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环保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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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施工安全管理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范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行为,提升项目部整体安全水平,实现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

5、集团公司、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各直属项目部。分公司所属项目部可参照此办法,结合实际制定补充细则。

第二节方针、目标

第四条方针:

项目部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方针。

第五条目标:

项目部每年初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年度安全目标制定项目部年度安全目标指标。

第三节管理职能

第六条项目部通用安全责任及权限:

1、项目部经理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项目部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

2、经授权组建项目部,确定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选择聘用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确定全体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3、贯彻执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执行集团公司、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4、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包括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制定、贯彻、落实项目部安全方针和总体目标。

6、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7、保障安全生产的资源投入和支持保障。

8、负责项目部轻伤1人以下的事故处理。

9、及时报告项目部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各类项目部(四种模式)安全责任划分:

1、工费承包型:项目部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实施全过程、全

面管理,负责对所有劳务工的安全管理。

2、工作组型: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隶属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长兼安监部长,工区设安检部对架子队实施管理,工区是安全管理的主责单位。

3、专业分包型:项目部与分包队伍签订安全协议;在分包范围内的日常安全管理归分包队伍;项目部负主要管控职能,包括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安全措施的编制,对分包队伍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对分包队伍进行安全检查等事项。

分包队伍要有专职的安全质量环保管理人员,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质。对所辖工程负主要安全质量管理责任。

4、综合型:项目部按施工范围划分安全责任外,对分包队伍签订安全协议,分包队伍等同工区设置相关安全质量环保管理人员,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质。对所辖工程负主要安全质量管理责任。

5、分公司参与直属项目部项目的,分公司与直属项目部同等安全责任,分公司项目部服从直属项目部安全管理。

第四节机构及人员设置

第八条机构设置: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要求,项目部设置独立的安全质量环保部(简称安质环保部)。项目部安质环保部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政府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程序和建设单位、集团公司、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相应的管理办法。

2、编制本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环保管理体系并。参与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核工作。

3、牵头汇总收集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类标准、规范、指南、实施细则等资料,并严格执行。

4、根据本项目检验批的划分制定检查计划并负责实施,参与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

5、参与优质工程的规划,负责检查、申报联系工作;参与制定“样板示范段引路”规划方案,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6、参与辨识危险源和环境影响因素,参与制定相应的控制方案。参与编制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影响因素清单,参与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实时监控、更新,参与应急演练。

7、制定安全文明工地建设标准,对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环保及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8、划分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环保责任区域,对涉及安全、质量、环保等违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建立并执行奖罚制度。

9、参加本项目信用评价工作。

10、参加“四新”技术在工程中的推广应用工作,积极开展QC活动,参与编制、总结工法。

11、编制各种检查计划,做好项目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实行环闭,并做好记录,建立台帐。

12、对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集团公司、公司等上级各单位组织的检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对检查出的问题监督整改环闭。

13、对安全、质量等级事故,按报告制度逐级上报。参与安全、质量问题、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落实处理措施。

14、参与竣工初验、复验工作,并对存在问题的落实整改进行监督检查。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岗位设置:

项目部设置专兼职安全总监、设置专职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长、安全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环保工程师五个岗位;工区/架子队设安检员、质检员,共计七个岗位。

第十条岗位职责:

1、项目部安全总监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主管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管理方针、目标指标。

(3)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建立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

(4)参与辨识危险源和环境影响因素,参与制定相应的控制方案。参与编制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影响因素清单及控制方案。

(5)参与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实时监控、更新;组织各类应急演练。

(6)参加“四新”技术在工程中的推广应用工作,积极开展QC活动,参与编制、总结工法。

(7)组织专职安全人员做好项目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闭合。

(8)组织划分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环保责任区域,对涉及安全、质量、环保等违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建立并执行奖罚制度。

(9)定期组织项目部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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