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报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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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报建流程

项目报建必须取得“一书四证”,“一书”是指“选址规划意见书”,“四证”是指“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一、新征划拨土地类《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报建部门:规划局

报送资料:1、申请报告;

2、肇庆市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表;

3、发改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件;

4、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用地选址的意见;

5、法人委托书(法人签名、单位盖章的原件);

6、其它与建设项目有关的附加说明材料;

7、平面位置示意图(八份)。

二、国有存量土地类《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报建部门:规划局

报送资料:1、申请报告;

2、肇庆市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表;

3、原批准总平面规划图;

4、相关土地手续的复印件(核原件,有其中一样即可):

①土地使用证(附宗地图及界点坐标);

②土地批复;

③土地出让合同。

5、法人委托书(法人签名、单位盖章的原件);

6、平面位置示意图(八份);

7、发改部门立项文件(政府投资的固定资产项目);

8、根据项目情况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会议纪要、承诺书、领导批示等)。

以上联办单位:

工业项目:环保、安监、房管、园林、文广、人防、水务、地震、建设、公安(交警)

住宅项目:环保、房管、园林、文广、人防、民政、城管、水务、地震、建设、公安(交警)

商业综合:环保、房管、园林、文广、人防、民政、城管、水务、地震、建设、公安(交警)

以上为新征划拨土地、国有存量土地类选址定点手续办理,其他手续与以下新征出让土地类办理程序一样。

三、新征出让土地类

第一阶段: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报建部门:规划局

报送资料:1、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首次申报三个以上方案,

1:500比例尺,用地过大时可采用1:1000比例尺);

2、设计院出具的设计说明文本(每一个方案须单独说明);

3、出让土地提供土地出让合同(核原件);

4、现状地形图

5、勘测定截图及勘测定截报告(原件);

6、鸟瞰图(不小于A2尺寸);

7、重要地段及大型建设项目,须同时报送街景效果图、独幢建筑须报送相应方案的效果图(效果图必须标明材质、开发公司、设计单位名称);

备注:次阶段需要注意的是,可以提前在勘测院购买项目地形图,以报建节省时间

第二阶段: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联审

报建部门:各有关单位(如:规划、园林、环保、地震、民防、房管局、消防、公安(交警)等)

申报资料:1、总平面规划方案图(十份);

2、总平面规划图电子版(dwg格式光盘);

(备注:此阶段需注意园林局绿化率一般不少于35%,如绿化率达不到相关标准,需缴纳异地绿化费<一类地区1800元/m2;二类地区1400元/m2;三类地区1000元/m2;>、环保局需申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地震局需做地震安评报告;公安上需按要求设计够停车位数量)

第三阶段:总平面图批准

报建部门:规划局、园林局

申报资料:1、盖有园林审查专用章的总平面图纸(八份);

第四阶段:发改委核准批复

报建部门:发改委

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内容需写明建设四至范围、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资金来源、建设周期);

2、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证(宗地图);

3、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商品房开发不需要提供);

4、审核通过的总平面规范方案图(核原件);

5、法人身份证明;

6、相关资质、批文、协议等文件;

第五阶段:《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报建部门:规划局

申报资料:1、肇庆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核原件);

3、建设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核原件);

第六阶段: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查

报建部门:规划局(专委会讨论)

申报资料:1、建筑设计方案(三个以上含三个);

2、方案设计说明文本;

3、方案效果图(至少两个方向以上立面如:南北立面、街景立面等,并注明色彩、材料做法、建设单位、项目名称等);

4、住宅建筑户型比例说明表(住宅项目)。

方案同意后提供:

1、同意的建筑设计效果图(A4两份);

2、平、立、剖面建筑单体图纸(3套);

3、规划公示图(两份A3及电子图IPG格式)

(备注:此阶段需要提前报审图中心审核施工图纸,并取得审图合格书及审图报告。这样为后续报批节省时间。)

第七阶段:施工图审核(核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报建部门:规划局

申报资料:1、建设工程规划申报表 (两份) ;

2、审图合格书(核原件);

3、光盘(含批准的总图、效果图、施工图(建施部分));

4、经批准的平、立、剖面图原件一套;(审核完毕后退回)

5、经批准的总图、建筑单体图原件各一份、盖有审图专用章的建施部分施工图一套;(审核完毕后退回)

6、发改委部门出具的核准批复文件。

7、办理减、免、缓、抵顶手续须提供相关证明

(备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核算是按照建安成本的5%计算。)

第八阶段:办理建设工程放线通知单

报建部门:规划局、执法大队、勘测院、档案管

申报资料:1、配套费缴费单(原件);

2、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一式三份,原件)。

3、开具放线通知单(由规划局、执法大队、勘测院三家到项目地放线)

第九阶段:建设工程验线

报建部门:规划局、执法大队、勘测院

申报资料:验线申请单(由三家单位到现场验线,如符合要求签字确认,并出验线回执单)

第十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报建部门:规划局

申报资料:1、肇庆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许可申请表;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核原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原件)

4、验线回执单(经规划局建管处、执法大队、勘测院三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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