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稽查(DOC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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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稽查
企业所得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及有生产经营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计征的一种收益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是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从199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
第一节企业应税收入的稽查
企业应税收入是指企业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在对企业所得税的稽查过程中,应税收入是稽查的重点之一。
一、企业应税收入的组成
根据税法规定,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税收入总额包括以下项目:
1. 生产、经营收入,指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2. 财产转让收入,包括纳税人有偿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和其他财产取得的收入;
3. 利息收入,包括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和其他利息收入,但不包括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
4. 租赁收入,包括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和其他财产取得的租金收入;
5.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包括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和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6. 股息收入,包括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取得的股利、红利收入;
7. 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交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和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包装物押金收入、应当纳税的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其他收入。
以上7类收入是按税法规定划分的,但是在具体的企业所得税稽查过程中,我们必须了解会计收入确认的原则和方法。
二、会计收入的特点及确认原则
(一) 收入及其特点
收入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
益的总流人。收入有以下特点:
1. 收入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
2. 收入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也可能表现为企业负债的减少,或者二者兼而有之。
3. 收入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4. 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二) 收入的确认原则
企业销售商品时,如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即确认收入:
1.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风险主要指商品由于贬值、损坏、报废等造成的损失,报酬是指商品中包含的未来经济利益,包括商品因升值等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如果一项商品发生的任何损失均不需要本企业承担,带来的经济利益也不归本企业所有,则意味着该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移出该企业。
判断一项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转移给买方,需要视不同情况而定:
(1) 大多数情况下,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转移伴随着所有权凭证的转移或实物的
交付而转移,如大多数零售交易。
(2) 有些情况下,企业已将所有权凭证或实物交付给买方,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企业可能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留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①企业销售的商品在质量、品种、规格等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又未根据正常的保证条款予以弥补,因而仍负有责任。
例如,A企业于5月21日销售一批商品,商品已经发出,买方已预付货款,余款由A企业开出一张商业承兑汇票,已随发票账单一并交付买方。买方当天收到商品后,发现商品质量没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立即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与A企业交涉,要求A企业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减让,否则买方可能会退货。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A企业仍未采取任何弥补措施。此项销售表明,尽管商品已经发出,发票账单已交付买方,也已收到部分货款,但由于双方在商品质量的弥补方面未达成一致意见,买方尚未正式接受商品,商品可能被退回,因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仍留在A 企业,A企业此时不能确认收入。收入应递延到已按买方要求进行弥补时予以确认。
②企业销售商品的收入是否能够取得取决于买方销售其商品的收入是否能够取得。
这方面的例子如代销或寄销商品。代销或寄销的特点是受托方只是一个代理商,委托方将商品发出后,所有权并未转移给受托方,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仍在委托方,与受托方无关。只有当受托方将商品售出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才移出委托方。因此,在代销或寄销情况下,委托方应在受托方售出商品,并取得受托方提供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③企业尚未完成售出商品的安装或检验工作,且此项安装或检验任务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例如,某电梯生产企业销售电梯,电梯已发出,发票账单已交付买方,买方已预付部分货款,但根据合同规定,卖方负责安装,卖方在安装并经检验合格后,买方立即支付余款。在这种情况下,电梯发出并不表示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企业仍需对电梯进行安装,安装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不确定因素,阻碍该项销售的实现,因此只有在安装完毕并检验合格后才能确认收入。
④销售合同中规定了由于特定原因买方有权退货的条款,而企业又不能确定退货的可能性。
例如,某企业为推销一项新产品,规定凡购买该产品者均有一个月的试用期,不满意的,一个月内给予退货。在这种情况下,该企业尽管已将商品售出,也已收到价款,但由于是新产品,无法估计退货的可能性,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并未转移给买方,该企业在售出商品时不能确认收入,只有当买方正式接受商品时或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如果企业只保留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则销售成立,相应的收入应予以确认。例如,卖方仅仅为了到期收回货款而保留商品的法定产权。这表明,销售中其他重大不确定因素已不存在,货款的收回也由于保留了商品的法定产权而得到了相当的保障,买方为了取得法定产权,一般会支付货款,因此可以认为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卖方可以确认收入。再如,在商品交易中,零售企业一般会承诺,顾客对购买的商品不满意可以退货。但零售企业一般能根据过去的经验及其他相关因素,合理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