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7153)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油安〔 2013 〕483 号各企事业单位,总部各部门,各专业分公司: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中国石油集团公司2013 年11月25日(此件内部公开发布)— 3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承包商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建设单位)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
集团公司及建设单位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承包商是指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承担工程建设、工程技术服务、装置设备维修检修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分为内部承包商和外部承包商。
第四条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行总部监督、专业分公司监管、建设单位负责的体制。
建设单位也称业主或者甲方,是承包商的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应当严把承包商的单位资质关、 HSE 业绩关、队伍素质关、施工监督关和现场管理关,做到统一制度、统一标准、文化融合,承包商相对固定。
— 4 —第五条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直线责任、属地管理;(三)谁发包、谁监管,谁用工、谁负责;(四)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可替代。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是承包商安全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二)组织制修订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三)检查、指导、考核建设单位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四)协调解决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承包商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制度编号:GZ/XM 002-2021施行日期:2021-10-01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发布文号:中油建字〔2021〕31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承包商管理工作,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承包商管理的基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承包商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炼油化工及其他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承包商包括承担工程建设的咨询、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活动的承包商和服务商(以下统称承包商),供应商不在本办法管理之列。
第四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标准、严格准入;(二)规范选商、择优使用;- 1 -(三)过程控制、动态管理;(四)严格监督、落实责任。
第五条国内专业分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依据本办法,编制修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项目管理部备案。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承包商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小组)由项目管理部、质量管理处、安全环保处、合同条法处、设计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及公司主管领导组成,主要负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二)审议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三)指导、监督、考核公司承包商管理工作;(四)负责一类、二类承包商准入的初审、推荐;(五)协调解决承包商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项目管理部是承包商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承包商的准入评审、考核、信息管理等管理工作,在公司管理小组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建立公司承包商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2 -(三)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承包商的准入评审、监督、考核等管理工作,对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内的二类承包商进行发证、年审;(四)负责向集团公司推荐经公司管理小组审核通过的一类、二类承包商,并参与相关承包商的考评;(五)负责定期更新发布公司合格承包商清单;(六)负责建立并保存承包商的有效档案资料,包括承包商资质文件和考核评价资料;(七)负责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中授权的相关部分进行信息更新维护;(八)协调、管理公司与承包商的合作关系;(九)负责与集团公司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沟通与协调。
中石化承包商管理制度范文
中石化承包商管理制度范文中石化承包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石化与承包商之间的合作关系,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高效、有序进行,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石化与承包商合作的各个环节,包括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计划编制、现场管理等。
第三条中石化与承包商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项目的及时沟通,以提高合作效率。
第四条中石化与承包商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和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中石化与承包商应建立相互信任的合作关系,遵守合同约定,保证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章招投标第六条中石化在招标前应向承包商提供充分的项目信息,包括技术要求、施工方法、施工周期等。
第七条中石化在招标文件中应注明承包商应具备的条件和资质,并明确评分标准和评审程序。
第八条中石化应公开招投标结果,并根据评审结果选择合适的承包商进行合作。
第九条中石化应与中标承包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约定的工作内容、工期及价格等。
第三章合同签订第十条合同签订前,中石化与承包商应对合同条款进行充分讨论,明确双方责任和限制。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后,中石化应按时支付约定的款项,承包商应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完成工程。
第十二条如发生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解决。
第四章施工计划编制第十三条承包商应根据合同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工程周期、设备、人员等。
第十四条承包商应与中石化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施工计划与实际情况相符。
第十五条中石化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现场管理第十六条承包商应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七条承包商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八条中石化应派员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和合同条款。
第十九条如承包商发现施工过程中的问题或风险,应及时向中石化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章评价与考核第二十条中石化应定期对承包商进行综合评价,包括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
中石油承包商管理手册
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承包商管理手册(2017)大港油田公司企管法规处目录一、管理模式........................................................ (2)二、管理载体.............................................................. (2)三、职责分工.............................................................. (3)(一)二级单位职责 (3)(二)企管法规处职 (3)四、管理内容 (3)(一)定义 (3)(二)准入管理 (3)(三)操作流程 (5)1、新准入流程 (5)2、增项流程 (7)3、年审流程 (7)4、换证流程 (7)(四)信息变更管理 (8)(五)承包商考核 (8)五、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8)六、相关文件.............................................................. (9)(一)供方准入管理程序 (9)(二)大港油田公司供方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 (18)一、管理模式大港油田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对承包商管理的基本原则为:公开自愿,竞争择优;少量优秀,互惠双赢;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主要管理环节:(一)分类推荐:油田公司所属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相关承包商的准入(增项)推荐。
(注:二级单位是指与承包商有业务往来的油田公司所属单位,也称“合作单位”或“推荐单位”。
)(二)集中评审:企管法规处组织油田公司相关业务处室召开集中评审会议,对承包商的相关资质、许可及申请准入项目进行评审。
评审时间一般为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和12月上旬(注:具体时间视具体工作实际确定)。
(三)按期年审:承包商应每年进行年审。
逾期不年审,视为自动放弃油田公司合格承包商资格。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办法中油设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统筹工程建设及检维修资源,规范工程建设及检维修市场秩序,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及销售、炼油化工及其他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承包商包括承担工程建设的总承包和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以及检维修等活动的承包商和服务商。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承包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对承包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标准、严格准入;(二)规范选商、择优使用;(三)过程控制、动态管理;(四)严格监督、落实责任。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承包商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组织制订和审议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三)指导、监督承包商管理工作;(四)负责一类承包商准入的审批;(五)承包商管理重要事项的决策。
第七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建设分公司,负责办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二)落实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三)组织开展承包商评审和年度评价工作;(四)组织建立、维护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五)组织开展承包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六)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集团公司总部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承包商管理相关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承包商评审专家组为领导小组提供技术支持。
专家组成员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专业分公司代表和相关技术、商务专家组成,具体负责:(一)一类承包商准入的评审;(二)跨专业分公司承建项目的承包商评价。
中国石化建企〔2008〕52号中国石化分包商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企业管理部文件中国石化建企〔2008〕52号关于印发《直属工程建设企业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直属工程建设企业:现将《直属工程建设企业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直属工程建设企业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直属工程建设企业(以下简称“直属企业”)的工程施工分包行为,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化工程项目管理要求制定。
集团公司工程企业管理部负责对直属企业的施工分包活动施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直属企业工程施工分包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直属企业施工分包管理职责第四条明确施工分包管理的责任部门,并将分包管理纳入内控程序和管理体系,保障施工分包活动有效实施。
第五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分包商,及时签订施工分包合同。
施工分包的决策和合同签署等重要管理环节必须由直属企业本部实施。
第六条组织编制和审批项目施工分包计划(策划)书。
第七条负责对施工分包商工作实施过程中的HSE、质量、进度、人员和机具设备等要素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分包商进行相关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八条全面履行施工分包合同约定的权利、职责和义务,按时支付施工分包工程款和劳务费;制订和落实分包商按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有效监管措施。
第九条负责对分包商实行资格管理和动态考核。
第三章分包商准入和资格管理第十条 对分包商的资格管理要严把资质审查关,注重服务业绩、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一条分包商应当熟悉并服从中国石化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特别是HSE和质量方面的相关管理规定。
主要分包商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专业承包壹级或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其他分包商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的施工资质和特种行业许可证。
第十二条分包商只有通过直属企业的资格审查并注册后才能承揽施工分包工程。
石油工程承包商管理制度
石油工程承包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石油工程承包商的管理行为,保障石油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促进石油工程承包商与石油企业合作及社会经济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 石油工程承包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程承包义务。
2. 石油企业应加强对石油工程承包商的管理,配合其开展工程施工工作,向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3. 石油工程承包商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的有效推进。
三、管理内容1. 项目组建管理(1)石油工程承包商应根据项目规模、工程性质等要素,合理配置项目组建人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项目组建人员应具备相应工程专业知识和施工经验,按照要求参加培训,做好安全生产和质量检查。
(3)项目组建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服从上级管理,保持团结合作,为工程施工提供保障。
2. 施工管理(1)石油工程承包商应建立健全施工组织管理体系,保证施工过程的有序进行。
(2)施工人员应按照工程施工方案和标准要求,认真执行施工任务,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3)石油企业应设立专门监理机构,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3. 安全管理(1)石油工程承包商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施工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戴好安全防护用具,提高安全意识,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石油企业应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检查监督,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4. 质量管理(1)石油工程承包商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得到充分保障。
(2)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质量标准,加强质量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3)石油企业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控制质量风险,及时发现并解决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可控可靠。
承包商管理办法
承包商管理办法1 范围为加强承包商健康、安全与环境(以下简称HSE)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破坏事件发生,结合采油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承包商管理职责、准入、招标管理、合同管理、施工过程HSE教育、监督检查、业绩评价、事故事件管理,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
2 术语和简略语2.1 本办法采用GB/T 19001-2008、GB/T 24001-2004 、GB/T 28001-2011和Q/SY 1002.1-2013 标准规定的术语。
标准规定的术语。
2.2 承包商:本办法所称承包商是指在采油厂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或组织。
按照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类型具体分为物资类、技术服务类、基建类等三种承包商类型。
2.2.1 物资类:为采油厂提供物资的生产、制造、销售企业及其他法人,包括一级采购物资供方和二级采购物资供方。
按照中油集团公司一、二级物资分类要求,提供一级采购物资的供方为一级采购物资供方,仅提供二级采购物资的供方为二级采购物资供方。
2.2.2 技术服务类:为采油厂提供工程技术、水电讯保障、交通运输、技术咨询、软件开发、资料处理、教育培训、资产租赁、矿区服务等相关服务的企业及其他法人。
2.2.3 基建类:为采油厂提供地面建设工程、特种工程及其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检测等服务的企业及其他法人。
2.3 项目建设单位:采油厂所属各单位(部门)在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的责任主体。
2.4 项目:是一个特殊的将被完成的有限任务,它是在一定时间内,满足一系列特定目标的多项相关工作的总称。
通常包括:工程建设、工程技术服务、装置设备检维修等项目。
3 职责3.1安全环保科职责3.1.1 组织制定采油厂承包商HSE监督管理规章制度。
3.1.2 负责协调培训机构开展对承包商准入阶段的HSE培训,并负责将培训考试结果进行备案。
3.1.3 检查、指导、考核项目建设单位对承包商安全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DOC 14页)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统筹工程建设资源,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参)股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及销售、炼油化工及其他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承包商包括承担工程建设的总承包及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活动的承包商和服务商(以下统称承包商)。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承包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对承包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标准、严格准入;(二)规范选商、择优使用;(三)过程控制、动态管理;(四)严格监督、落实责任。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承包商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组织制订和审议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三)指导、监督承包商管理工作;(四)负责一类承包商准入的审批;(五)承包商管理重要事项的决策。
第七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建设分公司,负责办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二)落实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三)组织开展承包商评审和评价工作;(四)组织建立、维护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五)组织开展承包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六)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职责。
集团公司总部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承包商管理相关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承包商评审专家组为领导小组提供技术支持。
专家组成员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专业分公司代表和相关技术、商务专家组成,具体负责:(一)一类承包商准入的评审;(二)跨专业分公司承建项目的承包商评价。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
制度编号:GZ/XM 002-2013施行日期:2013-10-01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发布文号:中油建字〔2013〕31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承包商管理工作,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承包商管理的基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承包商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炼油化工及其他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承包商包括承担工程建设的咨询、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活动的承包商和服务商(以下统称承包商),供应商不在本办法管理之列。
第四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标准、严格准入;(二)规范选商、择优使用;(三)过程控制、动态管理;(四)严格监督、落实责任。
第五条国内专业分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依据本办法,编制修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项目管理部备案。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承包商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小组)由项目管理部、质量管理处、安全环保处、合同条法处、设计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及公司主管领导组成,主要负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二)审议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三)指导、监督、考核公司承包商管理工作;(四)负责一类、二类承包商准入的初审、推荐;(五)协调解决承包商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项目管理部是承包商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承包商的准入评审、考核、信息管理等管理工作,在公司管理小组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建立公司承包商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三)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承包商的准入评审、监督、考核等管理工作,对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内的二类承包商进行发证、年审;(四)负责向集团公司推荐经公司管理小组审核通过的一类、二类承包商,并参与相关承包商的考评;(五)负责定期更新发布公司合格承包商清单;(六)负责建立并保存承包商的有效档案资料,包括承包商资质文件和考核评价资料;(七)负责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中授权的相关部分进行信息更新维护;(八)协调、管理公司与承包商的合作关系;(九)负责与集团公司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沟通与协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油建设〔2011〕109号各企事业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已经集团公司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3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统筹工程建设资源,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参)股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及销售、炼油化工及其他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承包商包括承担工程建设的总承包及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活动的承包商和服务商(以下统称承包商)。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承包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对承包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 统一标准、严格准入;(二) 规范选商、择优使用;(三) 过程控制、动态管理;(四) 严格监督、落实责任。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4 —第六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承包商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组织制订和审议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三)指导、监督承包商管理工作;(四)负责一类承包商准入的审批;(五)承包商管理重要事项的决策。
第七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建设分公司,负责办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二)落实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三)组织开展承包商评审和评价工作;(四)组织建立、维护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五)组织开展承包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六)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职责。
中石化承包商管理制度
7、职业性健康体检程序;
8、事故/事件调查和处理管理规定;
9、其他相应内容。
第四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条建设单位安全部门负责制订《承包商HSE管理规定》和《承包商HSE管理考核规定》;对各承包商进行年度HSE资质评审或安全资质评审;对本单位各有关单位及承包商的执行情况(包括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九条承包商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至少应包括:
1、承包商对安全、环境、健康方针承诺;
2、风险辨识、评价和已辨识风险应采取的措施;
3、个人职业防护器具的目录和有效检验证书;
4、承包商安全、环境、健康培训计划;
5、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的安全、环境、健康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和相关会议纪要;
中石化承包商管理制度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承包商应自觉遵守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定。
第二条承包商应接受建设单位对其进行包括施工机具在内的安全状况评审。
第二章安全资质
第三条承包商应具备所承担工程项目相应的等级资质。
第十三条合同在双方确认签订前应报送建设单位安全部门审查会签,未经会签的施工、检维修、劳务等合同不准开工。如有违反,应按《承包商HSE管理考核规定》严肃处理。对发生事故的还应追究领导责任。临时追加的工程项目,也应由建设单位安全部门审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持《工程项目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到建设单位安全部门接受HSE教育。对于实施厂区管理的,建设单位保卫部门凭安全教育“合格证”。对封闭管理的施工现场,应向施工单位人员发放“临时出入证”,有效期应与施工期限同步,最长不超过1年。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
制度编号:GZ/XM 002-2013施行日期:2013-10-01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发布文号:中油建字〔2013〕31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承包商管理工作,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承包商管理的基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承包商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炼油化工及其他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承包商包括承担工程建设的咨询、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活动的承包商和服务商(以下统称承包商),供应商不在本办法管理之列。
第四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标准、严格准入;(二)规范选商、择优使用;(三)过程控制、动态管理;(四)严格监督、落实责任。
第五条国内专业分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依据本办法,编制修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项目管理部备案。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承包商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小组)由项目管理部、质量管理处、安全环保处、合同条法处、设计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及公司主管领导组成,主要负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二)审议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三)指导、监督、考核公司承包商管理工作;(四)负责一类、二类承包商准入的初审、推荐;(五)协调解决承包商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项目管理部是承包商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承包商的准入评审、考核、信息管理等管理工作,在公司管理小组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建立公司承包商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三)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承包商的准入评审、监督、考核等管理工作,对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内的二类承包商进行发证、年审;(四)负责向集团公司推荐经公司管理小组审核通过的一类、二类承包商,并参与相关承包商的考评;(五)负责定期更新发布公司合格承包商清单;(六)负责建立并保存承包商的有效档案资料,包括承包商资质文件和考核评价资料;(七)负责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中授权的相关部分进行信息更新维护;(八)协调、管理公司与承包商的合作关系;(九)负责与集团公司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沟通与协调。
中石油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油安〔2013〕48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承包商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建设单位)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
集团公司及建设单位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承包商是指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承担工程建设、工程技术服务、装置设备维修检修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分为内部承包商和外部承包商.第四条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行总部监督、专业分公司监管、建设单位负责的体制。
建设单位也称业主或者甲方,是承包商的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应当严把承包商的单位资质关、HSE业绩关、队伍素质关、施工监督关和现场管理关,做到统一制度、统一标准、文化融合,承包商相对固定。
第五条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直线责任、属地管理;(三)谁发包、谁监管,谁用工、谁负责;(四)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可替代。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是承包商安全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二)组织制修订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三)检查、指导、考核建设单位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四)协调解决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承包商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集团公司总部机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业务范围内的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并检查执行情况;(二)组织开展权限范围内承包商安全准入的评审和审批工作;(三)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业务归口企业承包商选择、使用、评价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四)协调解决本专业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本专业承包商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油安〔2013〕483号各企事业单位,总部各部门,各专业分公司: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中国石油集团公司2013年11月25日(此件内部公开发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承包商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建设单位)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
集团公司及建设单位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承包商是指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承担工程建设、工程技术服务、装置设备维修检修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分为内部承包商和外部承包商。
第四条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行总部监督、专业分公司监管、建设单位负责的体制。
建设单位也称业主或者甲方,是承包商的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应当严把承包商的单位资质关、HSE业绩关、队伍素质关、施工监督关和现场管理关,做到统一制度、统一标准、文化融合,承包商相对固定。
第五条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直线责任、属地管理;(三)谁发包、谁监管,谁用工、谁负责;(四)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可替代。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是承包商安全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二)组织制修订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三)检查、指导、考核建设单位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四)协调解决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承包商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油安〔2013〕483号各企事业单位,总部各部门,各专业分公司: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中国石油集团公司2013年11月25日(此件内部公开发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承包商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建设单位)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
集团公司及建设单位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承包商是指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承担工程建设、工程技术服务、装置设备维修检修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分为内部承包商和外部承包商。
第四条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行总部监督、专业分公司监管、建设单位负责的体制。
建设单位也称业主或者甲方,是承包商的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应当严把承包商的单位资质关、HSE业绩关、队伍素质关、施工监督关和现场管理关,做到统一制度、统一标准、文化融合,承包商相对固定。
第五条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4(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直线责任、属地管理;(三)谁发包、谁监管,谁用工、谁负责;(四)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可替代。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是承包商安全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二)组织制修订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三)检查、指导、考核建设单位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四)协调解决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承包商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油建设〔2011〕109号各企事业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已经集团公司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3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统筹工程建设资源,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参)股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及销售、炼油化工及其他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承包商包括承担工程建设的总承包及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活动的承包商和服务商(以下统称承包商)。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承包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对承包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 统一标准、严格准入;(二) 规范选商、择优使用;(三) 过程控制、动态管理;(四) 严格监督、落实责任。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4 —第六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承包商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组织制订和审议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三)指导、监督承包商管理工作;(四)负责一类承包商准入的审批;(五)承包商管理重要事项的决策。
第七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建设分公司,负责办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二)落实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三)组织开展承包商评审和评价工作;(四)组织建立、维护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五)组织开展承包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六)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职责。
关于加强石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包及工程总承包工作
关于加强石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包及工程总承包工作的通知(节选)(中油计〔2009〕384号)一、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定义及适用范围(一)项目管理承包(英文简称PMC: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指项目业主委托工程公司或咨询公司在业主的授权下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管理,并承担对EPC总承包商的管理和监督。
(二)工程总承包(英文简称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指项目业主委托工程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或分阶段、分内容的工作。
(三)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包括:业主代表+PMC+EPC模式;IPMT+EPC模式;PMT+EPC模式;以及E+PC、E+P+C等模式。
(四)项目管理承包不适用于业主有较强项目管理力量或工艺技术较为简单的建设项目。
(五)工程总承包适用于业主管理能力不足、工程项目投资大、一体化程度高、工艺技术复杂、实施环节多的建设项目。
(六)考虑到目前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各单位在选择建设项目管理模式时应充分发挥业主的积极性和作用,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选择和本单位管理力量相适应的管理模式。
可以采用“PMT+EPC+监理”或“IPMT+EPC+监理”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条件成熟的单位可优先采用“业主代表+PMC+EPC”模式。
三、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理承包模式下的投资管理(一)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批准的概算控制投资,不能因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而增加投资。
(二)在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报价如高于批准概算投资的原则上应作为废标处理,特殊情况应根据集团公司投资管理权限的规定,报相应专业分公司批准。
(三)工程总承包合同应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模式。
(四)在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报价中应包括健康安全环境施工保护费并单列此项费用。
(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建设项目不得额外增加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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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编号:GZ/XM002-2013 施行日期:2013-10-01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发布文号:中油建字〔2013〕31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承包商管理工作,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承包商管理的基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承包商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炼油化工及其他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承包商包括承担工程建设的咨询、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活动的承包商和服务商(以下统称承包商),供应商不在本办法管理之列。
第四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标准、严格准入;规范选商、择优使用;(二).过程控制、动态管理;(三)严格监督、落实责任。
(四)国内专业分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依据本办第五条法,编制修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项目管理部备案。
管理职责第二章公司承包商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小组)第六条由项目管理部、质量管理处、安全环保处、合同条法处、设计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及公司主管领导组成,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承包商管(一)理规章制度;(二)审议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三)指导、监督、考核公司承包商管理工作;(四)负责一类、二类承包商准入的初审、推荐;(五)协调解决承包商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项目管理部是承包商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第七条信息管理等管理工作,考核、责组织协调承包商的准入评审、在公司管理小组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负责组织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一)度;负责建立公司承包商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二).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承包商的准入评审、监督、考(三)对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内的二类承包商进行发核等管理工作,证、年审;负责向集团公司推荐经公司管理小组审核通过的(四)一类、二类承包商,并参与相关承包商的考评;负责定期更新发布公司合格承包商清单;(五)负责建立并保存承包商的有效档案资料,包括承(六)包商资质文件和考核评价资料;负责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中(七)授权的相关部分进行信息更新维护;协调、管理公司与承包商的合作关系;(八)负责与集团公司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沟通与协(九)调。
设计事业部是公司咨询、勘察、设计承包商管第八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相关承包商的准入评审推荐、考核等日常工作。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责公司咨询、勘察、设计承包商的准入评审推负(一)荐、考核等日常工作;责向公司推荐一类、二类咨询、勘察、设计承(二)负包商,并参与相关承包商的考评;责定期更新发布公司合格咨询、勘察、设计、(三)负承包商清单;(四)负责建立并保存咨询、勘察、设计承包商的有效档案资料,包括承包商资质文件和考核评价资料。
合同条法处是公司承包商合同管理的主管部第九条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修订承包商合同范本;责制/(一)负参与承包商准入评审、考核等管理工作;(二)参与承包商的资质年审;(三)对承包商的履约能力进行动态监督和评价;(四)/与审查分公司提交的承包商合同变更、索赔(五)参反索赔申请。
投标报价管理部是公司招标管理的主管部门,第十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责核实承包商已通过准入评审具备投标资格;负(一)责按照公司《工程分包招标管理办法》由投标负(二)项目部共同或者单独完成承包商招报价管理部与各分公司、标、谈判;/参与审查分公司提交的承包商合同变更、索赔(三)反索赔申请。
的监督管理部HSE第十一条安全环保处是公司承包商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责审核确认与承包商签署的安全合同或主合同负(一)中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条款;责监督检查承包商在项目上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二)与承包商准入评审、考核等管理工作;参(三)承包商的使用、考核奖惩提出意见。
对(四)质量管理处是公司承包商质量的监督管理部第十二条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责审核确认与承包商签署的合同中有关质量管负(一)理的条款;责监督检查承包商在项目上的质量管理工作;(二)负参与承包商准入评审、考核等管理工作;(三)对承包商的使用、考核奖惩提出意见。
(四)人力资源处是公司承包商培训归口管理部门,第十三条负责制订承包商培训指导方案并监督实施。
纪委监察处负责对承包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第十四条检查,对承包商管理过程中各种损害公司利益和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海外分(子)公司(直属项目部)是公司承包第十五条商的直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彻执行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贯(一)(二)负责拟使用承包商的推荐;责与承包商签署《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与负(三)环境保护合同》或相关专用合同条款;责对承包商施工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四).环境保护、进度等进行综合管理,并将评价和考核结果报项目管理部。
国内专业分公司是公司承包商管理的二级主第十六条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修订相应的依(一)实施细则并报项目管理部备案;责向公司管理小组推荐一类及二类承包商,在(二)负授权范围内对本单位拟使用的承包商进行初审;负责定期发布本单位合格承包商清单;(三)责建立并保存承包商的有效档案资料,包括承负(四)包商资质、考核和评价资料;月负责向公司项目管理部报送合格承包1(五)每年的商清单及上一年度考核材料与结果。
承包商准入第三章公司承包商按照资质或资格等级实行分级管第十七条理,对于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承包商统一纳入集团公司承包非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当地或国际承包商按照本, 商资源库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经公司管理小组批准后完成准入。
分为一类承包第十八条按照承包商的资质或资格等级,商和二类承包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类承包商:(一)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格的企业;(二)具有勘察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三)具有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四)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五)具有监理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级资质的企业。
(六)具有无损检测专业承包A 未达到一类承包商条件的为二类承包商。
准入承包商资源库的承包商必须具备下列基第十九条本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二)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行业颁发的生产经营、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建立并实施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级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四)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A重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五)具有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能力、良好业绩及社会信誉。
第二十条承包商准入按以下程序进行: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承包商需提交以下资格审查(一)材料:1.施工供方资格审查申请表(附件1)、承包商准入申请3);2)、承诺书(附件材料(附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影印件;.国家有关部门(行业)生产经营、安全许可证书影3印件;.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影4印件;.近三年已审财务报告、资信证明;5 .近三年主要工程业绩证明材料;6 .拥有专利、专有技术及工法证明材料;7.近三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技术成果、管理成果、获8奖项目等证明文件;9.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海外分(子)公司(直属项目部)在《施工供方资格审查申请表》填写推荐意见后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公司管理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对上报承包商完成实地考查后签《施工供方评价表》评价合署《施工供方评价表》(附件4)。
格但未进入集团公司一类、二类承包商资源库的承包商,由项目管理部填报公司初审推荐意见后,上报至集团公司领导小组审批。
非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当地或国际承包商需(二)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1.公司的一般状况(Company Profile):如公司的名称、性质、国别,注册地点、注册时间、注册资金、资质等级等;年3Financial Report):公司近2.公司的财务状况(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主要业务往来银行、担保银行;:公司以往完成.工程经验(Company Experience)3项目完工证书等;的类似工程的情况、名称、规模、合同额、Manpower 键关人物(公4.司组织机构及:公司的组织机构图,公司各级人员构成,关Capabilities)Key Person)介绍,关联企业信息;键人物(:公司Equipment)5.施工设备能力(Construction现有的主要设备状况;等认证系证量6.ISO质体系认、HSE体(CERTIFICATION/SYSTEM);)其他相关证明文件(7.Related Documents。
海外分(子)公司(直属项目部)需对承包商完成实地考查并在《施工供方资格审查申请表》填写推荐意见后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公司管理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后签署《施工供方评价表》完成承包商准入。
对承包商的实地考察主要通过与承包商单第二十一条位领导、拟用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当面沟通、填报资料对承包商竣工工程或在建工程进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报表、.行,考察报告需签字后存档。
月通过公司主页项6第二十二条项目管理部负责每年目管理部通知公告栏发布公司《合格承包商名单》并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准入证管理第四章纳入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管理的一类、第二十三条准入证记录信息包二类承包商准入证由集团公司统一制作,括承包商的基本情况、准入资质范围、准入时间等信息。
承包商信息变更时,应提出变更申请并提第二十四条由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评审部门对信息变供所需证明材料,更承包商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更新承包商信息,申请换发新的准入证。
准入证有效期限内,由公司在集团公司授第二十五条权范围内对发证承包商进行资质年审。
年审合格的,加盖年审合格印章;未按要求参加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准入证失效,准入资格取消。
年审内容主要包括:经国家相关部门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方面的验证资料,以上文件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正本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准入证有效期到期前三个月承包商需向项第二十六条目管理部提交相关材料。
项目管理部组织进行复审,复审内容包括:承包商在准入证有效期内的年度评价与考核结(一)果。
承包商提供的有效文件应与初次准入要求的资质(二)材料一致。
复审合格的承包商,由项目管理部向集团公司领导小组申请核发新证;复审不合格的承包商不予发证。
承包商准入证在有效期内丢失或破损无法第二十七条使用者,应向项目管理部提出申请,由项目管理部核实后向集团公司领导小组申请补发。
第五章承包商选择、各专业海外分(子)公司(直属项目部)第二十八条分公司应根据工程分包招标文件、工程类型、规模和其它要求,对承包商提供的资料进行优选,选择时优先选用公司合格承包商名单内及入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的一类、二类或经集团公司备案通过的承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