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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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X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 政办发〔X〕2X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X省X生态环境保护条例》《X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方案》《X省X生态环境保护整改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以中央和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绿盾X”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为重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我市X区域矿产资源开发情况、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严厉打击破坏X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推动X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实现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市环保局牵头负责,以中央、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中涉及的X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为重点,积极推进问题整改。
(二)“绿盾X”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主要对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功能区范围和区划划定审批、生物多样性保护、资源开发利用、生态旅游项目开展等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建设项目、生产设施、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违规情况;实验区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及其他审批手续情况。禁止开发区内建设项目违法违规情况,限制开发区内建设项目对生态功能造成影响情况。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并督导整改,问题清单及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以X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中涉及X环境问题为重点,主要对河流型、湖库型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开展排查整改,重点检查保护区划定报批、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和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旅游服务项目及生产设施等情况,达到《X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X省X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要求。X年年底前完成市级保护区环境问题的整改;X年年底前完成县级保护区环境问题的整改。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并督导整改,问题清单及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采矿、采石、采砂破坏生态问题清理整治方面
按照《X省矿产资源开发保发展治粗放X全治隐患保生态治污
染行动计划(X年)》《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采石场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以生态环境部卫星遥感监测并经省上核实的问题采石(矿)点位为重点,对X 区域矿山企业,特别是新(扩、改)建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矿山开采许可、林地使用等行政审批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查处矿山企业违规审批、非法开采,超产能、超范围开采,禁采区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国土局牵头负责X区域矿山开采企业(采矿、采石)矿权退出工作,制定X年整治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形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问题清单,并督导整改。
市水务局负责X区域河道采砂环境整治工作,制定X年整治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形成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清单,并督导整改。
(五)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方面
以X年全省开展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为基础,对X区域小水电企业、旅游开发、房地产开发等进行全面排查,核查项目建设合法合规情况、清理整治工作按期完成情况。
市水务局牵头负责X区域小水电企业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向社会公布,制定X年分类分步整治方案,并督导整改。
市农业局负责农业污染源、农业机械等移动源(不包含水产养殖业)的排查整治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向社会公布,并督导整改。
市公安局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负责行政部门移交刑事案件的调查处理,并配合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三、方法步骤
按照县区排查、市级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的方式分步进行。
(一)县区排查阶段(X年6月)各县区建立排查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形成问题清单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各县区专项工作方案于6月底前报市环保局。核查表(见附件1、2)、整改方案、排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4、5)纸质及电子版于6月底前报市环保局。(联系人X,电话/传真:X9)(二)市直部门联合执法检查阶段(X年7月)由市环保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部门,抽调县级领导带队,组成专项检查组,赴各县区检查专项行动是否扎实有效、排查摸底是否全面彻底、上报问题清单是否准确真实、执法查处问责是否严肃到位、整改责任是否得到落实、违法行为是否有效遏制等。对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问责。
(三)整改阶段(X年8-10月)对专项行动发现存在的问题,
各县区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逐一整改销号。各县区政府于10月底前将专项行动及整改工作情况上报市政府,抄送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X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指导督促全市工作开展。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扎实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环保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统筹协调开展督导检查工作,专项行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将问题清单和单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市环保局。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确定1名专项行动联系人,于6月底前报市环保局。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要严格落实X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要逐区域、逐问题明确责任主体、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对执法检查发现的工作不力、核查上报问题不实的将约谈县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企业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追责。
(三)强化检查督办。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方式,边查边改,对环境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