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科大学临床实习教学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药科大学文件
广药大教[2018] 16号
广东药科大学临床实习教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临床实习教学是医学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培养目标的关键阶段,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和训练学生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

通过实习,对培养学生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医疗卫生的预防观念和群体观念,对巩固和提高所学的诊疗技术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原则、护理方法,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独立工作能力的提高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在《广东药科大学本科学生实习工作条例》(广
药大教[2018] 5号)总体框架下,为加强对临床实习教学的领导,进一步规范临床实习的教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临床实习教学的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临床实习教学工作由分管教学副校长主管,教务处负责宏观管理和协调,临床医学院全面负责临床医学、
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等专业学生的临床实习工作,学生所属学院协助做好本学院学生的临床实习管理工作。

(一)教务处职责
1.在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临床实习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2.协调各学院的临床实习管理。

3.与临床医学院一起共同做好教学实习基地的遴选、评估和认定工作,负责协议书签订和基地挂牌等。

4.与学院、教学(实习)医院共同研究基地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5.督促临床医学院做好临床实习的教学质量监控。

(二)临床医学院职责
1.临床实习教学是临床医学院的主要教学工作之一,由院长全面负责,并配备适量的专、兼职实习教学管理人员。

2.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各专业临床实习大纲、临床实习计划和实习轮转表,并组织实施。

3.负责实习基地的开拓与建设,保证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等专业学生临床实习和见习的需要。

4.联系和落实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等专业学生临床实习和见习所需的教学(实习)医院;组织好实习前教育和实习生进、出点工作。

5.了解各教学(实习)医院教师带教和学生实习情况,研究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组织落实出科考试。

6.做好临床实习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不断提高临床实习教学质量。

7.完成临床实习的其他工作。

(三)学生所属学院职责
1.确定和安排本学院到各医院临床实习的学生名单,对实习学生进行编组,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和培训。

会同临床医学院和教务处组织好实习前教育和实习生进、出点工作。

2.负责本学院学生临床实习医院的巡点工作,做好巡点计划,每个实习基地的每批学生,至少派人巡视一次。

加强与临床教学基地的沟通与联系,共同搞好临床教学工作。

3.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做好实习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关心实习学生生活,解决存在的问题。

4.与临床医学院一起,共同完成本学院学生临床实习的各项任务。

(四)实习医院职责
1.临床实习教学是教学(实习)医院的主要工作之一,应由分管教学院长全面领导,纳入医院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把实习生作为医院的成员进行管理、教育和培养。

2. 医院科教部门负责临床实习教学全程管理,负责与学校的沟通与联系,共同保证实习的顺利进行。

3.制定本医院的实习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4.与学校共同协商,确定每年度实习生人数,并做好后勤保障;组织进点教育,安排好实习科室及业务讲座。

5.按照学校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实习教学,定期检查各科室的带教工作和实习教学计划完成情况,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6.检查教学工作,改善实习条件,认真总结经验,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7.严肃考试纪律,督促、检查和指导各科室及时认真做好出科考核工作,配合学校做好内、外、妇、儿等科室的出科理论和基本技能考试。

8.严格请(销)假制度。

对违纪或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医院有权停止其实习并向学校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9.做好实习生生活管理(如住宿、膳食、节假日活动安全教育等),协调和解决学习和集体活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10.做好实习生的临床实习医院鉴定。

(五)实习科室职责
1.实习科室是负责实习教学的基层单位,在科主任的直接领导下,由专人全面负责日常的实习教学工作,选拔已聘兼职教师和医德医风好,业务技术高,带教认真负责的医师承担实习带教任务。

2.对实习生进行入科教育,安排实习生工作。

3.负责制定本科室实习教学计划,有计划地组织本科室的教学查房、床边教学、病例讨论和专题讲座等教学活动,强化基本技能训练,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4.检查教师带教和学生实习情况,落实实习大纲完成情况,不断总结交流经验,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5.严格实习纪律,认真执行考勤制度,深入了解学生思想政治、实习态度、工作纪律和医德医风等表现,及时总结,讲评;发现问题及时疏导、教育和批评指正。

6.严肃出科考核制度,带教教师和科室主任应认真、及时填写实习生的“成绩评分表”和“实习鉴定”;内、外、妇、儿实习结束前,科主任应及时组织学生配合学校进行出科理论和基本操作技能考试。

(六)带教教师职责
1.强化教学意识,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对学生思想上正确引导,业务上从严要求,医德上良好示范,工作上一丝不苟,培养学生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熟知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在日常带教中认真贯彻“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三严”(严肃的态度、严密的方法和严格的要求),培养学生科学的工作作风。

积极适应医学模式的转变,深化实习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实习教学质量。

3.负责向实习生介绍科室基本情况,规章制度,注意事项,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

安排每位实习生实际管理的病床,指导学生认真书写各种医疗文件,并认真检查、修改。

4.强化训练学生的临床基本技能,要求学生掌握大纲规定的各种临床基本技术操作,着重对适应症,禁忌症,术前准备,术中操作和术后处理进行讲解和示范。

5.安排和指导学生参加门诊、急诊、值班及危重病人的抢救和监护工作。

6.查房时应结合病例做到“四讲一问”(讲基础理论、临床经验、观察重点、处理方法,问相关问题),培养学生临床思维、分析、表达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7.合理分配病床、病种和手术操作机会,对少见病例要组织学生观察或安排病例讨论,未达到实习大纲要求的病种和操作应创造条件弥补。

8.听取学生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改进教学方法,进行教学研究,不断提高实习教学质量。

第三章实习生组织和要求
第四条实习生以医院为单位成立实习组,根据人数多少指定组长、副组长、小组长等,由组长全面负责,副组长、小组长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本组学生实习期间的学习、生活管理和思想工作。

(一)实习组干部职责
1.主动协助医院科教部门做好进点教育和培训及实习轮转的计划安排。

2.了解和掌握本组同学的思想动态、学习和生活情况,负责传达、布置学校和医院对实习生的要求和任务;定期向学校和医院科教部门汇报全组实习情况,协调和解决有关问题。

3.关心爱护同学,调动全组同学实习的积极性,组织同学参加医院的业务学习和公益活动,协助老师搞好各项考勤,加强宿舍管理,确保宿舍文明、安全、卫生。

4.协助科教部门和带教老师负责检查、督促全组的实习计划完成情况,实习结束后,做好每位同学实习小组鉴定和全组实习总结。

(二)实习生的基本要求
1.实习生的基本要求参见《广东药科大学本科学生实习工作条例》。

2.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宗旨,强化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养成良好的医德、医风。

3.按规定时间到医院集体报到。

实习科目、轮转日期,应按学校和医院实习计划进行,未经批准,实习时间及内容不得减少或延长,不得变更实习科目。

4.严格遵守学校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安心实习。

5.积极参加医院安排的政治学习、党团组织活动及业务活动。

6.努力学习专业知识,认真进行“三基”训练(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操作),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及时完成老师交给的各项医疗任务。

7.努力提高病历书写质量,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病历。

8.在手术室实习时,应服从指导医师的分配,遵守操作规程,未经带教老师许可和指导,不得单独进行手术和操作。

9.按医院和科室要求参与值班,不得私自离岗。

10.参加医院组织的出科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科室实习;单科实习结束时应及时填写好“临床实习鉴定表”交科室进行鉴定和评分。

第四章临床实习纪律规定
第五条临床实习纪律规定参见《广东药科大学本科学生实习工作条例》。

第六条实习生必须遵守学校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实习生工作职责。

遵守医院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

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在外住宿。

第七条实习期间无寒、暑假,节假日应服从科室安排,需要离开医院所在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八条除春节可根据医院情况调休外,其它节假日一律不予调休、积休和补休。

实习生累积请假天数最多不得超
过14天,实习生可以累计用假,假期用毕不再续假,要求学生要严格计划用假。

第九条实习生病假应持医院或指定就诊医院病情证明到科教部门办理手续,原则上就地治疗。

第十条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组长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实习科室同意后交科教部门审批,1天内科室主任批准,2-3天经科室同意并报科教科或医务科批准,3天以上须经科室同意并报科教科或医务科批准后,交所在学院审批。

假满后应及时到科教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一条实习生不得委托其他同学代请假;不得借故和违实请假;不得未请假(含未批准)离开医院;不得无故或借故超假,未履行请假手续或续假手续超假者一律按旷课(实习)论处,每日按8学时计算,并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实习期间因故请假(或无故缺席)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必须重修,并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违纪学生的处理办法参照《广东药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广东药学院临床实习教学管理工作条例》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处
2018年4月8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