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协议-贴合夹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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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合夹具技术协议
买方:延锋伟世通(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重庆精佳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技术协议条款:
一详细供货范围
序号品名单位数量
1 贴合夹具套TBD
2 贴合周转夹具PCS TBD
3 贴合过炉夹具PCS TBD
二夹具的具体要求
1设计依据:
1.1甲方提供产品数模、结构图等相关资料(STP、CAD格式)
1.2国家及汽车产业相关标准、法令、法规的要求(如安全环保)
2设计原则
2.1确保夹具能够满足贴合设备尺寸要求
2.2确保夹具能充分保护产品外观、无碰撞、划伤风险
3 设计要求
3.1 设计及绘图标准:由乙方完成图纸绘制,但需要事先与甲方确认
3.2 夹具设计时,应充分考虑足够的操作空间和易于操作,便于装料和取料;所有固定件应能充分保护产品不被划伤
3.3 夹具中的各定位销,定位面,夹紧机构,应使用可靠,重复定位精度稳定,且具有良好耐磨性,并需要进行热处理
3.4 夹具本体与定位边应具有防变形、防松动的功能
4 技术要求
4.1 夹具公差
4.1.1 贴合夹具正反面平面度±0.025mm
4.1.2 贴合夹具正反面平行度±0.025mm
4.1.3 贴合夹具定位销及定位孔公差±0.05mm
4.1.4 贴合周转及过炉夹具整体平面度±0.1mm
4.2 夹具及组件
4.2.1 夹具加工完成后必须进行应力退火,夹具表面必须做防静电硬质氧化
4.2.2 夹具上所有的定位块采用定位方式可调的形式,调整量为±2mm
4.2.3 夹具所使用铝材必须能够保证2年之内正常使用情况下,平整度变化小于±0.025mm
4.2.4 夹具应在不影响整体平整度情况下做适当的减重设计,便于人工搬运
4.2.5 夹具上所使用的夹紧器件均应使用带弹性结构的螺丝
4.2.6 夹紧器件使用需要满足零件伏贴、不变形等要求
4.3 夹具需要在非加工位置做永久性醒目标识,标识内容以具体客户要求为准
5.实施及进度要求
5.1 实施要求
5.1.1 夹具在方案确定后实施前,必须由甲方进行确认,并对相关设计和明细表进行书面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制作
5.1.2 经甲方书面签字认可后的相关图纸和明细表,原则上不允许更改,若确需更改,需经甲方书面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
5.2 进度要求
5.2.1 一般交货时间在PO单下达乙方后,应在15天内完成交货
5.2.2 甲方如未提供最终版图纸,则相应顺延
5.2.3 乙方负责将夹具运输至甲方工厂内
三双方责任
3.1 甲方责任
3.1.1 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产品数模、图纸等相关资料
3.1.2 负责及时对乙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认、会签图纸
3.1.3 负责对样品进行及时确认
3.2 乙方责任
3.2.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进行设计;设计方案按计划时间送达甲方,供甲方评审确认,以保证本项目能满足甲方实际使用及本协议的要求
3.2.2 负责所提供相关技术文件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及时性。
3.2.3 负责质保期内无偿技术服务和质保期外的有偿技术服务。
3.2.4 乙方应充分发挥夹具设计的专业优势,对于甲方未提及或不完整的事项,应积极主动地进行实施或补充。
3.2.5 乙方所承制的夹具,在甲方正常使用过程中,由于自身存在质量隐患,对甲方人员和财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四验收
4.1 验收依据
4.1.1 技术协议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4.1.2 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各种技术文件。
4.1.3 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4.1.4 三坐标检查夹具制作精度,满足设计要求
4.2 最终验收
4.2.1 夹具本体及各辅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有损伤
4.2.2 夹具数据与合同规定一致
五资料移交
5.1乙方向甲方提供夹具设计图纸
六服务
乙方需对所制作的夹具,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6.1 乙方提供的夹具,贴合夹具质保期为2年,其它夹具为1年。如发生非人为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新夹具。出现问题时,乙方承诺4小时回复解决对策,如需更换,需在3天内完成
说明:质保期为乙方所提供夹具,终验收合格之日计起
七保密
7.1 乙方及其协作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图纸进行保密,不得丢失、复制及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包括所有修改和改进资料)
7.2 乙方及其协作方不得用甲方的图纸为任何第三方设计制作相同的产品或商业谋利
7.3 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情况时,甲方保留向乙方法律追述的权利
八本协议生效条件
8.1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为贴合相关夹具制造和验收的依据及标准
8.3 本协议需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有效
8.4 本协议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本协议未约定、不明确的事项或与商务合同有冲突之处,双方另行补充约定 8.5 本协议文本一式两,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技术协议作为双方销售合同的附件之一,同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延锋伟世通(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乙方:重庆精佳盛科技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