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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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编号: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申请表

申请人:

工作单位:

申请日期:

申请类别:B级资格证书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编制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上岗资格证书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岗位职责

持有B级资格证书的教师可以应聘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可以单独从事心理辅导课的教学和个别辅导、团体辅导,可以指导心理辅导课,但不能指导个别辅导、团体辅导。

二、申请条件

1.持有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C级资格证书,持证三年及以上;

2.获得“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B级资格证书培训班”结业证书;

3.个别辅导累计超过20小时且心理辅导课累计超过30课时。

三、申请程序

1. 申请人从省教科院网站下载B级资格证书申请表,填写完毕,交县(市、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初审;

2. 由县(市、区)指导中心填写书面考核意见,汇总交市指导中心复审认证,复审通过后由市指导中心统一向省指导中心提出资格认定申请;

3. 省指导中心根据市指导中心的申请及书面审查、认证意见,认定申请人的资格,核发B 级资格证书。

三、免试条件

1.持有心理学或教育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且持有C级资格证书三年及以上的教师可免于笔试考核;

2.获得心理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证书;或获得心理学或教育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且持有C级资格证书三年及以上,且五年内获得过设区市二等奖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成果奖的可免于笔试、面试考核,直接申请B级资格证书。

四、填表须知

1. 请据实填写。

2. 本表应填写一式三份,县、市、省指导中心各留一份,可按同样规格复印。

3. 请提供本人近期脱帽半身正面二寸标准照四张,三张照片分别粘贴在三份表格上,一张用于证书制作,背面请写上姓名和单位。

4. 请将所提供的复印件按表格中“复印件清单”的顺序依次编号排好,固定在本申请表的最后面。

5. 应递交的复印件参见附录。

以下由省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填写

附录:递交有关材料的复印件清单

1.个人身份证

2.C级资格证书

3.“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B级资格证书培训班”结业证书

4.2例个别辅导方案及2例活动课设计方案

5.学校出具的开设心理辅导课及从事个别辅导工作的累计时数证明

6.县(市、区)指导中心出具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书面考核意见

7.市指导中心出具的复审、认证意见

8.其他各种相关的开课证明、获奖证书以及相关论文、论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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