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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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是,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
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优先安排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突出抓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社区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室)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扩展资料
抓好基层文化建设,保障农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加大力度改善农村及中西部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使城市的文化设施、服务网络和文化产品基本满足居民就近便捷享受文化服务的需求。
在农村基本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采取政府采购、补贴等措施,保障和实现城市低收入居民、残疾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群众的基本文化生活需求。
国有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开放。国有艺术院团、影剧院每年安排一定场次主要面向低收入居民的低价演出或放映。
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既是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是《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以下简称为《决定》)提出的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之一。《决定》还明确提出,要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
《决定》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提出加强公益性文化建设的要求和任务重点。
一要加大政府对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体系。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文化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国家设立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基金,扶持国家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是重点之一。保证一定数量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新增文化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文化建设。制定相应税收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
二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以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社区和乡镇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加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电台、电视台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代表国家文化
形象的重点文化设施,完善大中城市公共文化设施,在巩固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的基础上,基本实现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在中西部及其他老少边穷等地广人稀地区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
三要着力建设一批公共文化的重点工程。优先安排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突出抓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全面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积极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基本实现全国农村每村每月放一场电影;加强社区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室)建设,基本实现全国乡镇都建有综合文化站;大力推进以农村为重点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加强西藏、新疆等地区广播电视设施建设,扩大覆盖范围,提高收听收看质量,增强播出传输安全保障能力;推进国家博物馆、中国美术馆、国家话剧院等国家级和地方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四要抓好基层文化建设,保障农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加大力度改善农村及中西部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使城市的文化设施、服务网络和文化产品基本满足居民就近便捷享受文化服务的需求,在农村基本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采取政府采购、补贴等措施,保障和实现城市低收入居民、残疾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群众的基本文化生活需求。国有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老年人等群
体开放。国有艺术院团、影剧院每年安排一定场次主要面向低收入居民的低价演出或放映。
五要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公共文化机构的指导、监督,并从资金、设施、场地、机构、人员等方面,保障公共文化设施正常运转和功能的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机构要完善功能定位,明确服务目标、任务和责任,建立考核、激励和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