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法律法规(ppt 34页)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2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由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三、医学综合笔试
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9日两天,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一天,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E.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
第二节 医师资格考试与执业注册
一、医师资格考试 1.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重点) ①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
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的; ②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
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2年的; ③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
(三)准予注册
除《执业医师法》规定的不予注册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 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 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四)不予注册的情形
《执业医师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②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2年的; ③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 之日止不满2年的; 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 其他情形的。
§ 2012年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与考试时间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2年2月27日9时—3月15日24时,现场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6日—4 月6日。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现场报名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一般不 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二、实践技能考试
二、医师的基本要求及职责(重点)
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 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 的神圣职责。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 受法律保护。
【例1】2008A《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履行 的职责是: A.以病人为中心,实行人道主义精神 B.防病治病,救死扶伤 C.遵守职业道德,保护患者隐私 D.树立敬业精神,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第六章 执业医师法律法规
本章重点(卫生法规考纲要求)
①执业医师法概述。 ②考试和注册: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医师资格种类,
医师执业注册及其执业条件,准予注册、不予注册、注销 注册、变更注册、重新注册的适用条件及法定要求,对不 予注册、注销注册持有异议的法律救济。 ③执业规则: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医师执业要 求,执业助理医师的执业范围与要求。 ④考核和培训:医师考核内容,医师考核不合格的处理,表 彰与奖励。 ⑤法律责任: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例2】2001A《执业医师法》规定,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 满一年,具有以下学历者,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A.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B.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 C.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 D.取得助理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 E.取得助理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E.5年
(五)注销注册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 当在30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 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①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②受刑事处罚的; ③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④依照《执业医师法》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 的; ⑤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2年的; ⑥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 形的。
【例3】2002A中等卫校毕业生林某,在乡卫生院工作,2000年取得执业 助理医师执业证书。他要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根据《执业医师法 》规定,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机构中工作满 A.6年 B.5年 C.4年 D.4年 E.2年
2.医师资格种类
我国医师资格考试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 、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共4类。因此 ,医师资格种类分为临床医师、中医师、口腔医师、公 共卫生医师。
第一节 医师管理法律法规概述
一、医师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 ( 简称《执业医师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3次会议于1998年6月26日通过,自1999年5月1日起施 行。
医师是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 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 人员。
二、医师执业注册
(一)医师执业注册的管理组织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
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二)医师执业条件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 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 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 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 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例4】2003A黄某2001年10月因医疗事故受到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 处罚,2002年9月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重新注册。卫生行政部门 经过审查决定对黄某不予注册,理由是黄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至 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六)变更注册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 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保健机构中工作满5年的。 记忆:本1专2中5——本科1年,专百度文库2年,中专5年。
§ 临床助理医师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 业医师法》第八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 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 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 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 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 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 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9日两天,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一天,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E.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
第二节 医师资格考试与执业注册
一、医师资格考试 1.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重点) ①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
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的; ②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
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2年的; ③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
(三)准予注册
除《执业医师法》规定的不予注册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 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 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四)不予注册的情形
《执业医师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②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2年的; ③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 之日止不满2年的; 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 其他情形的。
§ 2012年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与考试时间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2年2月27日9时—3月15日24时,现场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6日—4 月6日。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现场报名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一般不 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二、实践技能考试
二、医师的基本要求及职责(重点)
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 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 的神圣职责。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 受法律保护。
【例1】2008A《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履行 的职责是: A.以病人为中心,实行人道主义精神 B.防病治病,救死扶伤 C.遵守职业道德,保护患者隐私 D.树立敬业精神,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第六章 执业医师法律法规
本章重点(卫生法规考纲要求)
①执业医师法概述。 ②考试和注册: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医师资格种类,
医师执业注册及其执业条件,准予注册、不予注册、注销 注册、变更注册、重新注册的适用条件及法定要求,对不 予注册、注销注册持有异议的法律救济。 ③执业规则: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医师执业要 求,执业助理医师的执业范围与要求。 ④考核和培训:医师考核内容,医师考核不合格的处理,表 彰与奖励。 ⑤法律责任: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例2】2001A《执业医师法》规定,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 满一年,具有以下学历者,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A.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B.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 C.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 D.取得助理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 E.取得助理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E.5年
(五)注销注册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 当在30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 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①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②受刑事处罚的; ③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④依照《执业医师法》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 的; ⑤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2年的; ⑥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 形的。
【例3】2002A中等卫校毕业生林某,在乡卫生院工作,2000年取得执业 助理医师执业证书。他要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根据《执业医师法 》规定,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机构中工作满 A.6年 B.5年 C.4年 D.4年 E.2年
2.医师资格种类
我国医师资格考试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 、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共4类。因此 ,医师资格种类分为临床医师、中医师、口腔医师、公 共卫生医师。
第一节 医师管理法律法规概述
一、医师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 ( 简称《执业医师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3次会议于1998年6月26日通过,自1999年5月1日起施 行。
医师是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 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 人员。
二、医师执业注册
(一)医师执业注册的管理组织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
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二)医师执业条件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 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 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 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 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例4】2003A黄某2001年10月因医疗事故受到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 处罚,2002年9月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重新注册。卫生行政部门 经过审查决定对黄某不予注册,理由是黄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至 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六)变更注册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 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保健机构中工作满5年的。 记忆:本1专2中5——本科1年,专百度文库2年,中专5年。
§ 临床助理医师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 业医师法》第八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 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 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 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 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 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 理医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