专家共识(2020版共识),为我国干眼临床实践提供重要的指导作用。干眼的定义和分类一直是干眼专业领域的焦点,《中华眼科杂志》2020年第6期发表了该系列共识的第一个分共识——《中国干眼专家共识:定义和分类(2020年)》,对干眼的定义和分类进行了更新。
内容要点
干眼的定义 干眼为多因素引起的慢性眼表疾病,是由泪液的质、量及动力学异常导致的泪膜不稳定或眼表微环境失衡,可伴有眼表炎性反应、组织损伤及神经异常,造成眼部多种不适症状和/或视功能障碍。
该分共识对干眼的定义强调了"多因素"和"慢性",引入了"眼表微环境"和"神经异常"的概念。"多因素"是指导致干眼的发病因素较多,即使同一患者也可能由多种因素联合引起,体现干眼病因的复杂性,因而在诊断中找出病因及在治疗中对因治疗十分重要。干眼是呈现"慢性"过程的疾病,强调了疾病形成的积累性以及治疗过程的长期性,明确了干眼属于慢性疾病。"眼表微环境"为首次提出的概念,强调眼表是统一整体,是依靠泪液、细胞、神经及免疫等综合因素维持平衡,一旦某个或多个因素失衡,可能会造成眼表出现一系列连锁反应,导致眼表功能失衡。"神经异常"指眼表的感觉神经异常,是临床部分干眼患者症状与体征分离的重要原因,如糖尿病等因素造成角膜神经功能障碍,使干眼体征明显而症状较轻或缺如等。
干眼的分类 目前干眼尚无统一分类标准,考虑到我国临床治疗和疗效判定的需要,本共识制定了3种分类方法。(1)按发病原因和危险因素分类:全身因素性、眼局部因素性、环境因素性、生活方式相关因素性、手术相关因素性、药物相关因素性,以及其他因素(如焦虑、抑郁等)。(2)按照泪液主要成分或功能异常分类:水液缺乏型干眼、脂质异常型干眼(2013版共识中为蒸发过强型干眼)、黏蛋白异常型干眼、泪液动力学异常型干眼、混合型干眼。(3)按干眼严重程度分类(主要依据干眼的体征):轻度、中度、重度。
专家点评
2020版共识专家组成员、亚洲干眼协会主席及中国分会主席、厦门大学眼科研究所刘祖国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次共识有别于2013版中国干眼共识、亚洲干眼共识及国际干眼指南第二版(DEWSⅡ),更加注重对临床实际工作的指导,特别注重反映国际前沿,同时为将来学科发展和临床诊疗水平的提高奠定基础。相信系列共识对于规范我国干眼临床诊疗工作,促进学科的发展,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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