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业务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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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义务
❖ 识别客户的身份 ❖ 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 向中国反洗钱监测中心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
交易 ❖ 与反洗钱有关的其他法定义务
法律责任
❖ 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反洗钱义 务,要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实施洗钱犯罪或 者参与洗钱犯罪活动,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 《反洗钱法》对违反反洗钱义务的行为采取 “双罚制”原则,即既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 施行政处罚,又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合规部 合规信息 历史数据 法律法规 人行规章 重要发文及规章制度
下一步准备在合规信息里整合成反洗钱专栏
银行的反洗钱职责
❖ 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反洗钱工作的最重要防线 之一,承担了最全面的反洗钱义务。全面履 行反洗钱义务,做好反洗钱的各项工作,既 是作为整体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职责,也是 每一位员工的职责。
法律责任
❖ 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 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 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 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 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1、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 2、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的;
法律责任
❖ 《反洗钱法》第三十条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 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从事反 洗钱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 处分: 1、违反规定进行检查、调查或者采取临时冻结措 施的; 2、泄露因反洗钱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 个人隐私的; 3、违反规定对有关机构和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4、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 告实施细则》(修订,建粤发〔2009〕52号)
❖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反洗钱协查工作规程》 (建粤发〔2008〕198号)
❖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 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建粤发〔2009〕88号)
❖ 如何查阅反洗钱主要制度、文件 ❖ 现有:省分行信息网站 部门资讯
法律责任
❖ 3、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 易报告的; 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 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 5、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 6、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 7、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 的。
法律责任
❖ 金融机构有前款行为,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 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 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 节特别严重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 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 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 广义的反洗钱是为了打击和预防通过各种方 式掩饰、隐瞒、转移、兑换、获得、占有、 使用各种犯罪所得以及通过各种方式掩饰、 隐瞒各种犯罪所得收益的来源、资金流向和 性质的洗钱活动,依法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反洗钱目标
❖ 1、打击上游犯罪 ❖ 2、打击恐怖主义 ❖ 3、打击和预防洗钱活动 ❖ 4、维护金融稳定 ❖ 5、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法律责任
❖ 第三十一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 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 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 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 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反洗钱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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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义务
❖ 反洗钱是现代商业银行必须承担的义务 ❖ 1.反洗钱是现代商业银行文化与经营理念的必然要
求,也是必须面对、无法回避的一个全局性问题; ❖ 2.反洗钱与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本身并不矛盾。实践
证明,大部分犯罪资金与收益只是利用银行系统走 账、转移,不可能是银行稳定和长期的客户,不能 给银行带来正常利润的增长,反而给银行增加了较多 的业务处理成本、政策风险与法律风险; ❖ 3.在整个反洗钱机制中银行只需尽到自己应尽职责, 虽要投入一定的资源与成本,却能避免重大的法律 和经营风险,是极其值得的。
反洗钱业务知识培训
反洗钱业务知识培训
❖ 一、反洗钱基础知识 ❖ 二、洗钱的特征 ❖ 三、客户身份识别及
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 ❖ 四、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 五、今年反洗钱工作重点
一、基础知识
❖ 洗钱是指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毒品犯罪、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 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 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 收益的来源和性质,使之在形式上合法化的 行为。
洗钱的三个阶段
❖ 放置阶段:即把非法资金投入经济体系,主 要是银行业金融机构。
❖ 离析阶段:即通过复杂的交易,使资金的来 源和性质变得模糊,非法资金的性质得以掩 饰。
❖ 归并阶段:即被清洗的资金以所谓合法的形 式加以使用。
什么是反洗钱
❖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 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 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 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 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采取相关 措施的行为。
法律责任
❖ 对有前两款规定情形的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 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给予纪律处分, 或者建议依法取消其任职资格、禁止其从事 有关金融行业工作。
反洗钱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
法》 ❖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
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 《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
理办法》
现行规章制度
❖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反洗钱工作管理实施细 则》(建粤发〔2009〕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