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12•【字号】威政办发[2012]28号•【施行日期】2012.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威政办发〔2012〕28号)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二日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树立和落实科学人才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能人才的整体素质和社会地位,调动广大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贡献的积极性,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1〕63号)和《威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威发〔2010〕15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威海市首席技师,是指工人队伍中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丰富实践经验,贡献特别突出,在全市本行业、领域中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广泛认可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第三条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分布,重点从我市国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相关企业中选拔产生。
第四条威海市首席技师每2年选拔一次,一次选拔20人左右,管理期为3年。
管理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进入复核认定程序,经复核认定的首席技师,继续享受下一个管理期的相关待遇;经复核未被认定的首席技师可重新参加推荐选拔。
第五条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商务局、国资委、总工会等部门组成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实施方案等3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实施方案等3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2.02•【字号】威政办字〔2014〕70号•【施行日期】2014.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实施方案等3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字〔2014〕70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威海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实施方案》、《威海市农民工权益保障3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威海市农民工公共服务3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统筹城乡发展,以加快推进全域城市化、市域一体化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将政策扶持、制度保障、执法监督和舆论导向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农民工在职业培训、权益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促进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
各级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考核体系,通过社情民意抽样调查、社会问卷调查、统计数据绩效评估等措施,对3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定期通报。
要创新宣传手段,充分发挥各类新兴媒体、网站和各级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大力宣传农民工3项行动的现实意义和经验做法,营造做好农民工工作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各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下同)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2日威海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全面增强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农民工实现稳定就业创业,根据《山东省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表彰全市史志工作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表彰全市史志工作先进工作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27•【字号】威政办发[2011]37号•【施行日期】2011.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表彰全市史志工作先进工作者的通报(威政办发〔2011〕37号)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近年来,全市广大史志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编纂出版了一批优秀地方史志成果,各项史志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对王金明等60名全市史志工作先进工作者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嘉奖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成绩。
全市广大史志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依法修志意识,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不断提高修志编鉴水平,为全市史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全市史志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附件:全市史志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王金明市纪委孙冬青市委统战部李志市委政法委赵芳市法院胡培东市检察院邵洁市委党史研究室耿瑞铎市妇联史怀宝市文联高明市国土资源局张艳红市规划局苗杨市林业局原所强市体育局宋宝军市审计局张金胜市环保局杨肖红市侨办邵景春市人防办宋美虹市物价局张朝明市口岸办李辉市铁路局邹清晓市贸促会曹术友市行政审批中心管理办宋明岩市史志办王祝德市港航局王忠太市农机局师永伟市工商局刘昌晓市盐务局安景德威海供电公司程传亮威海海事局王营威海人民银行吴景泉威海工行张昕市水务集团柳青威海石油公司纪靖市烟草专卖局裴水山大威海分校杨易林哈工大(威海)谭军华能威海电厂林夕珊市保险协会汤双文威海寿保公司王晓红荣成市党史史志办张洪波荣成市党史史志办刘松林荣成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办滕俊强荣成石岛管理区组织人事办孙浩文登市委党校牟树芳文登市卫生局谭琳文登市广播电视台王宏伟文登市地方史志办高燕妮文登市地方史志办初云峰文登市地方史志办高玉山乳山市政协办勇天磊乳山市党史市志办刘万波乳山市党史市志办于晓乳山市党史市志办孙海英环翠区教育局刘威华环翠区地方史志办王政生环翠区环境卫生管理局郭强清高区史志办肖文忠高区史志办丛培青经区管委办公室徐敬侠经区史志办战大力工业新区管委办公室。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力做好保企业用工保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力做好保企业用工保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22•【字号】威政办发〔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力做好保企业用工保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全力做好保企业用工保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22日全力做好保企业用工保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做好保障企业用工及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援企稳岗保障用工1.积极实施社会保险稳岗纾困政策。
按照国家、省统一规定,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的基础上,扩大至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
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区市、开发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也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
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下均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2.扶持自主创业和鼓励灵活就业。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威政办字〔2015〕54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威政办字〔2015〕54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威海市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0月30日威海市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为有效发挥考核的评价、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明确服务业发展责任,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单位加快发展服务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威政发〔2014〕44号),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导向、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客观公正,科学设置指标体系,严格绩效考核程序,客观准确考核评价,全面反映工作实效。
通过考核,进一步明确目标,压实责任,激励干劲。
二、考核对象各区市和承担服务业发展任务的市直有关部门。
三、考核内容(一)各区市。
围绕服务业发展情况、结构效益、发展特色、工作情况等4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二)市直有关部门。
有服务业行业发展指标任务的部门,围绕发展指标、工作任务、日常工作、统计工作等4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无发展指标任务的部门,围绕工作任务、日常工作、统计工作等3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四、考核方式(一)组织实施。
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组成考评小组,市服务业办公室具体实施。
(二)制定方案。
每年年初,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指标,分解任务,定期调度通报任务完成情况。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2.22•【字号】威政办字〔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威海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2月22日威海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稳就业保就业、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探索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确定组织实施威海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目标,聚焦“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职责,重点面向城乡困难群体、大龄人员,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促进充分就业、有效增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城乡一体、系统推进。
立足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现实需求,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理念,抓好公益性岗位开发顶层设计和统筹整合,改变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局面,形成城乡“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需求导向、精准施策。
实施精准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措施,按需设岗、分步推进,做到安置对象精准、岗位类型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安置成效精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06•【字号】威政办发〔2018〕13号•【施行日期】2018.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威政办发〔2018〕13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市编委对市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
修订后的《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6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威海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威发〔2014〕15号),设立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监察局协调指导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
(二)加强的职责。
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
二、主要职责(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电;负责承办上级机关及其他地市来文来电。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组织起草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及其他综合性文稿。
(三)承办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府派出机构和各区市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审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五)协助市政府领导调度掌握全市工作情况,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对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综合协调。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02•【字号】威政办发〔2017〕23号•【施行日期】2017.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发〔2017〕23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威海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日威海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根据《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7〕7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统一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软件”的要求,围绕统筹一片云(电子政务云)、规范两张网(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建成三大体系(数据资源体系、政务服务体系、业务协同体系)、强化四个支撑(政策支撑、产业支撑、标准支撑、安全支撑)、落实五项保障(体制保障、财力保障、智力保障、监督保障、审计保障),形成“12345”发展格局,利用1年左右时间,全面整合各级政务信息系统,打通信息壁垒,整体提升政府信息资源利用水平,促使各级各部门通过流程再造,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到2018年年底,建成全市共用的电子政务云,整合迁入各级各部门计算、存储等资源;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全覆盖,取消各级各类业务专网,电子政务内网按需延伸扩展;业务应用系统上云率达到95%以上,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率达到80%以上,公共数据开放率达到60%以上;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率达到100%;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腿的事项占比达到70%以上;全市政府系统行政办公效率提高50%以上,形成“机房大集中、网络大联通、应用大整合、数据大共享、服务大提速、业务大协同”的威海电子政务发展模式。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2.13•【字号】威政办字〔2022〕35号•【施行日期】2022.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字〔2022〕35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威海市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13日威海市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是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服务半径为步行15分钟左右的范围内,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基本消费和品质消费等为目标,以多业态集聚形成的社区商圈。
根据《商务部等10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公布全国第二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名单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2〕209号),我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以下简称“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
为做好试点相关工作,按照《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2021〕176号)、《商务部办公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24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威海要向精致城市方向发展”为总目标总方向总遵循,以《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条例》为法律依据,将便民生活圈建设与旧城改造、城市有机更新等紧密结合,构建以完整居住社区为基本生活单元、以便民生活圈为统筹的两级体系,通过科学优化布局、补齐设施短板、丰富商业业态、壮大市场主体、提高服务能力、引导规范经营,提高服务便利化、标准化、智慧化、品质化水平,建立市、县、镇三级联动机制,按照“两年试点、三年推广”的思路,将便民生活圈打造成为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服务保障民生、推动便利消费及扩大就业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不断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力争提炼出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可复制推广的“威海经验”。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公共服务岗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意见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公共服务岗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03•【字号】威政办发[2011]30号•【施行日期】2011.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公共服务岗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意见的通知(威政办发〔2011〕30号)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公共服务岗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关于公共服务岗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意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随着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管理服务职责范围越来越广,任务越来越重。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水平,满足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我市实际,现对公共服务岗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提出如下意见:一、适用范围公共服务岗位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主要是指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编制外设立的公共服务岗位或完成阶段性工作确需使用的临时工作人员。
二、计划申报有用工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编报用工计划,填写公共服务岗位用工需求申报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市直部门、单位报市政府研究审批,其他部门、单位报所属市区政府或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研究审批。
用工计划要详细说明用工岗位、岗位等级、用工人数、用工条件及用工期限等,其中岗位类别分为三类:辅助管理岗位(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和初级)和技能岗位(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和普通工)。
用工计划坚持保重点、保民生、保公共服务的原则,从严控制审批。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能够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不准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建设放心消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建设放心消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19•【字号】威政办字〔2018〕81号•【施行日期】2018.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建设放心消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字〔2018〕81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威海市建设放心消费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19日威海市建设放心消费城市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营造良好市场消费环境,建设放心消费城市,根据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深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完善促进放心消费的体制机制,切实解决在诚信经营、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消费纠纷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主体诚信度、消费群体满意度和社会公众认同度,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着力打造“诚信威海、放心消费”城市品牌,为实现现代化幸福威海建设新跨越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高点定位,服务大局。
对标南方先进城市,围绕城市国际化战略实施,结合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构建国际一流消费环境,努力建设国际化放心消费城市,不断增强城市吸引力和软实力,助力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2.问题导向,精准施策。
重点关注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消费者投诉举报相对集中的行业和领域,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等手段动态分析消费者诉求,有针对性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推进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推进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25•【字号】威政办发〔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推进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威海市推进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25日威海市推进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流程再造,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山东省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在我市落实落地,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7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2021年底前,按照《方案》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全力推进各项任务实施,围绕企业从开办到退出、个人出生到养老两个全生命周期,各推出不少于100个事项,实现“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一)推进“极简办”。
通过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打造最优办事流程。
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爱山东APP、自助服务终端等办事平台功能,强化数据共享应用,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智能办,实现办事渠道多样化、办事方式便捷化、办事过程极简化。
(二)深化“集成办”。
通过业务整合、流程再造、数据共享、系统整合对接,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窗受理”,拓展延伸“一链办理”,推动更多关联事项集成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的办事应用场景服务。
(三)推行“全域办”。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威海市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1月20日威海市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为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推动审批与监管有机衔接、协调联动,根据《威海市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方案》(威政字〔2018〕110号)精神,建立本工作机制。
一、建立审批和监管联络会商制度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参与有关重要事项的联络会商,加强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业务对接,力促行政审批合法、高效。
(一)行政主管部门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作为会商联络负责人,并选派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本部门行政审批与监管业务的人员担任联络员。
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商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安排联络员参与审核、会商工作,并充分听取联络员意见。
(二)联络会商主要内容。
研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合法性、规范性问题,涉及的检查、检验、检测、鉴定、公告、专家论证及听证等工作,并联审批、网上审批、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工作,涉及的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需要联络会商的其他事项。
(三)联络会商形式。
涉及单个行政机关的,可以往来函形式协商解决;涉及多个行政机关的,可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形式协调解决。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威政办字〔2018〕43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威政办字〔2018〕43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威海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27日威海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9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5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下同)政府(管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
第三条考核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自2018年至2020年,每年开展1次。
第四条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遵循客观公正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第五条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办法和国家、省考核方案要求,组织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及细则,明确具体考核指标和分值。
第六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工程建设和渔业用工等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暨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暨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31•【字号】威政办字〔2017〕82号•【施行日期】2017.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暨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字〔2017〕82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威海市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暨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31日威海市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暨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促进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全面做好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2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5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围绕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打造“四季威海、康养福地”品牌,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加快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提升居家养老、医养结合、人才培养等水平,壮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使养老服务业真正成为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新动力、新优势和新的增长点。
到2020年,全面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市域一体、跨界融合的多层次健康养老服务格局。
1.12349居家养老信息平台服务覆盖城乡,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助等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政府为特殊困难群众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全市。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创建老年友好型城市行动方案的通知(2022)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创建老年友好型城市行动方案的通知(202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2.29•【字号】威政办字〔2022〕42号•【施行日期】2022.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创建老年友好型城市行动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字〔2022〕42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威海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创建老年友好型城市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29日威海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创建老年友好型城市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创建老年友好型城市,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建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机制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1〕37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促进城乡服务资源优质均衡配置为主攻方向,聚焦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着力围绕服务体系、体制机制、要素支持、业态模式、适老环境5大创新,推动老龄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打造能级优、品质高、活力强的老年友好型城市样板,助力全市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框架初步建立,老龄事业和产业有效协同、高质量发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加快健全,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外国专家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构编制【发文字号】威政办发[2018]4号【发布部门】威海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1.04【实施日期】2018.01.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外国专家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威政办发〔2018〕4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市编委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三定”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
修订后的《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外国专家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4日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外国专家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威海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威发〔2014〕15号),设立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威海市外国专家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下放的职责。
取消、下放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1.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对职业年金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3.与有关部门共同审核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
4.承办市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有关事项。
5.承接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放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
1.推进就业创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2.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开发引进、宏观管理、政策制定、公共服务、监督保障等职能。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分类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字〔2018〕29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分类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分类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字〔2018〕29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分类监管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2日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分类监管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威发〔2017〕2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就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分类监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市直部门、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市直单位)管理的尚未纳入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范围的66户国有(集体)全资和控股参股企业。
其中,纳入市国资委基础管理范围的41户,未纳入的25户。
二、基本原则(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
除市国资委及市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或机构外,其他市直单位今后不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不再以各种名义投资设立经营性企业和经济实体。
(二)集中整合、优化配置。
按照产业相关、业务协同、优势互补的原则,将市直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集中进行重组整合、改革改制,增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
(三)有序划转、分类监管。
根据不同企业的情况,因企制宜,分类分层采取不同方式划转产权,实施监管。
(四)稳妥实施、依法操作。
坚持稳中求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规定的通知-威政发〔2018〕6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规定的通知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规定的通知威政发〔2018〕6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威海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人民政府2018年4月12日威海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失去生活自理能力职工的基本护理需求,构建社会化的长期护理保险体系,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字〔2017〕6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职工(含退休人员,下同)的长期护理保险,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护理保险)制度,是指在职工医保制度框架下建立的,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完全护理依赖或者大部分护理依赖职工所需的日常生活照料以及相关医疗护理提供基本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第四条护理保险制度遵循以收定支、权责统一、保障适度、统筹协调的原则。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护理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护理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负责经办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护理保险财政补助政策,做好护理保险基金专户管理、资金预算安排和拨付以及基金监管等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做好职工长期护理与养老服务的衔接工作。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做好职工长期护理与医疗服务的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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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