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质量保证协议补充协议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年质量保证协议
补充协议
买受方:
出卖方:
根据公司对产品质量管理新的要求,对原2019年质量保证协议进行补充。具体如下:
一、新增加条款
条款6.3:每月对各供应商的Q-PPM值进行评价,要求Q-PPM小于等于5000,对于Q-PPM值大于5000的供应商按照1000元实施质量指标考核。
具体计算方法为:
各供应商的Q-PPM=(当月供货所有不合格数量/当月供货数量)*1000000。
二、条款变更
1、条款8.4.2 出卖方所供产品在我方出现不合格时,需按要求办理“不合格品评审单”。当判定为返工、返修或让步接收的,对该批次的货款进行一定比例的以质论价考核,其中不合格项次为: A类项次按50%考核,B类项次按30%考核,C类项次按10%考核。
2、条款8.4.3 出卖方所供产品出现不合格时,需按要求办理“不合格品评审单”。当判定为不能使用的,须在买受方处进行报废或者毁坏处理后再办理退货手续,并按核批货款的50%进行以质论价考核。
3、条款8.4.4 出卖方经过努力,仍不能符合产品图纸,可在进货检验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经我厂相关单位确认后,可减免考核金额的50%。
4、条款8.8 因出卖方产品质量问题在用户处造成:超差办理、影响装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