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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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河北省人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新型城镇化是我省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要战略举措,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城镇化建设质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城乡居民生活品质的提升,我省决定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一)任务目标1、到2025年,力争在全省享有优质发展环境的新型城镇将达到80%以上。

2、到2030年,确保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决定性成果,城乡发展协调有序。

(二)发展重点1、提高城市化品质。

推动城市规划与发展相一致,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营造宜居城市环境。

2、推动农村产业发展。

加大农村经济发展投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3、加强城乡融合发展。

推动城乡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消除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居民共同繁荣。

4、推进城市环境治理。

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建设绿色、低碳、循环的城市。

5、强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措施和政策(一)完善城市规划和建设1、制定并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确保城市建设有序进行。

2、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合理划定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3、加强建筑设计和建设管理,推进绿色建筑和低碳建设。

(二)加大农村产业发展力度1、加强农业现代化建设,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2、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三)推进城乡融合发展1、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农民享有与城市居民相当的基本公共服务。

2、加强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农民社会保障水平。

3、推动农村居民参与决策和管理,提高农民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

(四)加强城市环境治理1、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严格控制工业和交通污染排放。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1.29•【字号】葫政发〔2016〕37号•【施行日期】2016.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葫政发〔2016〕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4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结合《葫芦岛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年)》和我市城镇化发展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东北振兴发展为契机,抓住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重要机遇,坚持以人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完善体制机制为保障,以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支撑功能强大的城市格局为目标,以“生态宜居美丽富庶葫芦岛”为形象定位,遵循规律,积极稳妥,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城乡一体发展的新型城镇化,全面提升葫芦岛市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与产城融合相结合。

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改善住房条件,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公共服务,满足更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突出工业化与城镇化融合主线,带动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四化”同步发展。

以新型城镇化引领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繁荣,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加快现代农业化进程。

坚持补短扬长与规划引领相结合。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一章总体要求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

在推进过程中,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推动农村人口有序城镇化,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1.到2025年,城镇化率达到70%以上。

2.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到60%以上。

3.市中心城区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经济中心、文化中心和生活中心。

4.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网络,提高城市功能和品质。

第三章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任务1.调整人口布局,推动农村人口有序城镇化。

(1)优化农村产业布局,发展农村特色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

(3)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障待遇。

2.增强市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能力。

(1)加大对市中心城区的投资力度,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2)引导资源要素向市中心城区集聚,打造具有辐射带动能力的经济中心。

(3)加强市中心城区的规划建设,提升城市品质。

3.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

(1)完善城市交通网络,加快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2)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城市生活质量。

(3)加强城市环境治理,保护生态环境。

4.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1)加大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发展农村特色产业,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3)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建设,提升农民生活质量。

第四章政策措施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城镇化的目标和路径。

2.加大对城镇化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机制。

3.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加强土地使用权和产权保护。

4.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新型城镇化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对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规划引领1.完善城市总体规划。

建立健全城市空间布局规划和功能区规划,明确城市发展方向和重点发展区域。

2.推进城市更新改造。

加强老旧城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升城市面貌和居民生活品质。

3.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力度。

通过整理土地、集约利用等方式,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为城镇化发展提供土地资源支撑。

二、提高城市化质量1.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交通、水利、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2.建设多层次、多类型人才队伍。

加强高层次人才和中高级技术工人培养,促进人才在城市化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3.加强城市社会管理能力。

加强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社会治理等方面的能力建设,提高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水平。

三、创新城市发展模式1.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加强农业产业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城乡经济互补,实现共同发展。

2.引导城市功能疏解。

通过发展县级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吸引人口和产业向城市周边地区转移,减缓大城市人口压力。

3.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城市管理的智能化水平,优化城市发展环境。

四、保障城市化发展1.建立健全城市化资金保障机制。

完善财政投入和市场化筹资相结合的城市化资金保障体系,确保城市化建设的资金需求。

2.强化政府调控。

加强土地资源、市场秩序、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管和调控,促进城市化健康有序发展。

3.鼓励社会参与。

引导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化建设,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五、加强汇总评估和经验总结1.加强城市化统计和监测。

建立健全城市化工作数据统计和信息监测系统,及时了解城市化进展情况。

2.汇总经验和做法。

定期组织城市化建设经验交流会议,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在其他地区推广应用。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07.28•【文号】国发〔2024〕17号•【施行日期】2024.07.2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4〕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24年7月28日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

为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依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稳步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和坚实支撑。

——坚持以人为本。

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首要任务,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充分尊重人的意愿,调动和发挥好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发展成果。

——坚持遵循规律。

立足我国国情,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特别是城市发展规律,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正文:----------------------------------------------------------------------------------------------------------------------------------------------------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最大的内需潜力所在,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发布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抓紧行动、改革探索,新型城镇化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展缓慢、城镇化质量不高、对扩大内需的主动力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等问题。

为总结推广各地区行之有效的经验,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关键,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制定完善土地、财政、投融资等配套政策,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

坚持点面结合、统筹推进。

统筹规划、总体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解决好“三个1亿人”城镇化问题,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

充分发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经验,带动全国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6.08•【字号】冀政发〔2016〕27号•【施行日期】2016.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27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精神,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加强部门和市、县工作协调联动,统筹安排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着力完善户籍、土地、财政、投融资等政策措施,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

二、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一)加快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

按照我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人口、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等重点群体在城镇落户问题。

开展户籍制度改革情况专项检查,清理限制户口迁移的“门槛”和障碍。

推进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领域配套改革,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退出机制,推动“三权”与户口脱钩,调动农村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积极性。

(省公安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配合)(二)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

认真贯彻实施《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20•【字号】川府发〔2016〕59号•【施行日期】2016.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5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新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最大的内需潜力所在,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四川是农业大省,城乡发展差异明显,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推进城镇化更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对实施我省“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建设美丽四川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部署和要求。

落实国家“三个1亿人”工作安排,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落实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各项部署,走形态适宜、产城融合、城乡一体、集约高效新型城镇化道路。

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坚持“五个统筹”,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注重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注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注重环境宜居和历史文脉传承,注重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围绕新型城镇化目标任务,加快配套政策改革,促进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为四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驱动力。

坚持绿色发展。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把绿色发展融入城镇化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以提高质量为关键,注重协调发展,推动实施空间“多规合一”,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构建适应绿色发展的城乡体系。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一、背景介绍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全国范围内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已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

为了进一步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乡村振兴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制定与实施相关政策与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总体要求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绿色发展为指导原则,通过城市化进程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并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需遵循以下总体要求:1. 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2. 突出人民群众的利益至上,提升居民生活品质;3. 加强城乡规划,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4. 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提高农民收入水平;5.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功能和服务水平。

三、主要任务为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在以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1. 加快城市建设- 制定城市规划和区域规划,合理布局城市发展;-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供水、电力、交通等;-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城市功能和服务水平。

2. 实施农村振兴战略- 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水平;- 发展乡村产业,促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活条件。

3. 保护生态环境- 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标准,加强对环境的监测与管理;- 推广节能减排和清洁能源利用,降低城市污染;-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4. 推动人口流动和市民化进程- 改革户籍制度,促进人口流动和城市居民化;- 提供良好的就业机会,吸引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 加强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供给。

5.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优化城乡资源配置;- 加强城乡规划和管理,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加强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新政发[2017]116号【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17.08.31【实施日期】2017.08.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7〕116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精神,推动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健康快速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会议部署,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优化城镇布局形态为重点,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大力培育城市群和绿洲城镇组团,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产业培育力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全面提高城镇化建设质量,走以人为本、五化同步、布局优化、生态宜居、和谐包容、兵地共融的城镇化发展道路,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实现生态环境良好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成果。

以创造平等机会、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着力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

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让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坚持优化布局,促进协调发展。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一、背景介绍新型城镇化是指以人为中心,注重人与城市、人与人的和谐发展,以科学的城镇规划、可持续的城市管理为基础,促进城市和农村的融合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建设。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但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和问题。

为了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二、加强规划引导1. 制定具体的城镇化规划,明确地域发展定位和功能布局。

2. 积极推进空间开发整合,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避免过度拓展和无序发展。

3. 促进城市与城市、城市与乡村的协同发展,形成城市群和都市圈的合理布局。

三、优化城市布局1. 提高核心城市的功能和竞争力,发展城市创新能力和产业链上下游产业。

2. 支持中小城市的发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3. 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四、加强农村建设1. 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农村新兴产业,提高农民收入。

2. 建设美丽乡村,保护传统村落和农村自然景观,促进生态农业发展。

3.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五、加强人才支持1. 制定人才引进政策,吸引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到城市和乡村工作。

2. 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的就业技能。

3. 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乡村产业升级。

六、完善城市治理机制1. 建立城市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协同作用。

2. 推进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智能化建设,提高城市治理效能。

3. 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提升城市的抗灾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

七、加强政策支持1. 制定财税政策,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

2. 提供优惠政策和金融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化建设。

3. 建立健全法规体系,保障城市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八、加强监督和评估1. 加强对城镇化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按时完成、高质量。

2. 定期评估城镇化进程,及时发现问题和挑战,提出应对措施。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发展格局,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充分调研和论证,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1、坚持人民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作为奋斗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中心,推动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提高城市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2、坚持城镇化的科学发展理念,注重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民人口有序转移、有选择地进入城市,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3、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推进城市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营造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和居民生活品质。

4、坚持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强城市之间、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互动,促进资源要素合理配置,形成城镇发展新格局。

二、城镇化规划5、加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合理确定城市发展的规模、布局和发展方向,建立健全城市发展的长效机制。

6、推进城市空间布局优化,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城市规模适度扩大,建设高品质、高密度的城市群。

7、加强城市功能定位,促进城市产业结构升级和优化,实现城市与区域经济的良性互动。

8、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

9、加强城市防灾减灾和救灾能力建设,确保城市安全可持续发展。

三、土地利用与产权改革10、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推动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加强农水林地保护,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11、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确保农民土地财产权益得到保护。

12、推动城市土地市场化流转,加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完善土地出让和租赁制度。

13、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开展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土地整治。

四、人口迁移和落户政策14、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加强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5、推动城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就业对接和培训服务水平。

16、完善城市居住证制度,促进常住人口有序迁入城市,并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x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和x第x次党代会关于新型城镇化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新要求,按照《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x〔x〕195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落实x、市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抓手,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壮大特色主导产业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不断推进各项试点改革,制定完善土地、财政、投融资等配套政策,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为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规划引领,创新发展。

落实创新驱动战略,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同步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着力推动城乡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创新,实现城乡特色发展、错位发展、个性发展。

(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

坚持全县“一盘棋”理念,发挥沿黄城市带龙头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城镇发展新路子,推进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形成城乡一体的发展格局。

(三)生态优先,绿色低碳。

落实生态立区战略,着力推动城镇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循环利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保护绿水青山,守住发展底线,积极创建西部绿色发展示范区。

(四)深化改革,开放发展。

深化户籍、土地、投融资、城市管理体制等改革,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对外开放,科学合理建设特色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为构建新型城镇化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五)以人为本,公平共享。

落实脱贫富民战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产城、产镇、产村深度融合发展,推进城乡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主要任务(一)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1.加快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创新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制度,实行居住证管理,建立统一的城乡户口登记制度。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1、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详细描述城镇化建设的背景和现状,引出推进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2、目标和思路(明确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和思路,包括提高城市化率、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人口流动和资源配置的合理化等要点)二、重点任务和措施1、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详细介绍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包括制定城乡统一规划、推进土地集约利用、改善土地供给机制等)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道路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网络等,介绍具体实施措施和资金来源)3、农村产业发展和城乡融合(描述农村产业发展和城乡融合的重点任务和措施,包括农业现代化、农村产业升级、农民就业培训等)4、城镇生活环境改善(介绍改善城镇生活环境的重点任务和措施,包括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卫生、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等)5、人口流动管理和社会稳定(阐述人口流动管理和社会稳定的重点任务和措施,包括建立健全人口管理制度、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三、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1、组织机构和工作分工(描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各部门的工作分工)2、推进工作的保障措施(介绍推进工作的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信息共享、完善激励机制等)四、监督评估和考核体系1、建立监督评估体系(描述建立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监督评估体系,包括指标体系、监测手段和评估方法)2、落实考核机制(明确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考核机制,包括考核主体、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附件:1:《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细则》2:《城市化指标统计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新型城镇化建设:指在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以人为核心的发展理念指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城镇化发展道路,推进人的自由流动和物的高效集聚的一种城镇化发展方式。

2、城乡一体化发展:指在城乡空间上实现“市场一体、生态一体、文化一体、社会一体、治理一体”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促进城乡间资源要素的合理配置和互利共赢。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背景分析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下,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提高国民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举措。

城镇化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为此,制定本实施意见,旨在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指导和支持。

(二)总体目标⒈到2035年,全国城镇化率达到75%以上。

⒉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⒊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打造宜居城市。

(三)主要任务⒈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城市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短板。

⒉优化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实施城市更新和扩容。

⒊加强城市空间布局和绿色发展,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⒋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交通建设⒈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加快轨道交通、公交等公共交通设施建设。

⒉改善道路交通条件,提升城市道路通行能力。

⒊促进自行车、步行等非机动交通发展,推广城市绿色出行。

(二)供水、供电建设⒈健全城市供水设施,确保城市居民饮水安全。

⒉提升城市供电设施,增强电力供应稳定性和可靠性。

(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⒈加快5G网络建设,推动数字经济和智能城市发展。

⒉完善城市物联网设施,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一)城市更新与扩容⒈加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住宅质量和居住环境。

⒉推进城市扩容,合理规划城市用地。

(二)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⒈制定城市绿化规划,增加城市绿化覆盖面积。

⒉推动建设生态城市,保护生态环境。

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一)能源节约与可再生能源利用⒈提高建筑能效,推广节能技术和设备。

⒉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力度,降低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二)水资源保护与利用⒈加强水资源保护,制定水资源合理利用方案。

⒉推动水务市场化改革,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

五、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一)城市管理⒈加强城市综合执法,提高城市管理效能。

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27号)精神,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省会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城镇化工作的系列重大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围绕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着力在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优化行政区划和创新城市管理、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实质性突破,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全市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

二、优化新型城镇化布局(一)构建一河两岸三组团核心区。

加快实施城市北跨发展战略,拉开城市框架、拓展城市空间、提升省会功能。

统筹滹沱河北岸区域城市与产业空间布局,引导产业集聚和发展。

加强产业园区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接,鼓励制造业向园区内集中发展,通过产业的集中,带动人口聚集。

按照“低碳、生态、智慧”的理念和国家级新区的标准搞好正定新区建设,重点发展新兴城市功能,打造滨水宜居宜业生态新城。

恢复正定古城历史风貌,推动古城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

发挥好石家庄综合保税区临空经济优势,承接产业转移,抓好产业发展,建设石家庄产业新高地和加快发展的新引擎。

(牵头市级领导:王韶华,正定新区、正定县、综合保税区按职能分工负责)大力改造提升主城区,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和承载能力。

严格控制大规模旧城改造,逐步降低城市开发强度和密度。

加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优先安排道路交通、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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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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