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 616-1997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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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管道强度与布置

发电厂管道强度与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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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概述 电厂压力管道输送介质特点 电厂压力管道设计常用标准 管道的公称压力和公称通径 管道直径选择及介质流速 直管壁厚计算 管道附件选择 管道及管道附件的布置 汽轮机防进水设计
一、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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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类: GB1级 GB2级
在三通附近装设异径管时,对于汇流三通,异径管应布置在汇流前的管道上;对于分流三通,异径管应布置在分流后的管道上; 水泵进口水平管道上的偏心异径管,应采用偏心向下布置(图); 阀门的布置要求 手动阀门应布置在便于操作、维护和检修的地方,动力操作阀门应布置在便于维护和检修的地方; 重型阀门和较大的焊接式阀门宜布置在水平管道上,且阀杆垂直向上;重型阀门应考虑检修起吊措施; 地埋管道的阀门应设阀门井; 水平布置的阀门,无特殊要求时,阀杆不得朝下; 阀门手抡的布置应符合规定要求(《管规》5.2.6条)(图);
对于大型机组的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及其他大直径管道的焊缝,可采用无损探伤代替水压试验,无损探伤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超声波、射线、磁粉、渗碳)。
第一章
七.管道附件选择
#2022
c. 主要管道三通形式按下表选用:
机组 型 式 管道
c. 内径管
#2022
5. 强度及严密性试验 1)强度试验 强度试验用于检验管子和附件的强度,一般采用水压试验; 2)严密性试验 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对管道系统进行严密性试验,常用的方式有:水压试验、无损探伤 3)水压试验要求 a)水压试验压力(表压),应不小于1.5倍的设计压力,且不得小于0.2MPa; b)水压试验用水温度应不低于5℃,也不应高于70℃; c)水压试验用水水质,必须清洁且对管道系统材料的腐蚀性要小; d)对于奥氏体不锈钢管道,水的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25mg/L;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1992原能源部《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颁发后,在防止重大、特大事故方面收到明显效果。

在电网容量增加、系统不断扩大的条件下,各项事故普遍呈下降趋势,其中锅炉灭火放炮、汽轮机超速、开关损坏、互感器爆炸、系统稳定破坏等事故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

但是,随着我国电力工业快速发展和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参数、大容量机组不断投运和高电压、跨区电网逐步形成,尤其是现代计算机技术不断用用于电力生产,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有些事故已大大减少,但有些频发性事故至今仍时有发生,并且有的变得越来越突出,新的事故类型也不断出现。

近来发生了多年来未曾发生过的重大事故,如轴系断裂事故、锅炉缺水事故、电缆着火事故以及全厂停电事故。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更好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有目标、有重点地防止重大恶性事故,国家电力公司在原能源部《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了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重大环境污染、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锅炉尾部再次燃烧、锅炉满水和缺水等事故的重点要求,制定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各单位应密切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把各项重点要求落到实处,防止特大、重大和频发性事故的发生。

1防止火灾事故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 93)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1.1电缆防火。

1.1.1新、扩建工程中的电缆选择与敷设应按《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 1996)和《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中的有关部分进行设计。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

1.1.2主厂房内架空电缆与热体管路应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O.5m,动力电缆不小于lm。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的检查、维修、调整、改造的基本技术要求,也规定了汽水管道与支吊架异常问题的处理办法和基本程序。

本标准适用予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的检查、调整、维修和改造,其他管道与支吊架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核电站一回路管道、非钢制管道、内衬管道以及其他专门用途的管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GB/T 冷卷圆柱螺旋压缩弹簧技术条件GB/T 热卷圆柱螺旋压缩弹簧技术条件GB/T 圆柱螺旋弹簧设计计算GB 3087 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T 4272 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GB 5310 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T 8163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74 设备及管道保温效果的测试与评价GB/T 12459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 13793 直缝电焊钢管GB/T 17116 管道支吊架DL/T 612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T 695 电站钢制对焊管件DL/T 850 电站配管DL/T 869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 5031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 Dl/T 5054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I/T 5072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JB/T 3595 电站阀门一般要求JB/T 4704 非金属软垫片JB/T 4705 缠绕垫片JB/T 4706 金属包垫片3管道系统一般规定按DL/T 5054的要求,对设计己选定的管子和附件的材料进行核对,如果进行换管改造,应确定材质是否符合如下要求:a) 应按GB 5310的规定,选用中温中压及以上参数的较重要管道。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电发【2000】589号)国电公司印发《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进一步提高电力安全生产水平,国家电力公司通过总结分析近年来发供电企业发生重大事故的特征,在原能源部《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制订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并于9月28日以国电发[2000]589号印发系统各单位。

国电发[2000]589号文说,做好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措施,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条件,是制造、设计、安装、调试、生产等各个单位的共同任务。

因此,各有关方面都应认真贯彻落实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本重点要求并不覆盖全部反事故技术措施,各单位应根据本要求和已下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分别是:1.防止火灾事故;2.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3.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4.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5.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6.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7.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8.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9.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10.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轴瓦烧损事故;11.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12.防止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事故;13.防止断电保护事故;14.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15.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16.防止开关设备事故;17.防止接地网事故;18.防止污闪事故;19.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20.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事故;21.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22.防止人身伤亡事故;23.防止全厂停电事故;24.防止交通事故;25.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
GB5972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7588—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10060-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10055-1996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GB10058-88 电梯技术条件
GB 11651-1989 劳动防护品选用规则
GB/T17908-1999 2000-4-1 起重机和起重机械技术性能和验收文件
原电力工业部-1979电力电缆运行规程
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电监委3号令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原电力部建设协调司建质(1994)102号 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原电力部电安生[1994]191号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求
原能源部安保安[1992]40号防止全厂停电措施
GBJ89-85 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
GB6722-2003 爆破安全规程
GB15745-1995 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标准
GBJ16-19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修订版)
GB9462-1999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GB5144-9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或危险装置影响因素E、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C、管理抵消因子B2分别分为若干等级,并赋予一定的相应分值;危险程度D为四者的乘积,亦分为若干等级。针对某种特定的范围、条件,恰当选取L、E、C、B2的值,根据相乘后的积得到危险程度D值,并用百分数D1表示危险程度的级别。
GB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
GB4792-84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火电厂四大管道支吊架的检查与调整

火电厂四大管道支吊架的检查与调整

火电厂四大管道支吊架的检查与调整王建忠(苏州热工研究所,江苏苏州215004)摘要介绍了火力发电厂四大管道的应力分析计算及其支吊架调整原理,阐明了管道支吊架冷/热态检查的内容,提出了根据计算结果、检查结果和《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DL/T616-1997)开展支吊架维修调整的工作方法。

关键词管道支吊架应力检查调整1前言近年来,炉外汽水管道爆破呈频繁发生态势,给电厂安全生产带来重大损失,而火电厂的主蒸汽、再热蒸汽热段、再热蒸汽冷段和给水四大管道均为高温高压管道,其性能状况直接影响到机组的安全运行,应当予以重视。

通过对支吊架合理调整,消除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使管道受力均衡、膨胀自如,从而有效延长管道的使用寿命。

管道的安全性问题,归结到一点,就是其材料强度与实际应力之间的关系问题,只要应力不超过材料的强度,就不会发生破坏。

应力影响管道的安全性通常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应力大于材料强度,直接导致破坏;另一种是由于应力的存在对材料产生损伤,使材料强度逐渐降低,当强度降到与应力相等的临界值时产生破坏。

实际管道中产生的破坏多是第二种情况。

从应力角度研究管道的安全性,可从两方面进行考虑。

一方面通过采取措施降低管道中的应力峰值,可以降低管道材料的损伤速度,防止一次性破坏事故,对管道支吊架的调整属于这方面的考虑。

另一方面帮助确定管道中的最大应力位置、损伤严重部位及危险部位,以利于对管道的安全监督。

2支吊架调整原理管道在工作状态下承受的应力分为一次应力和二次应力。

一次应力是指管道在内压、自重和其它持续外载(包括支吊架反力等)作用下所产生的应力;二次应力是指管道在热胀、冷缩或其它位移受约束时产生的应力。

一次应力是由于外力荷载而使管道产生的正应力和剪应力,必须满足外部及内部的力或力矩的平衡法则。

一次应力的特点是没有自限性,它始终随着外力荷载的增加而增大,不会随时间的延长而有所降低,当它超过某一限度,将使管道变形增加直至破坏。

汽机化学专业落实25项反措情况总结

汽机化学专业落实25项反措情况总结

2004年度蒲山发电运行有限公司汽机化学专业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情况总结一、防止火灾事故1.2.2 油系统法兰采用耐油石棉垫片,法兰加装铝壳保护罩壳,防止渗油喷溅。

1.2.8 事故排油门手轮未挂“禁止操作”牌,要求运行部落实。

1.2.9 针对油管道是否能自由膨胀,有否振动摩擦壁厚减薄现象,利用检修机会,维修部立项进行了重点检查(重点9.0米管沟内调节系统管道)。

三、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3.3.3 运行部加强了化学技术管理与技术监督,确保了给水、蒸汽等介质品质合格。

3.3.4 结合04年度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技术监督检查及25项反措要求,按照《火力发电厂停(备)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SD223-87),编写、落实锅炉停用保护措施。

要求运行部落实。

2004年度#2机组大修中采用化学添加“成膜胺”保护液的保护措施。

平时锅炉停用保护措施主要采用方式:“热炉放水余热烘干法”。

3.4.4按照《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8-91),对蒸汽、疏水管道材质、壁厚、焊缝等定期检查。

检修部重点在大小修等检修机会进行落实。

3.4.5按照《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DL/T616-1997),对管道支吊架等定期检查。

检修部重点在大小修等检修机会进行落实。

2004年度消除了高加疏水管道振动大、凝结水管道振动大、热段管道振动大问题。

3.4.6对易引起汽水两相流的疏水、空气等管道定期检查,其管道、弯头、三通、阀门,运行100kh后,应结合检修情况全部更换。

检修部重点在大小修等检修机会进行落实。

——两台机组高加疏水0米段及危急疏水地埋段已更换为不锈钢材质管道。

2004年12月18日00:08,#1机高压自动主汽门联通管疏水弯头处泄漏(机零米)。

反映出这方面工作仍存在管理不细不到位问题,检查落实不全面。

为此我们对1#机零米高压疏水管道和弯头进行金相检查。

并要求今后建立健全热力系统管道及附件更换和光谱分析台帐、阀门内漏及治理台帐。

防止电力事故25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事故25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第一章防止火灾事故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DL5027—1993)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

第一节电缆防火1.1.1新、扩建工程中的电缆选择与敷设应按《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1996)和《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000)中的有关部分进行设计。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

1.1.2主厂房内架空电缆与热体管路应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0.5m,动力电缆不小于1m。

1.1.3在密集敷设电缆的主控制室下电缆夹层和电缆沟内,不得布置热力管道、油气管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

1.1.4 对于新建、扩建的火力发电机组主厂房、输煤、燃油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宜选用阻燃电缆。

1.1.5严格按正确的设计图册施工,做到布线整齐,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

1.1.6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

1.1.7 扩建工程敷设电缆时,应加强与运行单位密切配合,对贯穿在役机组产生的电缆孔洞和损伤的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

1.1.8 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1.1.9 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应有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应密封。

1.1.10应尽量减少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

如需要,应按工艺要求制作安装电缆头,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

1.1.11 建立健全电缆维护、检查及防火、报警等各项规章制度。

坚持定期巡视检查,对电缆中间接头定期测温,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

1.1.12 电缆沟应保持清洁,不积粉尘,不积水,安全电压的照明充足,禁止堆放杂物。

检修部锅炉管阀班落实二十五项反措行动计划

检修部锅炉管阀班落实二十五项反措行动计划
马和平
3
防止大容量锅炉爆燃事故
3.4
防止络管、下降管等炉外管道以及弯管、弯头、联箱封头等进行检查,发现缺陷(如表面裂纹,冲刷减薄或材质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马和平
3.4.2.1
运行50Kh后,对导汽管做外观检查,应无裂纹、腐蚀等现象,测量弯头圆度及复圆情况,进行外弧面测量。超声波探伤时,应无裂纹或其他缺陷。每次检验高温过热出口导汽管50%,其它导汽管各1-2根。100Kh后增加硬度和金相检验。
马和平
3.2.4.2
锅炉在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校验工作时,严禁非试验人员进入现场。
马和平
3.2.4.5
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应根据《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察规程》(DL612-1996技术要求制定超压水压试验技术措施,并经审查批准后执行。
马和平
3.2.4.6
安全阀校验过程中应有严格的防止超压措施,并在专人监督下实施。校验人员不得中途撤离现场。安全阀校验后,其起座压
检修部锅炉管阀班落实二十五项反措行动计划
条目
项目 内容
条目
内容
条目
内 容
落实情况
存在问题
责任人
整改安排
备注
1
防止火灾事故
1.2
锅炉油系统防火
1.2.4
禁止在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在拆下的油管上进行焊接时,必须事先将管子冲洗干净。
马和平
1.2.6
油管道法兰、阀门的周围及下方,如敷设有热力管道或其它热体,则这些热体的保温必须齐全,并且保温外面应包铁皮。
马和平
3.4.11
定期对喷水减温器检查,防止减温器喷头及套筒断裂造成过热器联箱裂纹。
马和平
4
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

DLT616-1997 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

DLT616-1997 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DL/T 616—1997Maintain&adjusting guide for thermalpower plant steam-water pipes and support-hangers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7-08-04批准1997-12-01实施前言本导则部分采用了美国国家标准ANSI/ASMEB31.1—1995《动力管道》的附录V1《动力管道系统运行、维护和改装的推荐实施规定》中的有关内容,并根据中国电力工业的实际情况、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补充了若干内容。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要求接近美国国家标准和国家标准相关科目的有关规定。

本导则规定了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的维修调整基本要求,也规定了汽水管道与支吊架出现异常的处理办法。

它与火力发电厂现有的设计、安装与监察标准相协调,使我国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从设计、安装到运行的全过程,都有章可循。

本导则与DL483—91《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分别从管系受力与元件材质两方面对火力发电厂四大重要管道进行科学的寿命管理。

这样,火力发电厂四大重要管道的寿命预测就有了可靠的科学依据。

本导则的附录A、B均是提示的附录。

本导则由电力工业部科学技术司提出。

本导则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归口。

本导则参加起草单位: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西北电力建设总公司。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陈世哲、姜求志、李学记。

本导则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负责解释。

1范围1.1本导则规定了为保证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安全运行所必须进行的检查、维修与调整的基本要求,也规定了汽水管道与支吊架异常的处理办法。

1.2本导则适用于火力发电厂主蒸汽额定温度为540℃及以上机组的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低温再热蒸汽管道、主给水管道、高低压旁路管道与启动旁路管道等。

1.3主蒸汽额定温度为540℃及以上机组的其他汽水管道以及其他机组的汽水管道可参照执行。

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细则--汽机部分_original讲解

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细则--汽机部分_original讲解

黄岛发电厂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细则1. 防止火灾事故防止火灾事故重点要求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汽机油系统防火1.油系统应尽量避免使用法兰连接,禁止使用铸铁阀门。

2.油系统法兰禁止使用塑料垫、橡皮垫(含耐油橡皮垫)和非耐油石棉垫。

3.管道法兰、阀门及可能漏油部位附近不准有明火,必须明火作业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附近的热力管道或其他热体的保温坚固完整,并包好铁皮。

4.禁止在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

在拆下的油管上进时焊接时,必须事先将管子冲洗干净。

5.油管道法兰、阀门及轴承、调速系统等应保持严密不漏油,如有漏油应及时消除,严禁漏油渗透至下部蒸汽管、阀保温层。

6.油管道法兰、阀门的周围及下方,如敷设有热力管道或其他热体,这些热体保温必须齐全,保温外面应包铁皮。

7.检修时如发现保温材料内有渗油时,应消除漏油点,并更换保温材料。

8.事故排油阀应设两个钢质截止阀,其操作手轮应设在距油箱5m以外的地方,并有两个以上的通道,操作手轮不允许加锁,应挂有明显的“禁止操作”标志牌。

9.油管道要保证机组在各种运行工况下自由膨胀。

10.机组油系统的设备及管道损坏发生漏油,凡不能与系统隔绝处理的或热力管道已渗入油的,应立即停机处理。

防止氢气系统爆炸着火1.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中“氢冷设备和制氢、储氢装置运行与维护”的有关规定。

2.氢冷系统和制氢设备中的氢气纯度和含氧量必须符合《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85)。

3.在氢站或氢气系统附近进行明火作业时,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明火作业的地点所测量空气含氢量应在允许范围内,并经批准后才能进行明火作业。

4.制氢场所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按时检查和试验。

5.密封油系统平衡阀、压差阀必须保证动作灵活、可靠,密封瓦间隙必须调整合格。

6.空、氢侧备用密封油泵应定期进行联动试验。

火电厂九项技术监督及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标准规范范文

火电厂九项技术监督及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标准规范范文

火电厂九项技术监督及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标准规范金属监督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2、DL 438-2000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3、DL 612-1996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督规程》4、DL 647-2004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5、DL/T 441-2004 《火力发电厂高温高压蒸汽管道蠕变监督规程》6、DL 439-91 《火力发电厂高温紧固件技术导则》7、DL/T 400-2004 《在役电站锅炉汽包的检验及评定规程》8、DL/T 884-2004 《火电厂金相检验与评定技术导则》9、DL/T 551-94 《低合金耐热钢蠕变孔洞检验技术工艺导则》10、DL/T 869-2004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1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属技术监督规定》12、JB 4730-94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13、DL/T 678-1999 《电站钢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14、DL/T 679-1999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15、电力工业基建司[1993]15号《火力发电厂金属光谱分析导则》16、DL/T 773-2001 《火电厂用12Cr1MoV 钢球化评级标准》17、DL/T786-2001 《碳钢石墨化检验及评级标准》18、DL/T 787-2001 《火力发电厂用15CrMo钢珠光体球化评级标准》19、DL/T 674-1999 《火电厂用20号钢珠光体球化评级标准》20、DL/T 616-1997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21、DL/T715-2000 《火力发电厂金属材料选用导则》22、DL/T3375-2002 《锅炉原材料入厂检验》23、DL/T752-2001 《火力发电厂异种钢焊接技术导则》24、DL/T734-2000 《火力发电厂锅炉汽包焊接修复技术导则》25、DL/T883-2004 《火力发电厂金属专业名词术语》26、能源部[1992]1069号《防止火电厂锅炉四管爆漏技术导则》27、《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化学监督1、SD 246-88 《化学监督制度》2、华能国际电力公司《化学技术监督规定》3、DL/T5068-1996 《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技术规程》4、DL/T 5190.4-200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5、GB 4962-1985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范》6、GB 11984-1989 《氯气安全规程》7、DL/T 667-1999 《火力发电厂在线化学仪表检验规程》8、DLG 101-1991 《火力发电厂化学试验室面积及仪器设备定额》9、DL/T 434-91 《电厂化学专业实施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10、DL/T 561-95 《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11、DL/T 801-2002 《大型发电机内冷却水质及系统技术要求》12、DL/T 794-2001 《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13、SD 116-84 《火力发电厂凝结器管选材导则》14、SDJJ 03-88 《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15、SD 223-87 《火力发电厂停(备)用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16、DL/T 771-2001 《火电厂水处理用离子交换树脂选用导则》17、GB/T 14541-93 《电厂运行中汽轮机用矿物油维护管理导则》18、GB/T 14542-93 《运行中变压器油维护管理导则》19、DL/T 571-95 《电厂用抗燃油验收、运行监督及维护管理导则》20、GB/T 8905-1996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21、DL/T 595-1996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气体监督细则》22、DL/T 639-1997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运行、试验及检修人员安全防护细则》23、GB/T 7252-2001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24、GB/T 12145-1999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25、DL 519-93 《火力发电厂水处理用离子交换树脂验收标准》26、JB/T 2932-1999 《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27、DL/T 543-94 《电厂用水处理设备质量验收标准》28、DL/T 457-91 《水、汽取样装置》29、GB 209-93 《工业用氢氧化钠》30、GB 320-91 《2V-工业合成盐酸》31、GB 534-89 《2V-工业硫酸》32、DL/T 806 《火力发电厂循环冷却水用阻垢缓蚀剂》33、GB 2536 《变压器油质量标准》34、SH 0040-91 《超高压变压器油》35、GB 11120-89 《L-TSA汽轮机油》36、GB 7595-2000 《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标准》37、GB 7596-2000 《电厂运行中汽轮机油质量标准》38、GB 12022-89 《工业六氟化硫》39、SH 0015-90 《抗氧化剂》40、SH 0043-91 《746防腐剂》41、DL 419-91 《电力用油名词术语》42、SD 329-89 《火电厂燃料质量监督名词术语》43、《火力发电厂技术标准汇编》热工监督1、国电安运[1998]483号《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规定》2、《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技术监督锅炉办法》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热工技术监督管理规定》4、国电发[2000]589号《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5、基工[1992]589号《火力发电厂电子计算机监视系统在线验收测试暂行规定(试行)》6、DL/T 655-1998 《火力发电厂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7、DL/T 656-1998 《火力发电厂汽轮机监控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8、DL/T 657-1998 《火力发电厂模拟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9、DL/T 658-1998 《火力发电厂顺序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10、DL/T 659-1998 《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11、GB/T 4213-92 《气动调节阀通用技术条件》12、GB/T 13399-92 《汽机安全监视装置技术条件》13、GB/T 14394-93 《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14、DL 5000-2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15、NDGJ 16-89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16、DL5004-2004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实验室设计标准》17、国家电力公司发布《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18、DL/T 5190.5-200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19、电综[1998]145号《火电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工篇)20、建质[1996]40号《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21、建质[1996]111号《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22、电建[1996]159号《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机竣工验收规程》23、电规发[1996]第214号《单元机组分散控制系统设计若干问题规定》24、NFPA 8502 《多燃烧器锅炉炉膛防外爆/内爆标准》25、水利电力部《计量管理工作规定》26、国家计量局/水利电力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的规定》27、能源政法[1992]955号《电力工业发电企业计量器具配备规范》28、JJG1033-2001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环保监督1、电安生[1996]430号《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2、国电计[1998]325号《国家电力公司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4、电计[1996]280号《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5、DL 414-2004 《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6、GB 13223-200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7、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8、GB 12348-1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9、GB 12349-1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10、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11、HJ/T 75-2001 《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12、HJ/T 76-2001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13、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14、GB/T 13931-1992 《电除尘器性能测试方法》15、DL5000-2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16、DL/T 5046-1995 《火力发电厂废水治理设计技术规程》17、DL/T 5142-2002 《火力发电厂除灰设计规程》18、GB/T 15321-1994 《电厂粉煤灰渣排放与综合利用技术通则》19、环监[1995]335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节能监督1、电安生[1997]399号《电力工业节能技术监督规定》2、主席令第9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3、能源节能[1989]5号《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4、能源节能[1991]98号《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试行)》5、计资源[1990]60号《节约能源监测管理暂行规定》6、经计字[1983]244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试行)》7、电综[1997]575号《电力节能监测中心管理办法》8、国电发[2001]476号《火电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试行)》9、国电发[2001]477号《《火电厂节约用油管理办法(试行)》10、《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节能技术监督规定》11、GB/T 3484-1993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12、GB/T 15316-1994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13、GB/T 3794-1983 《企业能量平衡技术考核验收标准》14、GB/T 3485-1998《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15、GB/T 7119-1993 《评价企业合理用水技术导则》16、GB/T 3486-1993《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17、GB/T 6422-1986 《企业能量计量与测试导则》18、GB/T 16616-1996 《企业能源网络图绘制方法》19、GB/T 2586-1991 《热量单位、符号与换算》20、GB/T 2587-1981 《热设备能量平衡通则》21、GB/T 2588-2000 《设备热效率计算通则》22、GB/T 2589-1990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23、GB/T 13234-1991 《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24、GB/T 13471-1992 《节电措施经济效益计算与评价方法》25、DL/T 606.1-1996 《火力发电厂能量平衡导则总则》26、DL/T 606.2-1996 《火力发电厂燃料平衡导则》27、DL/T 606.3-1996 《火力发电厂热平衡导则》28、DL/T 606.4-1996 《火力发电厂电能平衡导则》29、DL/T 606.5-1996 《火力发电厂水平衡导则》30、DL/T 686-1999 《电力网电能电能损耗计算导则》31、GB/T 18021-2000 《设备及管道绝热层表面热损失现场测定表面法》32、DL/T 783-2001 《火力发电厂接水导则》33、GB/T 8117-87 《汽轮机热力性能验收试验规程》34、GB/T 10184-1988 《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35、GB/T 3216-89 《离心泵、混流泵、轴流泵和旋涡泵试验方法》36、DL/T 839-2003 《大型锅炉给水泵性能现场试验方法》37、JB 3344-83 《凝结器性能试验规程》38、JB/T 5862-1991 《汽轮机表面式给水加热器性能试验规程》39、DL 469-2004 《电站锅炉风机现场性能试验》40、JB/T 9633-1999 《凝结器胶球清洗装置》41、DL/T 567-1995 《火力发电厂燃料试验方法》电能质量1、电综[1998]211号《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规定》2、能源电[1988]18号《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条例》3、能源电[1993]218号《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试行)》4、SD 325-1989 《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试行)》5、SD126-1984 《电力系统谐波管理暂行规定》6、DL 755-2001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7、DL/T 723-2000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技术导则》8、GB/T 15945-1995 《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允许偏差》9、GB 12325-1990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10、GB 12336-2000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11、GB/T 15543-1995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12、GB/T 15543-199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13、DL 488-2000 《电能计量装置管理规程》14、GB/T 13730-1992 《地区电网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15、GB/T 15248-1994 《电力负荷控制通用技术条件》16、DJ 428-1991 《电力系统自动低频减负荷技术规定》17、DJ 497-1992 《电力系统自动低频减负荷工作管理规程》18、SD 131-1984 《电力系统技术导则》绝缘监督1、DL/T 572-95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2、DL/T 574-95 《有载分接开关运行维修导则》3、DL/T 618-97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现场交接试验规程》4、DL/T 603-96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运行及维护规程》5、DL/T 617-97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技术条件》6、DL/T 555-94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电器现场耐压导则》7、DL/T 618-97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现场可控试验规程》8、DL/T 596-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9、DL/T 607-96 《汽轮发电机漏水、漏氢的检验》10、DL/T 4741-6-92 《现场绝缘试验实验导则》11、DL/T 417-91 《电气设备局部放电现场测量导则》12、DL/T 626-97 《盘形悬式绝缘子劣化检测规程》13、GB 50150-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14、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和绝缘配合》15、DL/T 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的接地》16、GB 5016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及验收规范》17、GB/T 5582-93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18、DL/T 573-95 《电力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19、DL/T 595-96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气体监督导则》20、电力工业部《并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电力安全生产管理》21、国电公司.736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22、国电发[1999]579号《汽轮发电机运行规程》23、国家电力公司.109 《高压开关设备管理规定、反事故技术措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4、DL 558-94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25、DL/T 664-99《带电设备红外线诊断技术应用导则》26、DL/T702-99 《矿物绝缘油中糠醛含量检测方法(分光光度法)》27、DL/T 703-99 《绝缘油中含气量的气象色谱测定法》28、DL/T 702-99 《变压器油汽轮机油中T501抗氧化剂含量测定法》29、DL/T 706-99 《电厂用抗燃油自燃点测定方法》30、DL/T 717-2000《汽轮发电机转子中心孔检验技术导则》31、DL/T 722-2000《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32、DL/T 723-2000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技术导则》33、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34、DL/T 727-2000 《互感器运行检修导则》35、DL/T 741-2000 《架空线路运行规程》36、DL/T 5161.1-1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合订本)》37、《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38、《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气绝缘技术监督规定》电测监督1、JJG 124-93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指示表》2、JJG 124-93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交流电能表》3、JJG 596-99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电子式电能表》4、JG 126-95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交流电量变送器》5、JJG597-89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电能表检定装置》6、SD 111-83 《原水利电力部标准交流仪表检验装置》7、JJG 598-89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直流数字电流》8、JJG 315-83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直流数字电压》9、JJG 780-92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交流数字功率》10、JJG 494-87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静电电压表》11、JJG 603-89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指针频率表》12、JJG 440-86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相位表》13、JJG 622-97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兆欧表》14、366-86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接地电阻表》15、JJG 01-94 《电子式标准电能表技术条件》16、DL/T 614-97 《多功能电能表》17、.207 《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18、DL/T 668-99 《测量用互感器检验装置》19、DL/T 686-99 《电力网电能损耗计算导则》20、DL/T 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损耗计算导则》21、DL/T 731-2000 《电能表测量用误差计算器》22、DL/T 732-2000 《电能表测量用光电采样器》2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5、《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检定规程》继电保护1、《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规定汇编》(第二版)中“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2、DL 400-91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3、DL/T 623-97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4、DL/T 5147-2000 《电力系统自动装置设计技术规定》5、DL 428-91 《电力系统自动低频减载负荷技术规定》6、DL/T 584-95 《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7、DL/T 559-94 《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8、DL/T 553-94 《220——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技术准则》9、DL/T 663-99 《220——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装置检测要求》10、DL/T 5149-2001 《220——500kv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程》11、DL 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12、DL 478-2001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13、DL/T 526-2002 《静态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技术条件》14、DL/T 527-2002 《静态继电保护装置逆变源技术条件》15、DL/T 524-2002 《继电保护专用电力线载波收发信机技术条件》16、DL/T 5136-2001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17、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业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18、DL/T 5043-95 《火力发电厂电气试验室设计标准》19、《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电气装置篇)》20、DL/T 587-96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21、GB/T 15145-94 《微机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22、DL/T 670-99 《微机母线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23、DL/T 671-99 《微机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24、DL/T 744-2001 《微机型电动机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25、DL/T 687-99《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通用技术条件》26、DL/T 769-2001 《电力系统微机继电保护技术导则》27、DL/T 671-99 《微机变压器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28、DL/T 624-97 《继电保护微机型试验装置技术条件》29、DL/T 823-2002 《微机型反时限电流保护通用技术条件》30、《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3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监督1、国务院令[2003]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劳部发[1996]276号《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督规程》3、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4、DL 612-1996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5、劳锅字[1990]3号《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及讲析》6、质技监局锅发[1999]202号《锅炉定期检验规程》7、DL 647-2004《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8、国质检锅[2003]207号《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9、能源安保[1991]709号《电站压力式除氧器安全技术规定》10、DL/T 679-1999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11、DL/T 440-2004 《在役电站锅炉汽包的检验及评定规程》12、DL/T 734-2000 《火力发电厂锅炉汽包焊接修复技术导则》13、GB/T 9222-88 《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14、能源部电[1992]1069号《防止火电厂锅炉四管爆漏技术导则》15、《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16、DL/T 616-1997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DL/T 752-2001 《火力发电厂异种钢焊接技术规程》17、。

发电厂九大技术监督(锅炉标准 )

发电厂九大技术监督(锅炉标准 )

锅炉压力容器监督
1、国务院令[2003]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劳部发[1996]276号《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督规程》
3、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
规程》
4、DL 612-1996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5、劳锅字[1990]3号《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及讲析》
6、质技监局锅发[1999]202号《锅炉定期检验规程》
7、DL 647-2004《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8、国质检锅[2003]207号《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
办法》
9、能源安保[1991]709号《电站压力式除氧器安全技术
规定》
10、DL/T 679-1999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
11、DL/T 440-2004 《在役电站锅炉汽包的检验及评定规
程》
12、DL/T 734-2000 《火力发电厂锅炉汽包焊接修复技术导
则》
13、GB/T 9222-88 《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14、能源部电[1992]1069号《防止火电厂锅炉四管爆漏技
术导则》
15、《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16、DL/T 616-1997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
整导则》
17、DL/T 752-2001 《火力发电厂异种钢焊接技术规程》。

汽水管道支吊架技术监控管理的探究

汽水管道支吊架技术监控管理的探究

第11卷(2009年第10期)电力安全技术A勰汔水管遣多捍弗掺芥监粒管理的拐究赵群(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吉林长春130021)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支吊架的分析调整方法研2000)对开展汽水管道支吊架的技术管理工作做了详究从七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经过一段时间的经验细规定,火力发电厂的技术人员要充分掌握这方面积累和技术总结,1997年国家电力公司颁布了袋火的基础知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汽水管道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D L/及支吊架运行的安伞性,避免因汽水管道支吊架失T616-1997)。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火力发电厂技术监效而引发恶性事故。

攀氅呈雩至耄耄乙!:了:!三当隽翌竺冀三主:篓烹黧爨;驽2支吊架是保证汽水管道安全运行的重要部件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D L/‘”。

5“”、“¨1、58‘‘。

¨…一3””T616—2006)。

该导则使管道支吊架维修调整和技术2.1结构应力与管道的安全性,监控管理有了重要依据,使管道支吊架和管道寿命管道材质损伤和破坏的根本原冈是高应力与材管理从局部微观性能研究扩展到宏观结构应力分析料缺陷。

管道设计、布置所产生的结构应力是管道与微观研究相结合。

通过对管道支吊架规范化、系材质损伤和破坏的一个重要因素,只有首先从宏观统化的技术管理,将提高管道系统的安全运行水上控制和降低系统应力才能真正减缓材料的损伤速平,延长管道使用寿命。

度,延长管道寿命。

支吊架调整的必要性;的雯箸鬓耋嚣霪委,差麦异翥萎霎纛篓,袭鬈誊近年来,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泄漏或爆裂事件道布置的具体位置和走向,通过各种形式支吊架的时有发生,对电厂的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各大合理配置,在最人程度上降低管道的结构应力。

在电力公司对管道支吊架调整以及管道振动治理]:作管道运行一段时间后,通过对管系的跟踪监控,依越来越重视。

电力行、№标准《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据管道实际运行中发生的应力变化和位移,对支吊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D L/T616—2006)、《火力架进行必要的调整,消除设计上存在的偏差所产生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技术规定))(SD G J6—2006)、的结构应力,保证管道的安全稳定运行。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的检查、维修、调整、改造的基本技术要求,也规定了汽水管道与支吊架异常问题的处理办法和基本程序。

本标准适用予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的检查、调整、维修和改造,其他管道与支吊架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核电站一回路管道、非钢制管道、内衬管道以及其他专门用途的管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GB/T 1239.2 冷卷圆柱螺旋压缩弹簧技术条件GB/T 1239.4 热卷圆柱螺旋压缩弹簧技术条件GB/T 1239.6 圆柱螺旋弹簧设计计算GB 3087 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T 4272 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GB 5310 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T 8163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74 设备及管道保温效果的测试与评价GB/T 12459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 13793 直缝电焊钢管GB/T 17116 管道支吊架DL/T 612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T 695 电站钢制对焊管件DL/T 850 电站配管DL/T 869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 5031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l/T 5054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I/T 5072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JB/T 3595 电站阀门一般要求JB/T 4704 非金属软垫片JB/T 4705 缠绕垫片JB/T 4706 金属包垫片3管道系统3.1一般规定3.1.1 按DL/T 5054的要求,对设计己选定的管子和附件的材料进行核对,如果进行换管改造,应确定材质是否符合如下要求:a) 应按GB 5310的规定,选用中温中压及以上参数的较重要管道。

国电25项反措

国电25项反措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有关部分国电发【2000】589号3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为了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的发生,应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督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 L612一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 L647-1998)、《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 L438-91)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把防止锅炉承压部件爆破泄漏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实到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修和检验的全过程管理工作中,并重点要求如下:3.1新建锅炉在安装阶段应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新建锅炉技运1年后要结合检查性大修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在役锅炉结合每次大修开展锅炉安全性能检验。

锅炉检验项目和程序按有关规定进行。

3.2防止超压超温。

3.2.1严防锅炉缺水和超温超压运行,严禁在水位表数量不足(指能正确指示水位的水位表数量)、安全阀解列的状况下运行。

3.2.2参加电网调峰的锅炉,运行规程中应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按调峰设计的锅炉,其调峰性能应与汽轮性能相匹配;非调峰设计的锅炉,其调峰负荷的下限应由水动力计算、试验及燃烧稳定性试验确定,并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

3.2.3对直流锅炉的蒸发段、分离器、过热器、再热器出口导汽管等应有完整的管壁温度测点,以便监视各导汽管间的温度偏差,防止超温爆管。

3.2.4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安全阀整定应严格按规程进行。

3.2.4.1大容量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校验工作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升压速度过快或压力、汽温失控造成超压超温现象。

3.2.4.2锅炉在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整定时,严禁非试验人员进入试验现场。

3.3防止设备大面积腐蚀。

3.3.1严格执行《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 B12145-19)、《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D L/T561-1995)、《关于防止火力发电厂凝汽器铜管结垢腐蚀的意见》[(81)生技字52号]和《防止电厂锅炉结垢腐蚀的改进措施和要求》[(88)电生字81号、基火字75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加强化学监督工作。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之欧阳体创编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之欧阳体创编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1992年原能源部《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颁发后,在防止重大、特大事故方面收到明显效果。

在电网容量增加、系统不断扩大的条件下,各项事故普遍呈下降趋势,其中锅炉灭火放炮、汽轮机超速、开关损坏、互感器爆炸、系统稳定破坏等事故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

但是,随着我国电力工业快速发展和电力工业合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参数、大容量机组不断运和高电压、跨区电网逐步形成,尤其是现代计算机技术不断应用于电力生产,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有些事故已大大减少,但有些频发性事故至今仍有时发生,并且有的变得越来越突出,新的事故类型也不断出现。

近来,发生了多年来未曾发生过的重大事故,如轴系断裂事故、锅炉缺水事故、电缆着火事故以及全厂停电事故。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坚持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更好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有目标、有重点地防止重大恶性事故,国家电力公司在原能源部《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了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重大环境污染、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锅炉尾部再次燃烧、锅炉满水和缺水等事故的重点要求,制定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各单位应密切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把各项重点要求落到实处,防止特大、重大和频发性事故的发生。

1 防止火灾事故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93)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1.1 电缆防火1.1.1 新、扩建工程中的电缆选择与敷设应按《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1996)和《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中的有关部分进行设计。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

电厂二十五项反措(锅炉部分)

电厂二十五项反措(锅炉部分)
机入口静叶开度、送风机动叶开度、一次风机 动叶开度指示正确,引、送风机电流与风量匹 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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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
❖2、防止超压超温 ❖实施细则: ④ 监视一次风机运行正常,一次风压在正常范围
内、密封风与一次风压差正常。 ⑤ 监视锅炉各受热面金属温度在正常范围内,不
超温。 ⑥ 通过火焰电视监视锅炉燃烧状况良好。
❖ ⑦加强锅炉安全监察工作,锅炉第一次投入使 用前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办理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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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
❖4、防止炉外管道爆破
❖实施细则:
❖ ①加强对炉外管道的巡视,对管系振动、水击 等现象应分析原因,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 措施,若不能与系统隔离进行处理时,应立即 停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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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
❖5、防止锅炉四管漏泄
❖实施细则:
❖ ⑸加强对吹灰的管理,应通过试验和观察来确定锅 炉受热面吹灰的周期。应防止吹灰器漏汽,漏水或 吹毁受热面。
❖ ⑹锅炉结渣时应及时进行吹灰和清除。防止结成大 渣块掉落而砸毁冷灰斗或水冷壁。
❖ ⑺加强对过热器、再热器管壁温度和烟气温度的监 测,实事求是地作好记录,发现超温应及时分析原 因,并尽可能从运行调整方面作好防止超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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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
❖2、防止超压超温 ❖《反措》要求: ❖ ③对直流锅炉的蒸发段、分离器、过热器、
再热器出口导汽管等应有完整的管壁温度测 点,以便监视各导汽管间的温度偏差,防止 超温爆管。 ❖ ④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安全阀整定应严格按 规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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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
❖ 6、燃油系统的软管,应定期检查更换。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反措笔试考试题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反措笔试考试题
2.9成套高压开关柜五防功能应齐全,性能应良好。
2.10应配备充足的经过国家或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安全工作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为防止误登室外带电设备,应采用全封闭(包括网状)的检修临时围栏。
2.11强化岗位培训,提高人员的技术素质,要求持证上岗。
3
为了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的发生,应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督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47-1998)、《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8-91)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把防止锅炉承压部件爆破泄漏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实到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修和检验的全过程管理工作中,并重点要求如下:
3.4.12加强锅炉安全监察工作,锅炉第一次投入使用前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办理使用证。
3.5防止锅炉四管漏泄。
3.5.1严格执行《防止火电厂锅炉四管爆漏技术导则》(能源电[1992]1069号)。
3.5.2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管发生爆漏时,应及早停运,防止扩大冲刷损坏其他管段。大型锅炉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采用漏泄监测装置。
1.1.5严格按正确的设计图册施工,做到布线整齐,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
1.1.6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
1.1.7扩建工程敷设电缆时,应加强与运行单位密切配合,对贯穿在役机组产生的电缆孔洞和损伤的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
1.1.8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浅谈发电厂四大管道支吊架检查与调整

浅谈发电厂四大管道支吊架检查与调整

浅谈发电厂四大管道支吊架检查与调整作者:裴寅王秀英来源:《科技创新导报》2011年第20期摘要: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经过一定时间运行后,管道支吊架热位移及载荷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特别是四大管道对支吊架高度依赖,其性能状况直接影响到机组的安全运行,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调整。

关键词:发电厂四大管道支吊架检查调整中图分类号:TM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1)07(b)-0135-011 引言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经过一定时间运行后管道位置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加之支吊架安装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支吊架热位移及载荷也将发生一定的变化,支吊架将会存在承载不合理,欠载或过载;支吊架偏装不正确;弹性支吊架弹簧完全压死;管道及支吊架热位移受阻等问题。

特别是对于输送高温高压介质的四大管道(四大管道包括:主蒸汽管道、再热热段管道、再热冷段管道、高压给水管道、高压旁路管道、低压旁路管道、导汽管道)由于管线较长,管道两端的落差很大,管道两端除了与锅炉和汽轮机设备连接外,中间部分完全通过各种功能支吊架的有效作用来确保管道处于设计状态,从而使整个管道对支吊架高度依赖,其性能状况直接影响到机组的安全运行,为了确保这些支吊架热位移及载荷在允许范围内运行,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调整,消除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使管道受力均衡、膨胀自如,从而有效延长管道的使用寿命。

在对支吊架状态进行检查调整时,根据《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和《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规定要求执行,要对管道的每一套支吊架的冷热态状况进行详细的检验与记录,必要时进行拍照记录,得到一套完整的管道支吊架检查记录。

检查及调整管道支吊架范围有:主蒸汽管道、再热热段管道、再热冷段管道、高压给水管道、高压旁路管道、低压旁路管道、导汽管道共7个系统支吊架。

2 支吊架检查工序2.1 查阅管道支吊架相关资料查阅四大管道支吊架安装图纸,掌握支吊架的位置、编号、类型、安装高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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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DL/T 616—1997Maintain&adjusting guide for thermalpower plant steam-water pipes and support-hangers1 范围1.1 本导则规定了为保证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安全运行所必须进行的检查,维修与调整的基本要求,也规定了汽水管道与支吊架异常的处理办法。

1.2 本导则适用于火力发电厂主蒸汽额定温度为540℃及以上机组的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低温再热蒸汽管道、主给水管道、高低压旁路管道与启动旁路管道等。

1.3 主蒸汽额定温度为540℃及以上机组的其他汽水管道以及其他机组的汽水管道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DL 483—91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 5007—92 电力建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DL 5031—9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L/T 5047—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 5054—199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L 612—1996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SD 230—87 发电厂检修规程SDGJ 6—90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技术规定DL/T 5072—1997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ANSI/ASME B31.1—1995 动力管道3 名词术语支吊装置(支吊架):管部、连接件、功能件与根部等零部件集合的总称。

管部:支吊装置与管道直接连接的零部件的总称。

连接件:用以连接管部与功能件、功能件与根部,或管部与根部及自身相互连接的各种零件的总称。

功能件:实现各种支吊类型功能的零部件的总称,如变力弹簧支吊架、恒力弹簧支吊架、减振器或阻尼器等。

根部:支吊装置与承载结构直接连接的各种辅助钢结构。

支吊点(吊点):管道上装设管部部位承受力的代表点。

着力点:承载结构上装设根部部位承受力的代表点。

减振器:用以控制管道低频高幅晃动或高频低幅振动,对管系的热胀、冷缩有一定约束的装置。

阻尼器:用以承受管道冲击荷载或地震荷载,控制管系高速振动位移,允许管道自由热胀、冷缩的装置。

接口:管道与设备或甲管道与乙管道设计分界的连接环节,它可以是焊缝、法兰或其他连接方式。

偏装:为了改善由于冷热位移引起不利受力而在安装时使支吊点与着力点在一维或二维坐标上设计规定的不一致数值。

失载(脱载):由于非正常原因引起承载支吊架完全失去荷载的现象。

超载:超过支吊架设计最大额定荷载的现象。

过应力:由于非正常原因使管道元件的某局部位置或支吊装置某局部位置的工作应力超过许用应力的应力。

附加位移:设备由冷态到热态引起接口处坐标值的增量。

补刚处理:增加构件抗变形或抗振动能力所进行的结构改进。

水锤:管道内因压力波动,流量或流向突然变化引起的冲击荷载现象。

汽锤:蒸汽管道系统中因流动条件和流动状态的急剧变化而产生的动荷载现象。

冷态线:管道安装后,在室温情况下空间位置的几何线。

4 管道系统4.1 管系的膨胀4.1.1 新机组首次升温,应及时检查管道膨胀是否受阻。

出现受阻,应作好记录,并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处理。

4.1.2 除限位装置、刚性支吊架与固定支架外,应保证管系自由膨胀。

两相邻管道保温表面间的冷间距,应足以保证管道膨胀不相互阻碍。

对管道周围的其他设施进行改造时,应保证管道膨胀不受阻碍。

4.1.3 高温管道应在热位移较大、测量方便处装设三向位移指示器。

设计单位应提供该处热位移的理论计算值。

4.1.4 新机组首次启动前和启动后蒸汽参数达到额定值8h,以及停机后管道壁温降至接近环境温度时,应各记录一次三向位移数值。

4.1.5 机组大修停机后待管道壁温降至接近环境温度时,以及重新启动待蒸汽参数达到额定值8h后,应各记录一次三向位移数值,4.1.6 各支吊点的实际热位移值与设计计算值一般不会完全相符。

如果相差不多,可以认为管系膨胀正常。

如果相差太大,应查明原因,必要时应予以纠正。

4.2 管系的推力与力矩4.2.1 与管道连接的设备出现明显的变形或非正常的位移时,应分析管系的推力与力矩对设备的影响。

4.2.2 与管道连接的设备接口焊缝出现裂纹,应查清管道是否发生过瞬间剧烈振动,分析焊接质量,对附近的支吊架进行检查,必要时按实际情况进行管系推力与力矩核算。

4.2.3 固定支架的混凝土支墩发生损坏,应分析损坏原因,并及时进行处理。

4.2.4 与锅炉或汽轮机接口附近的限位装置,应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

运行单位发现推力与力矩异常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4.2.5 运行中经常泄漏的法兰结合面,应考虑管系推力与力矩的影响。

4.2.6 厂房或设备基础发生异常沉降或遭受地震后,应对管道系统进行测量与记录,并请有关单位进行管端附加推力与力矩核算,必要时提出处理措施。

4.3 管系的冲击与振动4.3.1 300MW及以上机组的管系,如发生明显振动、水锤或汽锤现象,应及时对管系进行目测检查,并记录发生振动、水锤或汽锤的时间、工况、支吊架零部件是否损坏与管道是否变形。

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予以防止。

4.3.2 地震后,应及时对管系进行察看,检查管道与设备接口焊缝是否异常,支吊架零部件是否损坏与管道是否变形,出现异常应及时进行处理。

4.3.3 管系出现较大振幅的低频振(晃)动,应检查支吊架荷载是否符合设计规定。

严禁未经计算就用强制约束办法来限制振动。

常用的消振办法为:a)请设计单位用提高管系刚度的办法来消振,并应对支吊架进行认真的调整;b)请设计单位用增设减振器的办法来消振,在振动管道沿线试加减振附加力,以确定消振的最佳位置;c)如用增设阻尼器的办法消振,应请设计单位确定装设位置,根据该位置的位移量、位移方向及惯性荷载选择型号、连杆长度与根部布置。

4.3.4 因汽、液两相不稳定流动而振动的管道,一般不用强制约束的办法来限制振动,应从运行工况,系统结构布置与适当的支吊架改进来综合治理。

4.4 管系过应力4.4.1 根部或管部钢结构或连接件刚度或强度不足引起管系过应力时,应按汽水管道支吊架设计原则进行补刚处理。

4.4.2 严禁利用管道作为其他重物起吊的支吊点,也不得在管道或吊架上增加设计时没有考虑的任何永久性或临时性荷载。

4.4.3 管道个别部件损坏时,除进行损坏部件的材质分析外,必要时还应根据管系的实际状况,对管系重新进行应力分析,以确定部件的失效原因,并采取相应对策予以纠正。

4.4.4 当管道某一焊口多次发生裂纹,应进行如下工作:a)分析焊接及管材质量;b)检查裂纹焊口邻近支吊架状态是否正常,并测定其热位移方向和位移量;c)根据管系的实际状况进行应力分析,然后进行焊口损坏原因的综合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4.4.5 当更换管子、管件或保温材料在重量、尺寸、外形布置或材质等方面与原设计不同时,应进行应力分析,以防管道系统任何部位产生过应力。

4.4.6 管道上多处支吊架弹簧被压死,常造成管系过应力,应根据管系实际状况,对管系重新进行应力分析,以确定支吊架弹簧压死的原因,并采取相应对策予以纠正。

4.4.7 蒸汽管道水压试验时,应将弹性支吊架进行锁定保护弹簧。

如无法锁定或锁定后其承载能力不足时,应对部分支吊架进行临时加固或增设临时支吊架,加固或增设的支吊架要经计算核准。

如管系设计未考虑水压试验工况,在水压前,应通过计算增设临时支吊架。

4.4.8 对母管制的蒸汽管道系统,当发生过异常情况或进行换管改造时,应根据管系实际状况,进行机、炉运行方式的方案验算。

对有旁路系统的蒸汽管道系统,必要时也应进行运行方式的方案验算。

4.5 管道保温4.5.1 在主蒸汽管道、高低温再热蒸汽管道上,严禁使用技术参数达不到要求的各种保温材料,以保证保护层表面温度与管系受力不超限。

4.5.2 检修时局部拆除的保温,应按原设计的材料与结构尺寸恢复。

使用代用材料使邻近支吊架工作荷载超过±10%时,须进行支吊架荷载调整。

4.5.3 大范围更换保温,不得使用与原设计容重相差过大或改变原保温结构尺寸。

如需变更,应重新进行支吊点荷重分配、热位移、管系应力及推力计算,并对支吊架逐个进行调整,必要时更换一些不能适应的支吊架。

当大部分支吊架无法适应或管系受力超限时,不允许改变原保温设计。

4.5.4 大范围拆除保温前,应将弹性支吊架暂时锁定,保温恢复后应解除锁定。

4.5.5 严禁主蒸汽管道、高低温再热蒸汽管道的任何部位因保温脱落而裸露运行。

严禁把弹簧、吊杆、滑动与导向装置的活动部分包在保温层里。

4.6 管系的改造与检修施工4.6.1 对超期服役的管道进行全部或部分换管时,应根据管系的实际状况,重新进行设计计算与支吊架调整。

4.6.2 水平管道过度挠曲影响疏水时,可采用增设弹性支吊架办法解决,但应进行荷载分配与热位移计算。

水平管坡度数值或坡度方向不能满足疏水要求时,应与设计单位研究解决。

4.6.3 当管道系统发生下沉时。

应查明原因,必要时应请设计单位协助处理。

4.6.4 更换管道元件前,应对作业部位两侧管子进行定尺寸、定位置的临时约束,待作业全部结束后,方可解除约束。

4.6.5 大量更换支吊架,改变支吊架的位置、定向,类型、荷载或增加约束,应进行管系设计计算。

4.6.6 支吊架施工,应由有经验的有必备技术力量的部门承担。

施工前应熟悉有关图纸及资料,认真核对,在施工中应精心调整,严格工艺要求。

4.6.7 支吊架的更换必须执行DL 5031—9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的有关规定。

对单线管道,应由一端按顺序作业;对多线管道,还应平行推进作业。

4.6.8 管道支吊点的定位与设计的偏差值:对水平管道,不应超过50mm;对垂直管道,不应超过100mm。

着力点的定位与设计的偏差值,不应引起根部辅助钢结构或承载结构超设计规定的应力水平或偏心受载。

4.6.9 支吊点与着力点需要偏装时,偏装值为水平冷、热位移之和的1/2。

利用根部偏装,偏装方向与位移同向:利用水平管管部偏装,偏装方向与管子轴向位移反向。

热态时出现吊杆倾角比冷态时同向增大,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4.6.10 与管道直接接触的管部零部件,其材料应按管道的设计温度选用,接触面应不损伤管道表面。

应保证管部与管道之间在预定约束方向,不发生相对滑动或转动。

4.6.11 支吊架施工焊接必须执行DL 5007—9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的有关规定。

与管道直接焊接的管部零部件,其材料应与管道材料相同或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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