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专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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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专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推动和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充分发挥其作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研发创新活动中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相关事务管理。
3 责任
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负责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申请及维护工作。科技管理部负责其相关事宜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行政负责对员工开展保护本公司知识产权意识的教育及保密协议的签订,并负责做好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工作。
4 内容
4.1 公司研发中心负责专利及软著的申报工作。
4.1.1 公司研发中心负责组织研发设计人员会同外聘的专利申报专业人士(与本公司签定了技术服务协议和保密协议的)讨论本公司科技创新的项目,搜集产品改进中的每个创新点,共同拟定可申报的内容。公司研发设计人员根据专利申报专业人士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技术文档,由专利申报专业人士负责编写专利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初稿后,反馈给相关的研发设计人员和公司领导,在公司领导和相关研发设计人员确认后,由专利申报专业人士负责完成专利的申报。
4.1.2 公司研发中心负责组织软件开发者,对已经完成开发的,且已应用于公司设备和产品中的软件,按“软件著作权登记申报办法”的要求,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原代码和详细设计说明书,并将所编写的材料按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的要求发送给他们,由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完成申报工作。
4.2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在申请专利之前进行有关科技评价、评估、评奖、产品展览与销售等可能会导致发明创造公开丧失新颖性的活动。
4.3 专利维持:每项专利在授权维持期间,由外聘的专利申报专业人士与专利代理机构或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联系,办理相关的手续和结算相关费用,公司财务协助做好此工作。
4.4专利及软著的许可或转让
4.4.1 专利及软著的许可或转让与否由公司高层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决定;
4.4.2 若同意许可或转让,则应初步拟定转让收费及其他相关条件,委托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或律师与专利及软著的受让人协商,待达成一致后签订正式书面合同。
4.4.3由公司专利管理人员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公告,并报当地的专利部门备案。
4.5公司及其员工应时刻注意对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发现侵犯我公司专利及软著行为的,应及时报公司领导和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必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6公司行政负责日常专利及软著档案的保存和管理:
4.7研发人员如果离开公司工作,不得将本公司专利及软著技术资料带离,不得将正在申请的专利及软著提供给其它单位或个人申请,离开前必须将自己的发明成果提供给本公司;项目结束时,要把涉及项目的有关资料及时归档保管。
4.8 员工将职务发明创造以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或者有其它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侵犯、损害公司权益行为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公司将依法采取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
4.9公司实行多申请、多奖励的激励方式。对申请的专利及软著参与研发人员,均作为发明人署名予以体现,尊重知识和技术的原创者。每获得一项专利及软著授权,公司将根据《研发中心人才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给以物质与精神方面的奖励,在公司的年度优秀员工考核评选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