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公务接待费、差旅费报销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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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公务接待费、差旅费报销及

公务卡结算管理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费、差旅费报销及公务卡结算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公务接待实行公函制度,严格审批控制,严格公务接待预算管理。公务接待前要按规定填写接待审批单(见附件1),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从严把握。事后要如实填写接待清单(见附件2),与公函、接待审批单及费用票据一并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公务接待支出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

二、加强公务差旅费管理。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际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设立公务差旅审批单(见附件3),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之一。

三、加强公务卡结算管理。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在实行公务卡结算办公费、差旅费、维护(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七项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公务接待费、印刷费、邮电费、租赁费、图书资料费等五项内容。

对不具备刷卡条件而又确需进行公务消费的,须严格审批手续,填写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审批单(见附件4),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核实,由学校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销。

四、上述管理要求适用于学校各类经费。

附件:

1.山东农业大学国内公务接待审批单

2.山东农业大学国内公务接待清单

3.山东农业大学公务差旅审批单

4.山东农业大学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审批单

财务处

2014年6月20日

附件1

山东农业大学国内公务接待审批单

接待单位(公章):经办人: 年月日

附件2

山东农业大学国内公务接待清单

接待单位(公章):经办人:年月日

附件3

山东农业大学公务差旅审批单

附件4

山东农业大学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审批单单位(公章)

经办人(签字):年月日单位负责人(签字):分管校领导(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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