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德尔定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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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理化
科学理论的“内在循环” 公理化方法的两个要点 公理的古典含义和现代含义
什么是形式化
非形式的、形式的和形式化的 形式化方法和形式系统 形式化方法的两个要点
语法和语义
对象理wenku.baidu.com和元理论
形式化和公理化 形式化的意义
形式系统的语法
符号库
形式语言 形成规则 形式系统 公理
演绎结构
推导规则
“可证”—— 核心语法概念
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包括两个重要结论:
第一个结论(哥德尔第二不完全性定理):算术形 式系统(以及一切不弱于算术系统的形式系统)如果是 一致的,则这种一致性在系统内是不可证的。
一个形式系统的能力,包括它的形式语言的刻划能 力和演绎结构的推导能力。所谓不弱于算术系统,就是 指这种刻划和推导能力不弱于算术系统。上述结论告诉 我们:这样的系统的一致性,即不矛盾性的证明,不可 能在本系统内作出,要完成这样的证明,必须使用(至 少在某些方面)比本系统更强、更复杂些的工具才有可 能。
哥德尔定理揭示了形式化方法的 局限?
在数理逻辑这段令人眼花缭乱的 发展历史和科学成果中,我认为,至 少以下几点应该引起我国的人文科学 工作者,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 的注意和思考。
第一,一个科学理论,在研究特定 的对象世界的同时,应该把审视和研 究自身作为本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
2000年的研究生入学政治考试中有一道试题:用对立统一 规律分析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和负面影响的关系。答案要点: (1)两点论: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出现某些负面影 响是必然的;(2)重点论:巨大成就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决 定改革开放的性质;(3)转化论:不能忽视负面影响,在一 定的条件下负面影响有可能转化为矛盾的主要方面,而改变改 革开放的性质。不难发现,上述这些理论要点,当年就是用来 证明“文化大革命成绩最大最大最大,损失最小最小最小”的, 就是用来分析“大跃进”的“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的关 系的。现在几乎一字不动地用来论证改革开放。如果上述这样 的哲学分析都是成立的,则允许作此种分析的哲学理论的一致 性就应受到严重质疑。
命题A这样的命题,称为不可判定性命题。 不可判定性命题一旦构造出来,哥德尔定理的 证明也就接近完成了。 哥德尔定理证明的实质内容,就是不可判定 性命题的构造,即在算术形式系统内,用对象语 言构造一个元数学内容的命题,它断定自身在系 统中不可证。
数学不但是不完全(incomplete) 的,而且是不可完全( incompletable ) 的。 是数学形式系统不可完全,还是 数学不可完全?
形式系统的语义
形式系统的语义理论的目标 “真”—— 核心语义概念 同一形式系统的不同语义解释
形式系统的元理论
可靠性
一致性 完全性 可判定性 独立性
形式化的重要概念
对象语言和元语言 对象理论和元理论 语法和语义 系统内的证明和关于系统的证明 内定理和元定理
构造形式系统的意义,或者说形式化 方法的意义在于: 第一,使系统内的推导和论证的严格 性达到了极致; 第二,使区分对象理论和元理论,建 立严格的元理论成为可能。
一个人,如果说的都是真话, 那么,必定并非所有的真话他都能 说(即总有真话他不能说)。
哥德尔第二不完全性定理 一个不弱于初等数论的形式系统如果是一 致的,则这种一致性在该系统内不可证明。
其直观意思大致可以这样描述:
一个理论,如果不自相矛盾,那么这种 不自相矛盾的性质在该理论中不可证。
一个人,如果始终如一,从不自相
哥德尔定理是一种特殊的数学命题,称为 元数学命题。 什么是元数学? 什么是元逻辑? 或者一般地,什么是元理论? 科学的严格的元理论,何以成为可能?
元理论
对象理论
对象
这应当是科学理论的理想结构模式 (逻辑)元理论的目标:分析和论证对象理论的 元逻辑性质,最重要的是可靠性、一致性和完全 性,以及独立性和可判定性等。 元理论必须比对象理论丰富。一般地,一个对象 理论不能同时成为自己的元理论。 科学元理论的前提:对象理论的足够严格。
关于逻辑转向
数理逻辑的三大流派: 罗素的逻辑主义; 希尔伯特的形式主义; 布拉维尔的直觉主义。
希尔伯特纲领
目标 三种数学 有穷方法
用数理逻辑的工具重新表达和构造数 学系统,并证明它们的一致性,以及另外 一些重要的元性质,这就是形式化的数理 逻辑给自己提出的任务。 这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和艰辛的探索。 在这一过程中,数理逻辑自身得到了长足 的发展而臻于成熟。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 正是在这种探索过程中所取得的最杰出的 成果。
数理逻辑为数学和逻辑建立
了严格的元理论,其前提是,它
为逻辑和数学建立了最为严格的
对象理论。
在抽象性和严格性上达到极致
的理论形态:形式系统
非公理系统 科学 知识 科学 理论 实质公理系统
公理系统
形式公理系统 (形式系统)
科学知识和科学理论的区别是什么? 非公理系统和公理系统的区别是什么? 实质公理系统和形式系统的区别是什么? 构造形式系统的目的和意义何在?
对素朴集合论的修补:公理集合论和罗素的 分支类型论。筑起围墙挡住了已发现的大灰狼,并 不意味着能保证围墙内不再会出现大灰狼!
第一次数学危机。 毕达哥拉斯悖论:“不可公度线段存在 性的证明”。 第二次数学危机。 贝克莱悖论:“无穷小量既是0又不是 0”。 第三次数学危机。 罗素悖论:“集合论悖论”
逻辑的数学转向:数学基础的研究
这样,作为人类智慧杰作的欧氏几何,似乎是天 经地义的自然数算术,其作为科学理论的合法性,立 刻变得十分可疑。数学家突然认识到:第一,欧氏几 何和自然数算术的一致性尚未得到证明;第二,这种 一致性必须加以证明,否则,人们就没有理由相信几 何与算术的定理为真理,因为,如果这样的系统是不 一致的,那么,这些定理的反命题同样是可证的。
数理逻辑的这种“责任心”不 是
自发地产生的,而是科学发展的
实践“迫使”它具备的。
问题最早源于2000多年前的欧氏几何… 令人不放心的欧氏几何第五条公理。 取消公理五的公理资格,证明它! 世纪努力的失败:直接证明走不通。 18世纪:反证! 无意中构造了一个非欧几何:构造它的目的是为 了从中推出矛盾,即通过证明非欧几何的不一致, 在欧氏几何中完成对第五公理的证明。 非欧几何:怪诞 矛盾 思维急转弯:非欧几何是否可能不矛盾?
矛盾,那么,他必定无法说明,自己为
什么会具备这种品质。
曾有人问哥德尔,是否可以将不完全性定 理推广到数学以外,哥德尔尝试给出了一个自 己认为合理的表述:
一个处处按统一法则行事的社会,就其行 为而言,或者是不一致的,或者是不完全的, 即无力解决某些可能是极端重要的问题。当社 会面临困难处境时,这两者都会危及社会的生 存。
在几乎所有的科学理论中,只有形式化的数 理逻辑把自己的理论明确区分为两个部分:对象 理论和元理论。 一个系统的元理论要解决的两个最基本的问 题是:第一,这个系统是否一致?即是否不矛盾, 是否能确保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在系统中不都可 证?第二,这个系统是否完全?即相关的真理 (真命题)在系统中是否都可证?
不要误解哥德尔第二不完全性定理
形式系统的一致性不可知?不可证?
如果一个系统在自身内部证明了自己的 一致性又怎么样? 一个系统在自身内部证明了自己的一 致性≠这个系统的一致性得到了证明。因为 一个不一致的系统可以证明任何结论,包括 自己的一致性。 命题演算在系统内证明了不矛盾律 (A ∧ A) 不等于证明了自身的不矛盾性(一致性)。
形式系统的极端抽象性
形式系统的语法理论只涉及符号与符 号之间的关系,不涉及符号的意义。
形式系统的极端严格性
能行方法
形式系统的极端严格性:任给一个符号, 可以能行地判定是否为系统中的符号;任给一 个符号串,可以能行地判定是否为系统中的公 式;任给一个系统中公式,可以能行地判定是 否为系统中的公理;任给一个系统中公式序列, 可以能行地判定是为系统中的一个证明。
第二个结论(哥德尔第一不完全性定 理):算术形式系统(以及一切不弱于算术 系统的形式系统)如果是一致的,则是不完 全的,即存在着一个系统内的真命题,在系 统内不可证。
哥德尔第一不完全性定理的证明是极 其漂亮的。 哥德尔定理的魅力,不仅在于它的内 容,而且在于它的证明思路和方法。
哥德尔在形式算术系统中构造了这样一个 命题A,它的含义恰恰是:“命题A在系统中不可 证”。 第一,A不可能假。 如果命题A假,即“命 题A在系统中不可证”假,即事实上命题A在系统 中可证。由可靠性,A是真命题。矛盾!所以命 题A必定真。 第二,真命题A断定的正是自身在系统中不 可证。 所以命题A就是一个在系统中不可证的真命 题!即如果系统是一致的,则是不完全的。
这时,一个出乎数学家们意料的结论 被证明了:欧氏几何和自然数算术与非欧 几何在一致性上是等价的! 就是说,如果欧氏几何或自然数算术 是不矛盾的,则非欧几何也是不矛盾的; 也就是说,如果“怪诞的”非欧几何是自 相矛盾的,则欧氏几何和自然数算术也是 自相矛盾的!而人们构造非欧几何的目的, 正是试图证明它的自相矛盾!
一致性有关一个理论能否成立,显然,一 个不一致,即自相矛盾的理论,不可能是科学理 论;而完全性有关一个理论证明相关真理的能力 及其限度。
也就是说,数理逻辑作为科学理论,具有 一个极其鲜明的特点:它在构造自己以说明思维 或数学的规律的时候,首先极其负责地审视自己: 自己是否一致?如果是的话,如何证明?自己是 否有足够的能力把握思维和数学领域中的所有真 理?如果是的话,如何证明?如果不是的话,这 种能力的限度在哪里?如何证明?
这是科学发展史上一个多么应当引起重视的亮点! 一个科学理论,在研究相关领域客观规律的同时,严 格的自我审视原来竟是如此至关重要!
正当数学家们把证明数学系统一 致性的希望寄托在集合论身上……
1901年,整整一个世纪前,罗素发现了 “集合论”悖论!
概括原则和外延原则 依据概括原则,罗素定义了这样一个集合S: S以所有不以自己为元素的集合作为自己的元素。问: S是否以自己为元素? 罗素悖论的俗本:理发师悖论
在哥德尔所发现的被称为“20世纪最 有意义的数学真理”当中,最杰出,最具 有代表性、最有震撼力的是哥德尔不完全 性定理。
哥德尔第一不完全性定理 一个不弱于初等数论的形式系统如果是一 致的,则是不完全的。
其直观意思大致可以这样描述:
一个理论,如果具备足够的表达能力和推 理能力,那么,只要它不会证明自相矛盾的结 论,就必然存在某种真理,它不可能证明。
注意:命题A这样的命题具有两个特点: 第一,命题A断定自身的不可证性。这种断定 是基于形式定义之上的,是严格的,无歧义的。 第二,命题A就其意义来说是元数学命题,但 它完全是用对象语言表达的,即完全是算术形式 系统内的算术公式。 也就是说,哥德尔做了一件看来有悖于形式 化的基本定义的事:他用对象语言构造了一个元 理论的命题。
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
中国人民大学 哲学系 陈慕泽
第一讲 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的背景、内容和影响
第二讲
哥德尔第一不完全性定理和第二不完全
性定理的证明
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的 背景、内容和影响
哥德尔其人 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的背景 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内容及其证明的直观描述 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的挑战性影响
哥德尔是20世纪最伟大的数学家和逻辑 学家之一。 在逻辑学中的地位,一般都将他与亚里 士多德和莱布尼兹相比;在数学中的地位, 爱因斯坦把哥德尔的贡献与他本人对物理学 的贡献视为同类。1952年6月美国哈佛大学授 予哥德尔荣誉理学学位时,称他为“20世纪 最有意义的数学真理的发现者”。
哥德尔第二不完全性定理宣告了希尔伯 特纲领的破产?
算术系统的一致性的证明到底解决了没有?
甘岑、阿克曼分别用超穷方法证明了算术系统的一 致性。哥德尔在使用有限型泛函法所构造的系统(称为 Y系统)中,也证明了算术系统的一致性。
现在的问题是:例如,Y系统如何证明自己的一致 性?如果它不能形式化,则甚至不具备讨论它的一致性 的基础;如果它能形式化,则由于它比算术系统更强, 因此由哥德尔定理,它的一致性同样在自身内部是不可 证的,要证明Y系统的一致性,需要更强的工具。这是 否说明,算术系统一致性的证明,注定是相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